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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个人存款质押借款合同(23篇)合同编号__________出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__________基本账户开户行电话传真__________质权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质押权人第一条甲方以自有轿车一辆,型号年黑色宾利欧陆G跑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质押前不存在共有、事故、交通违章肇事,并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争议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借款到期后如甲方无法偿还借款时应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可以延期一日还款,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整甲方最多可申请延期还款三次,每次—日,每次延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整甲方到期未还款或申请延期后未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和申请延期后到期未还款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第四条甲方将质物相手续及物品(详见质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第六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或申请延期后还款,如甲方不能按约定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质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质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第七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第十条本合同附《质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日期日期商业银行个人存款质押借款合同篇19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在_________________签订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
1.Al.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资公司(下简称D公司)73%的股权;
3.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73%股权价款的担保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出质人指A公司;质权人指B公司;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年一月一日签署的转受让D公司73%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第二条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
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第三条质权的行使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第四条加速到期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第五条陈述和保证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
(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
(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工商局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第六条证书的保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第七条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在出质人如约支付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转让价款的价款后终止第八条违约责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条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省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3.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B有限责任公司(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商业银行个人存款质押借款合同篇20法定代表人住址联系电话___________(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___________(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___________(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以上出质人合称为“甲方”)贷款人(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址联系电话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就丙方向乙方借款事宜,甲方愿意以其拥有并有权处分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为丙方对乙方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股权质押三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总则甲、乙、丙三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本合同,甲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公司共计—%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出质给乙方,由丙方向乙方借得本金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及其他费用为进一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传真__________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为保障实现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单位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大写)(小写),利率为,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B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存单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诉讼、但栽种等情况;
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第二条质物
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甲方所持有的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共计—%的股权(其中,出资万元,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出资万元,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出资万元,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出资万元,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住所位于,法定代表人为O
2、出质股权应包括该股权所有现时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丙方如没有按期履行本合同,出质股权由乙方全权处理
3、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甲方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配股并将配股随质物一起质押因不购买配股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时,甲方应当及时补足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乙方以下的银行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甲方、丙方的责任范围甲方质押担保的责任范围及丙方的责任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逾期滞纳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依法主张权利过程中发生的评估费、公告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等处分质物、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及可能产生的乙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具给乙方的收款票据额为准第四条借款本金、利率及给付本金人民币(大写金额)万元(¥万元)月利率%0利息的收取方式为按月结息,乙方在借款发放后一个月的当日向丙方计收利息以后每月依此类推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丙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为他用,并随时接受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本合同项下之本金、利息以及其他应由丙方结清的款项,丙方应按期结清丙方还款的确认以所还款项到达乙方账户为准丙方逾期交纳利息或逾期归还本金时除须及时补交利息、本金外,还需每日按借款之未还金额(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5%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实际全部结清债务之日止第五条借款期限和放款条件
1、借款期限一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起始日期以实际放款日为准]
2、若丙方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可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同意,三方签订补充协议后延长借款期限,如无特别说明,甲方的股权质押担保在展期期间继续有效
3、甲方、丙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并后,方可向乙方申请放款第六条登记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到登记部门办理质物的质押登记手续,取得签发给乙方的有关权利证书第七条质押物的占管质押借款期间,甲方除应遵守本合同约定外,还应同时将质物权利凭证,如出资证明书、股权证等移交乙方保管第八条质押股权的相关处分限制甲方承诺,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及标的公司不得采取下列行为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采取引发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重大变化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
3、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4、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对其财产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5、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
6、签署对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一影响的有关义务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30%的违约金第九条甲方保证及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其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甲方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甲方保证其出具的全部资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而无任何隐瞒,并将需提供的所有证件、文件和凭证等原件交由乙方保管,如发生不实或欺骗行为由甲方承担全部相关法律责任,甲方必须按借款金额的30%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5、甲方保证完成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备案、登记、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续,并支付相关税项和费用
6、本合同项下质物系甲方合法拥有及持有,乙方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先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7、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能对质押股权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8、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权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甲方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权价值减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质押股权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9、一旦乙方要求,甲方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权的状况资料提供给乙方并允许乙方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10、甲方愿以其质押物(所质押股权的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款条款项下的本金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担保当乙方需要处置质押物时,甲方愿意无条件配合
11、甲方同意签署并公证授权乙方委托拍卖公司拍卖质押股权的相关文件
12、甲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30%的违约金第十条甲方、丙方的义务
1、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金额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2、丙方不应将本协议项下借款挪作他用,擅自改变借款资金用途
3、丙方应遵循乙方与办理借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和甲方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4、甲方、丙方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及时三日内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1标的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等情况;2甲方、标的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违规;3甲方、丙方、标的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行政措施,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4质权未设立或无效;5影响乙方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
5、质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丙方应在上述情形出现后立即通知乙方并于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第十一条质物的处分及质权的实现如发生以下处分质物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变卖、拍卖质物,并就变卖、拍卖所得款项以及出质期间质物产生的分红派息优先受偿,或以质物折价抵偿被担保的主债权
1、提前行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以下任何情形发生时,乙方有权要求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质权提前实现1甲方、丙方违反了本合同任何义务性条款;2丙方不能按时支付到期利息;3标的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等情况;4保证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5质押股权发生贬值,危及借款安全;6丙方所负任何债务或其他赔偿责任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到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归还的;7依据法律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的其他情况
2、到期行使丙方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押权处分质押股权第十二条质物处置依据本合同之约定,处置的质物由乙方委托任意一家拍卖公司予以拍卖或者以其他任何合法方式处置质物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或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为办理因质押的股权出现瑕疵,影响乙方正常处理,甲方及丙方应予以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第十三条强制执行公证三方当事人经协商决定向公证处申请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进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三方共同确认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之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白了解,没有误解如果丙方(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全部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和费用,乙方(质权人)有权单独向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并持执行证书和本合同的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质押物)甲方、丙方承诺就本合同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全部债权的费用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对该执行的抗辩第十四条费用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与股权质押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产权过户费、律师服务费及实现质押权时的费用等均由丙方承担第十五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为办他项权利登记,甲、乙双方在股权登记部门所签订的相关合同,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第十六条合同的终止丙方已支付完本合同约定的一切相关费用,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本合同即告终止第十七条特别约定丙方如需提前还款,应于拟提前还款前十五日将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第十八条通知条款所有的通知事项应以挂号、快递等方式发出,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地址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存单情况
1.存单种类,号码,数量(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2.存单户名.
3.存单期限.
三、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存单现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第四条存单的开立与确认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也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1、若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若各方当事人未对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条法律适用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办理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三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第二十一条声明条款
1、甲方、丙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2、甲方、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丙方要求,乙方已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3、甲方、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甲方(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丙方(签字)日期商业银行个人存款质押借款合同篇21贷款人(质权人)(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出质人)(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当票(编号),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开具的支票质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第一条质押标的质押支票种类转帐支票;支票数量张;开户行银行支行;出票人全称;出票人账号;支票号码;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支票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第三条借款金额(当金)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第四条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提前到期双方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或乙方账户被查封、冻结、监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第五条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借款月利率为%,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月综合费率为%,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元整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第六条质押支票背书与交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质押支票背书“质押”字样并加盖公章,交付甲方持有第七条放款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支票已交付甲方持有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质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第八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1、乙方保证质押的支票填制完整、准确无误、无任何权利瑕疵,保证所质押的支票可以有效付款或行使票据权利
2、在质押权存续期间,乙方不得挂失该支票
3、如该支票所在账户被有关机构冻结或限制权利的,或支票所在账户余款少于支票金额的,或经营出现经营困难及面临解散、破产等情形的,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财产担保
4、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或其他权力机构及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所质押的支票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第九条质押权的行使
1、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质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直接自质押支票中支取上述全部款项
2、甲方行使质权后,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结清当金、息费、第十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6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质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当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第十三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合同终止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第十六条通知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第十七条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附件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年月日商业银行个人存款质押借款合同篇22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o乙方以其所有的车辆(以下简称乙方质押物),作为借款质押物质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甲乙双方特定立本合同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利息为(月利息),从甲方实际交付款项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止第三条还款方式乙方按付息,到期还清本金第四条质押物事项;乙方现有牌,车牌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号码,车辆所有权人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还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乙方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履行支付借款利息2倍的罚息,造成甲方上门催收的每催收一次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按日支付借款金额千分之十的滞纳金、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前交开户证实书、预留印鉴或密码、委托乙方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的委托书等有关文件;
二、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
三、存单签发行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条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二、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第六条质押的费用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第七条质押的效力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不通知乙方把该车辆卖掉或委托拍卖公司拍卖该车辆,归还甲方的本金和利息,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如该车辆拍卖款不足以偿还乙方所欠甲方的本金和利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催要所欠本金和利息,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第六条此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生效甲方乙方见证人年月曰商业银行个人存款质押借款合同篇23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于一年一月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其中,甲方占有股份60%,乙方占有股份40%,目前按照前述比例已实际投资—万元现需按照股权比例继续出资150万元,即甲方出资90万元,乙方出资60万元因乙方资金周转困难,要求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借款60万元给乙方作为本次出资现就借款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借款60万元给乙方作为本次股东的继续出资
二、借款期限为一年即自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止
三、借款利率为月息分,利息每季度结算一次
四、乙方同意将其在一有限公司所持股权作为本次借款的质押出质给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如乙方到期无法归还借款本息,则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一有限公司5%的股份折价60万元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均同意该公司5%股份不再评估,无论盈亏均折价60万元如有利息未还,则另行归还利息或折成股份归甲方所有即借款一年到期后,乙方如不归还借款本息,则乙方持有的公司5%的股份折抵60万元借款本金归甲方,甲方将持有公司65%股份,乙方持有35%股份,视为借款60万元本金已经清偿如还有利息未还,则该利息应继续还清或再用乙方股份折价清偿
五、乙方承诺其所持.有限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任何瑕疵,此前未质押他人,今后也不得再行质押他人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有限公司存档一份甲方乙方有限公司(章)20—年月日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三、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并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六、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七、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代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或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所得价款直接用于清偿该期应还款项,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乙方对存单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第九条质物的返还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存单争议、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严重情况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存单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及时申请补办或申请挂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第十一条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存单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万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仟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第十九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存单移交乙方占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白终止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第二十四条合同附件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商业银行个人存款质押借款合同篇18质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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