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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年秸秆综合利用2023工作实施方案秸秆综合利用关系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空气质量和民生福祉为持续推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绿色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黑政办规〔2023〕5号)《2023年黑河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黑市农办发[2023)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大气污染防治、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生态振兴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就近利用、多措并举、发展产业,以秸秆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促进耕地质量进一步提升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遵循原则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要落实“五细”要求,压实市乡村抓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责任,针对我市秋冬季秸秆还田离田作业有效时间短的实际情况,在利用途径、作业方式和机具调配等方面提早谋划,落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作业进度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适应市场需求、各类经济主体广泛参与的秸秆收储运用体系,畅通秸秆从田间到企业的输送渠道,引导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社会资本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标准,规范作业科学布局全市秸秆还田作业模式区域,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模式,督促引导秋季收获时控制留茬高度,以利于下步秸秆还田作业规范秸秆打包离田作业标准,有效控制秸秆离田带土量
(四)科技支撑,加强合作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的支持,以玉米、水稻秸秆处理利用为重点,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发挥北大荒农垦集团秸秆还田离田作业能力强、标准高的优势,加强合作,推介成熟秸秆还田技术模式,提高当地秸秆还田作业水平和效率
三、工作目标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因地制宜、分类定标”的原贝•],2023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0%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领域以实施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同步推进秸秆堆讴、造肥、过腹转化等间接还田方式,构建科学合理的秸秆还田利用体系,充分调动农民、合作社等生产主体参与秸秆还田的积极性结合当地土壤类型和气候生态特点,选择适宜的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领域在肉牛、奶牛、肉羊等草食畜禽重点养殖区域,鼓励开展秸秆揉丝、黄贮、氨化、膨化、微贮、压块、颗粒等饲料化利用,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
(三)秸秆能源化利用领域积极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秸秆发电等技术,继续引导农户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推动“秸秆代煤”“压块代煤”依托现有生物质发电项目,根据当地秸秆资源条件、分布特点、收集半径及保障能力,加强秸秆供需衔接,发挥好生物质电厂转化利用秸秆能力
(四)秸秆基料化利用领域积极推广以秸秆为原料生产水稻育苗基质、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花木基质、草坪基料,带动食用菌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生态平衡
(五)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需求为引导、利益为纽带、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集储运服务体系支持发展秸秆收储大户,壮大秸秆经纪人队伍,提供秸秆收集储运综合服务鼓励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打捆压块和储存运输全程机械化
(六)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探索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新路径和有效方式,通过加强与北大荒农垦集团对接合作,以及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方式,把秸秆还田离田作业纳入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内容,降低秸秆还田离田成本,解决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堵点难点问题
五、扶持政策2023年,通过政策引导扶持,吸引社会资本和农民积极参与,建立农用为主、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模式,在保持政策总体连续性的同时,对部分扶持政策进行调整
(一)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1.秸秆全量还田作业补贴对开展玉米秸秆翻埋还田、松耙碎混还田作业的,省级补贴每亩32元;开展玉米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的,省级补贴每亩20元玉米保护性耕作免(少)耕补贴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执行开展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旋耕还田、原位搅浆还田作业的,省级补贴每亩20元;对因洪涝灾害绝产(绝收)的玉米和水稻地块,开展上述秸秆还田作业的,每亩再增加补贴20元鼓励引导农户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喷施腐熟剂,加快秸秆腐解速度
2.秸秆部分还田作业补贴对在玉米或水稻同一地块开展秸秆部分离田作业后,剩余不低于30%的秸秆进行还田作业的,省级按上述全量还田作业补贴标准的80%进行补贴
(二)秸秆根茬残余物还田补贴开展玉米或水稻秸秆离田作业的地块,对该地块的秸秆残余物、根茬进行还田处理的,省级补贴每亩10元对水稻秸秆离田后残余物、根茬进行还田处理的,在享受省级补贴每亩10元基础上,市级补贴每亩10元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责任主体,要把秸秆还田和离田工作任务纳入“田长制”管理,把秸秆还田离田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包保到户、管控到地块要落实农户、合作社主体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驻村工作队作用,组织动员群众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完成秸秆还田离田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推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等燃料化利用、秸秆机械化还田指导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生物质发电、生物天然气、纤维素乙醇项目核准和建设推广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结合预算管理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有关资金渠道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资金拨付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市科技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市工信局负责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项目推进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积极做好项目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税务部门负责落实好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等政策支持电力部门负责落实对从事秸秆捡拾、切割、粉碎、打捆、压块等初加工用电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等政策黑河市银保监局分局五大连池监管组等部门负责引导全市银行机构积极给予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贷款政策支持各乡镇要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书,实行专班推进、挂图作战,并安排专人,按时上报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二)加强多方合作对生物质发电厂,按照“政府统筹、市场运作、企业负责”的原则,由政府统筹规划秸秆资源供应,指导大型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村集体、秸秆离还田作业主体等签订多方合作协议,明确多方责任,保证按时完成秸秆离田还田—5—作业和收储,确保作业主体收益和农户利益组织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与村屯、农户对接,保证秸秆固化成型燃料质量
(三)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以市乡两级农技推广部门为平台,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简便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育秸秆综合利用的服务主体,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小农户的作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
(四)强化黑土保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有关要求,加强秸秆离田作业质量监管,避免秸秆离田作业对耕地表层土壤造成损害乡镇政府要引导各类秸秆加工利用主体、企业,做好加工前的筛土处理和筛下物的消纳利用,防止黑土流失对秸秆离田作业含土量大造成土壤破坏的,筛下土壤存储管护和利用工作不力造成土壤流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严格工作考核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情况开展考核,实行目标管理按照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开展重点考核和总体评价,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秸秆综合利用率、还田率未完成既定任务目标和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要扣拨补助资金,性质严重的,要进行约谈和严肃问责
(六)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绩效考评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加大资金管理与使用问责力度,防止出现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滞留沉淀的问题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浪费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追责问责提高资金监管水平,创新管理方式,提倡鼓励引入第三方服务监管,通过外部专业性监督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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