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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管理制度(6篇)劳动关系管理制度(通用6篇)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依照集团水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潍坊水务分公司所有员工第三条合同签署权限
1、按照授权委托书要求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与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订劳动合同
2、按照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人代表公司与除上条之外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统一由各公司综合部组织签订及存档第四条劳动合同签订
1、入职各类岗位员工,均须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为规范员工的行为,保证员工行为与公司政策、规章制度和程序相一致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创造和谐、融洽的劳动关系
2、适用于一有限公司第二节职责权限
1.职责与权限
1.1行政人事部劳动关系管理的统筹部门,负责编制、改进劳动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统筹劳动关系管理
1.2其他部门在行政人事部门指导下,正确开展劳动关系管理工作第三节劳动关系管理
1、劳动关系分类劳动关系管理、奖励与违纪事件处理、健康管理、特殊时期员工关系管理等
2、劳动合同管理
2.
1.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
2.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组织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合同范本由行政人事部核准
2.
3.劳动合同办理时间新入职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职员工合同期满前30天由行政人事部知会该员工直属部门,根据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公司用人状况并结合该员工的意愿,共同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如果继续聘用,则由行政人事部通知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合同期满自动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2.
3.3行政人事部将劳动合同信息录入电脑系统,便于集中、规范管理
2.
3.4行政人事部对已给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3、劳动关系证明行政人事部应员工本人的要求,经调查核实后为员工开具相关证明,包括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和退社保证明
4、劳动争议处理
4.1劳动争议是企业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正常现象,各级管理人员要本着沉着、冷静、务实、灵活的原则,规避法律风险,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4.2劳动争议的情形因职工重大违纪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4.3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着重调解;及时处理;依法处理;积极配合
5、员工意见管理
5.
1.员工是公司最大的财富,加强对员工意见的管理,可集思广益,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开发人力资源,并可有效化解员工矛盾
5.
2.离职面谈离职面谈可在一定程度上挽留优秀人才,并可从侧面找出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以后的工作改进提供独特视角
5.
3.投诉管理规定
6.
1.员工投诉规范投诉管理,妥善解决员工的不公正待遇和公司内部违规事件,维护公正,以保证公司整体工作的全面健康运作
6.
2.投诉原则内容客观、真实、具体;处理公正、及时、务实;逐级投诉,不提倡越级投诉;提倡署名投诉
6.
3.投诉范围员工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损害公司利益或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其它违规、违法行为
6.
4.投诉方式口头投诉;书面投诉
6.
5.投诉程序向直接上级申述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间接上级申诉——解决不成的,向行政中心申述——解决不成的,由总经理裁决
6.
6.投诉处理
6.
6.
1.投诉受理人是投诉唯一有效调查人员,但调查结果须经投诉受理人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
6.
6.
2.所有的投诉事件应在接到申诉申请书的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明确答复投诉人;
6.
6.
3.投诉受理部门对投诉事件及投诉人负有保密的责任;
6.
6.
4.检举揭发对公司有重大损害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根据《奖惩制度》规定,将得到相应奖励;对泄露投诉人资料、打击报复投诉人的行为,将对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对性质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员工纠纷调解控制事发现场局面,避免纠纷继续升级特别在发生打架、斗殴时要首先制止双方,调查事实真相,分清责任通过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找相关人员了解等方式调查清楚事实真相后,分析纠纷双方的责任,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做好纠纷双方的思想工作,使员工能自觉的接受处理结果,对纠纷事件备案并跟踪调解效果,为以后工作提供参考
8、健康管理
8.1社会保险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员工保险由行政人事部办理
8.2身体保健员工体检、健康宣传、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9、特殊时期劳动关系管理
9.1特殊时期类型公司架构变动、人员调整、劳动诉讼、员工伤亡及员工受到严重骚扰事件、天灾(传染病、台风、暴雨等)
9.2特殊事件处理原则准确判定当公司内外环境发生变化,足以妨害公司达成基本目标,即可判定为特殊事件;
9.
2.2防微杜渐法则对认定的特殊事件,须高度重视,并在法律、操作上面考虑周全,防止有所遗漏;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篇5第一条目的为公司发展提供合格人员,充分体现择优录用的原贝L第二条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手续,并进行人力需求调查及薪资调查工作,向总经办报送分析报告;
2.各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
3.总经理负责签署经考核合格者的求职表第三条招聘原则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人才
1.回避原则
1.1亲戚朋友不能有直接上下级关系;
1.2同一部门同一地区人员分布适宜,避免过分的老乡关系和裙带关系出现
2.不能录用原则
2.1在集团各公司服务并解聘的(特别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可录用);
2.2未满16周岁的人员;
2.3体检不合格者;
2.4精神和心理不健康者;
2.5有违法犯罪行为正被公安机关通缉者第四条招聘条件及招聘需求批准程序
1.招聘类型
1.1新增岗位是指岗位空缺的补充将造成企业总体人数增加;
1.2补员是指空缺岗位的招聘不影响企业总体人数的构成
2.招聘条件
2.1公司扩大规模需增员时;
2.2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需增加人员时;
2.3新项目组建或增加编制时;
2.4公司需储备人才时;
2.5公司原有职位空缺需补员时;
2.6其他人力资源需求
3.招聘需求审批程序
3.1补员招聘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根据需求情况填写《招聘申请表》,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申请,送总经办审核属实后,于每月25日前递交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3.2新增岗位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招聘申请表》上详列新增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报总经办组织岗位评估,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核准同意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招聘;未通过核准的,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申请部门
4.招聘及录用流程人事行政部初试并筛选一一部门主管复试一一总经理审核一一人事行政部通知试用一一试用期结束合格者转正
4.1招聘流程
4.
1.1人力资源部自接到《招聘申请表》之日起,拟定当月招聘计划,报总经办审批后,组织招聘一般岗位招聘周期为两周-四周;个别岗位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视情况协商延长或缩短周期;
4.
1.2应聘人员应聘时需填写《应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检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明等,从事技术工种的还需有技术等级证,且提供之证件必须为原件),并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初试”栏内签字确认,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
4.L3考核后,用人部门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复试意见”内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考核资料,合格者,交由人力资源部;
4.
1.4总经理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薪资福利待遇、工作制度等;
4.
1.5面谈合格后,总经理告知人事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
4.4录用流程
4.
5.1录用者办理入职手续前,需向公司递交体包头市市级医院进行的肝功能和肺部体检报告一份
4.
2.2录用者报到时须带上个人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职业等级证、特殊岗位需有从业资格证件及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维修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入职需提供原单位的《任职证明》
5.
2.3员工入职时应签订《员工试用期协议书》、部分岗位签订《担保书》
1.
1.24领取员工工牌;录考勤;领取工服
1.
1.
32.5人力资源部进行一天入厂培训,接受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岗位相关知识等培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送部门进行岗位培训
1.
2.6到岗参加上岗培训,由部门负责安排,培训时间为七天;内容为岗位工作程序、岗位相关技能等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部门工作;由总经办经理进行培训跟踪及督导工作
1.
2.7新员工入厂七天内为适应期,因其技能及其它因素被辞退或离职者,公司不予计发报酬及其它经济补偿
1.
2.8录用员工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并将员工入职后的相关资料全部纳入档案中集中管理
4.3转正流程
5.
3.1试用期结束前一周,人力资源部将该员工入职时部门填写的《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发放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表现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填写完整后交人力资源部;
6.
3.2试用合格者,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予以录用,合同期限为壹年;不合格者,用人部门可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三个月)或退回人力资源部;
7.
3.3人力资源部视被退回员工基本情况可调换岗位另行试用或予以辞退第二章员工离职第一条离职类型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2.按劳动关系终止原因把离职类别分为终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和开除
2.1劳动合同到期而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的称为终止劳动合同;
2、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在原单位正式退休、内退而加入公司的员工,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签订《聘用协议》
4、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的一个月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通常为3至6个月,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试用期可提前结束
5、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6、合同终止时间每年6月30日之前入职的,合同终止日期为终止年份的6月30日;6月30日之后入职的,合同终止日期为终止年份的12月31日
7、劳动合同版本,当地主管部门有强制性规定的,采用当地主管政府部门提供的统一版本(需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没有强制性规定的,均按集团同一版本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第五条劳动合同的期限
1、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员工,原则上签订3年期合同;中层及以上级别的员工原则上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特殊技术性人才,经集团特批后,原则上可签订5年期合同
2.2试用期满后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离职称为辞职;
2.3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一个星期以上称为自动离职;
2.4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公司工作安排的,公司提前通知其离职称为辞退;
2.5凡违法犯罪、职业道德缺失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即令其离职称为开除第二条离职结算办法
1.终止劳动合同自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工资等经济结算手续;
2.辞职
2.1按规定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经批准离职前的工资照付
2.230天内(试用期三天内)办完离职手续,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与部门商定从递交离职申请到公司批准离职之日必须服从公司之安排,否则按自动离职论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2.3人力资源部同用人部门根据离职员工岗位之需及时安排(招聘)人员跟班,在一个月内完成交接手续,经主管确认交接手续完毕后,签批辞职报告,办理离职手续
3.自动离职不作任何结算
4.辞退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结算
5.开除不作任何结算第三条离职结算程序
1.员工获得离职通知后,持厂牌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程序记录表》,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完成工作交接后;人力资源部确定出勤天数及补助项目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结帐
2.凡离职员工,自通知之日起二天内办完有关离厂手续,逾期不办或有意拖延时间者按自动放弃结算论处,不给予补办任何手续
3.离职人员结算完毕后不准进入车间活动
4.出纳及会计离职时,自辞职报告上交之日起,工资暂停发放,由审计部门先行查账,账目清楚且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5.业务人员离职须将客户电话、资料等上交部门主管第四章劳动关系第一条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公司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合同签订范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员工
2.合同期限一年期
3.合同解除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试用期满后须提前30天),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3.
1.解雇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公司可解雇该员工
3.
2.开除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制度,公司可予以开除
3.
3.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公司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
4.自然终止在合同到期前十天,公司如通知员工不予续约,合同自到期之日起,自然终止
4.违约赔偿
4.
1.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提前离职的)员工,将其未结算工资及其他应付款项作为违约赔偿金
4.
2.对合同自然终止的员工,如不按时交接工作,故意拖延时间拟造成事实合同者,在合同到期之日均应勒令其离职
4.
3.对因严重违纪而开除的员工,公司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公司据实订立
4.
4.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须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不按规定日期办理手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合同管理
5.
1.行政部将各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及合同期限统计后,抄送一份由各部门经理/主管保存对合同到期的员工各部门主管应提前二十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应在五日内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查后,决定该员工去留并由行政部在合同到期前十日正式通知员工去留
5.
2.对拟与之续签合同的员工,行政部应及时办理新的劳动合同
5.
3.对不按上续程序办理员工考评的主管而造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应由该部门主管承担经济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5.
4.《员工劳动合同》由行政部保管,不经主管批准,一律不予借阅第二条人事档案管理
1.员工人事档案收集和保存员工的各类人事资料,属公司商业秘密,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阅览
2.员工人事档案包括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历证复印件;
③健康证明;
④技术职称证复印件;
⑤个人简历;
⑥应聘登记表;
⑦应聘程序记录表;
⑧面试考试题;
⑨试用期间考核表,调薪表等
3.员工人事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开始建立该员工人事档案
4.在职员工档案按部门或工号顺序排列,由人力资源科统一保管,副主管级以上员工档案由人事行政部保管
5.员工离职后,人事档案连同离职申请(决定)和离职程序记录一同转为离职人员档案
6.离职人员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时间
6.1主管级以上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3年
2、续订劳动合同时,一般员工原则上签订5年期合同,中层及以上级别员工原则上与原合同期限相同;所有员工第二次续签合同,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3、《聘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协议期满后,续签《聘用协议》
4、在孕、产、哺乳期、医疗期的员工,依据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的时间期限进行签订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1、公司因经营或业务变更需要,在与员工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变更
2、综合部下发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后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第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有一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即为终止《劳动合同》
2、综合部在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内,应主动征求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的意见,决定是否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3、如双方均愿意续签,综合部应组织双方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续签《劳动合同》
4、对于公司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综合部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应在综合部要求的时间范围内(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
5、如员工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则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离职审批手续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双方有一方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即视为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离职管理办法》办理
3、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员工应在综合部要求的时间范围内(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第九条公司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第十条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离职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员工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书中约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按山东省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第十二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部门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准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篇2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第三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下列资料
(一)职业健康培训资料,包括培训内容、培训人数、考试情况等内容;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分布、接触人群情况等内容;
(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定点和检测情况、职业病防护和应急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等内容;
(四)健康监护资料,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禁忌症处理、职业病病人管理等内容;
(五)工作记录资料,包括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决策、职业安全健康自查情况、职业安全健康监督部门监督检查记录等内容;
(六)法律法规资料,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内容;
(七)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应当存入职业健康档案的资料第四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并做到
(一)按照要求填写职业健康档案有关内容,保证职业健康档案的准确性;
(二)每年定期对职业健康档案进行复核,并及时修订;
(三)及时将职业健康档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加强职业健康档案信息管理;
(四)妥善保管职业健康档案及相关原始资料
(五)严格职业健康档案借阅管理,非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一律不得外借第五条、接受相关政府管理单位对职业健康档案工作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对职业健康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第六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档案数据采集和汇总,建立分公司职业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对档案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数据第七条、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职业健康档案负有保密义务,应当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篇3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2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无论是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办理劳动关系第3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第2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4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第5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第6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合同双方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第7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1—3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第8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第一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以上合同开始履行时前6个月为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第9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3—5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第10条保守秘密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篇4第一节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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