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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路局封哈铁建〔2009〕171号关于印发《哈尔滨铁路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为做好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印发《哈尔滨铁路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开展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铁道部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推进源头治理腐败,促进铁路工程建设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铁路建设大局,事关大规模铁路建设成败和哈局乃至全路长远发展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存在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技术交底是否规范和到位,劳务管理是否规范,架子队劳务模式是否有效推行,内业资料是否真实准确,监理工作是否履行到位,有无擅自改变设计和工艺行为,有无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瞒报事故行为等主要措施
1.加强铁路建设过程监管规范劳务用工管理,推进管理骨干基本固定、劳务用工相对灵活、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架子队劳务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杜绝转包和违法分包积极推行建设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和扁平化管理,加快构建铁路建设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工作标准,以工厂化、专业化、自动化、机械化为支撑手段,实现铁路工程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现场管理、过程控制标准化
2.强化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继续推行和完善质量安全事故和招投标挂钩制度,用市场手段有效推进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完善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追究制度,形成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度加强铁路建设应急管理,构建铁路工程建设应急救援体系
3.加强监理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监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现场监控等工作,有效发挥监理的现场监控、专业监督作用加大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对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不具备监理人员资格的,坚决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责任部门建设处,计统处,审计处,监督站责任单位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资金安排使用和投资控制着重解决资金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确保财政拨款和建设项目各项资金的安全,确保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
1.资金使用主要包括资金使用和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挪用、挤占、套取建设资金,是否存在超拨资金、资金不到位(含地方配套资金)、建管费超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建设成本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财会人员资格、配备是否符合规定,审计、稽察、财政评审、执法监察发现的相关问题是否得到整改等
2.投资控制主要包括设计是否严格执行设计规范,是否执行了强制性标准,是否按照概预算编制办法取费,变更设计是否规范,是否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变更审批手续是否规范,材料使用和消耗数量是否符合设计,是否存在验工计价不规范,超验虚验,是否存在虚列成本,降造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征地拆迁资金是否足额补偿到位,是否存在地方政府滞留、挪用、挤占、套取,安全设施费用是否及时拨付,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是否存在超规模、超标准建设,是否产生了废弃工程和损失浪费等主要措施
1.加强铁路建设投资监管严格征地拆迁、验工计价、变更设计、资金支付各项程序,严格工程概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保证铁路建设资金安全和使用规范
2.加大审计力度特别是对使用政府和铁道部投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重点监管
3.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规范铁路参建各方市场行为
4.加大处罚力度,建立和完善铁路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问责追究机制投资控制责任部门计统处,总工室,财务处,审计处,建设处,监察处,监督站资金使用责任部门财务处,审计处,计统处,建设处,监察处,总工室,监督站责任单位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
(五)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铁路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定使用和管理铁路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质量安全责任人员发生变化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是否按规定进行记录、公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存在评分不规范、弄虚作假,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考核是否真实、规范,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不良记录等是否纳入评价和考核,责任人员是否按规定受到处罚并公示,各类建设问题的投诉举报方式是否公布、是否按规定及时受理,铁路建设各类信息是否按规定公开,铁路建设是否接受各类媒体监督等主要措施
1.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建设项目招标过程、过程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情况、竣工验收结果等建设相关信息
2.进一步完善铁路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种媒体,逐步实现全行业信息共建共享,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诚信系统
3.进一步完善铁路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健全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考核机制,加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合同承诺履约管理,整合相关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数据信息库,积极构建铁路建设诚信体系,进一步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
4.建立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和诚信奖罚机制,加强对供应商的投标过程、现场供应、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监管,建立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完善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供应商信用评价办法,信用评价结果上网公布,并与物质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挂钩
5.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铁路建设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向全社会进一步公开投诉举报方式,认真受理各类有关铁路建设的举报,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加大新闻媒体的监督和介入力度,加强重大问题的追踪和报导,确保对铁路建设全过程的有效监督责任部门建设处,计统处,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总工室,监督站责任单位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
(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着重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建设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项目规划审批等谋取私利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势头主要包括是否授意改变项目规模、标准、工期和调整概算或工程投资,是否在招标中要求明招暗定,是否指定分包,是否授意标后重新分标,是否插手转包和违法分包,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行贿受贿、权钱交易,是否造成建设项目重大损失等主要措施
1.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公布专项治理举报方式(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网站等),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注重在执法监察、项目审计、监督检查、事故调查中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查办、剖析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把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2.集中查处和通报一批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危害较深的案件,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多发易发势头发现重大典型案件要快查快结严处,并认真进行案件剖析,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筑牢思想、道德、法纪“三道防线
3.加强办案管理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严肃查处“瞒案不报、压案不办”行为4,结合相关工作,提高办案效率把专项治理工作和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进政务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相结合,提高办案效率,保证专项治理效果责任部门监察处,建设处,计统处,财务处,审计处,总工室,监督站责任单位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也要明确牵头部门和内设各相关部门责任分工,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专项治理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8月至9月)1,成立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明确和落实治理工作部门和人员分工、责任
2.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提出工作措施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治理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要求、阶段性目标、保证措施等,具体方案于9月20日前报局治理办公室
3.全面动员部署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建设实际,按照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09年8月20日全国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本方案精神,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集中排查整改阶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
1.自查自纠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排查项目立项决策、审批、土地使用、环境评价、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开工审批、征地拆迁、压占矿产、工程分包、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已无法整改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训,防止再次发生
2.重点督导局治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治理工作检查指导,根据各建设项目的自查情况,对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进行抽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自查整改情况要于2010年3月1日前报局治理办公室在此基础上,路局将组织重点抽查对自查不认真、不深入、掩盖隐瞒问题或拒不自查的,将对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全面整改规范阶段(2010年4月至2010年12月)
1.查处案件根据目前掌握和排查中梳理的案件线索,集中查办一批铁路建设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是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工程分包等以权谋私甚至索贿受贿的大案要案,查处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和行政过失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查处案件要始终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
2.完善制度根据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为主线,进一步完善铁路建设规章制度,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在治理活动中,要深化铁路建设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创新监管措施、手段和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机会,形成铁路建设工程领域监管长效机制
3.强化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落实铁路建设各项行政监管职责加大对铁路建设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力度,明确和落实各级责任制,并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审计、监督等检查工作,保证依法实施铁路建设
1.完善规范铁路建设交易市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职责,规范专家库管理,积极推进电子化招标投标和异地远程评标,形成完善、规范、依法运作的铁路建设工程二级交易市场体系,促进铁路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2.完善铁路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继续推行铁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完善铁路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考核制度,完善物资设备供应商信用评价办法,将信用评价、考核结果及不良行为纳入统一管理,依法实施行政、市场处理,完善铁路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3.推进铁路建设管理依法行政深化铁路建设政务公开,完善铁路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建立立项审批等各项建设程序公开制度
4.巩固铁路工程建设领域治理成果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有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治理效果差、不符合治理目标要求的,责令“补课”,并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确保治理实施到位5•做好总结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总结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于2011年11月20日前形成总结书面报局治理办公室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铁路建设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坚持“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以努力实现“六位一体”管理要求为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开展治理工作
(二)注重统筹兼顾要把排查问题、纠正整改、强化监管、完善制度等有机结合起来,协调推进,相互促进,相互联系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促进长远发展
(三)加强督导检查局治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对治理工作迟缓、治理效果不明显、问题较严重的单位、部门和建设项目,要进行重点督导,推动治理工作有效开展路局将适时组织重点督导,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将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强化日常监管要把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贯穿始终,通过把日常监管工作和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作为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好,实现铁路建设日常监管的标准化要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日常监管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及时推广日常监管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借以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于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治理办公室报告和紧迫性,从讲政治、讲大局和“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的高度,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铁路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开展,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铁道部的决策部署和路局的具体要求上,迅速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增强全局意识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涉及的部门和环节多,政策性和专业性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加强横向沟通和纵向联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发挥整体推进合力,系统解决好铁路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路局成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局专项治理工作,路局局长、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建设和前期的局领导、党委副书记、总会计师任副组长,建设、监察、财务、审计、计统、总工等部门任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治理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处,承担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推进和监督检查,由建设管理处处长任主任,建设管理处副处长任联络员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和合资铁路公司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在铁路局统一组织领导下,负责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指定一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及时报送专项治理情况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参主题词基本建设治理方案通知抄送局纪委(监察处),局辅业投资管理中心,局内计划统计、务、审计、运输、客运、货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劳动和卫争哈尔滨铁路局办公室2009年9月17日印发生处,总工室,安监室校对鹿文彪建单位也要成立以项目负责人负总责的自查自纠组织机构,在建设单位的组织领导下,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和合资铁路公司于2009年9月20日前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组成和联络员名单报局治理办公室各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做好统筹组织、综合协调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督促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
三、扎实推进,细化具体方案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和路局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铁道部的决策部署和路局的具体要求,根据部、局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和建设项目特点,详细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要细化各阶段、每项任务的工作要求、时间进度,明确分工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治理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扎实有序推进,按期完成并取得实效各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也要按照铁道部、路局和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和合资铁路公司要于2009年9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治理具体方案报局治理办公室
四、注重实效,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落实“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的要求,切实把自查自纠、监督检查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得到实效;路局有关部门和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自查自纠力度,确保每一阶段工作有部署、有检查,对于工作进度缓慢、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和项目,要加强重点督导,及时进行整改,保证治理工作纵深推进;要综合采取重点抽查、现场察看、跟踪检查、派驻督导员等方式,逐项抓好工作落实;要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与项目审计、财政评审、项目稽查、执法监察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内容,协调有序推进;要把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贯穿始终,把日常监管和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作为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好,实现铁路建设日常监管的标准化;要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日常监管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建设项目正常推进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做到两不误、双丰收
五、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路局有关部门和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要把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始终,要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或修订关键环节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各项制度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要系统清理管理制度,及时废止过时的办法,为建设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指导;要认真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把制度建设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把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创新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铁路工程建设长效机制,提高铁路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的约束力、执行力,积极推进铁路工程规范建设、依法建设、科学建设路局有关部门和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要及时对各阶段治理工作和突出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推广经验,汲取教训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于2011年n月20日前形成全面、系统的专项治理总结报局治理办公室局治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22757、
27719、22757(传真)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22757、
27719、22757(传真)举报地址哈尔滨市西大直街51号铁路局建设管理处(邮编15001)举报电子邮箱htjsc@
163.二九年九月十七日哈尔滨铁路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建设2009159号和2009年8月20日全国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局铁路建设实际情况,提出哈尔滨铁路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以政府投资和铁道部投资特别是大中型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新开工和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铁路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铁路工程建设市场体系重点是进一步严格铁路建设项目各项程序,确保铁路建设依法实施;进一步推进铁路项目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促进铁路交易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各级质量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铁路建设信用评价机制,构建铁路建设市场诚信体系;进一步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
二、检查重点、主要措施和责任分工按照铁道部《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分为6个方面重点内容、主要措施和责任部门(列在首位为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如下对由国家、铁道部组织完成的重点内容,责任单位也要全面认真复核,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牵头单位和局治理办公室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主要包括前期工作中建设项目规划、可研、初步设计等各项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规模、标准和概算变化的审批手续是否规范,勘察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项目决策和工期是否合理,开工报告批复是否规范,设计取费是否合理,前期可研费用和设计费的定额标准、依据是否充分,设计院是否存在勘察设计分包外包行为,是否在设计中指定生产厂家和供应商,是否在所设计的项目中违规承揽工程任务,是否存在供图、设计外收费,是否存在土地未征先用、手续不全和超设计数量、搭车项目,水保、环保、压矿、节能等各项相关手续是否规范等主要措施
1.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执行铁路建设各项审批程序,科学合理确定规模、造价、标准和工期,严格开工报告制度
2.加强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度,认真办理水保、环保、地质灾害、压矿等各项相关手续,保证铁路建设项目依法实施
3.健全铁路建设项目决策制度推行项目决策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定责任部门计统处,总工室,建设处责任单位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
(二)招标投标活动和物资采购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物资监管薄弱等突出问题,规范铁路建设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和有形市场管理,促进铁路建设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公开、公平、公正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预招标或提前招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规范、评分标准不统一,是否存在施工企业转包和违法分包,是否存在建设单位指定分包、重新分标,合同管理是否规范,履约承诺是否兑现,专家库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评标专家职业道德缺失、培训教育走过场等主要措施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评标方法,合理确定评标方式,积极推进异地评标、电子化评标,规范专业联合、工程分包和联合体投标管理,依法确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
2.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
3.强化铁路交易市场监管,对交易不规范、问题严重的交易行为、经营行为进行严肃整顿
4.继续扩大开放铁路建设市场,打破市场垄断,培育市场充分竞争
5.依法合规组织物资设备招标工作,建立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目录,并进行动态管理推行资格预审方式,坚持低价中标原则
6.加强评标专家库管理,加强专家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培训教育,对资格不具备、评标不规范、存在违规行为等问题的专家要坚决清理出专家库
7.严格合同管理加大履约承诺兑现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重新分标行为,坚决查办存在的腐败案件,确保铁路工程依法建设责任部门建设处,监察处,计统处,审计处,监督站责任单位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
(三)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着重解决铁路建设招标后监管薄弱、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职责、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主要包括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缺失,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现场施工管理是否混乱,隐蔽工程是否按规定检查验收签认,质量通病和安全隐患是否普遍存在,事故是否频发,各类检查是否达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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