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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院,身份证号4104821553被申请人—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申请人不服—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年—月—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第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年—月—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第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实和理由
一、—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汝公交认字[20—]第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汝公交认字[20—]第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闫—驾驶伪造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违反右侧行驶通行原则,且未戴头安全头盔”闫—所驾驶的豫DKE8—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真实的,并有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可以证实,—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单(正本)进一步证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的真实性不知道—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是如何作出闫—所驾驶的豫DKE8—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伪造的
二、认定申请人和—承担同等责任是不当的,应改为—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刘某车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通过非机动车道时,对车道内车辆通行情况观察不周,且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虽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但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号牌并不是伪造而是真实的闫—未戴安全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没直接因果关系,未戴头盔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闫—未戴头盔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成为申请人负同事等责任的理由按照—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导致事故发生原来闫四项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有两项是不能成立的,现在仅剩下两项,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刘—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年月一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第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闫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申请人20年月日交通事故认定申请书6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人不服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某宾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实和理由
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汝公交认字[]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汝公交认字[—]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闫某宾驾驶伪造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违反右侧行驶通行原则,且未戴头安全头盔”闫某宾所驾驶的豫DKE8—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真实的,并有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可以证实,—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单(正本)进一步证明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的真实性不知道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是如何作出闫某宾所驾驶的豫DKE8—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伪造的
二、认定申请人和刘某军承担同等责任是不当的,应改为刘某军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刘某车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通过非机动车道时,对车道内车辆通行情况观察不周,且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某宾虽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但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号牌并不是伪造而是真实的闫某宾未戴安全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没直接因果关系,未戴头盔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闫某宾未戴头盔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成为申请人负同事等责任的理由按照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导致事故发生原来闫某宾四项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有两项是不能成立的,现在仅剩下两项,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刘某军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一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闫某宾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申请人—年一月—日交通事故认定申请书7申请人徐男,土家族,1957年8月11日出生,住址:—县—镇太坪,联系电话申请人曹女,土家族,1959年7月18日出生,住址—县—镇太坪申请复核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县交警大队作出的一公交认字【20]第7013号《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2、依法认徐一对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事实与理由20—年8月14日,辉驾驶湘GC6501号普通两轮摩托车从—镇开往Y市方向,7时50分,当车行至S306线519公里加327米永顺县青坪镇龙关村路段,与相对方向行驶黄刚驾驶的湘G16905号中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辉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20—年8月25日,—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县交警大队作出的永公交认字【20】第701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人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摩托车,违章超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认定应负此事故主要责任申请人提出以下几点异议
1、徐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摩托车与事故承担负主要责任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并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
2、违章超车,存在疑点,没有两轮摩托车徐一所超的车辆基本情况记载(如所超车辆类型,牌号,车主等情况的证据)仅凭对方当事人的陈述而确定辉违章超车,证据不足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本次事故两车的碰撞点位置没有确定,事故的形成原因也没有充分的证据应当根据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报告和交通事故车辆撞击痕迹来判断事故的形成,为何我方也没有收到关于两车痕迹鉴定报告书以及技术鉴定报告书更没有解释两车碰撞现场无大车刹车痕迹的原因,现场大车无刹车痕迹,为什么还要定摩托车司机辉主要责任
4、—县交警大队在处理此次事故过程中,在程序上存在违规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同时,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但从事故发生起到该《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申请人至今未收到此次事故的鉴定结论及其他任何关于此次事故的证据材料,系违规行为综上,申请人对此次—公交认字【20】第701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而向贵支队申请复核请湘西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此致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人—年—月一日交通事故认定申请书8申请人—,男,一年—月—日出生,—族,家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于年—月—日下班路途中受伤为工伤受伤经过年—月一日晚下班,乘坐出租车回家,行至与—交汇路口遇红灯信号,出租车按照交通规则正常等待时,被后方车辆追尾,撞击严重,致使申请人撞到头部昏迷,经120救护车送往医院,诊断为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路》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特此申请申请人一年—月—日交通事故认定申请书9申请人:,男,年月0生,汉族,住址,联系电话被申请人,男,年月0生,汉族,住址,联系电话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队公交认字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本起事故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实与理由年月日11时许,被申请人驾驶号出租车,沿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家属院门前,适逢申请人驾驶号裕兴电动自行车在此由北向东左转被申请人前部与申请人电动车右侧相撞,造成交通事故本起事故由交通警察支队碑林大队西公交认字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张某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申请人认为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形成原因是:
1、被申请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注意观察,安全意识差、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避让行人为让行人优先通过、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
2、申请人未下车推行.据此认定双方同等责任是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的错误理由如下被申请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应当避让“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申请人认为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的情况下第
一、机动车有谨慎文明驾驶、观察注意、减速慢行的义务第
二、法律规定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叉路口相遇时机动车有主动避让行人和让行人优先通行的义务第
三、申请人遇无红绿灯、无天桥交叉路口过马路属于正当权利,无违法情节第
四、申请人已确保安全距离方才在交叉路口通过(过马路时与肇事车相聚十余米),尽到了注意观察谨慎通过的义务第
五、申请人过马路未下车推行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假设剔除骑行因素改为推行,如肇事方未能谨慎驾驶并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综上所述申请人在无红绿灯、无斑马线的’交叉路口骑行过马路时已确定安全的通行距离因肇事车辆未减速、未注意观察文明驾驶、优先行人通过的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推行与事故的发生并无直接因果关系,违法情节对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比较小,理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故被申请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公正的执法理念,依法撤销交通警察支队公交认字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本起事故重新作出责任认定此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交通事故认定申请书10申请人—性别年龄—岁民族籍贯—镇人地址现住被申请人—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一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肇事人杨-镒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年6月9日作出的第一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驾驶机动车在无交通信号道路上未确保安全,夜间行至危险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申请人某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事实不清,本事故的基本事实是—根据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逃逸”即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⑴至⑸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肇事人杨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弃车逃逸,未向公安机关报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_为—市拆迁工程铺设电缆无证在维修的人民路面驾驶工程施工车辆,没有违返“机动车通行”的相关准则的行为,—在驾车行驶的过程中没有过错,其无证驾驶行为与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并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已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1000元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责任的认定没有法律依据存在着事实认定与责任承担之间的矛盾既然—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没有过错,就不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不应在此事故中承担责任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驾驶人员,故请—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此致—市公安支队申请人日期交通事故认定申请书11申请人张(死者之妻),女,汉族,身份证号410,住_市_区一路号委托代理人江伟,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魏,男,一岁,住河南省市镇村—组申请人于年—月一日收到郑州市交警一大队作出的郑公交认字第41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提出复核申请复核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郑州市交警大队作出的郑公交认字第41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被申请人魏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实与理由郑公交认字第410号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责任认定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一、郑州市交警大队未查清事故车辆豫A重型自卸货车事发时的驾驶人,在未查清其车辆事发时的驾驶人就作出事故认定责任书,严重影响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年—月—日—时许,驾驶的豫A号车与豫A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当时所驾驶的车上就只有一人,而豫A重型自卸货车上却有两人,至于该两人哪一人是事发时的驾驶人,郑州市交警—大队未查清而查清豫A号车事发时的车辆驾驶人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至关重要,因为该车上驾驶人存在酒驾、疲劳驾驶及无证驾驶等诸多违法情形,而由另一人冒牌顶替当时车辆的驾驶人所以,郑州市交警一大队在未查清事发时豫A的驾驶人,而作出事故认定,有失公允
二、事故车辆豫A号重型自卸货车未年审,也未购买交强险就违法上路行驶,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交通法规的规定,车辆都必须按时参加年检,在上路行驶之前也必须购买交强险,这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事故车辆豫A号车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及不够买交强险的情形下就公然上路行驶,这种无视法律的规定、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当对发生严重损失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综上,事故车辆豫A号重型自卸货车有诸多违法违规情形,对造成死亡一人的‘严重交通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事故双方的实际情况,事故车辆豫A号车最低也应当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郑州市交警一大队在没有查清事实的前提下,认定申请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是错误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起复核申请,望支持申请人的复核请求此致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人年月日交通事故认定申请书12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住_,身份证号被申请人—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申请人不服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_]第一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_]第一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实和理由
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汝公交认字匚」第一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汝公交认字[_]第一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伪造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违反右侧行驶通行原则,且未戴头安全头盔”—所驾驶的豫DKE8—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真实的,并有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可以证实,—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单(正本)进一步证明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的真实性不知道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是如何作出一所驾驶的豫DKE8—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伪造的
二、认定申请人和刘某军承担同等责任是不当的,应改为刘某军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刘某车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通过非机动车道时,对车道内车辆通行情况观察不周,且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虽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但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号牌并不是伪造而是真实的—未戴安全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没直接因果关系,未戴头盔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未戴头盔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成为申请人负同事等责任的理由按照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导致事故发生原来—四项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有两项是不能成立的,现在仅剩下两项,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刘某军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一年—月一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LJ第一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此致!—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申请人—一年—月一日交通事故认定申请书13申请人:,男,生于年月日,汉族,住O请求目的因不服司法鉴定所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以下简称鉴定书),特申请对的伤残等级评定进行重新鉴定事实与理由
一、《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本鉴定书作出机构是南充市营山县鉴定机构,而第一次鉴定机构是南充市鉴定机构“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因此本鉴定书严重违背程序,应当无效并且该鉴定书并没有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被申请人进行鉴定,存在严重程序违法行为做出鉴定时并无两个在场人员见证,明显违法
二、病情摘要部分避重就轻,任意片面理解综上所述,司法鉴定意见书在程序和实体上均严重违背合法公正中立之鉴定准则,损害了被鉴定人合法权利特请求法院委托高资质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或者直接认定第一次司法鉴定“法鉴定意见书”,维护法律尊严,保护被鉴定人的合法权利此致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____年月日交通事故认定申请书14申请人—,男,1996年3月1日出生,住,身份证号O被申请人—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申请人不服—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_]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某宾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实和理由
一、—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汝公交认字[20_]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汝公交认字[20_]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闫某宾驾驶伪造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违反右侧行驶通行原则,且未戴头安全头盔”闫某宾所驾驶的豫DKE8—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真实的,并有—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民族_______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肇事人杨镒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年6月9日作出的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此致市公安支队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交通事故认定申请书5申请人闫,男,1996年3月1日出生,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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