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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资产借款合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1借款单位贷款银行地址地址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简称甲方)贷款银行(简称乙方)甲方为进行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依据,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规定用于
二、借款期约定为年个月,即从至乙方保证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信贷计划,在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内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借款用途用款,预计分年用款计划为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实际支出数按年(月)息%()计算,按年(季、月)结息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由拒绝向贷款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第十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贷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借款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借款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贷款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贷款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借款方在行开立的人民币第号帐户内借款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贷款方借款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书面通知贷款方外,借款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天,贷款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如提前用款,借款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贷款方,经贷款方同意后生效,否则贷款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借款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贷款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贷款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贷款管理借款方须按时向贷款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贷款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贷款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借款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借款方有义务向贷款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借款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贷款方同意第十二条还款
1、借款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款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款方并获得贷款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款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款方将向借款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的承担费
3、借款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款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款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款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第十三条保证
1、借款方保证向贷款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款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款方保证按时向贷款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款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款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款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款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款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款方应向贷款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款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款方随时有向借款方或借款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款方提供贷款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00%的罚息;
2、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周息
3、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贷款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5)借款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4、凡借款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借款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借款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借款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第十五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作为借款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方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方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十七条声明及保证
(一)借款方
1、借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借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借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借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借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贷款方
1、贷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贷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贷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贷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贷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八条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九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第二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o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二条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开户银行及帐号保证方(公章)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签约日期年月日固定资产借款合同3贷款方—借款方—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项目借款实际发放额,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贷款方根据借款方按工程进度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在—天内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借款方工程进度的资金需要如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时供应资金,要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用款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的罚息并如数追回
三、借款期限定为一年—月,从发放出贷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体用款和还款的方式和时间,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为一%,按季收息贷款逾期未还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四、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贷款逾期未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收贷款,必要时,贷款方可从借款方帐户中扣收借款单位在其他银行还有存款帐户的,贷款方可商请该行代为扣款清偿
五、供款方按照银行抵押贷款办法规定,愿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贷款新增的固定资产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贷款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借款方请—作为借款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足够代偿的财产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负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必要时,由贷款方从保证人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六、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须按时向贷款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展、贷款使(次)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为逾期处理,加收利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国家利率调整,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分年(次)还款计划为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的投资或存款账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如发现借款被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向甲方加收罚息%O乙方不能在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用情况及统计报表和资料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和审查决算时,要有贷款方参加
七、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借、贷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并经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3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份,报送—有关单位各留存1份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地址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开户银行及帐号保证方(公章)地址法人代表开户银行及帐号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固定资产借款合同4借款人(甲方)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住所联系电话贷款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联系电话风险提示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请固定资产借款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期限及用途
1、借款币种为,借款金额为,(大写)o风险提示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2、借款期限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一月―日)风险提示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3、甲方应将借款用于o本合同项下借款专款专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第二条借款的利息借款的利息为%风险提示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第三条还款甲方按先还息再还本的原则偿还,甲方应在借款到期日连本带资金占用费一并归还乙方第四条借款担保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借款担保,担保合同由乙方和担保人另行签订第五条违约情形
1、甲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的任一陈述与保证的或作出的任一陈述与保证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2)甲方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第六条约定的任一义务的;
(3)甲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偿还本合同项下任意一期贷款本息的;
(4)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5)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取贷款或采取“化整为零”方式规避乙方受托支付方式的;
(6)甲方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7)甲方低价转让、无偿转让或隐藏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8)甲方未履行对乙方负有的其它到期债务,或乙方发现甲方有其他拖欠债务的行为的;
(9)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对其偿还债务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0)甲方(被)申请破产;
(1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1)违反保证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的;
(2)作为保证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赁、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资本金、投资、联营、合并、兼并、收购重组、分立、合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低价或无偿转让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况,乙方认为可能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能力的;
(3)保证人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4)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5)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
3、抵押或质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1)因第三人行为、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行情变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抵(质)押财产或权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
(2)抵(质)押财产或权利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貉、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人或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的;
(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权或质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4、担保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其他情形,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风险提示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第六条违约救济措施出现上述任一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任一项或同时行使几项权利1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2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3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4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5行使担保权利;6委托第三方或通过任何公众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进行催收或追偿;7以法律手段追偿借款本息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8解除合同;9有权采取的其他救济措施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风险提示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第八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登记机关、公证机构及担保人等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风险提示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乙方(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固定资产借款合同5借款方贷款方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项目借款实际发放额,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贷款方根据借款方按工程进度报送的工程用款借据,在.天内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借款方工程进度的资金需要如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时供应资金,要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用款计划,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的罚息并如数追回
三、借款期限定为一年—月,从发放出贷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体用款和还款的方式和时间,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为一%,按季收息贷款逾期未还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四、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贷款逾期未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收贷款,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借款方帐户中扣收借款单位在其他银行还有存款帐户的,贷款方可商请该行代为扣款清偿
五、借款方按照银行抵押贷款办法规定,愿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贷款新增的固定资产作抵押,以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贷款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借款方请—作为借款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足够代偿的财产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负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必要时,由贷款方从保证人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六、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须按时向贷款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展、贷款使用情况及统计报表和资料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和审查决算时,要有贷款方参加
七、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内及时供应甲方资金需要,在未达时间内按未达资金数额,向甲方支付按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九、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借款单位(公章)贷款银行(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担保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更合同条款时,由借、贷双方签订变更的协议,并经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3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份,报送—有关单位各留存1份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保证方(公章)地址地址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银行及帐号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固定资产借款合同6贷款人____________负责人联系人住所(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jie款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联系人住所(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jie款入、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部分借款条件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2.1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写万元(大小定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第三条利率和利息
3.1借款利率按下列第
(1)固定利率,年利率为,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2)浮动利率,借款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利率确定,其中基准利率为(提款日/合同生效日)与第
2.2条约定的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浮动利率为,合同期限内浮动幅度保持不变借款人提款后,借款利率以1年为一期,一期一调整第二期利率确定日为提款日满一期之后的对应日,如果调整当月不存在与提款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其他各期依此类推借款人分笔提款的,借款利率按下列种方式进行调整A、一期内不论分几次提款,都按该期利率确定日所确定的当期借款利率执行,并在下一期同时调整B、每笔提款的借款利率分别确定并调整
(3)其他:
3.2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二年利率/
3604.3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第四条提款jie款人应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jie款,其中首笔借款必须于年月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笔借款必须于年月日之前提取,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借款第五条还款第六条担保
4.1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担保)贷款
4.2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担保贷款的,担保事宜见另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相关担保为最高额担保的,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最高额担保合同名称(编号)担保人第七条财务约定(选择性条款,本条口适用口不适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应遵守下列财务指标约定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在(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第九条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提款通知书(格式)附件2委托支付协议附件3监管协议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二部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条款第一条利率和利息L1借款按月结息的,结息日为每月20日;按季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按半年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Ho
1.2第一个利息期从借款人实际提款之日起至第一个结息日止;最后一个利息期是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最终还款日;其余利息期是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下一个结息日
1.3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浮动利率的,借款逾期后利率调整规则仍按照原方式执行
1.4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确定办法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第二条借款发放和支付
2.1借款人提取jie款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提款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贷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2.2首次提款前提条件1借款项目已经国家有权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根据相关规定,借款发放前无须获得相应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除外;2项目资本金或其他应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和比例足额到位;3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且已经办理完毕相关担保手续;4按本合同约定向贷款提交提款通知书
2.33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除应满足首次提款前提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1项目资本金分期到位的,当期资本金已按比例足额到位;2未发生成本超支或成本超支已自筹解决;3已按计划完成工程进度,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4未发生本合同或与贷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5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2.4借款人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的书面文件须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供加盖借款人公章的复印峻
2.5借款人申请提款须提前至少5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提款通知书提款通知一经提交,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2.6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借款人提款的,贷款人将借款划入指定的借款人账户,即视为贷款人已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了借款
2.7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超过一定金额或符合一定条件的借款,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为此,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另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在贷款人处开立或指定专门账户用以办理受托支付事宜第三条还款
3.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在还款日和每一结息前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人应在其于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当期应付利息、本金和其他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在该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划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办理有关划款手续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3.2借款人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提前10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
3.3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于提前还款日同时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
3.4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导致实际借款期限缩短的,相应利率档次不作调整,仍执行原借款利率第四条担保
4.1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应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4.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4.3本合同项下借款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或追加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的担保1应收账款出质人对付款方的应收账款坏账率连续2个月上升;2应收账款出质人对付款方已到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占对该付款方应收账款余额的5%以上;3应收账款出质人与付款方或其他第三方产生贸易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技术、服务方面的纠纷或债务纠纷,导致应收账款可能无法到期按时偿还的第五条保险
5.1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要求,将与借款项目有关的设备、工程建设、货物运输以及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的风险在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和期限应符合贷款人的要求,保险金额须覆盖贷款风险
5.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如借款人及相关方对保险单进行实质性改动或提前终止,须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否则,借款人对贷款人因保险中断或终止、保单批改而蒙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5.3保险单中应当注明,出险时贷款人为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贷款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
5.4借款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并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或经贷款人同意用于恢复项目价值,或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作为保证金来担保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第六条陈述和保证jie款人向贷款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6.1借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2依法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6.3签订本合同已获得所在必需的授权或批准,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本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6.4应付的其他债务已按期偿付,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行为
6.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在最近一年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
7.6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8.7提供给贷款人的财务会计报告乃依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真实,公正、完整地反映了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负债情况,并且自最新的财务会计报告截至日以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6.8未向贷款人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或索赔事件合同编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2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方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项目借款实际发放额,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按工程进度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在—天内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借款方工程进度的资金需要如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时供应资金,要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用款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的罚息并如数追回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7.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7.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1.13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人以账户分析、凭证检查、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包括用途在内的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汇总报告借款资金使用情况
7.4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会计资料和反映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协助并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7.5在还清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前,不以任何形式分配股息和红利
7.6进行合并、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和债权转让、重大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其他可能对贷款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行动时,事先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或就贷款人债权的实现作出令贷款人满意的安排方可进行
7.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贷款人1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2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申请被申请破产;3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4股东、董事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案件或经济纠纷
7.8及时、全面、准确地向贷款人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7.9对贷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各类通知及时签收
7.10不以降低偿债能力的方式处貉自有资产;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借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7.11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完整、真实、准确地定期向贷款人报送对外担保情况,并根据贷款人的要求,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对外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7.12支持贷款人参与借款项目的三算概算、预算、决算审查、工程招标及工程竣工验收等事宜
7.13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7.14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对其股东的债务,并且与借款人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至少处于平等地位第八条贷款人承诺
8.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8.2对借款人提供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条违约
9.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未履行本合同下任何其他义务,或违背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保证或承诺的2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的;3借款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不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4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突破约定标准,或发生恶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的;5借款人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6借款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7借款人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异常变动、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8借款人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利用无实际交易背景的交易套取贷款人资金或授信,或通过关联交易有意逃废贷款人债权的;9借款人已经或可能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申请被申请破产;10借款人因违反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行业标准而造成责任事故,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n项目资本金未按计划或比例到位,或未在贷款人规定时间内补足的;12未按进度完成项目建设,或项目建设和运营环境、条件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13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盈利水平、资产负债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等指标不符合贷款人信用贷款条件的;或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担保或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已经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14可能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9.2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2停止依据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jie款和其他融资款项;3宣布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4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5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9.3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的,贷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9.4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对挪用部分按本合同约定的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借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9.5借款人同时发生上述
10.
3、
10.4条所列情形的,罚息利率择其重者确定,不能并处
9.6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9.7借款人的关联方与借款人之间的控制或被控制关系发生变化,或借款人的关联方发生上述第
10.1条中除第
(1)、
(2)两项之外的其他情形,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措施第十条扣收
10.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立即到期)债务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或其他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为止
10.2贷款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第十一条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n.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原条款仍然有效
11.3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第十三条完整合同本合同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条款》共同组成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两部分中的同一词语具有相同含义、借款人本笔借款受上述两部分的共同约束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4.2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绝签收或发生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通知方可采取公证或公告方式进行送达第十五条其他
15.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15.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15.3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15.4本合同所述之“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关联方交易”、“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等词语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财会[20_]3号)以及其后对该准则的修订的相同词语具有相同含义
15.5贷款人根据其业务规则制作保留的关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单据和凭证,构成证明借贷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证据,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
15.6在本合同中,⑴凡提及本合同应包括对合同的修改或补充;⑵条款标题仅用于参考,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对标题项下内容及其范围也不构成任何限制;
(3)提款日、还款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双方确认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条款》),借贷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本合同内容无异议贷款人(盖章)负责人/授权代理人jie款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合同签订日年月日固定资产借款合同7合同编号__________贷款方(甲方)地址__________电话借款方(乙方)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元(大写人民币元)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第三条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个月(年)0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第三条借款期限定为——年—月,从发放出贷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体用款和还款的方式和时间,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为—%,按季收息贷款逾期未还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贷款逾期未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收贷款,必要时,贷款方可从借款方帐户中扣收,借款单位在其他银行还有存款帐户的,贷款方可商请该行代为扣款清偿第五条借款方按照银行抵押贷款办法规定,愿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贷款新增的固定资产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贷款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借款方请—作为借款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足够代偿的财产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负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必要时,由贷款方从保证人的存款帐户内扣收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须按时向贷款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展、贷款使用情况及统计报表和资料,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和审查决算时,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在行开立的人民币第号帐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号帐户内第九条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固定资产借款合同8编号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方银行行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借款方于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1.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第二条借款用途
1.4借款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第三条提款
2.3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至U帐;
(6)未发生第
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7其它
2.4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拓展】借款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一、金融机构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而签订的借款合同《商业银行法》是由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范,由于制定该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所以有较多的强制性规定,大量使用了应当、必须、不得等用语,但是这些带有强制性用语的规定在合同法中并没有相应的体现,因而一般情况下除了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的利率的规定会导致合同条款无效外,违反《商业银行法》的‘其他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二、关于贷款人为非金融机构企业的借款合同此类借款最常见的是一般企业之间的借款、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借款以及名为补偿贸易实为借贷的借款根据《商业银行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所以,非金融机构的企业是不能作为贷款人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的最高人民法院对以上几种性质的借款合同也有批复,均按无效合同处理
三、金融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借款融资租赁合同包括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一个是出租人与出卖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关系司法实践中,常常遇到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情况,如出租人与承租人未对出卖人及租赁物作出明确的约定或者选择,而是由出租人直接将资金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亦不是用该资金去购买租赁物,而是用于其他流动资金的,就是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借款合同这时,如果出租方为不具备经营贷款业务的企业的,则按一般企业间借款合同处理,认定合同无效;如果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则按出借人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一般借款合同处理
四、关于政府部门根据政策发放贷款而签订的借款合同虽然《贷款通则》规定,各级行政部门不得经营贷款业务,但从最高院的判例来看,并非如此因为财政部《关于地方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地方财政部门为扶持特定的企业、行业发展,可以发放财政周转金,实行有偿使用,收取一定的资金占用费,定期归还所以,此种情况下,由政府机关发放的贷款,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认定此种借款合同有效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合同法第58条有一般性的规定,但是对借款合同没有特别规定最高院要求遵循以下处理原则,合同认定无效后,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于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但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院仅判决借款人返还本金,对约定的利息既不进行追缴,也不进行处罚,有的法院则不对借款双方进行处罚,对利息也不保护,对已经支付的利息判决冲抵借款本金固定资产借款合同9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三^借款期限还款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协议(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固定资产借款合同7合同号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要有贷款方参加第七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借、贷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并经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第八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一年—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合同编号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应借款方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第三条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一个月(一年)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在行开立的人民币第一号账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送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
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违约金如延迟天数超过—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进行追索的权利
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一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号账户内第九条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法人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违约金),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违约金)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2、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3、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4、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他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贷款方(签章)借款方(签章)固定资产借款合同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方)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项目,借款实际发放额,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贷款方在国家信贷计划和本合同条款规定之内,根据借款方按工程进度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借款方工程进度的资金需要如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时供应资金,要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给借款方计付违约金借款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用款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50%的罚息并如数追回
三、借款期限定为年月,从放出贷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体用款和在此规定期限内分次或一次偿还时间和金额以借据为凭,并做为本合同附件利率按项目借款合同期限确定月息为%°,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20%,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
四、借款方保证按期用资金,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贷款逾期未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收贷款,必要时,贷款方可从借款方帐户中扣收借款单位在其他银行还有存款帐户的,可商请该行代为扣款清偿
五、借款方按照银行抵押贷款办法规定,愿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贷款新增的固定资产充当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贷款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借款方请作为借款的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足够代偿借款的财产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保证方同意连带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必要时,由贷款方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六、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须按时向贷款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及统计报表和资料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和审查决算时,要有贷款方参加
七、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借、贷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并经保证方同意,做为合同的补充部分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经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报送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贷款方(公章)法人代表(盖章)借款方(公章)法人代表(盖章)保证方(公章)法人代表(盖章)开户银行和帐户年月固定资产借款合同11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又称为更新改造,是指企业为了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而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使固定资产在原来基础上增添新的功能,增加价值延长使用年限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包括更新与改造两方面的内容更新以恢复固定资产原有生产能力.维持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产为主要目的,属于固定资产补偿性质,技术改造则是通过工艺改造、机械设备改造、建筑工程改造,以至整体改造,以扩大固定资产的生产能力为目的,属于扩大再生产性质,即在原有基础上追加新的投资,使固定资产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以实现内含的扩大再生产可见,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与基本建设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主要表现在两者都具有扩大再生产的因素,都必须购置设备,进行必要的工程方面的施工,都必须有相应的追加投资,从而相应的扩大生产能力但是,两者也有明显的区别,并各具有自己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基本建设以新建、扩建和改建为其形式,建设规模较大,周期较长,投资较多,而投资效益则要较长时间才能体现;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是在老企业的原有基础上进行的,规模较小、具有投资少,见效快,收益大的特点,经济效益比较明显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一项目借款实际发放额,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按工程进度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在—天内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借款方工程进度的资金需要如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时供应资金,要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用款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的罚息并如数追回第三条借款期限定为一年—月,从发放出贷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体用款和还款的方式和时间,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为—%,按季收息贷款逾期未还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贷款逾期未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收贷款,必要时,贷款方可从借款方帐户中扣收,借款单位在其他银行还有存款帐户的,贷款方可商请该行代为扣款清偿第五条借款方按照银行抵押贷款办法规定,愿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贷款新增的固定资产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贷款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借款方请—作为借款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足够代偿的财产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负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必要时,由贷款方从保证人的存款帐户内扣收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关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第二条贷款币种及金额币种,金额(小写),(大写)第三条贷款用途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批准单位)号文批准的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款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第四条贷款期限自贷款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个月(年)第五条起息日与到期日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款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款方将偿付资金汇至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须按时向贷款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展、贷款使用情况及统计报表和资料,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和审查决算时,要有贷款方参加第七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借、贷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并经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第八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一年一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保证方(公章)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签约日期年月日固定资产借款合同12合同编号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第三条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个月(年)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0o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在行开立的人民币第号账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送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
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违约金如延迟天数超过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进行追索的权利
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号账户内第九条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法人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违约金),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违约金)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他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贷款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固定资产借款合同13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银行(简称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甲方为进行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依据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银行(简称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甲方为进行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依据,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规定用于O
二、借款期约定为年个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保证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信贷计划,在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内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借款用途用款,预计分年用款计划为.年____—月―一万元—年___—月―一万元.年____—月—____万元.年____—月―____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实际支出数按年(月)息%(%)计算,按年(季、月)结息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次)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为逾期处理,加收利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国家利率调整,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分年(次)还款计划为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甲方保证按下达方式按时付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的投资或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如发现借被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向甲方加收罚息%乙方不能在下达的贷款指标及时供应甲方资金需要,在未达时间内按未达资金数额,向甲方承付按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九、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其他约定贷款方帐户之日如借款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款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款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条利率与计息结算
1、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贷款方通知为准
2、计息结算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款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款方帐户,则贷款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第七条费用
1、手续费本合同规定贷款方将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贷款手续费借款方应于第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承诺费起算日为,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付本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借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银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担保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资产借款合同1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项目借款实际发放额,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贷款方根据借款方按工程进度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在—天内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借款方工程进度的资金需要如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时供应资金,要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用款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的罚息并如数追回
三、借款期限定为年月,从发放出贷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体用款和还款的方式和时间,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为%,按季收息贷款逾期未还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四、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贷款逾期未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收贷款,必要时,贷款方可从借款方帐户中扣收借款单位在其他银行还有存款帐户的,贷款方可商请该行代为扣款清偿
五、供款方按照银行抵押贷款办法规定,愿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贷款新增的固定资产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贷款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借款方请—作为借款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足够代偿的财产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负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必要时,由贷款方从保证人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六、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须按时向贷款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展、贷款使用情况及统计报表和资料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和审查决算时,要有贷款方参加
七、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借、贷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并经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3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3份;合同副本份,报送有关单位各留存1份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保证方(公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资产借款合同15合同号借方贷方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第二条贷款币种及金额币种:金额:第三条贷款用途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批准单位)号文批准的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惟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第一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第四条贷款期限第二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第三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第四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第五条起息日与到期日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账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账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账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条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计算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计算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账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第七条贷款手续费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第八条计息宽限期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第九条固定资产保险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第十条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第十一条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第十二条违约责任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第十三条担保本贷款由以下单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
1.
2.
3.
4.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十六条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一切内容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借方贷方信托投资公司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签章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第八条计息宽限期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第九条固定资产保险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款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经办人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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