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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分包方管理方法
一、目的依据公司《分包方实施细则》等有关管理方法,结合鹿华工程工程施工特点,为细化工程局部包方管理工作,加强对分包方的效劳与管理,实现与分包方的共赢,特制定本方法
二、适用范围工程部内的分包方
三、制度内容
(一)、工程局部包方的引进工作
1、《分包方引进及使用方案》的填报每季最后1个月的2口前,根据下季度的施工安排,专业工地填报《工程局部包方需求表》(详见经营管理附表45)报工程部方案科,未填报该表,又未经工程经理批准,方案科不予办理引进及合同签订工作同月5日前,工程部方案科、施工科与各专业工地协商后,拟定引进分包方的数量、进场时间,编制《年一季度分包方需求汇总表》(详见经营管理附表46),报工程部主管施工经理、经理审批,工程经理批准后,方案科填报《分包方引进及使用方案》、《引进分包方申请表》呈送公司按照公司的批复意见及有关规定,工程部方案科负责实施引进工作
2、分包方选评文件的编制分包方选评文件的编制由工程部方案科负责,分包方选评文件中施工技术局部由工程部施工科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分包方选评文件中质量管理局部由工程部质量科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分包方选评文件中平安管理局部由工程部平安科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分包方选评文件由工程部相关科室评审并在《分包方选评文件会签表》(详见经营管理附表47)中签署意见
3、分包方的资质审查与备案工程部方案科负责组织对分包方的资质审查,相关科室以《分包方评定表》(详见经营管理附表48)的形式对分包方进行评定资质审查合格的分包方列入工程部《合格分包方目录》工程部方案科负责分包方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的审查,工程部质量科负责资质证书的审查,工程部平安科负责平安证书的审查,工程部财务科负责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出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审查合格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平安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的复印件加盖法人红章各两份由方案科负责备案保存此外,审查合格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平安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法人红章还需由平安科负责备案保存审查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出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法人红章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还需由财务科负责备案保存
4、分包价格的测算除工日单价外,拟定的分包方分包单价或总价,工程部方案科必须进行测算,测算的依据与结果等详细资料,必须随选评文件一起上报公司
(二)分包方承包方式确实定
1、工程工程的分包以劳务清包为主,适当的扩大分包范围(即局部消耗性材料和中小型机械),分包材料、机械和机具的分界线如下材料分包界限我方提供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木材除外)、装置性材料和不构成工程实体消耗性材料中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及焊粉)、电缆接头、保温钩钉和油漆其他材料全部由分包方提供,即不仅限于木材、砂纸(布)、草袋子、管帚、扫帚、铁钉、石(粉)笔、毛笔、毛刷、破布、棉纱、隔离剂、尼龙帽、模板密封材料、塑料布、塑料带、砂轮片、磨光片、切割片、无齿锯片、锯条、射钉弹、钢丝轮、钢丝刷、丝锥、钻头、绑扎带、铁绑线、临时电缆牌、透明胶带、管螺纹板牙、开孔器、镀锌铁丝、尼龙绳(麻绳)、编织袋、记号笔、电池、氧气、乙快等中小型工具分包界限我方提供钢丝绳、倒链、千斤顶和卡环除以上之外中小型工具全局部包方提供(不仅限于)铁锹、扁铲、焊把线(电焊机至焊把连线)、二次线(配电柜至施工操作地点电源线)、洋镐、线锥、榔头、灰斗、抹子、瓦刀、大铲、木锯、刨子、油石、凿子、氧气表、氧气带、乙焕表、乙焕带、氤气表、乙快回火器、割把、割嘴、面罩、焊钳、黑玻璃、钢卷尺、盒尺、角尺、钢板尺、钢锯、各种扳手、改锥、大锤、手锤、钳子、手套、气筒、工具袋、剪刀、烙铁、电笔电开工具中磨光机、砂轮机、振捣器、振捣棒、冲击钻、电锤、射钉枪、无齿锯、风镐、电钻、水洗钻、电磨等大型机械(如土石方机械、起重、水平和垂直运输机械、混凝土及砂浆机械、加工、泵类、焊接和动力机械)全部由公司提供,严禁分包队伍分包周转工具和周转性材料的供给方为公司中小型机具租赁公司周转工具和周转性材料本着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由分包方与中小型机具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有偿使用不允许分包方自己提供或从我公司以外的租赁公司租赁
2、特殊或专业性较强的施工工程(如防水、装饰装修、油样试验、酸洗、电缆防火、分局部系统调试)需要采取包工包料分包模式,按照相关程序,经公司批准前方可执行
3、安装专业的高压焊工,中、低压合金管道的焊工必须由焊接公司的专职焊工来完成,不允许分包
4、属于公司和工程部标准化作业范畴内公共平安文明设施围护(平安围栏、平安网)由公司提供,其他属于分包方自身施工范畴的平安文明防护设施由分包方提供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公共施工区域大型照明设施由公司提供,分包方自身施工区域内的流动照明设施(包括照明器具、开关和移动电源)由劳务分包方自己提供
6、严禁将工程转包和违规分包,严禁将工程分包给无施工资质或与其施工资质不相符的单位;严禁分包方将工程再次转包、二次分包或变相再次分包现阶段,严禁将建设工程主体工程进行包工包料的分包(主体工程指主厂房、烟囱、水塔等建筑工程及汽轮发电机、汽机本体、锅炉本体、高压管道、中压管道、电气热工控制等安装工程)
(三)分包方合同的签订
1、分包方合同的签订工作由工程部方案科负责工程部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分包方合同的评审,并在《分包方合同评审会签表》(详见经营管理附表49),其编号须与合同编号保持一致)中签署评审意见各科室的主要评审内容为
(1)财务科:价款支付时间、价款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的工作、违约责任以及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内容
(2)施工科技术能力的符合性、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的合理性与经济性、工程量计算依据、领用我方材料的耗用标准、使用我方机械及机具周转工具的使用与管理、分包机械的使用价格、甲乙双方的工作、违约责任以及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内容
(3)质量科质量管理条款、质量等级及考核、质保金的支付、甲乙双方的工作、违约责任以及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内容
(4)平安科平安管理条款、平安保证金的支付、甲乙双方的工作、违约责任以及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内容
(5)综合办公室与生活居住有关的条款、治安消防管理条款、甲乙双方的工作、违约责任以及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内容
(6)供给科领用我方材料条款、分包消耗材料等的价格、甲乙双方的工作、违约责任以及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内容
2、合同签订后,工程部方案科应对所签合同按承包方式及签订年度进行编号,正本留方案科,副本分送分包方使用单位、财务科、质量科、平安科、公司审计法规部、公司经营部向施工科、综合办分送电子版合同副本
(四)分包方的进场管理
1、分包方入场前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对于未签订合同入场的分包方,公司、工程部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特殊情况,未签订合同先行进场,必须就有关原因、拟签订合同时间等情况,在工程部书面报公司批准并签订《平安施工协议》后进场
2、分包方签订《平安施工协议》后,分包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到工程部相关科室办理相应的进场手续
(1)方案科填写分包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1月之内进场人数及今后预计平均人数;留存分包方开户行及帐号
(2)综合办与分包方签订廉政共建协议书;根据到场人数,统筹安排分包方住房;安装电表;进行入场平安教育;办理分包方人员的上岗证等
(3)施工科下达《施工任务书》等工作,对分包方的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技术备案等工作
(4)质量科与分包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对分包方的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技术备案等
(5)平安科与分包方签订治安承包责任书,发放工作服、平安帽,收取抵押金;对分包方的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技术备案;进行入场平安教育等
(6)中小型机具租赁公司与分包方签订租赁协议等工作
(7)管理单位提供施工图纸;建立分包方领用我方材料台帐等工作
3、在安排施工任务时,严格按照分包方施工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安排施工,不得擅自安排分包方方案外用工或与承包范围无关的其他工作,否则,公司及工程部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分包方领用我方材料的管理
1、任务书中涉及分包方使用材料,原则上按大包方式承揽的工程工程,由分包方直接填写材料预算单,按规定履行材料预算单审批手续以其他方式承揽的工程工程,除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材料由分包方填写预算单外,其它所有材料直接由专业工地技术人员(工长)按照工程部材料预算管理方法执行填写预算单,分包方在领料时原则上按预算量领用,超领局部必须办理退库,否则按
5.4执行处分
2、分包方领用我方材料,实行“一队一台帐〃制度,即分包方管理单位必须为领用我方材料的分包方建立各自独立的《分包方材料领用台帐》(详见经营管理附表46),并由分包方指定的专人(此人不经分包方管理单位许可不得更换)与管理单位材料员共同到供给科仓库办理材料出库,在《领料单》上的领用单位处,除填写我方出库单位(即分包方管理单位)外,还必须用括弧填写分包方的简称,在《领料单》上的领料人处,由分包方指定的专人签字与分包方管理单位材料员共同签字
3、分包方管理单位应编制《单位(分包方)年—月应扣减费用明细表》(详见经营管理附表37)由分包方签字确认,经分包方使用单位材料员、负责人签字后,每月25日前,报工程部方案科,作为对分包方结算时,兑现领用我方材料奖惩的依据
4、对分包方使用我方材料,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耗用标准,计算分包方实际耗用量,如果节约的是原料,按实际材料购置价格计算节约费用,节约费用的30%奖励分包方;如果节约的是加工后的成品,按同期市场废料价格计算节约费用,节约费用的40%奖励分包方;按实际材料购置价格计算超消耗用,按超消耗用的倍处分分包方
5、分包方从供给科以外的加工配送中心领取加工后的钢筋或从我方其他单位或部门领用材料,必须在分包方管理单位材料员的见证下,参照
5.2的要求办理领用手续
6、对分包方使用我方材料的奖罚,在下发的单项“任务书〃施工完且验收合格前方可结算,兑现奖罚每月工程部方案科结算人员,统计当月分包方材料结余情况,作为对分包方拨付款的参考依据之一对于超消耗用超过累计外包结算额15%的,通知分包方与分包方管理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共同核对,核对后确认属分包方使用造成的,超消耗用直接进入分包方结算确认的超消耗用超过累计结算额15%的,还须报工程部主管领导,对分包方采取辞退等处理措施
7、对分包方使用我方钢材等金属材料,施工合同规定耗用标准之内的废料(即损耗量),由分包方随时处理,甲方按施工期当时市场废料价格及规定的耗用标准,在对分包方结算时予以扣除
8、领用业主甲供材料,按上述要求执行超耗,按业主对我方处分标准的2倍执行
(六)分包方使用中小型机具的管理
1、中小型租赁公司在任丘工程部,直接与分包方构成租赁关系,按照“一队一台帐〃的原则,分别为其建立独立台帐
2、每月25日前,中小型机具租赁公司与分包方办理完周转性材料和机具的租赁费用结算手续后,将周转工具与机具租赁费结算单(详见经营管理附表50)交工程部方案科,在结算时扣除
(七)分包方使用我方机械的管理
1、由我方司机操作的大型机械,分包方管理单位提前安排分包方的机械使用方案,报有关部门统一安排和平衡
2、严令禁止分包方在合同规定自带机械之外携带其他机械进场如我方未能满足机械需求,由机械科签订机械租赁合同
(八)分包方的结算管理
1、一份《结算书》只能对应一份《施工任务书》、一项单位工程,一份《施工任务书》(设计院出版的图纸除外)所列工作内容全部施工完毕方可进行结算
2、参与分包方结算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做到凭证齐全、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并且应深入现场,掌握施工情况,对属于分包方承包范围内我方人员参与配合的工程(分段或工序),应按有关规定在分包方办理签证时予以明确,以便结算时予以扣除;同时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各种签证和用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反映给有关管理部门领导
3、为准确核算工程本钱,参与分包方结算的人员应准确填写工程划分编号,不得漏填、错填分包方使用单位技术员、工程部方案科结算人员对填写工程划分编号负有直接责任,参与分包方结算的人员有权对漏填、错填工程划分编号的结算凭证(或结算表)拒绝办理结算事宜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人承当
4、对结算工程量及结算费用允许分包方负责人对帐但结算人员不准照抄、照搬分包方编制的预算,严禁分包方自行填写结算单、表(或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否则,公司及工程部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及单位负责人
5、严禁将专业工地自身完成的施工任务结算给分包方,工程部将予以严肃处理
6、包工不包料的分包方用人工代替机械进行施工,对分包方结算该局部费用时,不得超过被代用的全部机械费用
7、每月23日前,技术员根据分包方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确认原则,计算分包方当月完成工程量并填写《分包方验收结算凭证》(详见经营管理附表51)、《计时工结算凭证》(详见经营管理附表52)《分包方结算签证单》(详见经营管理附表53)、(一式六份,分包方管理单位留原始单据,经营方案部门、财务部门、预算结算中心、审计部门、分包方各一份),交分包方管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分包方验收结算凭证》、《计时工结算凭证》的最后一行,技术员、填表人要将该页“数量〃栏中的数字累加合计,并大写合计数分包方使用单位在《分包方验收结算凭证》签字的人员为单位负责人、技术员、工长
8、施工图纸工程量和设计变更以及签证、联系单等图纸以外的工程量要分开填写《分包方验收结算凭证》
9、分包方将办好的结算凭证在25日前送交工程部质量科、平安科签署质量、平安评定意见以及罚扣款(数字应用大写注明)后,在28日前报工程部方案科
10、工程部方案科结算人员在收到结算凭证后,作登记记录,依照施工图预算及设计变更审核工程量,对有出入的工程量要及时与技术人员沟通并修正,并根据分包方施工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结算依据,计算结算价款并编制填写《分包方结算明细表》(详见经营管理附表54)、《工程结算书》(详见经营管理附表55)在《工程结算书》封皮“备注〃栏中,按结算顺序进行编号,每只分包方拥有独立的编号,编号格式为分包方简称一***(一式五份,方案科留原始单据,预算结算中心、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分包方各一份),工程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与上述资料一并报预算结算中心同时,工程部方案科每次向预算结算中心传递结算资料时,应制一式两份《分包方结算签收单》(详见经营管理附表56),一份交预算结算中心,一份留方案科保存
11、公司规定对于单位工程验收完毕30日之内不能完成分包方结算的单位负责人给予季度超额工资10—50%的处分
12、计时工、估工或零用工的结算
(1)工程部各科室、专业工地、二级单位用工必须提前提出申请填写《用工申请表》(详见经营管理附表57),经工程部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方案科、施工科统一安排,否则不予结算用工单位应做好用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结算时附用工凭证或签证,计时工附考勤表,否则不予结算
(2)对于零星工程、文明施工检查或临时措施等施工内容的,施工科必须绘图,不能绘图的,由施工科下达明确注明工程量的《施工任务书》
(3)对于《施工任务书》无法明确工程量的,可采用估工或零用工的方式签证,但必须经工程经理批准估工由分包方管理单位负责人、方案科预算人员、施工科专工共同完成方案科对所签证的工作内容,是否已包括在分包方的合同范围内负责予以确认
(4)各单位使用的计时工,由分包方管理单位代表逐日填写,分包方管理单位负责人最终签证,并编制《计时工结算凭证》分包方管理单位代表负责检查出勤情况和签证工日,要防止同一分包方人员在不同的工作面重复计工,对弄虚作假者要追究其责任
(5)每月的计时工、估工或零用工必须在当月结清,次月的4日前将结算单上报方案科,过期不予结算,后果由责任单位负责
(6)工程部方案科需建立《分包方结算台帐》(详见经营管理附表58)、《单位工程结算汇总表》(详见经营管理附表59)O
(九)分包方的工程款支付
1、每月或分阶段由工程部方案科,根据审计审定的结算金额扣除预留及应扣的款项,办理工程款支付审批手续,并更新本部门的结算、付款台帐
2、工程部财务科根据方案科填写的《银行付款审批单》支付分包方工程款
3、工程部不允许各单位为分包方预付或预支工程款分包方已完成了施工任务但没有办理完结算手续,而又必须预支工程款的,必须由分包方使用单位提供完工工程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分包方使用单位的技术员和负责人签字后,报工程部方案科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预付款项不能超过应付款项的60虬
4、工程部在收到公司批复的用款方案后,工程部方案科拟定分包方的付款额度,报工程经理批准后,按工程经理批准的分包方付款额度,编制《分包方付款审批表》报公司经营部,工程部严格按照公司的批复意见拨付工程款
5、《借款单》、《银行付款审批单》上,均必须有分包方授权委托人或现场负责人签字
6、工程部方案科应建立《分包方资金台帐》(详见经营管理附表60)
(十)分包方的期间管理要点与期间考评分包方的期间管理必须严格按公司《分包方实施细则》执行
1、分包方使用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对分包方的施工、质量、平安等多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分包方实现其参选书及合同中的各项承诺,如机具配置、技术管理人员的配置、施工质量平安措施等对于违反我公司符合规定的,应令其改正、返工、停工整顿,依据公司及工程部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或提出辞退建议
2、安监部门应严格按《电力建设平安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002年1月21日发布)等有关规章制度对分包方进行认真管理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30人以上应要求其设有专职平安员
3、严令禁止分包方在合同规定自带机械之外携带其他机械进场如工程需要,确需使用分包方自带施工机械的,由工程部施工科书面向公司请示,经公司批准后,由施工科签订机械租赁协议,工程部方案科负责结算
4、分包方自采材料的质量,必须满足业主的要求及我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材质跟踪台帐确保分包方做好自检记录的填写和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5、加大农民工劳动保障监察的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监察和期间考评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分包方的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监查,在支付工程款时优先考虑资信、履约能力较好分包方,工程部方案科将分包方提供其务工人员工资发放记录做为下次支付工程款的必要条件
6、分包方需要对我方提供的住房进行局部变动,应向我方住房管理部门申请,经工程经理批准后,由分包方按批复的内容进行变动,变动所需的人工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分包方对居住的住房须无偿进行维护分包方生活用水、电,由管理部门根据表计、人数、居住情况核定消耗的水、电数量,编制水、电费用清单,报工程部方案科,由工程部方案科在结算审核时扣除
7、对分包方的罚款,每月25日前各职能科室填报“单位(分包方)年—月应扣减费用明细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工程经理审核后交工程部方案科核算人员扣除对分包方的罚款,各单位或科室必须依据二公司相关制度有理有据处分
8、分包方进场施工第五个自然月(进场当月为第一个自然月)时,由工程方案科牵头对其进行考评工作,填写《分包方期间考评表》(详见经营管理附表61)o分包方期间考评增加资信能力的考核,内容包括资金信誉保证程度、农民工用工合同签订、执行情况、农民工工资的兑现以及是否发生举报、投诉等事件等,建立分包方守法诚信档案,对于资信程度低、履约能力差的分包方将拒绝使用或勒令辞退考评当月退场的分包方,无需进行期间考评
9、对分包方的各种罚款,相关科室应依据合同及工程部有关规定予以扣减对漏扣、少扣、徇私者,工程部在严肃处理责任人的同时,对责任人按应扣减工程额的100%处分,并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十一)分包方的退场管理
1、分包方承当的施工任务全部结束、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后,分包方使用单位应书面向工程部方案科提出分包方退场申请方案科在争得工程部主管领导及工程经理批准后,将批复意见交分包方使用单位,并向退场分包方发出《竣工退场通知单》(详见经营管理附表62),分包方办理退场手续同时,以《分包方退场评价表》(详见经营管理附表63)的形式,组织对分包方进行评价
2、分包方严重违反公司及工程部有关规定,管理单位和相关科室应及时将辞退该分包方的书面建议(须明确辞退原因等)递交工程部方案科,工程部方案科组织由工程部主管领导、管理单位、相关科室参加的碰头会,一经确定辞退该分包方,工程部方案科将《辞退通知单》(详见经营管理附表64)交该分包方管理单位,由分包方管理单位监督分包方在限期内办理完毕全部退场手续
3、在退场时,分包方预留安保金及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款手续办理完毕,款项支付结清
4、方案科书面通知该分包方,如果继续保存其在我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录》的资格,应在其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平安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年检、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变更后10天内,将扫描件送公司经营部更新(扫描件应加盖分包方单位公章);
5、凡退场分包方,在全部结算办理完毕后,工程部方案科必须要求分包方,就其与我公司债权债务情况作详细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以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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