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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错峰生产实施方案(11篇)2024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精选11篇)2024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篇1为扎实搞好年全市林业生产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全国绿化模范市考核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幸福和谐新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全年实施造林60000亩,其中荒山防护林20000亩、丘陵经济林35000亩、水系用材林5000亩;新增苗木花卉面积10000亩;完成道路绿化120公里,其中京沪、泰新高速公路补植绿化
19.15公里;新建、完善农田林网10000亩确保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9%以上
二、重点工程
(一)荒山绿化攻坚工程突出抓好重要生态区位的荒山绿化工作,泰新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莲花路两侧可视山头的绿化,本着无缝隙、全覆盖的标准搞好补植扫尾工作;山、山、和水库周边的荒山绿化,进一步搞好抚育补植、提高绿化档次;镇世界银行贷款生态造林项目示范点,要搞好抚育管理,进一步提高绿化效果;公众聚集场所安全要重点整治宾馆、超市、市场、夜总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火源、电源管理对人员集中场所和锅炉、电气、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及管理情况作为排查的重点要加强宿舍冬季用电、防火、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管理,在夜间防盗的同时,要考虑紧急情况下的疏散九小场所安全要突出抓好小商场、小餐馆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场所等“九小场所”排查摸底,健全“九小场所”安全监管台帐,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特别要抓好火灾隐患整治,确保及时消除加强应急工作针对冬季雾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多,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实际,各企业要密切注意气象变化,严格监控影响生产安全的恶劣天气状况,并建立相应的预警体系,完善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具有针对性的救援物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和应急职守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规定时间上报的同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五、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冬季战役,对做好国庆节、全运会期间安全保障以及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百日安全生产冬季战役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研究并抓好落实,拿出主要精力抓好这一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百日安全生产冬季战役中,对重点行业、容易产生隐患的部位要反复排查、逐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确保治理一个,销号一个2024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篇4
一、组织机构
(一)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由县工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并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工业、国土资源的领导任副组长,县工信、公安、规划、建设、环保、安监、国土资源、工商、供电、国税、地税、质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镇(乡)长、街道办主任为成员的县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简称“禁实”,下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委各镇(乡、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镇(乡、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全面“禁实”工作
(二)县工信委全面指导我县“禁实”工作,县墙革办具体负责“禁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镇(乡、街道)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墙改政策,做好本辖区“禁实”工作,协同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三)县墙革办依法归口县工信委管理
二、“禁实”范围本县行政区域内原则上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本县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要进一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不包括二次重复使用的实心粘土砖■)
三、工作步骤整个“禁实”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年5月3日一20—年5月31日)各镇(乡、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展览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宣传;要大力宣传节约能源和土地资源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与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环境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在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拒不执行和违反有关政策法规、造成资源浪费和国有资金流失、严重污染环境的现象,要坚决予以曝光,努力营造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依法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社会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20_年6月1日-20_年6月30日)由县工信委牵头,各镇(乡、街道)和有关单位参加,深入实地调查摸底,摸清20_年现有砖瓦生产企业,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好台帐
(三)全面实施阶段(20_年7月1日一20_年12月31日)各镇(乡、街道)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禁实”工作取得实效
四、主要措施
(一)各镇(乡、街道)要严格贯彻执行《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会同县墙革办、国土资源局对本辖区砖瓦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本县行政区域内占用耕地的所有实心粘土豉厂要在20年12月底前关闭到位对原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和临时用地许可证且又不在耕地上取粘土的砖瓦企业,允许其通过技改成为达到符合新型墙体材料标准的生产企业
(二)县工信委要制定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新产品的开发研究,,组织建设新型墙体材料节能示范小区;总结设计、施工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并组织力量对原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和临时用地许可证且又不在耕地上取粘土的实心粘土砖瓦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转产工作对现有不占用耕地生产的实心粘土砖瓦企业,要按照逐年递减10%以上的速度下达限产计划
(三)县工商局要依据国家有关政策,配合相关单位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砖瓦企业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砖瓦企业不予通过年检
(四)县国土资源局要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和临时用地许可证但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取土的砖瓦企业进行依法查处,依法注销其采矿许可证和临时用地许可证,并责成违法企业做好耕地复垦工作
(五)县环保局要积极支持“禁实”工作,加大对污染严重的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
(六)县供电公司要全力配合“禁实”工作,对无证、无照的非法企业一律采取停电措施
(七)县公安局要依法对破坏资源、拒不执行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分子予以严厉打击
(八)县规划局要积极支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协同县墙革办做好新建、扩建、改建、搬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规划选址工作,并将征收墙革专项基金纳入建筑工程规划前置审批
(九)县建设局要加大对在建和报建工程项目的监督、审查力度,督促建设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对在建和报建工程项目没有到县墙革办开具“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专用票据”的,不予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
(十)县国税局要加强成瓦生产企业的税务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_]198号)精神,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十一)县地税局要加强砖瓦生产企业的税务管理,依托综合治税平台,实行以砖瓦生产企业“耗用电度”核定管理办法征收
(十二)县质监局要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实行质量跟踪,提供产品技术咨询、检验、指导和服务,禁止生产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墙体材料产品进入市场
(十三)县安监局要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2024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篇5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钢铁、水泥等行业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晋经信投资字[20)278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20年-20_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
(20)16号)要求,加大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度力度,抓好全市各行业错峰生产,改善秋冬空气质量,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大气质量考核指标目标,为守护和巩固我市“大同蓝”发挥应有的作用,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加大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排放量的原则,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全力促进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错峰任务对于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工业涂装及包装印刷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共有12家企业(名单见附件)未完成VOCs治理,现安排错峰生产,进行停产治理错峰时间20_年2月1日至20_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县(区)经信局、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对辖区错峰生产工作负总责,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各部门单位要在本方案错峰生产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产业特征、布局和企业排污情况所处区位,制定具体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2、实施电力监控各县(区)要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用电监管监控制度,对全市错峰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用电量等指标实行监控,研判分析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用电量变化情况,判断企业是否执行停产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限产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并报送市环境改善领导组办公室
3、严格督查问责各县(区)政府要对照本方案所列各项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专项督查,严厉打击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未按要求落实停限产要求的企业,一律纳入停产管控范围,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有关人员,严格实施问责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将对各县(区)错峰生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做好错峰生产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错峰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公布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等,落实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做好错峰生产企业职工思想引导工作,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2024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篇6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气污染整治工作要求,有效削减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有力应对冬季重污染天气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_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南》)等法规和文件规定,以及《临汾市20-20年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考核指标为目标,在严格执行市级错峰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工业企业生态环境治理绩效等级等确定错峰停限产比例,不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倒逼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持续提升重点行业环保治理管理水平,努力打造行业标杆企业,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管控范围全县钢铁、铸造、砖瓦、混凝土搅拌、活性炭、铁矿采选等涉气行业企业
三、管控时间20—年10月21日-20_年3月31日分两个时段实施,第一个时段20—年10月21日-20_年12月31日,第二个时段20_年1月1日-20_年3月31日,管控停限产时长在两个时段平均落实
四、管控原则
(一)严格治理水平差异化管控按照不同污染治理、环境管理水平实施不同措施管控,对绩效分级为A级、引领性的企业不予管控,对绩效分级为B、B-、C、D级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分别实施不同措施管控,对达到超低排放改造标准且国家省市和社会普遍认可的标杆企业,予以适当调整生产比例
(二)严格守法违法差异化管控对错峰管控类别内企业实施违法加严管控,对其他工业企业实施“守法不管控,违法严管控”,协调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管控内容
1.被评定为A级的企业,生产设施不予错峰
2.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限产20%o
3.被评定为C级的企业,限产50%o
4.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并备
(一)铸造用生铁行业案公示的,限产60%,其他的错峰停产
(二)铸造行业(包括铸造用生铁企业的铸造工序)
1.被评定为A级的企业,生产设施不予错峰
2.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停产1个月
3.被评定为C级的企业,停产3个月
4.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错峰停产
(三)砖瓦行业与林场、林场和山林场接壤的荒山,要实现全面绿化;山、街道等区域的荒山绿化,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实现全面绿化
(二)水系绿化工程在沿河、水库周围、水源地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工作,构建绿色生态屏障,提升水系生杰保护功能按照柴汶河干流两侧林带宽度不低于150米,一级支流两侧林带宽度不低于50米的标准,建设护岸林;按照小
(一)型水库环库绿化带不低于100米的标准,建设经济林和用材林;完成水系水旁护岸林建设任务5000亩沿柴汶河干流向外扩展6公里范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10000亩提高环水库、水库、三大水库周围绿化质量环水库、水库绿化要重点完成环库退耕还林地的绿化扫尾任务,环绿化主要是搞好现有绿化林地的补植完善和管护工作,确保林相整齐,无断带,无死角;完成柴汶河及其支流沿岸高标准绿化带建设任务,精心打造以、东周三座水库和柴汶河为主体的水系绿化精品工程
(三)名优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全面落实《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确定的核桃、大樱桃、苹果三大林果基地建设年度、区域规划
(四)苗木花卉基地建设工程在街道外峪村培育珍珠油杏苗200亩,在镇核桃苗木基地新发展核桃苗100亩、使总面积达到300亩以市开发区花卉市场为重点,抓好镇路花卉市场、镇花卉大棚集散市场三处苗木花卉市场的标准化建设,同时抓好国有苗圃、苗
1.被评定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生产设施不予错峰
2.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停产
2.5个月
3.被评定为C级的企业,停产3个月
4.被评定为D级和非引领性的企业,错峰停产
(四)混凝土搅拌行业在百日攻坚行动和20-20_年冬防期间,出现涉气环境违法行为的,停产4个月
(五)活性炭行业
1.冬防期间,按照《浮山县20_年生态环境治理决战行动实施方案》(浮办发[20)9号)文件中活性炭企业治理标准和要求完成治理,生产设施自主减排、不予错峰
2.达不到治理标准和要求条件的,错峰停产
(六)选矿、铁矿开采及其它涉气行业冬防期间,按相关要求完成深度治理的企业,生产设施自主减排、不予错峰;未按相关要求完成深度治理的企业,实施治理重污染天气期间按预警级别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七)其它新建项目其它新建项目在建期间按预警级别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季期间,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对于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指标具有决定性作用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错峰生产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把管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全县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工作县环委办按照县政府安排,做好错峰生产管控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通报、整改等工作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分别履行错峰生产管控工作职责,加强对管控工作的领导、推进、落实,为管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加大服务力度,协调督促企业利用错峰生产间隙期,加快工艺装备、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和更新大修,及时协调解决错峰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企业结合错峰生产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编制“冬防工作一企一策”,明确细化停限产等管控要求
(三)严格管控要求错峰停限产期间,如遇其他类型生产管控的,其他类管控时限可纳入错峰时限;其他类管控措施严于错峰停限产措施的,严格执行其他类管控措施对部、省、市级错峰生产管控要求严于我县要求的,县环委办将根据实际情况下发通知,对管控要求进行调整
(四)细化管控措施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管控要求,指导企业提前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减排量不低于上一个“冬防”;要将管控措施细化到生产线、设备,明确相关停限产要求限产方式优先选择错时或轮流停产措施,要将停产时限平均分配在第一和第二时段,停产时间优先选择在20—年12月和20_年
1、2月份;停产方式严格采用生产线整体停产方式实施,无法整体停产的,严格按可停产生产线和生产设备停产以及不可停产工序产量限产相结合方式实施
(五)强化执法监管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用电管控等科技手段,持续开展错峰生产管控监督检查,严查重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置对冬防期间发现存在自动监控数据造假、偷排直排的企业,加严一级管控,直至停产整治对冬防期间未严格落实错峰生产的企业,环保绩效评级做降级处理或加大错峰管控比例,问题严重的,将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涉及项目实施限制审批对发现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对超标时段(以日计)实施等量补偿,对发生违法行为靠近冬防结束,停产时间不能达到应停产时限的,冬防结束后实施2倍补偿对不按证排污、不执行错峰生产、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错峰生产期间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严格企业和负责人“双罚制”,对存在以上违法行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采取严厉处理措施
(六)严肃追责问责县政府组织对各有关部门错峰生产管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发现落实不力、工作消极、行动迟缓的,将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惩戒,督促整改对在管控工作过程中敷行应付、推诿扯皮甚至为不法企业和业主充当“保护伞”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024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篇7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20-20—年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120〕32号)的部署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做好20-20—年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朔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以改善我市冬季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错峰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严禁“一刀切”,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20-20—年冬季环境质量目标圆满完成
二、错峰原则
(一)加大重污染天气频发的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大幅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全力促进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20_年11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予以停产治理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采暖期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
(三)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设施,限产40%,其中,位于市区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限产50%,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停产错峰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企业,限产20%,其中,位于市区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20_年11月1日前实际生产负荷已低于上述错峰生产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不增加的原则,核定错峰生产负荷也可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提高错峰生产比例
(四)对承担供气、供热任务等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供气、供热需求,报市人民政府确定限产比例国家关于错峰生产有更严格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钢铁、建材、电力、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一律实施错峰运输重点用车企业要合理安排运力,封存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以上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有条件使用铁路运输的,原则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
(六)要建立错峰生产企业豁免清单列入豁免清单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完成治理任务的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企业;
(2)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
三、错峰生产实施时间20_年n月1日00时至20—年3月31日24时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各自责任市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以错峰生产倒逼企业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当地政府错峰生产要求,提前做好生产计划调整
(二)细化措施方案要围绕工作任务,在摸清辖区内涉及错峰生产行业现状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及时制定20-20—年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列出错峰生产企业清单,细化错峰生产措施,将错峰生产要求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明确错峰生产的执行内容,确保可操作、可核查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错峰生产实施时间,要指导辖区内参加错峰生产的企业提前1个月制定工作方案,按时上报备案
(三)实施电力监控要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用电监控制度,对错峰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用电量等指标实行监控,研判分析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用电量变化情况,判断企业是否执行停产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限产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送市工信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市供电部门要按月将列入错峰生产企业用电情况报送市有关部门
(四)严格监督检查要加大对错峰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严厉打击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等违法行为,对未按照要求落实停限产要求的企业,一律纳入停产管控范围,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加大巡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得力、监管等不到位的要追究监管责任
(五)重视政策宣传要做好错峰生产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错峰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案例曝光,落实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做好错峰生产企业职工思想引导工作,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六)确保信息畅通相关部门、错峰生产企业均要建立联系人,并将牵头部门及联系人报市工信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确保信息畅通自12月起,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落实情况,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等可一并报送
(七)加强错峰督导检查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市工信局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错峰企业的落实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确保列入错峰生产方案的停限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错峰生产执行情况检查,发现不满足豁免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从错峰生产豁免清单中剔除2024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篇8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落实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钢铁、建材、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优化工业企业年度生产方案,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平稳有序各县区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严格执法监督,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实施攻坚行动
二、实施阶段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_年9月1日至20—年3月31日
三、错峰生产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对下列行业实施错峰生产,限产比例为20%-50%,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
11.钢铁行业以高炉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限产时间总产能必须满足限产要求;球团(烧结)等工序按高炉设计产能同比例限停产,按生产线或轮产排班;焦化工序出焦时间延长至30小时以上
2.水泥行业(不含粉磨站)按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3.玻璃、陶瓷行业原则上以去年同期产能(没有投产的生产线,按错峰前三个月月均产能计算)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4.铸造行业指铸造熔炼设备(含铸造用生铁高炉),以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5.有色行业(仅限熔铸工序)以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6.化工行业燃煤锅炉设备停限产,以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
7.其他未完成清洁化改造的企业其中未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的10蒸吨/小时(不含)至35蒸吨(含)工业燃煤锅炉以及玻璃、陶瓷燃煤炉窑的企业在20_年12月31日前限产20%-50%,以设计产能核算停限生产线或采取轮产排班,20_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对新发现的不在统计范围内的10蒸吨/小时(不含)至35蒸吨/小时(含)工业燃煤锅炉一律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四、差别化调控措施为积极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绿色环保生产,在错峰生产阶段采用科学、弹性、动态的差别化调控措施
1.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错峰生产比例提高不少于10%
2.错峰期间,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企业已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经行业专家评估并报经市环保局审核认定,降低错峰生产停限产比例圃、镇苗圃、苗圃等生态林苗木繁育圃建设,努力打造知名的荒山造林苗木繁育基地
(五)镇村绿化工程继续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根据全国绿化模范市要求的镇村绿化标准,结合新农村建设,将绿化美化与社区建设同规划、同实施,确保房建到哪里,绿化美化就延伸到哪里乡镇驻地绿化,要建设面积在20_平方米以上的小公园或休闲绿地,在主要街道两侧各栽植宽度1米以上的绿化带,两旁商户庭院要全部绿化;机关、学校、厂矿企业等单位要采取乔灌花草相结合的方式,见缝插绿,应绿尽绿,确保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村庄绿化,要在主要街道两侧各栽植一行以上适宜的树木或花灌草,两旁住户的庭院及房前屋后适宜植树的地方要全部绿化;有条件的村要建设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小公园或休闲绿地;村外重点抓好围村林、宜林荒山(滩)、沟渠路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使每一个村庄的绿化覆盖率都达到30%以上年内建成省级绿化模范镇1个、市级绿化模范镇1个、市级绿化模范村4个
(六)道路绿化工程对路东段两侧路肩绿化进行补植完善,全面完成路西段、路绿化及铁路、铁路沿线绿化任务,对高速公路沿线
19.15公里绿化带按照每侧林带宽度100米的标准进行补植完善,抓好国道、路楼德段、路放城段、路羊流段4条交通干线和其他县道、乡道、“村村通”道路的绿化工作,达到林相整齐、无断带、无死角标准,年内完成各级道路绿化120公里
3.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废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经市环保局审核,核定的产能可不予错峰
五、工作安排
1.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市经信委负责制定错峰生产方案,结合运行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环保局会同市经信委负责落实错峰生产的各项措施,同时全面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偷排偷放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处罚各县区对本辖区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2.错峰生产组织各县区要根据错峰生产要求,在摸清本地涉及错峰行业现状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辖区内错峰生产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应明确错峰生产企业总体状况、停限产企业清单,要具体到各乡镇(街道、园区),细化到企业,落实到生产线和设备,实行台账式管理,并载入排污许可证对本辖区内其他涉气企业,根据属地实际情况,可结合本方案执行错峰生产,错峰比例原则上在20%-50%实施细则(含任务台账)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20_年9月10日前报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备案,并在县级以上政府的网站或媒体公布,作为考核和接受监督的依据
3.实行网格化监管各县区要严格按照错峰生产要求,组织企业做好错峰生产工作,细化工作日志和运行台账,将各项停限产措施落实到位要明确网格督察员,落实错峰生产企业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确保工作无盲区、全覆盖
4.建立信息定期报送机制错峰期间,每月5日和20日(遇节假日顺延),将前半个月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5.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各级经信、环保等部门要统筹安排舆论宣传引导工作,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工作
六、其他要求
1.请各县区明确一名联系人,并于20_年9月1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报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备案
2.省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执行省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2024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篇9为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提高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按照《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修定版)》《延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和《延长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20__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错峰时间20_年6月1日至20—年8月31日
二、实施范围错峰生产行业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错时生产行业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
三、职责分工
(一)县经济发展局职责县经济发展局是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县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的组织协调工作,适时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协调解决问题
(二)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职责定期向县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牵头部门反馈空气质量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向社会公布污染排放等情况,配合开展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指导监督工作,参加全县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检查工作
(三)县交通运输局职责配合开展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负责表面涂装(含汽修)行业错时生产工作,参加全县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检查工作
(四)县市场监管局职责配合开展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负责包装印刷行业错时生产工作,参加全县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检查工作
(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开展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参加全县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检查工作
(六)各镇政府、街道办职责配合县上做好各自辖区内的相关企业错峰生产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县错峰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安排工业企业错峰、错时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督查落实等职责,确保错峰生产工作扎实开展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同时要重视政策宣传工作,做好各分工领域的错峰生产政策宣传解读,广泛宣传错峰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大正面事迹宣传和反面案例曝光力度,切实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
(三)强化监督检查作为错峰生产工作的牵头部门,县经发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要严肃追责,确保全县错峰生产工作落到实处2024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篇10
一、《方案》的编制背景为深入贯彻《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22号)和《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晋政发〔20)30号)决策部署,按照《长治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十大任务十项措施》(长办发[20)41号)和《长治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_年行动计划》(长政办发120〕33号)的具体部署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做好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结合长治市实际,制定了长治市20-20_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差异化错峰生产要求、错峰生产调度、企业厂区内错峰运输和工作要求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导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以改善长治市秋冬季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错峰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严禁“一刀切”,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分级管控、管控与应急相结合、实施重点工业企业精准化减排第三部分错峰生产实施时间20_年10月1日00时至20年3月31日24时第四部分差异化错峰生产要求对涉及钢铁、焦化、电力、水泥、医药、铸造、化工、其他行业的工业企业,按照是否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环节超低排放、特别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工业窑炉及燃煤机组治理的全市企业,依据限产比例,执行差异化错峰生产第五部分错峰生产调度对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的水泥企业及承担居民供暖、供气等保民生任务的企业、保障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维持环保设施政策运行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企业,若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达到行业特别排放值的并已进行环保备案的,应根据其承担的任务量核定最大生产负荷,由项目单位申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第六部分企业厂区内错峰运输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玻璃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一律实施错峰运输重点用车企业要合理安排运力,封存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以上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有条件使用铁路运输的,原则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第七部分工作要求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错峰方案、强化任务落实、落实监督检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企业豁免制度六个方面提出加强20-20_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
三、名词解释豁免企业指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企业均被列入豁免清单1完成治理任务列入工信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企业2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
四、解读机关《长治市20-20_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由起草单位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解读2024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篇11
一、目标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把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破口,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实施攻坚行动,动员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颗粒物(PM
2、5)浓度,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差异化管理,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工作,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二、错峰生产时间20—年11月1日-20_年3月31日
三、错峰生产范围钢铁、焦化、水泥、耐火材料、砖瓦窑、石灰窑、陶瓷行业企业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介休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领导、指挥、决策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正茂兼任负责协调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错峰生产工作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组织对全市错峰生产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同时响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防治联防联控;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承担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完善工作措施,协调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具体工作,督导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秋冬季期间每月5日前报告工作小结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钢铁、水泥、焦化、砖瓦窑、石灰窑、耐火材料、陶瓷行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管
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错峰运输工作
3、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中电力供应保障工作;对限产、停产企业实施限电、断电措施按照领导组要求,提供被列入错峰生产清单内企业的每月用电量情况
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负责按照《介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部署,制定和更新应急减排措施、应急减排清单,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对未达到环保治理要求、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和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的相关企业实施停产治理等措施
5、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编制本部门工业企业专项错峰生产方案;配合领导组完善和细化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清单,督导检查工业企业按照错峰生产方案落实限产、停产措施;对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做好错峰生产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秋冬季期间每月5日前,将错峰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领导组办公室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错峰生产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部署,根据晋中市大气办《关于做好20_年工业污染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更新完善“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中错峰生产部分制定错峰生产方案,方案要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错峰生产措施,确保可操作、可核查纳入错峰生产范围的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计划的调整
(二)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含项目清单),充分运用晋中市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评估结果,按照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对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分类管理,把治理污染与促进绿色文明生产、运输结合起来,体现差异化,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一刀切按照企业评估等级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管控,制定各单位20—20_年秋冬季错峰生产行动专项方案,于20_年10月底前报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领导组办公室错峰生产方案要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错峰生产措施,确保可操作、可核查错峰生产清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未经备案或擅自调整的,按未落实错峰生产处理市交通运输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错峰运输方案,督导检查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错峰运输
(三)秋冬季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未完成年度环保治
(七)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进一步规范现有农田林网网格,提升建设标准;搞好新建区域林网的冲路界方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栽植工作,达到“网格规范、树种优良、林相整齐”标准,年内新建、完善农田林网10000亩;在河流沿线、水库周围、涝洼地、低山丘陵地、矿区塌陷地、公路沿线和村镇四旁大力发展用材林,年内新增用材林基地5000亩,并搞好用材林基地采伐后的及时更新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绿化工作的领导,明确政府主要领导是绿化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绿化工作主要责任人,定期研究、经常过问、抓紧抓实绿化工作,为工作开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要根据全市绿化总体规划科学制定绿化方案,明确绿化工作重点,高效推动绿化工作实施;要全面落实责任,实行市级领导及市直部门单位、驻新单位、市属企业包保绿化点责任制和乡镇领导包保辖区山头、村干部包保地块责任制,及时解决绿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各种有效途径,加大争取力度,争项目、争资金,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林业生态工程、重点绿化工程的奖补,多渠道增加绿化投入要搞活林业投融资机制,通过森林旅游开发或发展林业产业,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探索建立森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20_年10月1日起,由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予以停产治理
(四)以下企业不予限产一是被列入工信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二是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
(五)钢铁、建材、焦化等高排放行业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采暖季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企业,限产20%,其中,位于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属于产业政策允许类的企业,限产30%,其中,位于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设施,限产40%,其中,位于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限产50%,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停产错峰
(六)20_年10月1日前实际生产负荷已低于上述错峰生产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不增加的原则,核定错峰生产负荷
(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可根据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提高错峰生产比例对承担供气、供热等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供气、供热能力确定限产比例,以热定产方案由领导组批准后实施国家和山西省、晋中市关于错峰生产有更严格要求的,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执行(A)错峰生产限产比例影响到生产安全的,由企业确定安全生产负荷,提供相关报告佐证材料,经市政府同意后统一上报晋中市政府
(九)加强错峰生产执行情况检查,发现不满足豁免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从错峰生产豁免清单中剔除
(十)执行错峰生产时,可以实施停产错峰的企业,限产比例按照停产天数折算,在制定错峰生产清单、“一厂一策”时进行报备,停产时间不得更改行业集群企业可以采取轮停的方式进行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时,不在停产时间企业按照预警等级执行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和错峰运输措施
(十一)对于拒不配合执行错峰生产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1、钢铁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烧结机达到超低排放,完成无组织超低改造的企业限产40%o
2、焦化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30%,允许类限产40%,限制类限产50%;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20%,允许类限产30%,限制类限产40%实现达标排放但未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焦化企业实施停产对承担供气、供热任务的‘焦化企业,在达到当地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按要求制定以热定产方案在满足保障任务的同时,根据其承担的协同处置量和供暖面积等参数,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科学制定减排措施涉及居民供暖的焦化企业,应提前做好热源替代方案或优先实施“气代煤、电代煤”,确保温暖过冬难以替代的,逐一核算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热定产”
3、砖瓦窑行业治理设施使用湿电除尘和脱硫,安装高精在线监控设施且验收后稳定达标2个月以上,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分别稳定达10和35毫克/立方米产业政策鼓励类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2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允许类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以在线监测数据计)使用纯煤阡石、仿古砖、加气块的生产线不错峰
4、水泥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且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粉磨站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使用清洁能源且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o
5、化工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且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涉及安全生产负荷的,企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报告,由领导组上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大化工不参加错峰生产)
6、耐火材料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且污染物达氮氧化物30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30毫克/立方米且使用清洁能源的,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o
7、石灰窑、铝矶土等建筑材料制造达到环保治理要求的,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30%,允许类限产40虬限制类限产50%;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20%,允许类限产30%,限制类限产40%
(二)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运输对钢铁、电力、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原则上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止柴油货车进出厂区和国四及以下燃气重型载货车辆进出厂区(其中错峰运输清单中备案的保民生和保安全车辆除外,特种车辆和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重点用车企业要安装管控运输车辆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年以上错峰运输要密切结合《介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标准明确精准施策本方案管理范围只限于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清单内的行业企业,内容只限于秋冬季期间错峰生产、错峰运输工作,其他事项以《介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准各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确保治理工程按期建成并稳定运行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维护企业产品质量、尊重工艺流程,制定科学性、可操作性高的方案
(二)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制定专项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切实做好采暖季错峰生产宣传报道和舆情监督工作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制度,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和民间资金投入林业开发
(三)坚持标准化建设坚持高标准建设,对于经济林一律采用挖掘机整地,栽植良种壮苗,浇透水,覆盖地膜,定好干;对于荒山造林,积极采用松柏容器苗雨季造林、阔叶树种子直播造林等实用技术,着力营造混交林,努力提高绿化效果
(四)强化督导考核创新考核方法,对每一项工作都量化指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切实建立起完善的责任落实体系和督导检查体系,按照总量与增量相结合、发展与保护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完善绿化工作考核奖惩体系,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重点扶持,对进度慢、成效差的给予通报批评2024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篇2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年7项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
(20)32号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重大灾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集中消除矿井超能力生产方面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矿井超能力生产风险管控能力,结合我矿超能力生产方面的实际情况,由矿长亲自带队,组织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地质副总工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全矿井超能力生产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3月14,由矿长亲自带队,组织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地质副总工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对超能力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覆盖不留死角的大检查,对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将责任落实到人进行整改
2、3月16日,由矿长亲自带队,组织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地质副总工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和再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及安全隐患,由矿长亲自安排落实整改情况,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同时寻找不足、堵漏洞、除隐患,彻底消除一切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超能力生产隐患
三、超能力生产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1、进行生产能力公示;
2、按照公示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矿井月产量是否超过重新核定生产能力的十二分之一;
3、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
4、按全年276个生产作业天数重新确定生产能力且分解安排月度生产任务的;
5、上级企业集团公司是否存在向所属煤矿下达超过公告生产能力的生产计划及相关经济指标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参加专项检查的各成员要高度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结合本矿实际,按照文件要求和本矿检查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对本辖区内超能力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并且要互相配合
2、对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按照文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必须派专人盯守,跟踪落实整改,安检科要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3、领导组成员要深入一线,随时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无隐患;
4、自查时,必须突出重点深挖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全面排查超能力生产隐患等方面进行重点突出检查
5、专项排查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超能力生产工作情况,并及时汇报2024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围绕“迎国庆、迎全运,查隐患、保安全”这个中心,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敏感时期安全生产要求和我系统实际,以“打非、治违、抓责任”为主线,认真分析冬季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规律,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百日安全生产冬季战役,确保我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三、时间安排本次百日安全生产冬季战役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围绕国庆节、全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在重点行业领域严格落实“两严七定四派驻”制度,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监控措施和应急值守工作再检查、再落实,确保万无一失第二阶段,针对冬季雾雪、冰冻、大风等恶劣天气增多实际,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集中检查活动,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冬季安全生产措施再巩固、再落实,严防年底企业超能力突击生产忽视安全,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反弹,确保实现全年事故控制指标第三阶段,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查,确保不出现问题
四、百日安全生产冬季战役内容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安全冬季来临,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进入旺季,要加大对烟花爆竹运输和储存环节的集中整治力度对烟花爆竹库房要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三超一改”,严格查处超核定量储存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民爆站点和涉爆物品的管理,严把资质证照关,确保持证上岗、持证经营,提高民爆器材安全管理水平建筑施工安全进一步强化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严禁建筑施工企业超资质范围、超强度、超能力施工凡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工,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要突出抓好高处坠落、坍塌、触电、起重伤害、物体打击、中毒等多发事故的预防工作,认真做好冬季防冻防寒防滑工作,制定针对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和检查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与落实,确保冬季建筑施工的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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