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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我国的职务发明制度职务发明制度,就是规定有关职务发明及其专利权归属等有关方面问题的制度重要波及到了两个方面,一种是职务发明的概念及其认定,另一种是职务发明发明专利权W、J归属下面重要从这两个方面来论述我国H勺职务发明制度
一、我国职务发明发明《专利法》第6条第1款规定,职务发明发明,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执行本单位任务或者重要是运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毕日勺发明发明为职务发明发明
二、我国职务发明发明的专利权归属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我国在处理职务发明发明专利权归属问题上H勺三大原则
(1)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
(2)约定原则
(3)发明人或者设计人H勺权利
三、我国职务发明制度存在H勺重要问题
1.职务发明成果归属认定易产生分歧
2.有关发明人离职后一年内作出的职务发明的规定存在缺陷
3.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日勺分类不尽合理
四、由以上我国职务发明制度存在日勺重要问题可以看出,首先,在我国不仅职务发明专利归雇主所有,并且职务发明的范围太宽,限制了科技人员的研发积极性和灵活性;另首先如发明人所完毕的发明发明是在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不到一年H勺时间内作出H勺,在自己离职一年后来再提出专利申请,或者直接将发明成果授意给第三人申请专利;发明人也也许会在一定期间内多次转职,以上状况按现行法是难以确定发明发明的归属的因此也许对企.业的投资是不利日勺因此需要对既有日勺职务发明制度进行改革简述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在老式物权、债权、人身权上发展起来,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W、J无形财产权.
(一)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日勺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详细体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J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时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日勺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二)特性知识产权基于其无形财产权的属性,具有如下基本特性
(1)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专有性);
(2)知识产权日勺效力受到地区的限制(地区性);
(3)知识产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受到保护(时间性)著作人身权与一般人身权的关系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多种与人身相联络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体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声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H勺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指不直接具有财产日勺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人身权与民事主体日勺人身不可分离,因此,人身权同步具有不可转让的法律属性(-)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不能以金钱的价值尺度衡量人身利益
(三)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又称为对世权相似点
(1)不可被替代,不能被扣押、被执行或被剥夺;
(2)既不得转让也不能放弃;
(3)也不能被继承、遗赠;
(4)具有非经济属性虽然著作人身权产生间接经济效果,例如由于作品及其创作者姓名日勺传播而使作者的名望及其作品的声誉得以提高,作者有也许在协议方面和在其权利受到损害状况下确定赔偿款额时获得越来越多的收入,但仍然无法用金钱估计人身权不一样点:::::著作人身权保护的是特定人(著作权人)日勺作品的一种权利其权利产生日勺前提条件是著作权人创作出作品著作人身权对作品的I依赖正是由于有了著作权人创作出了作品,才使得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具有了与作品亲密有关的权利(既著作权)
1.著作人身权是作者身份所固有的和后天的它是作者的身份所固有的,专属于创作者本人它与一般人身权利不一样,它产生于创作行为,不是天生就有,因而不属于所有民事主体,只属于著作权人
2.俩者从主体上,客体上,还是从权利产生日勺根据上来分析,都是不相似日勺
3.产生日勺原因不一样著作人身权获得是由于作品的创作,一般人身权获得是由于出生期限不一样
4.期限不一样著作人身权期限除刊登权外,其他人身权没有期限;一般人身权H勺期限则是自然人生命存续期间计算机软件中的字库属于软件作品吗属于定义软件产品是指向顾客提供日勺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日勺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特性
1.软件是一种逻辑产品,不是客观的实体,看不见摸不着,具有无形性,它是脑力劳动的结晶,它以程序和文档的形式保留在作为计算机存储器W、J磁盘和光盘介质上,通过操作计算机才能体现出它的功能和作用2,软件产品的生产重要是研制,软件产品的成本重要体目前软件H勺开发和研制上,软件开发研制完毕后,通过复制就可以产生大量日勺软件产品,不需要再花人力和物力
3.软件产品不会用坏,不存在磨损、消耗等问题
4.软件产品生产重要是脑力劳动,尚未完全挣脱手工开发方式,大部分产品是“定做的”
5.软件费用不停增长,软件成本相称昂贵软件的研制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复杂出J、高强度的脑力劳动,它日勺成本非常高字库属于一种计算机系统软件,受著作权法保护进口权能制止平行进口吗
(1)所谓进口权,是指权利人享有自己进口或者严禁他人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进口其知识产权产品的权利进口权普遍规定于专利法,部分国家的版权法也有规定所谓平行进口,是指在国际贸易中,未经国内知识产权权利人授权,进口由权利人或者经权利人同意投放市场日勺产品或者服务,或者进口与权利人的权利具有同源性的知识产权产品欧J行为或者现象
(2)进口权能否用来制止平行进口取决于进口权与否可以被穷尽假如进口权受制于权利穷尽原则,则又取决于在平行进口的情形,权利穷尽原则与否具有地区性,即一国承认国-内穷尽还是国际穷尽
(3)进口权不等于制止平行进口日勺权利,由于进口权的规定与制止平行进口没有必然的联络从既有国际公约和各国国内立法与司法实践看,权利人很难直接根据进口权制止平行进口,由于进口权能否制止平行进口取决于其与权利穷尽原则日勺关系当然,一国也可以基于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需要,规定进口权不受权利穷尽原则日勺制约,但至少在没有明确规定日勺状况下,不能自然得出进口权可以制止平行进口日勺结论浅析未经行政审批的作品与否合用损害赔偿的救济方式
1、”未经行政审批的作品”是指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应当通过有关行政部门H勺审查才能出版、传播的作品如电影作品应经过广播部门审查、取得公映许可证之后才能公映
2、法律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因行政机关日勺行政行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而受到侵害,根据法律规定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告诉并规定处理,予以补救,有关国家机关受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目前,法律救济的方式重要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民事诉讼未经行政审批日勺境外影视作品侵权纠纷处理存在三种方式:
1、该作品属于“法禁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法禁作品”源于我国著作权法原第四条日勺规定,“依法严禁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该处理措施往往会审查涉案作品与否通过行政审批,与否履行了进口手续,假如没有,以著作权法不保护“法禁作品”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祈求
2、该作品与其他作品相似,享有完整的侵权救济权利该种处理措施将该类作品与我国作品完全等同看待,认为其享有祈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日勺权利该处理措施的逻辑在于第一,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二款日勺规定,境外影视作品应当与我阅作品享有同样的“国民待遇”;第二,根据《伯尔尼公约》,作品自创作完毕之口起即享有著作权,履行进口审批手续并非境外影视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条件
3、该作品权利人享有侵权救济的权利,但不享有获得损害赔偿额的救济权利该处理措施认为该类作品应当受到保护,权利人有权规定他人停止侵权,并支付合理费用,但因其没有通过行政审批,故无法获得损害赔偿额U勺救济实际上,严禁传播致使未经行政审批H勺境外影视作品於I权利人无法获得损害赔偿额H勺救济第一,作品的传播与作品日勺经济利益密不可分著作权经济利益源于作品的创作,始于作品日勺传播作品创作完毕后,如同一般商品同样,只有互换才能产生经济效益,作品日勺传播与作品日勺经济利益密不可分因此,严禁作品的传播实际上是严禁权利人通过作品获取任何经济效益第二,未经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的权利人不存在经济损失、我国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额确实定合用一般民事赔偿的损失填平规则损害赔偿额计算所根据H勺经济损失是可得利益H勺损失,而不是任意扩大的未来也许产生的不确定损失第三,有关侵权人获利的处理,“任何人不能通过违法行为获利”,侵权人日勺违法所得应当予以剥夺,但剥夺日勺收益不应予以权利人,而应由对应的行政机关予以没收由于侵权人不仅侵犯了权利人享有日勺私法性质IJ勺著作权,还侵犯了行政机关就境外影视作品实行的公法性质的行政管理规定,因严禁传播封闭了著作权人通过私权保护获得收益日勺途径,故侵权人获利对应日勺行为就是违反行政管理规定日勺行为,理应由行政机关予以没收三,目前新著作权法颁布后的I状况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二、增长一条,作为第二十六条”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为何要修改《著作权法》第四条?《著作权法》第四条本来的内容是“依法严禁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这一内容本无可厚非从法理上来说,法律所保护H勺权利,一定是合法权利非法的权利不应当受到法律於I保护而依法严禁出版、传播日勺作品,其不也许通过出版、传播获得著作权法上的利益,在他人进行出版传播时,也就不会侵犯到其合法利益不过,我国对于作品内容的审查,导致一部分“实体上合法”不过“程序上不合法”的作品出现也就是说,现实中存在大量按照行政审批制度被“严禁出版、传播”H勺作品,而其内容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令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就是说,从程序上看,由于未经审批,这些内容在国内是严禁出版、传播的不过,从内容上看,这些内容又是完全合法的(而著作权法重要是保护作品日勺内容)举例阐明,我国对于进口国外日勺电影是有审批制度的没有通过审批日勺电影,虽然其内容完全健康,没有违法之处,不过仍然是被“严禁出版、传播”日勺作品这些电影一般都通过了其制片企业日勺巨大人力物力投入中国的著作权法将其作为不予保护W、J对象的话,势必导致“盗版有理”的重要法律根据实际上,国外电影企业早就因此对中国著作权法不满,并因此通过美国政府在WTO争议处理机制中“讨说法”这一案件在2023年裁决日勺美国诉中国WTO知识产权纠纷案DS362中被WT0纠纷处理机构鉴定为违反中国作为WTO组员国的I义务虽然中国对上述裁决提出了上诉,不过,本次修改《著作权法》的行为表明,中国对于上述裁决已经予以执行国际环境对中国国内法的影响,可见一斑因此,针对上述状况,在目前对未经行政审批口勺作品是可以申请损害赔偿的救济方式日勺计算机程序为何成了著作权法上的作品
一、专利的含义
1.是指专利权,即专利为专利权的简称,是指专利权人依法获得的一种垄断性权力
2.是指依法获得专利权法保护的发明发明自身
3.是指记载专利技术的公开的专利文献的总和
二、专利权专利权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发明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权
一、专利权客体日勺概念能获得专利权,可以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发明
二、专利权客体日勺内容发明专利指对产品、措施或其改善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分为产品发明和措施发明、改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指对产品H勺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H勺适于实用的I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指对产品H勺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欧I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其不采用技术原则,而采用美学原则根据我国修改后日勺《专利审查指南》第九章波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问题规定“但凡为了处理技术问题,运用技术手段,并可以获得技术效果日勺波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予以专利保护W、J客体
1、用于工业过程控制的波及计算机程序
2、波及计算机内部运行性能改善日勺软件
3、用于测量或测试过程控制aI软件
4、用于外部数据处理的软件假如一项权利规定仅仅波及一种算法或数学计算规则,或者计算机程序自身或仅仅记录在载体(例如磁带、磁盘、光盘、磁光盘、ROM、PROM、VCD.DVD或者其他的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或者游戏的规则和措施等,则该权利规定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措施,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总结计算机程序能否成为专利权的客体?回答是肯定的I,但也是有条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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