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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管理制度(7篇)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质安部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第三条消防安全教育
(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画廊、消防宣传板、消防标语、季节防火宣传、消防知识竞赛、参观对外开放消防站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第四条消防安全培训
(一)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项目全体员工
(三)、工作及业务需要,财会部门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由财会人员及项目安保人员两人以上同行取送巨款,必须有专车专人押送
(四)、其他票证,也应当加强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以防票据丢失第三章贵重物品管理的防盗要求
(一)、贵重仪器、设备及珍贵、保密资料,应当使用有防护设备的库(柜)存放,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用、清退、交接等登记手续;
(二)、各部门、宿舍的电视机、电脑、照相机、复印机等高档电器的使用保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
(三)库房等重地,应建立严格的出入检验制度,出入物资应当有写明品名、规格、数量的清单,单物相符方可放行;
(四)重点要害防盗部位,如办公室、保险柜存放地等,应当安装防盗监控技术设施公司监控室负责重点要害防盗部位的日常防盗监视工作第四章奖惩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安全防盗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项目可以分别给予通报表彰、物质奖励
(一)安全防盗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盗窃案件的;
(二)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
(三)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质安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
(四)为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罚款
(一)拒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个人
(二)防盗措施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部门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
(三)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四)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员工盗窃项目财物,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篇
2、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消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春节期间,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及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值班室内不得使用电炉子取暖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生火、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谁违章谁负责”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二、春节期间防盗安全保护措施春节期间项目部建立值班制度,保证人手,安排好值班要明确值班职责,落实值班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各级值班人员通讯畅通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加强对仓库钥匙的管理,并加强对仓库、配电房、施工电梯等处工器具及电缆线的管理,同时施工电梯进出料口必须加锁锁好,并做好相应的防盗措施由于施工现场面积较大,出入口较多,因此现场除正大门外,其余各门都必须锁好并加封条,正大门必须24小时轮流值班,此外夜间值班时,应加设照明器具,确保现场工器具安全,同时也能及时发现并阻止偷盗行为对于现场出现的盗窃行为应及时上报,有必要时应果断拨打110报警,尽量避免自身与盗窃者的身体接触,避免危险,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
三、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对所有停用的施工机具的临时用电电源必须全部拉闸断电,并锁好总配电房及各级配电箱门,交由留守的专职电工保管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木模板进行覆盖确保施工现场春节期间的现场用电安全
四、春节期间值班人员管理现场留守值班人员须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1、留守期间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严禁溜岗,严禁当班期间喝酒
2、节日期间严禁一切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工地,尤其应注意节假日期间的放假儿童
3、做好日常的现场巡视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组织留守人员共同进行解决,如有必要应及时报警并报知项目部
4、留守期间严禁私自使用现场内任何施工机具
5、对仓库等重点设施应做好防火、防盗的准备工作
6、节日期间现场如发生任何安全或意外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项目部
7、施工现场值班人员要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通讯工具要求24小时不关机,确保信息通畅,随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工作
8、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及时妥善处理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篇
31、目的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公司财产和职工财产安全,保障幕墙加工厂、办公室正常施工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幕墙公司加工厂各部门
3、职责质安部负责编制《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工作内容
4.1总则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办公、生产、现场工作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4.2防火灾安全技术措施火灾原因往往是复杂的,突发的,事故的后果,往往要比其他工伤事故的后果严重的多,它容易造成多人伤亡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给国家财产和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给人的生命,周围环境和生态造成巨大危害
4.
2.1防止火灾的基本技术措施
4.
2.2消除火源防火的基本原则应建立在消除火源的基础上,生产现场如有可燃物质而且不缺乏助燃的空气,只有消除火源才能有效地预防火灾的发生
4.
2.3控制可燃物对于生产中的容易燃烧的可燃物应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是防止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对各种不同的易燃易爆物,应专门采取有效措施,分别存放,严格管理各存放点之间要加以隔离,距离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4.
2.4隔离空气:能马上使燃烧停止,如不同的灭火剂,湿被,黄沙等,生3防火安全措施生产场所应根据工程情况成立消防机构,配备消防器机作场所防火负责人和安全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日常消防工4・工2建立防火工作档案,定期组织防火工作检查,每年对取工进仃不少于一次防火教育,能掌握防火知识,使用防火器材生产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设置消防通道备足够的@
3.3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消防器材不能任意挪用
4.
3.坚持防火安全交制度,4在进行电气焊,油漆及其他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并伴有一定的毒性,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生4清洗用有机溶剂(酒精、二甲苯、汽油、煤油等):并且对直接接触液体的皮肤有一定的伤害接触到高温或明火时易燃,并可能引起火灾,要消除或减少可能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火灾、人体伤害或中毒事故就要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在操作过程中使用防护手套、口罩、戴防护镜、穿防护服等易燃有机溶剂在储存时,应存放在化学品库内,化学品库要求通风、防火、防潮、防雷、防渗漏等,并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现场无专用化学品库的,应与其它材料隔离存放,并配备灭火器或黄沙易燃有机溶剂在使用后,剩余或多余的溶剂应立即密封放置在非工作人员不易接触或碰撞的地方使用易燃有机溶剂的房间,应按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备灭火器或黄沙,以防发生火灾凡存放和使用易燃有机溶剂的场所,必须严禁明火、高温、剧烈碰撞,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4.5焊接作业(电焊、气焊、气割)
4.
5.1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从事焊接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必须申请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安全部门审批、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操作
4.
5.2用火应采取定时、定位、定人、定措施的管理办法,若部位变动或超过规定时间仍须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规定时间操作人员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
5.3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和同时间交叉作业,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电焊机的弧火花堕落点必须控制,与易燃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并有隔离防护措施电焊机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准将地线搭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或各种管道、金属架上
4.
5.5工作前应检查用具压力表等是否完好氧气瓶导管、软管、瓶阀及减压阀等,不得与油脂、沾油物品接触,氧气瓶不得倾倒和受热
4.
5.6在遇有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要求停止露天的焊割作业
4.
5.7作业完毕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检查现场确认无火情隐患及火险时,方可离去发生火灾要先切断电源、气源,然后再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救生物进行扑救
4.
5.8氧气瓶禁止火烤,夏季要有防日晒措施,氧气瓶禁止粘污油脂,氧气瓶,乙瓶禁止平放,各种气瓶应有标识氧气瓶和乙烘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得少于10m,并有隔离措施,禁止气瓶平放
4.
5.9进行焊割作业时,必须配备灭火器、黄沙等灭火装置和监护人员
4.
5.10氧气瓶,乙烘瓶应轻拿轻放,不得碰撞,不得从车上往下扔、滚,不得一人用肩扛氧气瓶,必须两抬或用专用小车运送,瓶身应有两个胶皮圈和瓶帽
4.
5.11所有的气焊工具、设备,包括氧气瓶、乙烘瓶、胶皮等均应按不同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不合格者一律禁止使用
4.6电气火灾安全措施
4.
6.1正确设计和选择导线截面和设备的保护装置,以应线路长期在超负荷条件下工作,当熔断器或自动开关用于保护某段线路时,被保护电路可能出现的最小短路电流,应不小于熔丝额定电流的4倍,或自动开关瞬时脱扣电流的
1.5倍
4.
6.2加强电气线路和设备运行情况的巡视和检查,尤其是大电流通过的接头处,可用变色漆或示温蜡片等观察,监视如发现接头松动或过热应及时处理,开关触头等应经常检查,发现氧化,烧蚀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二)项目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专职消防安全员
2.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三)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生活区、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第五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第六条考核奖惩,参照项目消防安全专项方案和奖惩制度执行
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项目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
4.
6.3各种电器应绝缘良好,保证通风散热,开关及熔电器的选择应大于熔丝电流,功率大于1KW的电动机应有热继电器作过载保护
4.
6.4电器线路、设备、开关和电垫、照明器具等与可燃物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危险场所,应按规定要求架设电气线路和采用防爆电器设备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篇4
(一)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图书馆消防安全,实行馆、部二级防火安全管理责任制,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签定责任状,根据履职情况,给予相应奖惩
(二)严查无证人员、外来人员入馆
(三)馆内任何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私接电线或使用违规电器设备严禁将个人贵重物品放在馆内,更不允许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馆内,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四)定期对全馆的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报告并通知电力科维修,防止因漏电、短路、超负荷或其他电器故障引起火灾
(五)全馆灭火器材设备必须严格管理,分布各处的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器材,如有过期失效的要及时通知保卫处
(六)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各部门实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汇报,请有关人员处理,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值宿
(七)下班前各部、各岗位要关闭电源、关灯、关好门窗、闭紧水龙头
(八)保安、值班人员要准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不得漏岗,不得私自找人替岗,值班期间要加强巡视,严格执行刷卡入馆制度管理好报警系统,遇到突发状况亲临现场查看,及时处理与上报
(九)馆内每位工作人员都要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馆内读者逃生的能力,一旦发现火情、盗情、水情等情况,都应立即向馆长和保卫处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十)存放贵重仪器设备的房间应有防盗措施,管理人员须定期巡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篇5
一、工作人员用电、防火方面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
2、库房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4、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工作人员整改
6、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取暖,严禁使用热得快、酒精炉等物品
二、学生用电、防火方面
1、学生不准把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到学校
2、学生不准在学校点燃树叶、废纸;不准燃烧垃圾
3、学生不准触摸教室墙壁上的插座等
三、教师用电、防火方面
1、所有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等明火电器
2、使用电代煲、取暖器等电器做到不离人、不长时间使用,远离可燃物,同时做到人走断电,经常保持洁净,以免短路
3、不准存放可燃物
4、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私自拉接电器线路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篇
61、锅灶必须用不燃材料砌筑;
2、电源闸刀严禁安装在锅台上方;
3、熬煎油锅时,炊事人员不能离开,以防油温过高起火;
4、火堂口要加盖铁板,烟囱要露盖一米以上,顶点加盖,以防火星乱飞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篇7
一、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项目责任人是防火巡查、检查的责任人第四条防火检查每季度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第五条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杰;
(三)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六条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第一条安全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第二条各部门是本部门配置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第三条安全设施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安全用电管理由质安部负责,未经质安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质安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第二条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第三条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第四条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第五条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质安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第六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第七条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第八条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质安部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第九条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第十条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质安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第十一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第十二条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第一条为了确保项目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由质安部实施第三条考评采取定期考评和随机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第四条考评应涵盖以下内容:
(一)部门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
(三)部门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第五条奖惩办法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挪用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300元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3.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4.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
5.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9.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防盗制度项目防盗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责任制第一章职责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项目安全防盗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把安全防盗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管理、经营销售等责任制内
(二)、建立、健全防盗机制,保证安全防盗工作
(三)、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安全防盗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安全防盗检查工作,发现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登记工作第二章防盗要求现金、票证管理的防盗要求
(一)、根据公安机关对企业加强管理的规定,各事业处财会部门保险柜存放现金原则上不能在公司过夜,因特殊原因滞留现金的,滞留现金数额不得超过800元(含本数)
(二)、财会部门的房屋、门窗应当安全牢固,存放现金、支票及印章(含公司印章)必须有专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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