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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大荔科技园产业投资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居民生活用水定价方案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定价行为规则》、《城镇供水价格价格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发改委《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统筹考虑供水行业发展和社会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大荔科技园产业投资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居民生活用水定价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大荔科技园产业投资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元月,公司注册资金
1.3亿元,隶属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管理,经营范围包括工业地产开发、土地整理收储、基础设施投资、中小企业供水项目工程等建设及运营、人员培训公司现有员工16人,设有办公室、财务部、工程部和运行部为了逐步有序减少地下水开采,保护区域生态,有效解决园区企业依靠地下水供水问题,建设了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及配套项目该项目选用傍渭河地下水和渭河地表水作为水源,新建水厂一座,集泥池、浓缩池和清水池、配套综合楼、生产辅助用房和供电、采暖、消防、给排水等设施,铺设创业路、大华路、晨光路、续业路、蔡伦路输水管线设计日供水能力
2.5万m3,范围覆盖经开区项目于2019年3月开始建设,2023年3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二、定价的原则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
三、居民生活用水供水价格的构成情况III根据成本监审报告,供水企业定价成本为每立方米
2.17yG o
2、供水基本价格构成情况按照《陕西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供水价格由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构成准许收益按照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确定,根据成本监审报告企业的有效资产为
5231.25万元,准许收益率二权益资本收益率X(1-资本负债率)+债务资本收益率X资产负债率,供水企业的准许收益率为
3.48%准许收益为每立方米
0.719元税金包括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为
0.003%,每立方米为
0.011元基本水价为每立方米
2.90元
3、终端销售价格的构成终端销售价格由基本水价加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三部分构成其中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
0.85元,水资源税为每立方米
0.30元.终端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
4.05元
四、经开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方案
1.实施范围阶梯水价实施的范围为经开区园区内所有的“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2、阶梯水量水价确定按照《陕西省实施城镇供水阶梯水价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经开区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分布情况的统计分析,结合水资源状况和居民承受能力,以年度水量作为计量周期,每户人口以4人为划分标准包括4人,阶梯水量按三级设置,提出以下水价调整方案
1、第一阶梯水量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要,按覆盖本区域内80%居民用户的用水量拟确定为0-150in3/年•户含150n]3/年•户,执行最终水价为
4.05元/m
32、第二阶梯水量要能够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按覆盖本区域内95%居民户用水量拟确定为150-240n3/年•户含240nl3/年•户,执行最终水价为
6.10元/n o
3、第三阶梯水量为240m3/年•户以上,执行最终水价为
12.15元/n o需要说明的是以上第二阶梯基本水价按第一阶梯基本水价的
1.5倍确定;第三阶梯基本水价按第一阶梯基本水价的3倍确定
3、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执行居民水价学校(含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教学和学生(含幼儿园、婴幼儿)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在经开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机构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4、对家庭人口数量较多的,超过四人的,每增加一人,可申请在各阶梯年度水量基础上增加36ni3,每户人口数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认定大荔县经开区居民阶梯水量水价表最终水价(元/m级别水量(正/年•户)3)第一阶梯150(含)及以下
4.05第二阶梯150-240(含)
6.10第三阶梯240以上
12.15
(二)、经开区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方案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局负责做好分档水量划分和加价标准制定工作;水务部门负责做好计费周期调整和超定额用水核定等工作
1、定额内用水,非居民用户执行最终水价为
6.10元/m特种行业用户执行最终水价为
12.20元/n)3o
2、超过定额50%(含)以下部分用水,非居民用户执行最终水价为
9.15元/m,;特种行业用户执行最终水价为
18.30元/n o
3、超过定额50%以上部分用水,非居民用户执行最终水价为
12.20元/n;特种行业用户执行最终水价为
24.40元/n需要说明的是超过定额50%(含)以下部分用水基本水价按定额内用水基本水价的
1.5倍确定;超过定额50%以上部分用水基本水价按定额内用水基本水价的2倍确定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后增加的收入,应当主要用于管网和户表改造、水质提升、弥补供水成本上涨等供水企业应专款专用,并由价格主管部门在水价调整中统筹考虑大荔县经开区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计价表水量(年•户/in,)非居民水价特种行业水价备注档别元小元/m3一档定额内
6.
1012.20超定额50%(含)
9.
1518.30二档以下部分超定额50%以上
12.
2024.40三档部分
五、实施时间大荔县经开区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工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拟自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相关配套要求
(一)、经开区居民阶梯水价及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计量结算周期原则上以年为单位非居民用户经营主体发生变化时按变化后的用水范围、经营规模确定累进加价类别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分档水量标准将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实施阶梯水价及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后增加的收入应用于供水企业实施户表改造、弥补供水成本上涨和保持第一阶梯水价相对稳定等
(二)、供水企业应结合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增强居民参与意愿,争取群众对推行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利用宣传工具向社会公示相关政策规定、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和市民的监督大荔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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