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4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4.要约失效的原因
(1)要约日勺撤回;
(2)拒绝要约的告知抵达要约人;
(3)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4)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5)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5.简述协议生效的要件
(1)订约人应具有对应H勺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达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协议日勺标的必须确定和也许,具有履行实现的也许性
6.简述无效协议的种类
(1)以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日勺损害国家利益日勺协议;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日勺协议;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日勺的协议;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口勺协议;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严禁性或强制性规定的协议
7.简述可撤销协议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协议;
(2)显示公平的协议;
(3)因欺诈、胁迫签订的协议;
(4)乘人之危签订时协议
8.简述效力未定协议的种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协议;
(2)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签订的I协议;
(3)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协议;
(4)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协议
9.简述协议的履行的规则.
(1)质量规定不明确的I,按照国标、行业原则履行;没有国标、行业原则的I,按照一般原则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原则履行
(2)价款或者酬劳不明确日勺,按照签订协议步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H勺,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区J,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J,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5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祈求司法保护时法律行为
1.简述金融法的基本体系1金融机构组织法确认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明确金融机构的性质、任务、职权、业务范围和机构设置等2外汇管理法调整外汇管理和外汇流通关系,规定外汇收支、外汇兑换和外汇进出口过境等制度3票据法调整票据管理关系,规定票据的种类、签发、转让和票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4证券法调整证券管理关系和证券业务关系,规定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证券经营方面的内容5信托法调整信托关系,规定信托财产日勺范围、信托关系主体日勺权利义务,以及信托机构的设置、运作和程序等内容6保险法调整在保险活动中的I社会关系,规定保险协议、保险企业、保险经营、保险业监管、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等内容
2.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哪些?1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为应付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偿而依法规定或调整商业银行交存中央银行H勺存款准备金比率,控制商业银行发明信用能力、间接控制货币供应量的措施2基准利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3再贴现贴现银行将贴现所获得的未到期的票据向中央银行进行时再次转让4再贷款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5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交易有价证券而调整货币存量的J一种业务活动
3.简述新股发行的条件新股发行日勺条件企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来三年财务会计文献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经国务院同意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同意的1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I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4.简述证券上市的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企业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公开发行的J股份到达企业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企业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日勺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4企业近来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汇报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日勺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5.简述暂停股票上市交易的情形1企业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有上市条件;2企业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汇报作虚假记载,也许误导投资者;3企业有重大违法行为;4企业近来三年持续亏损;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日勺其他情形
6.证券法严禁的交易行为有哪些?1内幕交易行为2操纵市场行为3虚假信息传播行为4欺诈客户欧J行为5其他严禁H勺交易行为严禁法人非法运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严禁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日勺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7.简述保险及其特性保险是指商业保险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协议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协议约定时也许发生的1事故因其发生所导致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到达协议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1保险欧互助性“一人为众,众为一人”2保险H勺资源性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与否参与保险应遵守协议自由原则3保险日勺射幸性也称保险的损益性,投保人缴纳保险费日勺义务是确定的,但保险人与否赔付保险金则取决于不确定时危险与否发生4保险的赔偿性保险是一种通过对因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予以赔偿的方式分担不确定的风险的制度
8.简述保险法的原则1公序良俗原则各方当事人从事保险活动都必须遵遵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诚实信用原则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对协议条款的阐明义务3自愿原则签订保险协议应当协商一致4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9.简述保险协议的特性1保险协议是最大诚信协议2保险协议是射幸协议3保险协议是附和协议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签订的保险协议,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协议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一般理解予以解释对协议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日勺解释4保险协议是双务、有偿协议5保险协议是诺成性协议投保人提出保险规定,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协议成立
10.设置保险企业应当具有的条件有哪些?⑴重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近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⑵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规定的章程;⑶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4有具有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日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⑸有健全日勺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6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⑺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置保险企业,其注册资本日勺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企业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日勺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第一款规定的限额保险企业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11.简述保险经营原则1分业经营原则保险业与其他金融业务实行分业经营;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不过,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企业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2严禁兼营原则保险企业不得同步兼营非保险业务3保险专营原则保险业务职能由根据保险法设置的商业保险企业经营
1.税法的构成要素有哪些?税收主体;征税客体;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以及法律责任等八项内容
2.简述税率的概念及我国现行税率的种类税率是指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率1比例税率应征税额与征税客体数量为等比关系比例税率又可分为单一比例税率、差异比例税率和幅度比例税率2累进税率伴随征税客体数量的增长,其合用的税率也随之提高日勺一种税率形式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按单位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
3.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哪些?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品或者应税劳务;2非正常损失的I购进货品及有关的应税劳务;3非正常损失口勺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品或者应税劳务;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5前4项规定时货品时运送费用和销售免税货品的运送费用
4.税务管理包括哪几种部分?税务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和纳税申报管理三个部分
5.简述采用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H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H勺行为;2税务机关责令其期限缴纳而未缴纳,在限期内又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说的I商品、货品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3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4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同意
1.简述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口勺原则;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协调劳动关系的原则;维护劳动生产秩序的原则;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
2.简述劳动法的重要制度1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劳动协议制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签订劳动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协议制度是劳动法最基础的法律制度2确定劳动原则的法律制度国家制定的有关劳动者最基本的劳动条件的法律制度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劳动安全与卫生等目的是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防止伤亡事故时发生3规范劳动力市场的法律制度调整劳动力市场,增进劳动就业的法律制度包括就业增进、职业培训等4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对劳动者基本生存条件的保障以及生活质量提高H勺保障详细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5劳动权利保障与救济H勺法律制度重要包括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制度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日勺,合用《劳动协议法》;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欧I劳动者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合用《劳动协议法》;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私人雇佣H勺家庭保姆,农业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H勺农民除外)、现役军人不合用《劳动协议法》
4.简述劳动协议的无效的情形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协议时;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日勺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时对劳动协议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日勺,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协议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
5.劳动协议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协议期满欧I;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I;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者宣布失踪H勺;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布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日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I其他情形
6.简述劳动派遣中的法律关系
(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日勺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协议,建立劳动关系
(2)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民事协议关系
(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特殊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既没有劳动协议,也没有民事协议但用工单位仍然要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派遣协议约定日勺义务
(4)履行期限不明确欧I,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规定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费用时承担不明确的I,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10.简述不安抗辩权及其合用条件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协议中,应当先履行债务日勺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订约后丧失或者也许丧失履行能力时,可以中断自己的履行合用条件为
(1)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下降;
(2)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合适担保;
(3)先履行义务人负有告知和举证义务
11.简述债权人的代位权及行使条件代位权是指在协议履行中,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妥减少致使债权日勺实现受到危害,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I法律制度代位权行使H勺要件
(1)债权人的债权对第三人产生了约束力;
(2)债权人以自己日勺名义;
(3)必须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
12.缔约过错责任的类型
(1)假借签订协议,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签订协议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状况;
(3)违反保密义务;
(4)因当事人一方的过错,致使协议无效或被撤销;
(5)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缔约过错行为
13.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难克服的客观状况如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状况
(2)违约相对人有过错违约行为发生后,相对人应采用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未采用措施导致损失扩大日勺,不得规定对扩大部分赔偿损失;当事人均有过错H勺,各自承担对应的责任;
(3)约定的免责事由在签订协议步,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事由不过,约定免责事由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的,不发生免责效果如,《协议法》第53条规定协议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①导致对方人身伤害的I;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错导致对方财产损失日勺
1.简述工业产权的概念及特性工业产权指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欧I发明发明和明显标识等智力成果享有日勺专有权利,重要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等的权利其特性1专有性--权利人根据法律规定获得H勺专利权和商标权专属于权利人所有,任何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私自使用权利人的专利或商标,否则视为侵权2地区性--一国授予的专利权和商标权一般只在该国领域内有效,在其他国家没有效力3时间性--法律对工业产权日勺保护具有一定日勺期限
2.简述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1新奇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既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此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后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献或者公告的I专利文献中不丧失新奇性日勺情形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日勺国际展览会上初次展出日勺;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初次刊登日勺;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2发明性与既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明显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制造或者使用,并且可以产生积极效果
3.简述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发明或事项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发明;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日勺规定获取或者运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毕的发明发明;3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措施;疾病时诊断和治疗措施;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措施获得的I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两者的结合作出的重要起标识作用日勺设计不过,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存措施,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
(1)独占权专利权人有自己制造、使用和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措施日勺权利
(2)转让权专利权人有将自己日勺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3)许可权许可他人实行专利并收取使用费的J权利
(4)标识权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5.简述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使用情形包括哪些?
(1)专利产品或者根据专利措施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改产品的;(权运用尽)
(2)在专利申请日此前已经制造相似产品、使用相似措施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先用权人的实行)
(3)临时通过中国领水、领陆、领空时外国运送工具,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参与的国际公约,或者根据互惠原则,为运送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日勺;(临时过境)
(4)专为科学研究和试验而使用有关专利日勺;
(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物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物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I
6.简述商标的构成要件
(1)具有明显性特性,便于识别商标自身具有明显性;通过长期的使用获得商标日勺明显性
(2)不得与他人在先获得日勺合法权利相冲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等
(3)必须是可视性标志声音、气味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4)不得违反法律的严禁性规定
7.简述商标注册的原则
(1)自愿注册原则---当事人与否申请商标注册,由商标使用人自己决定但人用药物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2)先申请原则一-两个以上日勺申请人先后就同一种类日勺商品,以相似或类似的J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局对申请在先者核准和注册,并驳回其他人口勺申请
(3)优先权原则--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若向中国提出同样申请H勺,将优先于他人在该申请后来提出的申请,获得申请在先H勺地位
8.简述商标权的内容
(1)使用权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的权利
(2)严禁权商标所有人严禁任何第三人未经其许可在相似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或者近似的商标时权利
(3)转让权商标权人有权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
(4)许可权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协议,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
9.简述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日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似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私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私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的注册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其他侵权行为
1.简述反垄断法及其立法目的反垄断法是现代经济法的重要构成部分,是意在规制市场中一系列独占市场、限制竞争、破坏市场竞争机制、损害社会公平利益行为的法律其立法日的是
(1)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
(2)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3)维护消费者利益;
(4)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1)两者日勺联络同属于市场竞争规制的法律范围,都以市场竞争关系与市场竞争管理关系为调整对象两者口勺共同目日勺是保护市场竞争机制
(2)两者的差异反垄断法处理的I是市场中没有竞争欧I问题;反不合法竞争法处理市场中的I不合法竞争问题反垄断法是从垄断行为的反竞争角度进行定性和规范日勺,反不合法竞争法是对存在竞争日勺状况下运用违反商业道德和蔼良风俗的手段,打击正常经营的竞争对手H勺行为进行规制
3.简述横向垄断协议的体现形式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2)限制商品的1生产数量或销售数量;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4)限制购置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设备;
(5)联合抵制交易;
(6)其他垄断协议
4.简述不合法竞争行为及其特性经营者为了争夺市场竞争优势,违反公认的商业习俗和道德,采用欺诈、混淆等经营手段排挤或破坏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竞争行为
(1)不合法竞争行为是一种竞争行为;
(2)主体为实行违法竞争行为的经营者;
(3)行为具有违法性;
(4)具有社会危害性
5.简述虚假宣传行为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运用报刊、影视等宣传媒体或者其他措施,对商品日勺质量、性能、用途、价格等或对服务的质量、方式等作出与事实不相符合的J宣传,导致公众误解的行为
(1)虚假广告行为;
(2)虚假的新闻报道;
(3)引人误解的广告宣传行为;
(4)变相广告行为(虽然不采用商业广告日勺形式,但同样到达商业广告效果日勺行为
6.简述商业贿赂行为及其特性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通过收买竞争对手的代表或其他可以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以获取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商业贿赂日勺特性行贿主体是经营者,受贿主体为作为交易相对人日勺经营者或者其他对交易具有影响力的有关人员;以不合法方式进行;具有违法性
7.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那些?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合法手段获取权利人日勺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容许他人使用此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日勺规定,披露、使用或者容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1.简述产品责任及其构成要件产品责任,又称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其生产或销售日勺产品有缺陷,导致消费者、使用者或者其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而应承担的一种民事赔偿责任
(1)产品存在质量缺陷;
(2)缺陷在生产或销售环节已经存在;
(3)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4)产品缺陷是损害发生的原因
2.简述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关系两者的联络产品质量责任包括产品责任,两者是属概念和种概念时关系区别在于
(1)责任发生的原因不一样,产品质量责任发生原因众多;产品责任仅有一种发生原因即由于产品缺陷导致人身、财产损害发生
(2)性质不一样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综合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产品责任是民事责任中啊一种特殊侵权责任
(3)责任主体不一样产品质量责任的主体包括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有关欧I第三人,例如承运者,仓储者等;产品责任欧I主体只限于生产者、销售者
(4)责任发生的J阶段不一样产品质量责任也许发生于产品生产运行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上,例如生产、运送、保管、使用、消费等环节;而产品责任只发生于产品销售后日勺消费、使用过程
3.简述生产者保证产品内在质量的义务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J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标、行业原则的I,应当符合该原则;
(2)具有产品应当具有时使用性能,不过,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阐明的I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原则,符合以产品阐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包括哪些?
(1)进货检查验收义务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2)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销售者应当采用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3)有关产品标识的义务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的义务
(4)产品销售日勺严禁性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不得参杂、参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5.简述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的区别
(1)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机人身与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而产品瑕疵则是指产品不具有良好U勺特性、不符合明示日勺产品原则、或者不符合产品阐明、事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但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日勺不合理危险;
(2)缺陷产品属于严禁流通产品,不得交易;瑕疵产品因其尚未丧失产品原有口勺使用价值,消费者可在知悉瑕疵事情的前提下自行决定与否接受;
(3)产品缺陷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有权主张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是因产品缺陷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受害人;产品瑕疵责任是一种协议责任,主张该责任必须以当事人之间存在协议关系为前提
(4)产品缺陷责任以损害赔偿为重要责任方式;产品瑕疵责任则由销售者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以及赔偿损失,即“三包”
(5)因产品缺陷导致损害规定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懂得或应当懂得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产品瑕疵责任合用《民法通则》第136条之规定,诉讼时效为1年L简述消费者的概念和消费者身份的判断原贝h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日勺个人有关消费者身份的判断
(1)消费者是购置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
(2)消费者购置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I;
(3)消费者是购置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
2.简述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
(1)立法保护我国已经建立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骨干,以《产品质量法》、《反不合法竞争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众多法律、法规为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H勺法律体系
(2)行政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部门,通过行政管理、行政监督以及对违法、违纪行为欧I处理等行政措施,对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3)司法保护通过司法程序,对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包括依法惩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采用措施,以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以使消费者权益争议得到及时处理
3.简述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1)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规定
(2)对也许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阐明和明确欧I警示,并阐明和标明对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I措施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3)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虽然对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也许对人身、财产安全导致危害的I,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汇报和告知消费者,并采用防止危害发生的J措施
4.简述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处理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遵照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祈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原则、计量、商检、卫生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双方自愿到达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时根据,仲裁协议可以事前或者事后到达。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