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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范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日期年月
3.4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提供承诺(详见《投标人声
3.
4.1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明》)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口不允许
3.6投标方案□允许,允许备选方案个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或技术投标文件或保密信封外层封套
4.
1.2投标文件的标记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在一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电子版封套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4.
2.1投标截止时间_年_月_曰_时_分递交投标文件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茂名市油城十路金源盛世
1、2号楼
4.
2.1点三层开标大厅)
①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一式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份;
②技术投标文件一式份(A3装订),其中正本宣份,副本—份;投标人递交投标
4.
2.2
③保密信封宣份;文件的份数
④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光盘宽份;技术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U盘谈份口否
4.
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口是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地点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茂名市油城十路金源盛世
1、2号楼三层开标大厅)评标委员会构成房建工程设计(A0401)3人、设计(A0402)2人;市政工程设计(A0401)2人、设计(A0402)3人
6.
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抽取专家组别工程类;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6.3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合同价款的10%o
8.
2.1履约担保银行保函应当为无条件保函;履约保函由银行出具履约担保的有效期,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工作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止有效期满后将此担保退还给中标人(不计利息)(注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监督部门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668-
2293023、
10.5监督部门0668-2280606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投标人若对本次招标有异议投诉,请自行登录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首页-其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栏查询相关异议书、投诉书的范本,并按范本格式编写异议书、投诉书第二节招标文件指导文本修改补充申报表招标人按照指导文本编制招标文件本表内容与其他部分有冲突时,以本表内容为准(但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的除外)序号章节条目指导文本原文拟修改、删除、补充内容第三节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 L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
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1.6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情况
1.
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工期要求
1.
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2本次勘察设计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3勘察设计成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I
3.4工程勘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II
3.5工程设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III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
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设计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
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仍负有相互间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5费用承担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
9.1是否组织踏勘现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
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
9.4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所了解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
10.1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2.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规定的期间澄清
1.
2.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向潜在投标人作出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工程勘察设计费本项目总勘察设计费包含完成本须知第
1.
3.1项内容的所有费用当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方案设计后续完善修改工作不满意且中标人拒不接受招标人的修改意见时,招标人有权将后续设计另行委托,对此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1.1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经济补偿及知识产权
1.
12.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成果与递交投标成果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
12.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经济补偿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偿费由招标人从中标人设计费中扣支;
1.
13.3经投标人书面同意,并获得方案设计补偿费用的投标方案,视为投标人受招标人委托创作的作品,其版权和设计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方案评标后不予退回,招标人、中标人可以无偿使用,以完善中标方案;
1.
12.4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
1.1本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它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定标办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设计任务书第七章勘察设计技术规范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
1.2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
2.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网上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点击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进行提问)
2.
2.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文件形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发布答疑通知予以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
2.3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查询并获取网上发布通知的内容,对任何问题的忽视和疏漏可能导致的投标结果责任自负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
3.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如因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对招标文件有较大的改动,或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增加较大的工作量,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发布补充通知(补遗书)告知潜在投标人其它不实质性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的发出,不受此时间限制
2.
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出的修改或补充通知(补遗书)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
3.3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查询并获取网上发布补充通知(补遗书)的内容,对任何问题的忽视和疏漏可能导致的投标结果责任自负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一册)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和保密信封三部分组成
3.
1.1(第一册)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
一、投标承诺书
二、投标报价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委托书)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六、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七、拟委任本项目勘察设计组人员配备表
八、勘察设计进度计划、质量保证和技术服务措施承诺书
九、投标人企业信誉及荣誉证明材料表
十、企业业绩情况表
十一、联合体协议书
3.
1.2(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封面技术投标文件封面统一使用背景为白色或只能有暗纹的白色软皮纸质,封面只需写明“勘察设计技术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的字样,页面设置“横向”
②目录
③投标人所制定的勘察、设计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及所制定的勘察、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靠性
④投标人对项目场地及建设条件的了解程度
⑤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⑥对招标项目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认识的准确程度、提出的解决方案及对策措施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⑦投标人对国家现阶段推行的新工艺、新技术、新理念的运用情况
⑧设计方案文件及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含技术部分评分内容)
3.
1.3电子版文件A、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光盘贰份;包括的内容
①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内容的Word版;
②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PDF格式的电子版,该内容应按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纸质版的顺序排列B、技术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U盘贰份;包括的内容技术投标文件(投标设计方案图纸、说明文本的全部内容);内容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设计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和JPG或TIF格式
3.
1.4投标人应提供保密信封一个,保密信封袋内的内容为A3规格制作的设计方案效果图一张,图面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签字或盖章,内容应与技术投标文件中的效果图一致(注明与技术投标文件相对应的页码),以便能准确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凡不递交保密信封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2投标文件格式
3.
2.1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格式
3.
2.
1.1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要求附的证件、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2.
1.2组成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的内容应按A4纸规格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正确签署和盖章,签字栏中如标明是法定代表人签署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如标注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可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可由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签字栏必须是亲笔签署,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签署和盖章),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及到场参加开标会的,应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在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的正本中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是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签署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无效如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到场参加开标会的,只须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装订在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的正本中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除了《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签字外,其余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的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3.
2.
1.4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版副本与纸质版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正本为准
3.
2.
1.5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封面须重新签字盖章,其他地方可以为已盖章签字的正本复印),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装订方式,否则,招标人对由于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
2.2技术投标文件格式
3.
2.
2.1技术投标文件采用暗标方式,所有设计图、概算书、说明书等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能辨别出投标人的任何标记,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
2.
2.2技术投标文件不得出现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等明显标记,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
2.
2.3技术文件须使用不能擦去的深色墨迹打印或书写,不得有任何修改,技术文件所有封面及正文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文字、符号、图案、标识等,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
2.
2.4技术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技术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装订方式,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技术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致项目定标委员会的函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的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3.
2.3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格式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编制日期统一使用开标日期,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3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L1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报价,且投标人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多个选项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4投标有效期
3.
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
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一旦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认为是同意延长有效期的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3.5条关于投标担保的规定仍然适用
3.5投标保证金
3.
5.1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提供承诺(详见《投标人声明》)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人声明的投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4.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照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人声明进行处理使用说明
1、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示范文本(修订版),自发布之日起参照使用
2、招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所有空格,无内容者或不采用者应用斜画线表示招标人在填写本招标文件的空白栏目时,应采用与本招标文件不同的字体对本招标文件(含合同)示范文本进行补充、删除或修改的内容,应统一写入招标文件范本修改补充申报表同时,应明确注明是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何部分的何章何节何条何款进行的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范本修改补充申报表内容与其他部分有冲突时,以招标文件范本修改补充申报表内容为准(但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的除外)招标管理部门应在招标文件备案时对招标人填写内容及招标文件范本修改补充申报表内容进行重点审查
3、招标人一般应参照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其所作出的补充或修改应经项目所在地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同意
4、按照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的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内容存在异议时,可向招标管理部门申请解释
5、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修订版由于水平和时间有限,难免存在不妥之处,各编制单位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书面反映,以便修改和完善,在此预致谢忱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它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
(3)中标人(包括因前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而递补的第二或第三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人(包括因前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而递补的第二或第三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
1.1投标人应将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保密信封分别装在三个封套内,即
①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和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内;
②技术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内;
③保密信封和技术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内;上述三个封套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封套均应加贴有“密封条”字样的封条,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4.
1.2投标文件封套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书写,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造成招标人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
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
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2.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
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4.
3.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
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的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且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场做签到工作,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则无需提供)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派员准时出席开标会或没按要求递交材料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视该投标人已默认开标结果
5.
1.2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交由评标委员会核对,原件资料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文件袋外贴上带有投标人名称的资料清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交由评标委员会核对未能按要求提供原件资料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带有二维码的证书副本的彩色打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所盖公章不得影响二维码的读取,联合体投标的含全部成员)
②企业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勘察资质证书副本(或提供带有二维码资质证书副本的彩色打印件或复印件并应保证其二维码清晰可读)
③拟委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及其在本单位最近三个月_年_月至_年_月的社保管理机构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管理机构的查询机器打印件)
④广东省外投标企业还需提供已办理通过“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录入的网页截图,同时须包含相关主要负责人的网页截图
5.
1.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将“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投标文件评分标准前附表”要求原件核对的证件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文件袋外贴上带有投标人名称的作为商务评分用途的资料清单(当评分资料的原件已在
5.L2的原件袋时,需在该资料清单上注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交由评标委员会核对若没有提交的,视为没有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原件评分所需原件可以不提供,但涉及需要原件核对的得分点不予计取注上述资料原件将由评标委员会核对后并采取如下方式退还
(1)投标人代表可在开标厅等待退还;
(2)投标人代表在约定时间内到开标厅取回(在约定时间后尚未到达开标厅的投标人于3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处取回,逾期丢失责任自负)
6.2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主持,开标程序如下
(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3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4开启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保密信封原封由监督人员保管于密封箱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情况,公布各投标人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报价、项目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周期,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投标人退场由监督人员在监控室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和编号后送至评标室进行评审技术投标文件在开封编号时的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经监督人员和招标人确认后,宣布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5.3开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2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不按要求提供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的;或不按要求提供致项目定标委员会的函;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的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席开标现场的;要求在开标现场提供资料核对,但投标人现场无法提供的;4投标报下浮率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或不符合报价要求的;5勘察设计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如果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难以准确判断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应予受理,或有投标人在开标会上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将记录有关情况提交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6.评标
7.1评标委员会
7.
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具体的评审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6.4评标过程的保密
6.
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7.
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定标
7.1定标办法见第四章定标办法
7.2定标前的考察、答辩或者清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招标人组建招标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7.4定标会召开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定标会召开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合同授予
8.1中标通知
8.
1.1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粤建规范(2018〕6号)要求实施信息公开,公示媒介为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
8.
1.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设计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9.
1.3投标人须自行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关于中标结果的情况,以确定本企业是否中标
8.2履约担保
8.
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8.
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8.
2.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予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3签订合同
8.
3.1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标人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8.
3.2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勘察设计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
3.3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7.
4.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责令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的1%的罚款
8.
3.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8.
3.5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9.
3.6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设计任务,不得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规定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9.重新招标和调整招标方式或不再招标
10.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3定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1.2调整招标方式或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
9.1情形之一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调整招标方式或不再进行招标
10.纪律和监
110.1招标人的内控机制
10.
1.1责任机制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担定标过程中的管理责任
12.
1.2决策约束机制评标办法、定标办法、定标委员会的组建等纳入“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廉洁评估范围内或按企业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并向本级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备
12.
1.3回避机制准备工作小组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并书面说明回避理由
10.
1.4监督机制招标人或招标人的上级管理单位、项目业主要组建定标监督小组,对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抽取定标专家和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工作完成后应撰写监督报告
10.
1.5全过程“留痕”机制招标人有关的定标资料应作为工程技术档案保存,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人原则上应对定标前期准备工作、定标工作等同步录音、录像,并将录音、录像随定标资料一并保存
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对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与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应认真听取和提问招标人在定标会上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考察、答辩情况,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10.5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6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第三章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
1.1审查情况是否符合符合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O”,不符合“义”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商务及经济报价
1.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
2.1项的要求形式评投标文件签字和1审标准盖章商务及经济报价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联合体投标人有)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
4.1项规定投标人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
4.1项规定
1.
1.资格评投标人的项目设2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L
4.1项规定审标准计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
1.2项原件核对原件核对要求勘察设计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
3.2项规定响应性
1.
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项规定评审标3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项规定审查结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本栏填写“通过”“不通过”)评委签名备注
1、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有一项不能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初步评审不获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以进入下一轮的评审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
1.2商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M=2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企业类似业绩自定义1企业荣誉情况自定义2企业信誉情况自定义3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自定义4企业资质自定义5说明
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适当选择上述商务评审设置的相关条款和设置相关分值,但企业业绩分值为总分值40%,信誉设置茂名诚信评价的,按ABC等级分值递减设置,D以下及未进入诚信系统单位均为0分;
2、以上评分涉及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投标人均需提供原件备查,若未能提供原件,则不得分;.
3、类似工程是指招标公告所述资质方能承接并完成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等证明资料);
4、获奖业绩各奖项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分日期以发证日期为准;
5、诚信证明材料须提供,其中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需在开标前七天内进入《茂名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平台》(http:〃mmzjcx.maoming.gov.cn/)打印带标志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
1、对本项目制定勘察设计工作流程及设计方案的,得1分;投标人所制定的勘察、设
2、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及勘察设计方案较合计工作流程、时间安排13分理、较可靠,得
1.1〜2分;及所制定的勘察、设计
3、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及勘察设计方案合理、方案的合理性、可靠性可靠,得
2.1〜3分
1、对项目场地及建设条件的一般了解,得1分;投标人对项目场地及建设23分
2、对本项目的场地及建设条件较了解,得
1.1〜2分;条件的了解程度
3、对本项目的场地及建设条件非常了解,得
2.1〜3分
1、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得1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33分
2、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较透彻、清晰,得L1〜2分;设计思路
3、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非常透彻、清晰,得
2.1〜3分
1、建筑体量、设计风格、立面造型、色彩运用、建筑效果、周边环境协调性较差,得0-10分;
2、建筑体量、设计风格、立面造型、色彩运用、建筑效果、周边4设计方案总体风格30分环境协调性一般,得
10.1~20分;
3、建筑体量、设计风格、立面造型、色彩运用、建筑效果、周边环境协调性优秀,得
20.1〜30分;
1、建筑物位置和布局、交通流线、停车体系、交通效率较差的,得0-3分;
2、建筑物位置和布局、交通流线、停车体系、交通效率一般的,5设计方案结构布局10分得
3.1~7分;
3、建筑物位置和布局、交通流线、停车体系、交通效率优秀的,得
7.1~10分
1、设计模数协调性,设计标准符合性,造价合理性、建成后管理和维护成本的经济性较差的,得0-3分;
2、设计模数协调性,设计标准符合性,造价合理性、建成6设计方案经济指标8分后管理和维护成本的经济性一般的,得
3.1〜
5.5分;
3、设计模数协调性,设计标准符合性,造价合理性、建成后管理和维护成本的经济性优秀的,得
5.6〜8分;
1、不能提供演示文件的,得0分;多媒体动画演示文件
2、演示文件效果一般的,得0,1〜4分;7(光盘粘贴在技术文件8分
3、演示文件效果良好的,得
4.1〜8分正本的封底内)中文配音的多媒体动画演示文件要求不多于15分钟说明、技术部分评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单独对各投标人的各项内容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算1数平均值为技术文件评审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2目录(自行编制)序号评分项分值评分标准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第一步将所有投标人有效的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第一次平均值;再将报价低于第一次平均值的80%的报价,以及商务标与技术标合计得分不足50分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去掉(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但仍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如果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标与技术标合计得分均不足50分的,则选取商务标与技术标合计得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第二次算术平均值(P)第二步在97%至10遇之间随机抽取一个值(K)方法是每
0.5%一个级差,初步评审结束和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在监管部门代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表、业主代表共同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主任1投标报价15分随机抽取第三步计算PXK之积作为评标基准价(A值)随后的评审中无论出现何种情形,该基准价不作调整
2.投标报价得分所有投标人有效的投标报价得分折算公式如下S-100分x[l—(A XC)](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AS-投标报价得分;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A-评标基准价;C-取值
0.
53.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义15也
2、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3.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3.评审标准
3.1初步评审标准
1.
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
1.
2.2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
3.
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
3.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
2.1分值构成
3.
2.
1.1商务投标文件总分\仁20分
3.
2.
1.2技术投标文件总分N=65分
1.
2.
1.3经济投标报价评审得分F=15分
3.
2.2评分标准
4.
2.
2.1商务投标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商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
5.
2.
2.2技术投标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3技术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
6.
2.
2.3经济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4经济投标报价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
7.评标程序
7.
1.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7.
2.评审顺序
(1)商务及经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评审
①初步评审;a.形式评审;b.资格审查;c.响应性评审
②详细评审a.商务部分评审;b.价格评审
③投标文件的澄清和算术错误的修正;
④计算商务部分得分Mo
(2)技术投标文件评审
①技术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②技术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③计算技术投标文件得分N
(3)开启开启保密信封,还原技术投标文件;
(4)计算经济报价部分得分F
(5)计算投标文件综合得分
(6)推荐入围定标候选人;
(7)编写评标报告
8.商务部分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评审
8.
1.初步评审
1.
1.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
1.
1.1形式评审标准”的评审因素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如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内容不按“投标人须知”第
3.
2.1项规定签字和盖章或有仿伪冒签的情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签署无效;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现明显偏离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情形;联合体投标但没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有一项未能满足“形式评审标准”要求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以进入下一轮的评审
5.
1.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
1.
1.2资格审查标准”的评审因素,对已通过形式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中不明确的内容或存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
4.11至⑷项的内容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有关资格要求,有一项未能达到资格审查标准的评审标准的,其投标资格审查不能通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以进入下一轮的评审
5.
1.3评标委员会按本章“
1.
1.3响应性评审标准”的评审因素对投标人的勘察设计工期、投标有效期、投标报价等内容进行响应性评审,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设计工期、投标有效期、投标报价要求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出现重大偏离,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原则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时,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5.
2.4当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的某一项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
5.
3.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
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的;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4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5.
1.6评标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裁决前,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征询招标人招标监督机构的意见除非符合否决投标的条件,否则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缺陷和失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时综合考虑,不作否决投标处理
5.
1.7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
5.2详细评审
5.
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1.
2、
1.4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商务及经济报价综合评分总分1按本章第
3.
2.
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M;2按本章第
3.
2.
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经济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o
5.
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
2.3投标人商务及经济报价得分=M+F
5.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
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
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5.
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6.技术投标文件评审
6.1技术投标文件编码技术投标文件评审工作开始前,由监督人员对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暗标进行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标码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
6.2技术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已编号的技术投标文件副本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审查技术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按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进行编写,如技术投标文件副本的封面及正文出现有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文字、图案、符号、标识等以及进行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的,该投标人投标文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6.3技术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6.
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3.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
(1)按本章第
1.3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分得N
6.
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4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技术投标文件暗标部分评审后,监督人员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技术投标文件暗标编码记录
7.计算综合得分
7.1评标委员会完成商务及经济报价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各项评审后,由监督人员在评标室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经评标委员会核对暗标编码揭晓投标人的身份,对应编码文件的评分表登记各投标人商务部分、经济投标报价、技术部分的各项得分,计算其综合得分
7.2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部分得分、经济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之和投标人综合得分=M+N+F
8.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取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之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再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两个最高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两个最高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得分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
9.评标结果
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标法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9.3招标人可根据《评标报告》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并可要求投标人再次提供相关资料查验,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查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勘察设计合同(项目编号:)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勘察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承包人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联合体履约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履行勘察设计合同的全部工作内容现就联合体履约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履行合同的有关条款,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专业工程合成员一)承担专业工程
6.联合体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_年_月一日MM—2021—1130合同编号: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茂名示范文本)为了指导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和茂名市实际,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茂名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2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词语定义、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等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勘察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具体包括一般约定、发包人、勘察人、工期、成果资料、后期服务、合同价款与支付、变更与调整、知识产权、不可抗力、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解除、责任与保险、违约、索赔、争议解决及补充条款等共计17条上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勘察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项目工程勘察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贝IJ填写“无”或划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以文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勘察设计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名称
4.2建设地点
2.3工程概况项目总投资额一万元,建安费一万元项口o
3.4招标范围及内容
4.5勘察设计工期
5.6本项目设计类型为
6.7招标控制价元,其中,设计费—元,勘察费j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①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设计单位资质);
②工程勘察级资质(勘察单位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执业资格
3.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3.4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显示正常登记
7.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
7.1招标文件于年月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https://ygp.gdzwfw.gov.en/ggzy-portal/#/44/index)首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2投标人缴交件资料费人民币100元
5、投标注意事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
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围和阶段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初测初勘、详勘详测,施工过程的补勘等)和后续服务工作
2.技术要求按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任务委托书和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工程勘察成果深度满足各阶段(初测初勘、详测详勘,施工过程的补勘等)的设计工作要求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任务委托书和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
五、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财政统筹解决
六、合同文件构成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勘察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务
八、词语定义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一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勘察人执份发包人(印章)勘察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
1.1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
1.2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
1.3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勘察的合同条款
1.
1.4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勘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1.
1.5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定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
1.6勘察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
1.7工程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勘察范围内的项目
1.
1.8勘察任务书:指由发包人就工程勘察范围、内容和技术标准等提出要求的书面文件勘察任务书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1.
1.9合同价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项
1.
1.10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必需的支出
1.
1.11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工作天数
1.
1.12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
1.13开工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开始工作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
1.14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办理数字证书登陆进行网上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站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5.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的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且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场做签到工作,开标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则无需提供)
5.4未中标单位的经济补偿:本项目设置未中标的投标人的经济补偿,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5到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应遵照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或开标的,责任自负
5.6布公告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开标时间
6.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年—月—日至一年—月—日;
6.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年—月—日—时—分;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6.3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地点茂名市油城十路金源盛世
1、2号楼三层开标室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7管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部门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668-
2293023、0668-2280606招标人(盖章)年月日附件(工程项目名称)拒绝投标单位名单(部分)拒绝投标期序号单位备注起始日期截止日期123456789101112131415说明
1.在拒绝投标期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
2.若上述单位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3.上述单位名单未含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人地址
1.
1.2招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1.
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建设工程项目名
1.
1.4称
1.
1.5本项目建设地点
1.
1.6项目建设规模
1.
2.1项目资金来源情况
1.
3.1招标范围
1.
3.2勘察设计工期勘察工期—日历天设计工期―日历天
1.
3.3勘察设计成果要求
1.
3.4工程勘察要求
1.
3.4工程设计要求
1.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1.
4.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设计
1.
4.1负责人要求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1.
4.1标口不组织,投标人需勘探现场的,可自行前往口组织,踏勘时间
1.9踏勘现场踏勘集中地点口不召开
1.10招标答疑会口召开勘察、设计费招标本设计收费基准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
1.11控制价订本)计取,勘察设计费暂以一万元作为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置未中标的投标人的经济补偿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可获得经济补偿人民币—元,排名第三的投标
1.
12.2经济补偿人可获得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其他投标人费用自理,补偿费由中标人从设计费中支付
1.招标人澄清、修改或补充期限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投标人提出问题或
2.投标人质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
2.
2.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答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7日前截止时间招标人答疑截止时
2.
2.2收到澄清要求之日起3日内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图纸或说明
1、
2、勘察设计方案文件
3、
3.
1.2及说明
4、注本项目要求限额设计,项目投资概算不超过一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不超过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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