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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名称重庆市大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铝用炭素工程的工程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再生有色金属特色产业园、清溪镇平原村发包人重庆市大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七冶炉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编号大朗铝协字2013第一号签订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签订日期2013年月日
12.
16、图纸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
17、
17、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它场所
12.
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等以纸质的方式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当的责任
12.
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当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
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
2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它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2.
23、博赛集团指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三条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3.
1、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补充约定或其它书面文件
13.
2、工程承包合同
13.
3、本合同所列附表或附件
13.
4、工程建设标准及标准、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及主合同的有关技术文件
13.
5、甲方审定的施工管理方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平安防护措施等
13.
6、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上述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是本合同不可别离的一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除双方另有书面特别约定外第十四条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标准
14.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14.
2、需要遵守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规定
14.
3、适用标准、标准
14.
3.
1、适用标准、标准的名称执行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等适用的有关标准、标准和规程
14.
3.
2、提供标准、标准的时间乙方提供
14.
3.
3、国内没有相应标准、标准时的约定解释顺序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按甲方认定的行业通常默认、多数适用要求执行;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解释;甲乙双方协商第十五条图纸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首批施工设计图三套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当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存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需存档需要的图纸外,乙方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第二节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工程师
16.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甲方另行书面通知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甲方委托的职权按《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执行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按《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执行
16.
2、甲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职责在授权范围内,代表甲方履行以下职责
16.
2.
1、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施工组织、材料设备供给、平安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
16.
2.
2、协调解决由甲方处理的有关问题;
16.
2.
3、对设计变更复核,提交甲方审批、签章;
16.
2.
4、对工程量和单价变更、新增单价、工程签证、中间支付、工程结算等进行复核,提交甲方审批、签章
16.
2.
5、由甲方成立的行政、财务、审计、工程组验方小组成员现场共同确认工程量
16.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
16.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16.
5、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6.
5.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由甲方盖章认可,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乙方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16.
5.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工程经理,工程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2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乙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乙方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工程师要求、指令或有异议,向甲方提出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16.
5.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它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应顺延延误的工期
16.
5.
4、如需更换工程师,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第十七条工程经理姓名职务工程经理职权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执行企业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执行本合同中由工程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对工程工程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平安、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17.
1、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7.
2、工程经理按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工程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平安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
17.
3、乙方如需更换工程经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甲方可向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工程经理第十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8.
1、负责传达、贯彻各级职能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
18.
2、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8.
2.
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
18.
2.
2、
2.
2、负责指定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位置及现场使用范围
18.
2.
3、负责提供并指定施工水源、电源连接位置及时间、地点和供给要求
18.
2.
4、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18.
2.
5、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后7天内提供
18.
2.
6、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重庆市建筑工程相关规定办理
18.
2.
7、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合同签订后3天内双方现场交验,并做书面交验记录(原始地貌图以双方复核为准)
18.
2.
8、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
18.
3、以书面形式明确担任本合同工程的监理及甲方工程师名册,负责对该工程的技术、工程量签证和质量、平安、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签证程序以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为准
18.
4、乙方施工用水、电、气、风按表计量,计量装置由甲方提供和安装,费用由乙方承当;甲方按月进行抄表计量,在月进度结算时按约定单价扣除
18.
5、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参加由监理单位主持的施工协调会
18.
6、审批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开工报告,会同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
18.
7、转发经审核签字后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18.
8、施工期间,甲方代表随时到施工现场和有关场地(如加工场地等)检查、监督,并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配合乙方对进场材料验收签证
18.
9、监督、检查乙方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用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时发放劳务工资
18.
10、乙方现场工程工程管理工作达不到甲方工期、质量、平安要求或发生重大质量、平安事故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当由此给甲乙双方和第三人所造成的一切相关所有损失
18.
11、协助乙方及时处理在施工质量、平安事故等方面所遇到的有关问题,协助乙方确定重大施工技术方案
18.
12、负责与乙方进行工程款结算,根据合同条款和现场施工进度情况,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监督乙方是否专款专用
18.
13、负责组织竣工验收
18.
14、根据乙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及决算即时按合同约定办理好合同价款的结算
1.
1.
2、15>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发生时双方协商办理第十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9.
1、遵守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标准等有关规定,遵守甲方及各级职能部门对本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遵守甲方在工程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积极做好与甲方相关工程的配合协调工作,遵纪守法
19.
2、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应提供给甲方的方案、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19.
2.
1、开工后七日内应向监理单位及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五日内监理和甲方审批完毕交乙方组织施工
1.
1.
3、
2.
2、开工前15天提交工程总进度方案及相应的其它资料;
1.
1.
4、、每月26日提交当月进度统计报表及相应验工计价报表、次月工程进度方案及次月的月施工方案当月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总进度方案时,乙方应在两日内提交调整进度方案,经监理方及甲方批准后执行,但不免除乙方延误工期所应承当的责任
1.
1.
5、、于每个报表日的次个工作日10:00前,提交日、周、月工程简报,简报上注明当个报表期间完成情况、下个报表期间方案及存在的问题;
1.
1.
6、、进度方案及材料使用方案报表一式四份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19.
3、以书面形式明确执行本合同的法定委托代理人、工程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19.
3.
1、乙方工程及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应资质和一定经验,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和经验,作为乙方的必备条件,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9.
3.
2、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甲方、监理方认可的法定委托代理人、工程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如需更换,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执行本合同的人员
19.
3.
3、乙方工程及技术负责人必须长期在施工现场负责,不得随意离开工地、关闭手机和拒接甲方有关人员的电话,并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若确需离开工地时,必须向甲方书面报告,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同意前方可离开工地,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次(或人天),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工程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到位或长期离岗(每人不得低于现场工作时间的2/3,且工程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能同时离开施工现场),视为乙方重大违约
19.
3.
4、乙方工程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每周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工程例会)或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其它会议,认真听取甲方代表对乙方提出的平安文明施工、施工进度、质量的要求,并认真贯彻实施,同时认真向甲方提出在施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协调和解决
19.
4、接受检查、验收及证件、批文、验收等手续的办理
19.
4.
1、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工程部办理有关施工用电、用水、房租及其它设施手续在甲方指定的水源和电源处搭接施工用水用电,施工水电气等管线铺设、自变压器接出设备设施(配电屏、开关柜等)、计量装置等的安装、管理、维护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安排,并按照协议书中有关条款按时缴纳水、电、气、房租等费用拨付工程款时必须到工程部办理有关签证手续
19.
4.
2、乙方必须挑选技术素质强、管理水平高、有相匹配的技术资质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工程部挂牌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工等)及各工种工人(泥工、碎工、木工、钢筋工、抹灰工)必须持证上岗,提供原件交监理方及甲方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备案,经确认后,方能上岗
19.
4.
3、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登记造册,在进场前报监理方和甲方备查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监理方及甲方对其进行质量平安技术意识的教育、检查
19.
4.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执行方案生育政策,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时办理暂住证、流动人口方案生育证、施工平安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技能培训证等各种证照,承当各种办证费、手续费、检测费以及政府职能部门规定针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收取的相关费用
19.
4.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按备案制要求及时办理、收集有关工程技术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的内容应按监理方、质监站、城建档案馆和甲方的要求整理,并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甲方移交工程技术资料四套(其中原件两套),如因工程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工程质量等级的认定,延误工期或导致房屋产权资料等手续不能及时办理的,甲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同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19.
4.
6、按监理标准、程序申报各项验收
19.
4.
7、材料进场后使用前,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签证
19.
4.
8、接受各级职能部门对工程质量、平安、文明施工的检查和验收,并承当费用
19.
4.
9、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进行的监督管理
19.5>施工组织
1.
1.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有关变更和国家、省、市现行标准、规程及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质量和工期要求,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本钱合同内容
1.
1.
2、
5.
2、严格按监理和甲方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过程中修订审批的方案组织施工
1.
1.
3、、承当施工平安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编入施工组织设计,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1.
1.
4、、本合同范围内,由甲方另行单独发包的其他分项工程如排烟道、排气道、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燃气、楼宇对讲等工程,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相关专业单位做好预留、预埋工作,尽量提供施工方便,协助其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收集、整理好完整的技术资料归档
19.
6、平安、文明施工,质量、进度控制
19.
6.
1、落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标准等相关规定和甲方及各级职能部门,对本工程在质量、进度、平安、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施工平安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以及设备的平安,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及附近建筑物和人员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如造成工程、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由乙方承当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9.
6.
2、乙方必须按相关规定设置平安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平安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平安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高空等特种作业的管理,制定平安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平安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员工进行施工平安教育
19.
6.
3、对本合同的工程有维护、保管、消防、平安的责任,确保工程施工时和非施工时的平安
19.
6.
4、进场后,在甲方指定的场地使用范围内搭设临时建筑、堆放材料,费用自理及并负责平安和照管责任
19.
6.
5、负责竣工交验前的成品及在建工程保护,甲方有特殊要求按甲方要求采取措施保护保护期间若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赔偿
19.
6.
6、施工期间场地的使用和施工道路的走向,乙方应按甲方在总图上所指定的范围及要求进行,保证施工道路畅通及卫生清洁,其施工道路铺设、维护与卫生等费用由乙方承当
19.
6.
7、工程施工前,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工程部及施工人员办理建筑施工意外保险,其保险费用由乙方承当
19.
6.
8、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与生产区、生活区的隔离,防止相互干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采取有效防治疾病传染的措施临时场地使用范围内,工程竣工或使用完毕后须进行场地平整;工程竣工后所剩材料、构配件及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施工垃圾,应在该工程验收后三日内撤离现场,逾期不清理现场,甲方有权组织清理、撤除,所支出的费用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9.
6.
9、在施工期间必须搞好文明施工;教育施工人员相互礼让,杜绝违法乱纪的事件发生;保护公共设施和居民设施,如有损坏,应接受处违约金并赔偿其损失;现场施工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并接受检查;办理施工保险及有关手续,承当各项费用
19.
6.
10、乙方必须处理好周边居民的关系,保护周边环境,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办理好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环保(施工噪音、污染、渣土)管理手续并承当费用,如因施工造成周边居民、单位或部门的生活、生产的不利影响,比方噪音、排水不畅、道路破损、震动房屋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承当费用并及时予以解决
19.
7、款项支付
19.
7.
1、甲方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乙方只能用于本工程,不得挪用,否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的乙方使用情况作必要的监管
19.
7.
2、充分保障民工等员工的合法权益,与之签订符合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劳动合同交甲方所在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查,要保证所有参加本合同工程施工的民工及其它员工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拖欠、克扣,同时必须依法为其购置必要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甲方可以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凡因民工等员工问题引起纠纷,主管部门责任追究,其损失全由乙方承当,并承当全部责任
19.
7.
3、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规定的工程款支付程序申请工程的支付,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
8、配合协助甲方完成甲方要求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9.
8.
1、乙方按甲方要求参加设备、材料的加工订货要求和采购方案整理工作乙方应协助甲方提供整个工程的材料方案,包括主材、辅材、耗材、机械设备材料方案表应全面、详细,给甲方提供采购依据若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方案错、漏、多余,乙方应承当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费中扣除,但因甲方或设计单位设计变更或甲方材料更换而导致的错、漏、多余的除外
19.
8.
2、乙方应结合采购周期(含加工制作、运输等所需时间)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按图纸及定额耗用量方案、申请及领用材料,并负责保管责任若出现被盗窃或被破坏的情况,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或当地派出所,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当,因乙方采购方案不及时或给予甲方采购时间不够,所造的影响及损失由乙方承当
19.
8.
3、乙方对收到和使用的材料、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并把关甲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和数量,有异议应在使用前但不超过收到货后15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若乙方在本工程中使用了质量不合格或未到达合同约定要求的材料、设备时,乙方必须更换或按照甲方的指令处理,并承当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19.
8.
4、乙方需与甲方人员联系,必须参加甲方手机和固话集团V网,在与甲方联系中止、终止后退出甲方手机和固话集团V网,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
19.
9、乙方不得与监理单位、监理人员或甲方本合同有关的相关人员有经济利益关系,或主要社会关系等,导致监理单位、监理人员或甲方本合同有关的相关人员可能做出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有以上情况的应当主动向甲方书面告知澄清,并不得私下接触,否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
19.
10、加强对管理人员、进场人员、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及进场车辆、机械设备、的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法令和规章,办理相应手续及证件,对进场人员的生活作风进行严格管理,禁止有损甲方声誉、防止对甲方造成直接及其相关的经济损失、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进行否则,根据情况节轻重,视为乙方违约或重大违约;第三节施工组织和工期第二十条工程进度方案日前完成;日前完成;日前完成第二十一条工期竣工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1.
1、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局部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平安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等内容
21.
2、若乙方无故拖延、拒绝复工或消极怠工,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本合同标的
0.1%以上/天并不低于1万元/天的罚款,并由乙方承当由此增加的费用和相应责任
21.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工程工期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当的工程,造成延误工期(包括中间交工和竣工时间)的,按以下方式处理: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本合同标的(或各分项)
0.1%以上/天并不低于1万元/天的罚款,并由乙方承当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超过规定完工日期5天的,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和监理方在可预见乙方将造成对本工程工期延误工期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第二十二条工程进度组织
22.
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方案的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总进度方案以及资金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3天内
22.
2、乙方应按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方案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2.
3、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方案,其具体内容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22.
4、乙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方案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方案不符时,乙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良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非甲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方案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良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22.
5、乙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方案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方案不符时,乙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良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方案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良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22.
6、乙方不得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情况下中途退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阻碍甲方的施工,不得在未付清工资及报酬(含民工)和材料、设备等应付费用的情况下离开工地,否则属乙方重大违约
22.
7、如果乙方的债权人(含工资)、与乙方有纠纷的单位或个人到甲方闹事或阻工,或给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造成影响,视为乙方重大违约乙方接到甲方通知3日内,乙方应当作出如实确认回复甲方,乙方应主动积极协商协调并解除对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影响,否则甲方以乙方有纠纷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的金额代为支付(即使是乙方未认可),在甲方垫付后3天内,乙方按甲方垫付款支付给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2.
8、乙方须提供进度保证措施,并及时组织人员调配设备进场施工,乙方提供的资源配置未按承诺的时间进场或实施过程中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滞后,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施工或直接安排新的承包方进行施工,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新的承包方进场费用及延误工期损失等,以甲方认定为准)由乙方承当
22.
9、乙方应根据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确定的进度方案安排生产,甲方在施工中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进度进行适时调整,乙方不得因该调整而向甲方提出索赔第二十三条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在建和已完工程乙方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及时复工第二十四条工期的顺延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延误当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经监理方和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签证后,经甲方盖章同意后并交一份给甲方存档,工期顺延否则不予顺延工期,因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当
24.
1、因甲方原因延期发布开工通知、造成停工的
24.
2、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4.
3、一周内有效施工时段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外界干扰(如周边居民阻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24.
4、甲方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施工条件,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4.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各单项变更工程量不超过合同总工程量1%或10日内的,工期不予顺延,否则予以顺延第四节质量与检验第二十五条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及验收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操作规程》及其它相关规定、标准和要求施工,到达国家、行业等有关验收标准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一次性验收合格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
26.
1、因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及标准要求,或未按图纸施工,视为乙方重大违约,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含延期、返工、损坏其它产品及材料损坏等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无条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6.
2、乙方若有违反行为或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监理方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或停工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耽误和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当
26.
3、当月分项质量不合格,甲方停付当月及之后款项,直至整改完成、复检合格
26.
4、如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甲方认可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验评,并完全认可该机构的评定结论如确属质量问题,质量检测费由乙方承当
26.
5、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对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乙方已预验,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的子单位工程,甲方可组织进行验收由几个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当其中的一方所负责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完成,并经自行检验,也可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在整个单位工程进行全部验收时,已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附件第二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27.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行建筑工程标准、规程、标准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接受监理方和甲方的检查、检验、监督监理方和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检验、监督,乙方应为其提供一切方便;监理方和甲方的检查和检验并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7.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局部,乙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撤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由乙方承当撤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7.
3、因甲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在发生前或发生的第一天交甲方书面盖单章确认后,由甲方承当,逾期甲方不予认可第二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8.
1、基础工程、隐蔽工程、重要结构工程和重要工序、关键部位的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并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甲方其它验收部门共同验收,需要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应按规定报告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标准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合格,工程师、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立即整改或返工,直至合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28.
2、乙方应及时会同监理方、甲方现场工程师按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进行质量验收评定且及时签证,涉及工程中间验收时,应按程序要求通知监理、设计、勘察、质监站和甲方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且及时整理好记录
28.
3、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乙方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协调处理乙方自行组织验收的验收记录无效第二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当由此发生的检验费用检验不合格,乙方承当由此发生的检验费用,并承当相关损失和责任第三十条工程试车
30.
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乙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30.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甲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30.
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乙方应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协调处理乙方自行组织试车的试车记录无效
30.
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30.
5、双方责任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当修改设计、撤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撤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乙方采购的,由乙方承当修理或重新购置、撤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的,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当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非负荷试车由乙方负责并承当费用负荷试车由甲方组织,乙方须积极配合如试车过程中产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修复、处理并承当费用第三十一条工程技术资料必须做到与工程进度同步,严禁造资料,补签资料,否则监理方、甲方现场工程师有权拒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第五节施工平安第三十二条平安指标到达“四无一杜绝〃和“一创立目标,即无工伤死亡事故,重伤以下负伤率在3%以下,无重大机械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杜绝重伤事故和职业病,创立平安文明工地第三十三条平安施工与检查
33.
1、乙方须遵守工程建设平安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平安操作规程、平安标准组织施工乙方须加强对施工作业平安的管理,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等的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平安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3.
2、乙方须设置必要的平安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平安员负责平安工作,挂牌持证上岗,专人专岗,并定期经常对其员工进行施工平安教育并做好相应记录
33.
3、乙方须设置平安标语及警示牌,配备严格的平安生产设施、平安防护措施和劳动保护用具,消除事故隐患
33.
4、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构筑物、设施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33.
5、乙方随时接受平安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接受甲方对本工程治安保卫、环境和职业健康平安等有关平安文明施工的监管和协调
33.
6、甲方要求乙方违反平安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乙方有权利有义务拒绝
33.
7、乙方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有价值不宜立即施工的物资及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并立即报告甲方,由于乙方的疏忽或过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当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平安防护
34.
1、乙方自备施工人员各工种所需的平安帽、平安带等防护用品及必需的平安设施,且必须合格有效并符合安规要求,上述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承包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34.
2、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平安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
34.
3、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平安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因以上发生的材料、安装施工费用由乙方承当第三十五条事故处理
35.
1、乙方必须确保施工平安,对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平安负全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大小平安事故(包括险情,乙方发生的和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其质量、工期、费用等直接和间接损失概由乙方承当责任及相应费用,并立即报告甲方;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当责任及相应费用
35.
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平安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第三十六条平安文明施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由乙方自行承当第六节材料设备供给第三十七条为完成工程的全部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本节中以下简称物资),根据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方式采购不管由哪一方采购,均由乙方负责收货、清点、验收、装卸、转运和保管所有进场物资必须报验合格前方能用于工程上,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否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工程工程所需设备、材料选型应选择先进实用,成熟稳定的设备,应充分考虑价格和配件性价比根据本钱效益原则进行最优批量采购,实行竞标方式采购,保证性价比,实现效益最大化除此之外,也应按上述方式对生产所用的备品备件选用品质好、价格优、互换性强,性价比高的厂家与品牌,以便在维修维护时相互更换,节约费用设备、材料选型应由甲方分管领导组织,甲方企业领导、相关部门和审计等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在与设计、监理单位并考察相关使用单位意见后,对设备选型进行充分论证
37.
1、检验
37.
1.
1、采购方应在物资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甲乙方共同清点后,移交给乙方
37.
1.
2、
1.
2、物资必须符合施工图要求和标准要求,必须先送样品经监理和甲方确定前方能进入现场,由采购方出具相应厂家(或总经销、总代理)的销售单、出厂合格证明、材质证明、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检测报告,报甲、乙方和监理签收
37.
1.
3、主要物资还须在
30.
1.
1、
30.
2.2基础上报验,按照标准规定,由乙方有证的取样员会同监理方的见证员、甲方现场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现场抽样,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测费用由采购方承当
37.
1.
4、若乙方收到货后发现有数量过错、质量问题、资料不全,乙方在收货后5天内或使用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乙方在收货后5天内或乙方已投入使用,未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视为甲方发货数量准确且质量符合标准,乙方发生的数量过错、质量问题、资料不全与甲方无关如经乙方验收,发现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则经双方共同确认后,按本合同违约责任进行处理或双方协商处理
37.
1.
5、碎、砂浆试块的留置,严格按标准要求留置,由乙方有证的取样员会同监理方的见证员、甲方现场工程师监督下制作、养护、送检,确保其真实性,两强试块的检测结果应及时反应,发现问题立即组织处理,杜绝事故的发生由两强试块不合格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当
37.
1.
6、对不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物资,甲、乙方或监理工程师均有权拒绝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采购方自行承当
37.
2、保管、转运
37.
2.
1、乙方收到物资清点后(含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材料及设备),乙方应给予保管保养完好,出现丧失、毁损的应按照购进账面原值和新购进价值中的较高价值进行赔偿
37.
2.
2、工程施工的物资进场后,乙方负责及时把材料设备进行二次搬运至目的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
37.
2.
3、乙方为完成工程所需的特殊物资(如火工材料、燃油、有毒化工、特殊化工和其它施工物资)的运输及保管,由乙方按照国家、部颁标准、相关行业及主合同的要求自行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须持证者进行持证管理
37.
2.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严禁将甲方提供的物资、其它进入施工现场的物资贩卖或运至施工区域以外范围,否则甲方对乙方按新购进价格进行320倍处分,乙方还需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37.
3、对各种材料的改变和代用必须征得设计方、监理方、甲方同意,并签发正式书面通知后,方可改变和代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严禁自行改变和代用
37.
4、乙方施工所需的由甲方有偿提供的物资,应按年、季、月提出方案,报甲方审核,到甲方办理手续,乙方自行到甲方区域内指定地点提取,出库后材料运输和管理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当,材料款及相应费用在月进度结算支付中予以抵扣第三十八条甲方供给物资
38.
1、所有主要物资(定额未计价材料)、安装在甲方现场的设备由甲方供给,具体以本合同附件(第十二节附件四)《甲方供给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为准一览表包括甲方供给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38.
2、甲方供给物资结算方法甲方供给的物资不计入工程价款内
38.
3、
3、材料的损耗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提高材料的利用率,按定额损耗率的50%计算,超出局部由乙方承当第三十九条乙方采购物资
39.
1、除合同约定甲方供给局部外,其余均由乙方采购,并承当相应所有责任
39.
2、质量控制
39.
2.
1、为确保工程质量,由乙方采购的物资,甲方可明确指定厂家或供给商、品牌、规格的材料,乙方必须按要求进行采购本合同甲方己明确生产厂家、品牌的物资,进场时必须由乙方填报材料报验单一式三份,由甲方、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的依据
39.
2.
2、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的各种物资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检查和检验并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39.
2.
3、乙方采购的物资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物资,承当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9.
2.
4、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偷工减料,更换(品牌、型号、等级、材质、厂家)等现象,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物资时,应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撤除或重新采购,并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视乙方情节、态度,甲方每次处乙方其相应价值的2-10倍且不低于一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承当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承当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第七节工程变更第四十条工程设计变更
40.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以下需要的变更更改工程有关局部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各单项(或子项)变更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或低于10万元由乙方承当,超过局部由甲方承当,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0.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当,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0.
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当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乙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40.
4、施工中非乙方原因,因金属桥架、线槽、箱、盒等穿(嵌)墙体、楼板造成的孔、缝、洞(含井道内桥架防火隔离层做法)均由乙方负责修补,甲方负责主要材料,主要材料费用由甲方承当,其它费用由乙方承当但如果系乙方不及时配合土建进度或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修补孔洞的,乙方不但要自行负责修补,还必须自行负责材料并承当所有费用
40.
5、若设备直接向厂家定货且包安装或调试的,该设备安装、调试费用不计在本钱人工费总价内第四十一条其它变更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它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四十二条确定变更价款
42.
1、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复核、报甲方盖章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以下方法进行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向工程师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2.
2、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7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42.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复核,否则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
42.
4、变更后的工程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减扣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第八节合同价款与支付第四十三条合同单价
43.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确定,甲方提供的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所有费用执行闭口含税大包干单价或综合费率,不随材料、人工、政策、物价等乙方本钱因素变化而调整合同价格,为一口价包死乙方已将以下风险费用计入合同约定单价中施工期间国家、省、市等任何部门发布有关政策性变化及乙方自购材料、工器具、人工等价格的变化所影响的乙方工程造价变化施工方案中的技术措施费以及有必要考虑的其它风险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代用以及所补充图纸等进退场费、炮损及对周边补偿等其它未列明可能发生的风险及费用
43.
2、合同单价包括
43.
2.
1、为完本钱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石方爆破及措施费等所有直接和间接的费用,规费、平安文明施工费、税费、乙方的施工利润,临时设施费、临时施工便道、施工期的排水、供水电气风费,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和机具的进退场费、各种保险,炮损及对周边补偿、其它未列明风险及费用,以及为上述工作而发生的其它费用等(施工期间不作调整)
43.
2.
2、本工程所需的施工临时辅助工程以及进退场费用,内容如下本工程配套的其它临时工程工程和临时用工为完本钱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以及完工后的撤除工作,施工区内临时道路修建与维护,施工所需的所有人员、设备、机具的进退场工作本工程所需要的生产及生活用房、供风及通风、施工与生活供水、供电系统(接口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修建、维护与管理本工程范围内的排水、卫生系统本工程范围内的平安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本工程完工后所属临时工程工程的撤除以及场地清理等工作其它未列明可能发生工作及费用第四十四条工程量确实认
44.
1、合格的签证工程量乙方按设计图纸工作内容、设计变更施工,经甲方、监理方现场工程师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现场测定、签证认可的工程量乙方在甲方划分的区域内的工程施工完毕后,会同甲方、监理方现场工程师测定、验收合格后按现场实际情况绘制竣工图(蓝图),竣工图须经甲方、监理方现场工程师签证认可,作为结算此部份工程造价的依据
44.
2、乙方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复核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乙方单方计量结果无效
44.
3、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第四十五条合同价款的结算及提交
45.
1、合同价款及计算方式见主合同
45.
2、变更部份造价的增减对于本合同中己明确的各种材料,在施工期间无论怎样变动均不进行调整但在施工期间甲方变动材料品牌、规格(书面通知),经甲方、监理方、现场工程师签证认可的材料数量,按甲方调查的市场实际价格进行调整,本调整造价不计取任何费用,只计取税率,独立进入合同价款结算其它所有材料在施工期间均不进行调整如因甲方原因或经甲方认可的工程变更,依据甲方转发的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增减工程量,报监理审查,甲方核定签证认可工程变更增减造价只计取税率,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
45.
3、发票乙方根据结算金额提供相应足额、合规的建安税务发票
45.
4、合同价款的结算的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按照附件十《工程结算》及合同条款的约定,办理好结算资料送甲方工程部审查,逾期送达者,甲方不予办理结算第四十六条合同价款的支付
46.
1、支付方法,见主合同
46.
2、拨付工程款时,都应由监理方和甲方核查工程经济技术资料的完整性,确认施工质量合格,签字确认工程量或形象进度后,方可拨款,否则不予拨款
46.
3、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实际进度执行,不允许超进度支付和借支支付程序应按博赛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46.
4、工程款的拨付程序乙方按合同条款以书面提出支付要求,经监理方、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报甲方,甲方财务审核认定,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上报审批后,乙方开出往来收据,甲方扣除乙方依本合同应负担的费用及违约产生的费用后,将审定认可的工程款采用转账方式付至乙方合同帐号,乙方确保专款专用第九节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第四十七条竣工验收(含中间验收)
47.
1、根据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施工图纸,与甲方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乙方进行自检、自评,并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标准GB/T50328-2001》整理好全部竣工验收的文件、资料,提前七天书面申请监理单位,并申报审查资料
47.
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未进行备案验收,每超过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标的(或合同价款、暂估价款)0」%以上/天并不低于1万元/天的违约金
47.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后30天内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3份
47.
4、监理单位在接到乙方申请验收报告五日内审查完毕,并提供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与乙方所报合格资料一起送交甲方审查
47.
47.
6、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47.
7、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局部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47.
8、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交付甲方使用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甲方使用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在竣工验收前动用工程的,应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相关责任
47.
9、室外碎地坪、碎道路工程抽芯检测按附件五实施第四十八条竣工结算
1.
2、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相关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1.
3、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1.
4、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28天内,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甲方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应当交付;甲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承当保管责任
1.
5、甲方根据乙方所承当工程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乘以合同单价,并扣除乙方从甲方调拨的材料款、租用甲方设备的租赁费、乙方实际使用的水电费、乙方被处以的罚款、应付的违约金以及合同规定扣留的滞留金等款项后办理工程结算与付款
1.
6、税金乙方自行向税务机关缴纳局部,将相应纳税发票复印件交甲方财务部门留档备查;若当地税务部门要求甲方代扣代缴时,则甲方财务部门将从乙方每月结算的工程款中按当地纳税标准进行扣除
1.
7、在乙方承包本工程完工前,甲方不对其进行中间结算第四十九条工程保修
49.
1、质量保修质量保修责任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当质量保修责任,相关内容按有关规定为准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在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应当向甲方正式出具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第十节违约责任和争议第五十条违约当一方提出另一方违约时,提出方要有正当理由,且有违约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50.
1、甲方违约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当责任的其它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乙方可按以下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赔:索赔事件发生的当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3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的报告及有关资料;
50.
2、乙方违约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合同各项条款、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其它各项义务时,或因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设计、标准及乙方的要求,或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工期延误、平安、行政处分等事故等均属乙方违约,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或甲方和监理方可预见乙方无法履约)应承当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损失费,并挽回相关所有影响,乙方须承当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0.
2.
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竣工延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零点一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和甲方可得利益
50.
2.
2、因质量原因导致竣工延误的,按照第五节第十九条处理
50.
2.
3、乙方擅自中止、终止、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和合同约定其它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进场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天内退出工作面,3天内办理完退场相关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低于合同约定标的(或合同价款、暂估价款)的10%且不低于十万元,乙方承当工期延误责任、余下工程超出原合同的费用(甲方另找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内容)、及甲方因此而受到的其它一切损失及相应所有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和异议
50.
2.
4、在工程实施期间或保修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平安的事件,当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抢救时,乙方消极执行、无能力执行或未立即执行,则甲方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进行该项工作,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50.
2.
5、甲方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若因乙方未予积极配合,则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局部和因此导致的损失
50.
2.
6、乙方必须向甲方交付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时,由乙方负责修理和完善直至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当返工费用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延期竣工的,还应按照逾期完工的约定承当违约责任第五十一条争议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生争议后,在争议尚未获得解决之前,乙方仍应继续按甲方的要求认真施工,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和保证按期竣工,保护好已完工程、进场材料设备及工器具等其它财产发生争议后,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未果,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节其他第五十二条工程分包本工程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支解分包,否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工程工程不允许转包,对工程分包应严格控制,如确须分包,乙方需经征得甲方书面盖章认可,才能进行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主体工程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工程不允许分包乙方按合同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局部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局部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乙方承当连带责任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第五十三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合同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对合同工程工程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是否为不可抗力事件以国家有关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53.
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0天内,乙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53.2>因不可抗力事件、与乙方无关原因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其责任单位负责,并承当相应费用工程本身的损害及由此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乙方应工程师要求在停工期间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工程所需清理和修复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3.
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五十四条保险
1.
1、、乙方投保内容按有关规定办理,并自行承当相应费用
1.
2、、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以下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否则乙方按甲方承当的相应所有损失双倍赔偿给甲方人员的伤亡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由乙方承当的人员工资、材料和设备物资款项、工程费用等合同、经济和民事责任
1.
3、、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当风险责任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工程、设备等)负责照管、保管的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其它乙方原因造成的
1.
4、、投保乙方应为所雇佣的在工地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及其它雇员的人身伤害和死亡投保(足额雇主责任险)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交本工程所投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对后续进场人员也必须在进场的同时向甲方提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乙方应为其所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购置相应保险若乙方未投保,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当相应的费用;且甲方有权强制性代为购置,费用从保证金或工程款中双倍扣除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第五十五条担保及保证金保证金均不计息如乙方未能按期提交保证金,则视为乙方放弃本合同,甲方可另行安排施工队伍,乙方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合同约定标的(或合同暂估金额)的10%且不低于10万元的违约金
55.1>履约保证金
56.
1.
1、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缴纳¥300,
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能按期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乙方放弃本合同,甲方可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并对乙方处以五万罚款
57.
1.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后,凭验收报告,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58.
2、工程质量保证金(见
8.
3、)
59.
3、平安文明保证金(见
80.
1、)
55.4>工资保证金(见
87.
1、)
56.
5、其它担保方式无
55.
6、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当风险责任乙方负责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其它由于乙方原因或乙方未按相关规定执行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或损坏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当相应责任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第五十六条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甲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甲方承当申报费用,试验、使用费用由乙方承当;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乙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当有关费用;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当相应责任第五十七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它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甲方承当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当相应责任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甲方承当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第五十八条合同解除
58.
1、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58.
2、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8.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
58.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就解除协议达成补充协议后合同解除
58.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未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当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当相应费用,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当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8.
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第五十九条补充条款若其它合同条款约定与此条不一致,以此条为准
59.
1、若双方合同或其它书面约定模糊不清、不一致时、未尽事宜及在诉讼过程中,按不利于乙方的解释,按以下先后顺序处理对乙方按书面约定中的较高要求执行;按甲方认定的行业通常默认、适用要求执行;甲乙双方协商或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
59.
2、乙方为本合同工程效劳至投产正常为止,乙方必须按规定到甲方当地相关部门备案、办理审批等相关手续
59.
5、根据本合同施工要求,在生产顶峰期、用工荒、节假日期间乙方应坚持正常按不低于之前人员数量、质量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单价中因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的长期(连续影响正常施工十天以上)误工现象,在未产生损失前乙方应向甲方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解决,否则因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当
59.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乙方的平安施工、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资金支付、环境、治安、职业健康、用工、保险、采购及使用的物资质量等的检查监督和指令,提供一切便利,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不得保存、阻挠或消极,接受甲方对违反规定的乙方及其部门、个人所做出的任何处分(当合同规定不一致时,甲方对乙方的处分按较高条款执行),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及缺陷甲方的监督、检查、指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工期不予顺延、造价不予调整
59.
7、本工程合同范围内所发生的送第三方检测相关质检费用均由乙方承当,其它按合同约定执行
59.
8、乙方使用、安装、调试、照管的物资(含材料、设备、工器具)和工程,所涉及的质量、平安、使用等相关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当
59.
9、本工程工程中,乙方不得指定通用设备、材料的生产厂或供货商等其它合作单位,但应根据经验、现实案例及其它了解的渠道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59.
10、甲方应付乙方款项均不计利息
59.
11、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有书面材料,由乙方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否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
59.
12、所有相关批文、证件等手续的办理,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相应资料
59.
13、与造价、工程量、工期等工程结算有关的资料,由乙方书面提交甲方加盖公章并交一份给甲方存档前方为有效;之外甲乙双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盖有其所在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
59.
14、因乙方原因造成对甲方的相关声誉影响、损失、处分或违约金概由乙方承当,以甲方报送乙方的金额为准
59.
15、本合同约定的对乙方的处分、罚款、赔偿、违约金、违约责任、扣减保证金、代甲方垫付款(含影响甲方,乙方未同意的情况)等,甲方在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若缺乏以扣减时,乙方同意以现金、电汇方式在发生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59.
16、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泄露或用于工程外,否则泄密方承当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当赔偿责任
59.
15、本合同各方为保证公平公正原则,甲方、乙方及监理三方必须廉洁自律,严禁贿赂,承诺杜绝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若任何一方违反,则按本合同总金额20%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当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附件二工程结算第六十条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竣工相关资料后,由乙方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第六十一条工程结算资料包括送审结算书;施工图预算;设计图纸交底或图纸会审的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技术联系通知单(附设计变更审批单);施工现场记录和施工现场经济签证;各种验收资料(隐蔽工程验收单、中间交工验收单和工程竣工验收单等);竣工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等第六十二条工程结算资料在提交齐全后,由甲方安排审计部门进行结算审核第六十三条结算书的格式和内容封页应注明结算书的性质,填写工程名称、工程总价值、建筑面积和日期,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和工程领导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编制说明应写明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和特殊情况的处理取费计算表应写清费用的序号、名称、计算公式和金额工程结算表应写清分项工程或费用的序号、定额编号、名称、工程量(定额单位和数量)、价值(定额单价和总价)及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的定额单价和金额,并且每页要有页计、每一分部工程要有小计分部工程汇总表应写清分部工程或费用的序号、名称与金额,并且要有合计材料差价计算表应写清材料名称、材料用量、采购价、预算价和总价差金额其它各种补充计算表按需要填写并编写说明第六十四条甲方审计部门在结算审核初步完成后,交与乙方单位和工程所在单位核对,经确认后,报甲方的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经审计部门负责人复核和集团公司审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的审核工程结算书为工程结算依据第六十五条审核工程结算书一式三份,审计部门留一份存档,施工单位一份,工程所在单位一份用于财务结算入账第六十六条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认可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工程,甲方有权不予计量第六十七条在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时,应扣除以下费用(乙方已缴清给甲方的不再扣除)
1.
1、、工程质量保证金(见
3、)o
1.
2、、平安文明保证金(见
80.
1、)
1.
3、、工资保证金(见
87.
1、)o
1.
4、、甲方供给乙方的材料费
1.
5、、乙方使用甲方的施工设备费
1.
6、、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电等费用及其它
1.
7、、合同约定的其它应扣款
1.
8、、按照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代扣代缴的税金等(如乙方已自行缴纳的,需提供相关纳税发票复印件交甲方财务部门留档)
67.9>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和预借工程款附件三工程工程现场管理第六十八条甲方和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在建工程工程现场管理,对投资概预算的执行和节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工程变更要组织工艺、设备和审计、设计等人员论证,重大变更要按程序报批前方可施行施工现场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67.
1、基础工程、隐蔽工程、重要结构工程和重要工序、关键部位的验收应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有监理单位的可由监理工程部组织),工程管理部门、设计单位、地勘单位、监理单位、乙方参加需要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应按规定报告;
67.
2、对分局部项工程、单位工程由甲方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含监理、设计、地勘等)质量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工程工程的分局部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资料不齐全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67.
3、收方及检验必须按图验收,质量必须到达设计要求,超过施工图范围的不予验收和结算,对实际施工量小于施工图的应如实记录,收方由工程工程所在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工程相关部门、甲方财务部门指定人员参与,有审计部工程组的审计派出人员参与,无审计部工程组的由甲方行政部门参与(审计部在结算时核实工程量)乙方报送的签证资料,由参与收方的工程管理部门、审计人员(或其他人员)认真核对后,交领导签字、盖章,其工作全由甲方来完成,一切签证程序完善后交乙方;
67.
4、工程管理部门应参与设计单位现场人员对乙方的设计交底情况,掌握设计要求的重点、施工难点,设计现场处理意见,对重点和关键部位(工序)应催促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重点检查;
67.
5、对不间断施工及公休、节假日、夜间施工应加强管理,工程管理部门应安排人员实施现场管理(含监理人员),在施工期不允许出现管理真空对工期紧、需要审计和其他部门配合的,工程管理部门应提前通知审计和其他部门安排人员,审计和其他部门应及时按需求安排;
67.
6、为防止偷工减料现象,对乙方购进的主要材料(不管土建或安装)应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工程管理机构必须自检和抽样检测,重量偏差应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审计部审计人员在工程结算时必须查验检验报告,重量偏差是否处理在日常工作中,应催促或与工程指挥部一道对每批次材料抽样送检和必要的抽查不合格材料不结算费用;
67.
7、自购钢材(不管土建或安装)虽按理论重量结算,但库房必须过磅,如实记录入库净重,在办理结算时结算人员应根据理论重量与实收重量的差额计算重量偏差率,超过标准的原则上作退货处理;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在其他指标合格的条件下,经分管领导同意前方可使用,并按所差重量双倍扣款;
67.
8、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平安管理、组织和协调等工作分到工程相关管理人员头上,做到分级管理与统一协调相结合加强控制与协调,利用合同、经济等手段管理工程;
67.
9、对投资、进度、质量控制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应按管理权限如实向甲方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汇报;
68.
10、现场事件的处理,要集思广益,充分论证,采用性价比较优的方案;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工程相关部门和供给部门,停止相应的施工工作,停止设备的订购或变更,减少工程浪费和新增闲置资产附件四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第六十九条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69.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局部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和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是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的根本要求在施工前由甲方、乙方、监理单位自行商议确定,并据此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和验收
70.
2、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第七十条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甲方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乙方工程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检验批和分项工程验收前,乙方先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有关监理记录和结论不填),并由工程专业质量检验员和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中相关栏目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第七十一条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甲方工程负责人)组织乙方工程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工程负责人和乙方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第七十二条单位工程的验收
72.
1、单位工程完成后,乙方首先要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甲方组织验收
72.
2、甲方收到工程报告后,应由甲方(工程)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72.
3、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对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乙方已预验,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的子单位工程,甲方可组织进行验收由几个乙方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当其中的乙方所负责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完成,并经自行检验,也可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在整个单位工程进行全部验收时,已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附件
72.
4、
4、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和验收程序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双方主体是甲方和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承包合同的权利义务对甲方负责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亦应对甲方负责因此,分包单位对承建的工程进行检验时,总包单位应参加,检验合格后,分包单位应将工程的有关资料移交总包单位,待甲方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72.
5、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72.
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附件五碎道路及散水抽芯检测实施细则为了加强质量管理,杜绝偷工减料现象,竣工后,甲方对室外碎道路、散水工程的强度及厚度作抽芯检测,特制定《碎道路及散水抽芯检测实施细则》,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七十三条检测单位由甲方委托权威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当第七十四条取样马路抽芯检测按不超过250平方米取样一孔,散水抽芯检测按不超过60M取样一孔第七十五条检测内容及标准检测内容标准碎抗折强度实测强度在设计强度等级85%以上(含85%)者为合格,小于设计强度85%者为不合格工程碎厚度实测厚度在设计厚度负内(含
2.0CM)为合格,厚度小于设计厚度2cM为不合格工程水泥研、石稳实测厚度在设计厚度负内(含L5CM)为合格,厚度小于设计厚度为不合格工定层厚度程第七十六条结算处理方式
1.
1、
1、碎实测强度按本合同约定检测合格,但小于设计强度者,所代表部位按设计强度等级降低一个等级给予结算,即C30等级降一级为C25,C20等级降一级为C15实测强度大于设计强度者,所代表部位按设计强度等级给予结算实测强度不合格者,将对代表部位不予结算
1.
2、碎实测厚度按本合同约定检测合格,但小于设计厚度者,所代表部位按实测厚度给予结算实测厚度大于设计厚度者,所代表部位按设计厚度给予结算检测不合格者,将对代表部位不予结算
1.
3、水泥砾石稳定层厚度按本合同约定检测合格,但小于设计厚度者,所代表部位按实测厚度给予结算实测厚度大于设计厚度者,所代表部位按设计厚度给予结算检测不合格,将对代表部位不予结算无论检测是否合格,抽芯孔洞均由乙方按设计标号进行修复,费用不另计算第七十七条检测成员抽芯检测由甲方、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测组,抽取代表点后由甲方通知乙方工程部负责人参加检测,共同认可附件六平安管理协议书为了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平安、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平安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质量、平安、职业健康、环保、消防、治安保卫、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一致第七十八条甲方职责
78.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平安生产的条款要求
78.
2、按照“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平安〃的原则进行平安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平安工作同时方案、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78.
3、重要的平安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78.
4、定期召开平安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平安生产的精神
78.
5、组织对乙方监理范围内施工现场平安生产检查,监督、处理乙方的各种平安隐患和事故第七十九条乙方职责
79.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平安生产的条款要求
79.
2、坚持“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平安〃的原则,加强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平安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平安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平安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平安生产活动乙方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平安工作同时方案、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79.
3、乙方现场平安机构的设置及平安员配备情况(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能满足平安施工要求乙方负责施工现场所有员工的平安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平安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9.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阻碍治安的行为
79.
5、乙方在进场前,应持有劳动平安管理部门颁发的平安生产证书对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平安生产技术教育培训,进行逐级平安技术交底,让他们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对于从事本工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平安技术培训I,由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前方能独立上岗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79.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乙方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检查施工人员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的情况;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任何其它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9.
7、乙方应催促施工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经常检查各级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79.
8、乙方应定期检查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以及平安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9.
9、乙方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技术教育培训,逐级平安技术交底,并制定相应的平安技术措施乙方应在施工作业范围设临时围栏(或警戒线)、施工公告、警示标志,禁止随意损坏撤除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经常对施工现场相关的平安标志牌的设置情况进行检查
79.
10、乙方应按照本工程工程特点,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平安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75号令)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第八十条特别约定及违约责任
80.
1、实行平安文明保证金平安文明保证金为工程中标价(或合同价款、暂估价款)的5%,¥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15天内一次性电汇给甲方甲方设立专用账户保管,不得挪作他用
80.
1.
1、如乙方未按时足额交纳平安文明保证金,则视乙方重大违约
80.
1.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违章、违纪,人身重伤、机械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将该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80.
1.
3、若施工过程中发生有乙方责任的违章违纪、平安隐患、事故或受到上级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情况发生,甲方从乙方平安文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剩余局部于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将该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乙方
80.
1.
3.
1、乙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施工平安文明保证金;并且人员死亡由乙方自行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并承当相关责任
80.
1.
3.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设备事故,扣除施工平安文明保证金50%;发生轻伤事故扣除施工平安文明保证金25%;并且受伤人员由乙方自行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80.
1.
4、平安文明保证金专用帐户内的资金使用缺乏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天内,补足等额资金或由甲方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取
80.
2、乙方严格按照平安、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安排专职平安员,采取严密的隔离设施对施工现场进行维护杜绝平安事故的发生如在施工场地内发生平安事故,一切责任、费用由乙方承当
80.
3、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重大平安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条款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和无遗留问题后失效附件七平安文明生产责任书为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总方针,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对平安施工的指示,切实加强对平安施工工作的领导,落实平安施工责任制,完善平安目标管理和平安管理制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为使我公司工程工程的各项工作,施工平安生产快速健康开展,双方达成如下一致第八十一条平安生产的责任目标
81.
1、建立平安施工责任制逐级签订平安施工责任书,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平安施工责任制,乙方和工程经理是平安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平安施工工作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其余分管平安的平安员也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81.
2、乙方必须加强管理,把平安施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程平安施工工作方案在方案布置、检查、总结、施工的同时,要有平安的内容和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81.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平安施工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及当地政府对平安施工工作的决定、批示和工作部署
81.
4、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平安施工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平安管理和监督人员
81.
5、乙方必须积极开展平安宣传活动,对现场施工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平安教育和平安技术培训,增强平安意识,提高职工队伍的平安素质平安宣传教育覆盖率到达90%以上,平安生产资格认证率到达90%以上,职工的三级平安教育培训率到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到达100%
81.
6、认真开展每个月不少于两次有效的平安施工大检查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平安专项监察和专项治理,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防治,及时纠正“三违〃现象,严肃查处失职违章行为
81.
7、严格伤亡事故报告的制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对事故责任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阔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第八十二条施工现场容貌要求乙方认真、合理的安排施工现场,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施工器具、材料合理堆放,为工程的顺利进行,创立良好的施工环境认真维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整洁,落实到工程施工的每个工作环节中去
82.
1、教育现场职工和民工严格遵守现场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82.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配电线路必须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安技术标准》的要求
82.
3、临时给水管线应埋入地下,无滴漏和长流水,临时排水应当自成系统,保持畅通
82.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外围标明文明施工平安用语,施工现场内挂设平安标志牌,同时标明工程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经理和施工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等
82.
5、施工现场要保持场容场貌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各种机具设备、材料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安放,施工现场道路保持畅通,工程运输车辆在装载货物时要防止泼洒,如有泼洒,施工人员要及时派人清扫干净
82.6>现场搅拌站在使用中产生的搅拌碎,砂浆和冲洗砂,砂的各种施工废水,由施工现场设置的污水池进行沉淀处理,让污水泥砂及其它污水物不直接排入下水道第八十三条工地生活卫生、环境保护
83.
1、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位置设置办公室、生活设施生活卫生管理要纳入施工现场管理的总规划,建立健全工地的各项卫生制度,并有专(兼)职人负责
83.2>施工队伍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噪音、振动等对周围环境的危害
83.
3、禁止在工地现场随意熔融沥青、油漆等有毒、有害烟尘和恶性气体的物质
83.
4、积极与当地政府、环保等部门协作,共同抓好环保工作
83.
5、施工中发现古文化遗址、文物等,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积极与甲方及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后再进行施工第八十四条平安责任乙方严格按照平安、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安排专职平安员,采取严密的隔离设施对施工现场进行维护杜绝平安事故的发生如在施工场地内发生平安事故,一切责任、费用由乙方承当第八十五条其它事项乙方应服从甲方内部的有关平安管理、文明施工及其处理方法当出现平安隐患时,甲方有权通过政府主管机关或自己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对此要求,乙方应当予以认真研究,并提出整改方案,防止事故的发生甲方有权就平安问题随时进入施工现场,检查是否存在平安隐患,乙方不得阻止或阻碍甲方进行平安检查工作附件八工资保证条款为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农民工管理标准有序,工资依法支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老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第八十六条要求甲方在工程工程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承当监督和维稳责任乙方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即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第八十七条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平安文明保证金—万元
87.
1、保证金由乙方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15天内一次性缴纳甲方,保证金比例为工程中标价的1%,金额人民币万元(大写)甲方设立专用账户保管,不得挪作他用甲方帐号,开户行,如乙方未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则视乙方重大违约
87.2>若乙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应付农民工的费用(包括工伤赔偿金等)的情况,甲方有权动用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帐户内的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资和其他应付农民工的费用
87.
3、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帐户内的资金使用缺乏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天内,补足等额资金或由甲方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取
87.
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工程开工三个月后,如乙方按月结清了农民工工资,可向甲方申请从第四个月起,在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工程进度同比例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时必须附上已结清申请之日前的所有农民工工资和其它应付费用的有效证据,甲方审查核实后可按完工进度同比例退还保证金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剩余保证金的退款申请,并同时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册或其它能证明农民工工资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应付费用已付清的充分证据甲方在接到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施工工地张贴无欠薪欠费通告,在通告20个工作日后,如没有接到投诉,方可退还保证金,否则暂不予退还,直至满足上诉退还条件为止
87.
5、甲方接到农民工关于工资拖欠的投诉时,应及时核实农民工投诉情况,对乙方拖欠工资属实的,应责成其立即纠正,对于不服从协调解决,拒不改正拖欠行为的,将告知农民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第八十八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88.
1、甲方负责按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并跟踪、监督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重庆市大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七冶炉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建设的工程建设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
1、工程名称重庆市大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铝用炭素工程的
1.
2、工程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再生有色金属特色产业园、清溪镇平原村
1.
3、工程内容重庆市大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炭素工程的,具体内容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的内容为准
1.
4、设计单位东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5、勘察单位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
1.
6、监理单位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
7、工程承包范围,具体范围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并指定的施工范围为准第二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争创优质工程第三条承包方式实行单价承包、定额套用、总价控制、据实核算方式实行包工、包辅材、包质量、包平安、包工期、包全部相关费用的闭口含税单价大包干主材供给甲供材料见附件十二《甲方供给材料设备的一览表》,其余由乙方自行组织购置第四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3年—月—日,自监理方和甲方共同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算竣工日期2013年—月—日前竣工并交付使用,竣工日期以建设方组织会同监理、设计、勘察、质监、乙方共同验收且评定合格之日为准合同工期为日历天数—天第五条工程价款计算标准及依据(含变更、签证、追加内容等)
88.
2、乙方招用农民工,应严格劳动用工制度,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明确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依法为农民工参加工伤等保险以及工资支付的方式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88.
3、乙方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实行月结月清制度,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8.
4、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甲方将乙方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作为拨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的前置条件若上月农民工工资未按约定付清,甲方按照本附件第九条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或应支付乙方的当月工程款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88.
5、甲乙双方共同在工程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88.6>乙方应建立农民工用工工资档案制度农民工工资档案(含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以书面形式记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等,并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查
88.
7、乙方未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如果导致相关债权人可能或已到甲方闹事或阻工,乙方将承当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相关法律责任与费用第八十九条合同时效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且乙方结清本工程所有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应付给农民工的费用之日止附件九技术要求第九十条技术要求规定
90.
1、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通知、技术要求、甲方的指令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90.
2、乙方应对收到的任何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仔细阅读和检查,并有责任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错误,如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必须在收到图纸和文件后5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防止由此引起返工而造成经济损失若因乙方未按图施工或错误施工,乙方须承当直接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责任
90.
3、在签订本合同后10天内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技术措施与施工组织方案(包括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一式2份,由甲方技术部门审核并报送监理批准前方可施工乙方必须按甲方批准后的施工组织措施中拟订的设备和人员(特别是型号和数量)按时进场并及时组织正常施工,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由乙方承当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90.
4、在施工过程中,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或危险部位,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详细施工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包括平安、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适时培训和技术交底,由甲方批准前方可继续施工
90.
5、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测量基准点由甲方提供,现场测量放样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测量放样结果由甲方测量人员进行复核,乙方对其测量放样的正确性负责,并且不能因为甲方的复核而免除对其测量结果应承当的责任
90.
6、若检测、巡查、验收等未到达技术要求,乙方应按甲方、监理要求整改至到达要求为止,不能因为检测、巡查、验收等而免除乙方对其质量应承当的责任甲方在后续施工、使用时等发现未到达技术要求,甲方因此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第九十一条技术要求
91.
1、o
91.
2、o
91.
3、爆破必须采用毫秒分段延时爆破,完善审批手续,必须提前5天将爆破方案交甲方确认,报相关部门备案乙方必须按爆破方案实施,尽量防止、减少对周边建筑结构产生影响,并且不能因为甲方确实认而免除乙方应承当的责任
91.
4、合同签订后,双方先对周边构筑物现状及时进行调查,并保存依据,因乙方爆破、机械作业等施工而对周边构筑物结构产生影响的,由乙方负责承当赔偿责任
91.
5、乙方施工时要充分考虑对周边社群关系的影响,如便民通道、河道改道应采取先做好新通道并投入使用后,再断原通道并及时对其维护等措施,因乙方施工组织问题造成扰民、阻碍施工等影响,其赔偿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当相关所有经济损失附件十质量保修书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当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第九十二条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当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工程的房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和供冷系统,电器管线、给排水管线、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具体保修的其它内容,双方约定如下第九十三条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93.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工程基础、主体结构为终身负责制屋面、外墙面、厨房及卫生间地面等有防水要求的房屋,管道等防渗漏的为5年;装修工程为2年;办公、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道路等配套工程,安装工程为2年;供热和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灯具、电气开关和管道堵塞的保修期为半年;其它工程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93.
2、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市政公用工程为年;第九十四条质量保修责任
94.
1、保修期内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或监理方发出的返修单后,24小时内应到达返修现场进行保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安排维修,其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够支付保修期内维修费用时,乙方必须在发生后7天内以现金、电汇方式一次性予以补足
94.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因未及时抢修而导致甲方发生的相关所有损失由乙方承当
94.
3、对于涉及结构平安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平安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94.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当损害赔偿责任
94.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第九十五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见主合同相应条款第九十六条其它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附件十一群体工程附乙方承揽工程工程一览表建设建筑面积结层跨度工程造价开工竣工单位工程名设备安装内序规模(m2)构数(米)(元)日期日期称容
1.
2.
3.
4.
5.
6.
7.附件十二甲方供给材料设备的一览表单数单质量供给送达材料设备品序备注规格型号位量价等级时间地点种附件十三担保及担保书甲、乙双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甲乙双方除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合同签订后叁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3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无争议后无息退还双方约定的其它担保事项无附件十四乙方资信资料乙方保证自己是具有承包甲方合同约定标的工程的资质、实力、经验,能按合同要求履约的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提供为完本钱工程拟投入的人员、设备情况及来源,已完类似工程工程简介及质量、平安评定情况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及以下有效资料序证件提供方式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证原件,留盖乙方公章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验证原件,留盖乙方公章复印件3平安生产许可证验证原件,留盖乙方公章复印件4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名称及有效证件留盖乙方公章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盖乙方公章原件6税务登记证验证原件,留盖乙方公章复印件7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资格证验证原件,留盖乙方公章复印件8质量、职业健康等体系认证留盖乙方公章复印件
5.
1、土建工程、综合费率工程工程采用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定额计算,定额缺项局部,双方协商解决,定额人工费调增元/工日序工程工程管理费及各项取费(以定额直接工程费为基数)%1主、附厂房2构筑物3道路、挡墙、排水及附属、含税包干工程工程
5.
1.
2.
1、旋挖桩旋挖桩孔径800mm900mm1000mm1100mm1200mm含税包干价(元/m)包干范围含成孔、机械(包括场内、外运输及安、拆)、钢筋制安、桩芯浇灌(商碎)、辅材及泥石运至指定点,不含材料费
5.
1.
2.
2、墙面、屋面彩钢瓦含税包干价元/m2(含辅材,不含主材)包干范围
5.
2、钢结构
5.
2.
1、安装工程按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的人、材、机进行计费,采用综合费率,其他任何取费及费用不能计取定额人工费调增元/工日(不调增),安装工日不调增序号工程工程管理费及各项取费(以定额直接工程费为基数)%1电器、给排水及管网
5.
2.
2、钢结构工程含税包干价元/吨(重防腐)、元/吨(轻防腐)包干范围实行包工包料方式乙方负责工程过程中的人工、机械、运输、措施费、主辅材,包含以下内容制作主、次钢构(含锚栓),含辅材、机械、人工及喷砂除锈等安装主、次钢构(含锚栓、橡条、天沟),含辅材、机械、人工及高强螺栓等运输从加工厂到安装现场,含上、下车及过路费等防腐:重防腐(环氧红丹底漆、环氧云铁中间漆、氯磺化聚乙烯面漆两遍、漆膜厚度4180um),普通防腐(醇酸云铁底漆、醇酸磁漆面漆两遍、漆膜厚度4100um)
5.
3、其它计费依据
5.
3.
1、乙方自行组织购置的材料,以乙方提交甲方供销、审计询价结果为结算依据甲方供给材料按实际单价结算,并从工程款中扣回甲供材料价款,如有节余,归甲方所有,若乙方超领,按购进价扣回
5.
3.
2、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乙方按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计取—%的采保费
5.
3.
3、零星签证计时工按一元/工日计算
5.
3.
4、税金除含税包干价已含税外,其余1%计取
5.
3.5s平安文明施工费不计第六条工程结算依据按工程施工图、竣工图和说明、结合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隐蔽验收记录及签证为依据,实行竣工按实结算第七条合同价款及计算方式
5.
1、合同价款(暂估)¥元(大写人民币元)采用预结算的方式据实计算,
5.
2、发票乙方根据结算金额提供相应足额、合规的税务发票(钢结构制作安装类为增值税发票,土建类为建安发票)给甲方
5.
3、合同价款的结算的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按照附件二《工程结算》及合同条款的约定,办理好结算资料送甲方审计,以甲方审计结算金额为准逾期送达者,甲方不予办理结算乙方报送金额超过甲方审计的结算金额10%,乙方按超过甲方审计的结算金额110%局部的10%支付给甲方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结算金额里中扣除后付款第八条合同价款的支付方法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它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8.
1、工程验收前,每月支付一次工程进度款,甲方根据当月审核后的工程费用,扣除应扣除的工程预付款、备料款、甲供材料款及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其它款项后,按已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
8.
2、在工程技术资料交齐、结算审定、所有手续(含优良工程认定、资料备案)办理完毕,乙方开出合规的税务发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在支付以上款项两年后,工程款支付到工程决算总价的90%
8.
3、余款10%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支付完上述款项一年后,如未发生工程质量问题,30日内付清违约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一方违约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违约方负责,违约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相关所有损失,并挽回相关所有影响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未果,按合同法办理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1.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原始资料、缺陷责任期满后自然失效
11.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主合同共同加盖骑缝章后生效内容打印有效,手写无效
11.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老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单位名称重庆市大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单位名称七冶炉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单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平原村法定代表位地址贵阳市白云区通化路13号法定代表人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一主要条款第一节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其它组成局部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以下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2.
1、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是甲方与乙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2、发包人(甲方)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
3、承包人(乙方)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
4、工程经理指乙方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2.
5、5>设计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2.
6、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2.
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2.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2.
9、工程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2.
10、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当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
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盖章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
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当的经济支出
12.
13、工期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2.
14、开工日期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
15、竣工日期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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