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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处罚法》视角下烟草专卖执法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摘要随着《行政处罚法》政策的颁布,烟草专卖工作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对烟草专卖的法律法规进行持续的调整与优化,是提高我国烟草销售业的法制建设的关键,而法律风险的预防则应该是在清单的基础上形成并不断地完善烟草专卖管理机构的职责应该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同时加强行政执法的法律风险,避免因行政主体违法或不规范而引发的各种矛盾为此,本文通过对我国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进行了简要的分析,以期能对我国烟草专卖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有所借鉴关键词《行政处罚法》;烟草专卖;执法;挑战;对策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6月15日正式实施,新《行政处罚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此次全面修改充分反映了我国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决心,但也为烟草专卖执法工作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与冲击,因此,必须对新法律在烟草专卖执法中的具体运用进行反思和定位只有做好全面的准备,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能有效地防范各种法律风险,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最终达到烟草工业高质量发展的目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监管的基本概念
1.1烟草专卖法律对于烟草的销售有明确的规定,烟草的生产、种植、收购,都是由国家指定的相关部门来进行的2对烟草销售实行监管烟草行政主管机关在从事烟草市场经营活动时,应当佩戴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的烟叶管理标志,并向受检者出示有关检验证明在此基础上,对烟草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督,建立起国家的法律权威,打击烟草走私、烟草造假等违法的烟草市场活动关于实施烟草专卖的新《行政处罚法》的具体效果
2.
2.1对烟草行政处罚的核心内涵与外延认识与把握目前烟草专卖管理体制中,主要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为主,辅以取消烟草从业资格、没收烟草违法产品等多种处罚方式新《行政处罚法》增加了行政处罚的类型,如何在制定有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针对具体的行政处罚类型作出相应的调整和界定成为问题,如通报批评如何运用其中值得我们思考同时、由于烟草生产和经营活动涉及的领域众多、情况复杂,在烟草专卖领域,某些行政措施和行政处罚界限模糊,如内管部门对违法零售户实施货源调控,即限制其购进卷烟数量,由此会导致零售户的档位降低,显然对其权益造成了实质影响,那么,是否应将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界定为行政处罚措施;还有,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停止销售、整顿”的规定,是否属于“禁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等等,这些行政措施的法律属性有待考证⑴2建立与健全烟草行刑衔接机制问题
2.在以往,这种案件往往会被搁置很长一段时间,但新的《行政处罚法》却解决了这个问题,形成了一个闭环的循环尽管“正向”和“逆向”的双向转交制度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转交机关后,如何办理、怎样移交却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是一个新的问题3调整和规范烟草专卖法律实施过程和时限的问题
3.当前,执法机关对侦查、取证的权力比较弱,主要是询问、检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造成了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很多当事人、嫌疑人、证人的口供都不能证明,只能靠他们提供的资料来证明而“首违可以不处罚”、“主观上不受惩罚”、“自由裁量基准”等,都需要更为严谨的证据,只有有足够的证据,才能对特定的犯罪事实进行有力的证明同时,在烟草专卖执法工作中,若没有权衡利弊,事无巨细不但很难,而且没有必要,还会增加执法费用,因此,如何制定和优化执法程序,还需要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此外,《行政处罚法》与烟草销售执法中关于时限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迫切需要相关部门调整法律法规的时限因此,如何正确理解行政处罚的核心内涵和外延,建立和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有效实施“柔性执法”,规范证据收集,调整法定时限等,都需要执法机关根据自身的实际,进行思考和完善.关于新《行政处罚法》在烟草专卖执法中的应用对策
33.1建立防范法律风险的机制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主要集中在实施层面,当执行效果不佳时,再丰富、再完善的清单也没有意义目前,法律的建议是在这份名单中起到一些指示的作用,但在实施力度上却不尽如人意,很多立法提案能否通过评估来实施,还需要从问责机制的层次来加以实施从理论上讲,有必要在责任机制上加强法律条文,并对职责进行细化,避免纳入评估机制,加强日常工作在实施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对于烟草销售人员所犯的各种程序和规定,以及由此引起的危险事件,要及时根据法律风险的预防清单,及时进行岗位检查,明确岗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改进,以确保岗位人员的责任感⑵如果法律法规中只提出了一些建议,而不是将其纳入到具体的管理之中,那么就会造成清单的实际价值损失,因此必须要注意制度的设计和实施
3.2法律风险事件的改进对策风险事件的处理过程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个环节,就是审核由法定机构对事故的合法性进行检查,并说明事故的成因第二个步骤对危险事件进行定性在确定危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后,由法定的主管部门来判断其性质第三个步骤特性的结果通过法律授权的机构分析和判断危险事件的特点,并为具体的问题、分析结果和可能的结果等提供数据支撑第四个步骤反应战略根据风险管理部门的特点和后果,制定相应的对策,以保证问题的效果在烟草专卖领域,法律风险需要建立一种重要的防范机制,法律风险是政府在事前、事后防范和有效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实践中,在实施烟草专卖行为之后,行政执法相对人应当自主性借助复议、诉讼或者是网络途径申诉,在保障法律风险应对措施的同时保障法律风险事件不会对整个行业形成负面影响,特别是在形象方面的维护与保障
3.3完善行刑衔接的“双向”闭环从烟草行业的角度看,建立和完善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的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近年来,我国烟草行业的刑事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必须建立健全的烟草行刑衔接机制笔者认为,应该设立烟草专卖局移送案件的专用制度,具体规定移送案件的具体情形,例如移送时间、移送程序、移送材料、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律救济等方面,而不是分散规定同时,要加强与烟草部门的合作,通过联席会议、协商会等形式,对相关的证据进行及时的咨询和咨询加强检察机关在执行过程中的监督职责,对公安、烟草专卖局的卷宗实行全面监督4综合考量案件审理质量,强化烟草销售执法队伍
4.在烟草专卖执法中,针对个体经营者违法的问题,提出了在辖区内开展“非本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违法行为的,适用“首违可不罚”规定同时,加强专卖系统的信息同步,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的查询在对违法犯罪进行分析时,应当把犯罪的主观要件纳入犯罪的要件,并综合考虑,确定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等无论是“第一违法可以不处罚”、“非主观过失不处罚”,还是“自由裁量权”的运用,都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因此,要加强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建设,鼓励各级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配置执法人员数量,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切实提升烟草专卖执法的公信力结束语
5.作为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新《行政处罚法》,并根据目前的工作情况和形势,在执法中不断完善执法程序,优化执法工作方式和方法,努力适应新的步伐、新要求,推动新《行政处罚法》的实施,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参考文献
[1]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年鉴[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8,
15.
[2]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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