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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其他支持人员的职称、专业技术情况等
13.
2.6投标人工程业绩及信誉
1、投标人近三年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时限要求年—月日至年月0,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承担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应提供工程“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意见表”
2、企业近三年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相关文件(时限要求年—月日至年月0,以正式文件颁布日期为准)
3、企业信用情况
13.
2.7企业质量标准体系
13.
2.8拟投入的主要监理仪器设备
13.
2.9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单
2、投标报价构成分析
13.
2.10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或者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投标人用文字或者表格、图片等其它形式提供)
14.3监理大纲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5.
3.1工程监理概述;
16.
3.2质量控制;
17.
3.3进度控制;
18.
3.4投资控制;
19.
3.5安全监督;
20.
3.6组织协调;
21.
3.7合同信息资料管理
22.投标文件的格式
22.1投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第13条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按照同样格式扩展)
22.2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培训证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意见表、获奖表彰文件等资料,均使用复印件,特别说明为原件的除外
22.3投标函、监理大纲严禁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22.4监理大纲编制要求
14.
4.1封面为空白A4复印纸,表面不得做任何标记,不得再加其他封皮
14.
4.2监理大纲采用A4复印纸编制,监理大纲中不得出现目录、扉页、彩页、页眉、页脚及页码
14.
4.3监理大纲正文应采用Word文档编写,所有字体为黑色,字间距为标准,行间距为单倍行距,所有字体均采用掰号宋体字监理大纲中的附图(如有时)可采用A3复印纸,图中字体采用宋体字,字迹以清晰为准,附图应当放在监理方案投标文件最后
14.
4.4监理大纲编制时Word软件设置要求
1、页面设置一文档网络一无网格一默认一确定;
2、段落一缩进和间距一行距(单倍行距,设置值为空白);
3、段落一特殊格式(首行缩进);
4、段落一度量值(2个字符);
5、段落一如果定义了文档网络,则自动调整右缩进(不点取);
6、段落一如果定义了文档网络,则对齐网络(不点取)
14.
4.5监理大纲部分的封装应当采用胶装形式
15.
4.6监理大纲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反映出投标人的有关情况
16.
4.7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规定编制监理大纲,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封装,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明示或者暗示,其风险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投标报价
17.1本招标工程使用的货币为人民万,监理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反支付
17.2监理取费的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7]670号)的规定执行
15.3监理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本招标文件第2条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16.4监理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
17.5本招标工程监理投标报价在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基础上浮动%时为有效投标报价
18.5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各相关系数如下序号内容1本工程工程概算投资额度_____________万元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_____________3招标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_____________4高程调整系数____________
19.投标有效期
19.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有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9.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一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有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有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0.1投标人应当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不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20.2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者使用不褪色的蓝黑、黑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17.3投标文件中凡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地方,均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章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记
21.1投标函部分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函“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1监理大纲部分封面为空白A4复印纸,表面不得做任何标记,不得再加其他封皮
21.2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监理大纲应分别密封在两个封袋中,并在封套正面注明“投标函”、“监理大纲字样所有封袋上应写明工程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外封套须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应确保密封完好
18.4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送达本招标文件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
20.2招标人可按本招标文件第16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投标人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本投标文件第18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层和外层封套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
23.开标
24.1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开标
23.2开标程序
23.
2.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4.
2.2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有效证件进行查验
25.
2.3由证件齐全、满足要求的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封装情况;
26.
2.4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部分,宣读投标人名称、监理投标报价
27.
2.5按本文件第20条已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及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8.4招标人应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与会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其投标文件已递交
25.有效证件
25.1开标前,请各投标人随身携带下列有效证件以备随时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以上证件均应当为原件
25.2证件齐全、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25.无效的投标文件
25.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6.
1.1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时间送达的;
26.1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未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
25.
1.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封装的;
1..
1.4未按本文件第22条规定提供有效证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5.2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
(六)评标
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
27.1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由人组成,其中专家名册中专家人,招标人代表人
27.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7.3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并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27.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7.5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比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7.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好答复均应当是书面的,但不得提出改动价格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
28.1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28.
1.1本招标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
28.2投标文件的评审
28.
2.1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评比标准和方法,对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29.
2.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0.评标的办法和标准
29.1本招标工程评比方法为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方法;
29.2随机抽取法的评审内容
29.
2.1资格审查
30.
2.2初步评审
31.
2.3随机抽取
2..3综合评估法的评审内容
29.
3.1资格审查
30.
3.2监理大纲
31.
3.3项目监理机构
32.
3.4企业综合实力及投标报价
33.4评标的具体评审办法和标准详见附件
34.定标原则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按照排序确定出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34.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5.评标过程的保密
35.1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3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5.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七)授予合同
32.确定中标人
32.1中标的标准
36.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37.
1.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8.
1.3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32.2招标人将确定资格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3.授予合同的准则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3.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确认的中标人
34.中标通知书
34.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在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60.
13.
133.29/zbn/对中标结果公示2个工作日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2中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4.13未中标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XX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核查申请
34.4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4.5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5.合同的签订
3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抛弃中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35.3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
35.4所有中标候选人由于投标须知
28.2条的规定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6.履约担保、监理费支付担保
16.1最迟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工内,中标人应按照下列规定的方式和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6.
1.1监理履约担保采用下列方式
1、履约保证金担保支票或银行汇票
2、银行担保;
3、担保公司担保;
36.
1.2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款的%或万元
36.2如中标人不能按照投标须知第
34.1条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已经订立合同的,招标人有充分理由解除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放弃中标项目的中标人应当赔偿
36.3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时,招标人也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按照下列规定的方式和金额向中标人提供监理费担保
36.
3.1监理费支付担保采用下列方式
1、履约保证金担保支票或银行汇票
2、银行担保;
3、担保公司担保;
34.
3.2支付担保金额合同价款的%或万元
37.1未尽事宜将依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37.附件第二章合同格式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与监理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年—月一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
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二设施在工程使用期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X设施原值+管理费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内容说明及要求
11.1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概算投资额度
2.12招标范围
34.1质量标准合格
5.24计划______年_月—日至_________年—月—日;监理期限总工期__________天(日历日)
57.2投标人的资质具备__________工程监理_________丝及以上资质
9.16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和监理大纲两个部分组成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份,监理大纲一份
16.17截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_______时分(北京时间)
816.1投标有效期限30天(日历日)
19.19递交地点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投标文件递交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1开标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0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_______时分(北京时间)开标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7.4评标标准1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向招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每份售价___________元13场地服务费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场地服务费1000元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5天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5天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报酬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应当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须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或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第四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第九条外部条件包括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补偿金额二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一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一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间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义报酬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二附加工作日数义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双方同意用支付报酬,按汇率计付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奖励金额二工程费用节省额x报酬比率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附加协议条款说明除招标文件中已经约定的内容,专用条件中的其他条款有中标人与业主另行协商确定第三章技术条件和技术规范
一、技术条件
1、现场自然条件
2、地理位置及气候状况
3、现场施工条件
4、工程规模和工程范围
二、技术规范本工程的监理服务均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方面的文件、规定第四章图纸附件一监理投标书致(项目法人):我方收到并研究了贵方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文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承担该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严格执行我方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
1、我们承认投标函、监理大纲为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我方愿以(分别用大写和小写)的监理投标报价,承担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建设监理任务;
3、我们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约定数额的履约担保,并对此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5、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契约;
6、我方理解你们将不必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者其他任何投标书的约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情况一览表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监理年限监理注册证书注册号注册专业近三年承担同类或相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竣工验收日期质量等级目前正在监理工程我方承诺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提供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近三年承担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应提供工程“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意见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四关于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其他监理工程投标申请致(正在监理的工程项目法人)_________________我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目前正在你单位工程担任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期限至年月日止我单位拟选派该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招标工程项目法人)的工程施工监理,投标,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地点在监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我单位特申请贵方同意该总监理工程师参与上述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活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关于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其他监理工程投标申请的答复致(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同意你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活动无论你单位是否中标,我方的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不得受到任何影响单位:(正在监理的工程项目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五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配备一览表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正在承担监理工程监理职务数量姓名年龄职称注册专业名称
二、投标须知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的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
1.2本招标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工程计划总投资万元,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2.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及监理取费标准
2.1本招标工程监理招标范围
2.
1.1建筑安装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1.2附属设备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本工程工程概算投资额为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安装费为万元,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为万元
3.监理工作的实施
3.1监理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的各项规范、标准、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20003.2监理规划监理公司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后,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编制监理规划
3.3监理机构职责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监理职务数量姓名年龄职称专业培训证号现场监理员其他支持人员监理职务数量姓名年龄职称专业备注我方承诺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提供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当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监理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复印件现场监理员、其他支持人员应提供职称证书、培训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六主要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序号仪器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自有或委托检测或租借12345678910我方承诺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七企业承担类似或相近工程情况一览表质量项目总建设单位联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名称竣工日期建设规模等级监系人电话我方承诺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项目“监理合同”复印件以及“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意见表”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八监理投标报价单备注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和监理收费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两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投资额度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法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施工监理报价及相关系数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万元浮动幅度值%小写投标报价大写百拾万千佰元整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九《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评标标准》说明
一、随机抽取法
1、获奖情况的认定以相关正式文件为准
2、采用随机抽取法时,招标工程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特征,监理投标报价较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浮动率应以下浮20%为宜
3、近X年,是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前X年如近3年,是指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顺推3年
4、随机抽取的工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但应体现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
二、综合评价法
(一)评标方式
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
2、综合评估法采取百分制的量化评审,其中监理大纲(40分)的评审采用暗评方式,项目监理机构(40分)、企业综合实力和投标报价(20分)的评审采用明评的方式暗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评审标准独立打分;明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组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统一定性打分
(二)评标计算规则在进行监理大纲评分汇总时,应在分项项目评分中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算术平均;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出现明示的,在总分中扣5分,出现暗示的,在总分中扣3分监理大纲、项目监理机构、企业综合实力和投标报价评分之和即为投标人的得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意见项目评审内容是否投标文件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1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满足建设招标工程施工监理资质条件(自治区境外企业提供有3进疆备案手续)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提交了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或者联合体成员未再以自己名义对本招标项目投标的4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方无隶属关系或者利害关系5总监理工程师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投标单位注册6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7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单位注册8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在3个以上尚未竣工验收9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同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和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10投标报价符合“发改价格
(2007)670号)”的规定11无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况12评审意见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入初步评审(详见附表1)是否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担任过类似或相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1投标人近3年监理过类似或相近工程项目2初主要检测设备仪器满足招标工程要求步3评审监理投标报价符合响应招标文件的约定4近一年未受到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5者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初步评审全部合格的投标人进入随机抽取阶段第1步评标委员会依据初步评审标准的评审结果,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名单;第2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合格投标人名单,将与合格投标人总数相同数量的两组号码球(序号从1开始,应连续编号)分别放入密闭的编号箱
1、编号箱2中;第3步合格的投标人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按照投标文件送达的正顺序,在编号箱1中抽随取代表该投标人编号的号码球(多取无效),投标人编号抽取结果由抽取人签字确认;机抽取第4步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的评标委员会主任在编号箱2中随机抽取三个号码球(一次一个,多取无效),该三个号码球上编号所相对应的投标人编号即为中标候选人;第5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代表中标候选人编号的三个号码球放入编号箱1,由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在编号箱1中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多取无效),该号码球上的编号所相对应的投标人编号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抽取的第
二、三个号码球上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编号分别为第
二、三中标候选人;抽取结果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监理大纲(暗评)序评分内容评分方法号工程的各项主要参数以及现场状况表述清晰0~6工程概况(201监理工程涉及专业阐述全面、准确0〜6分)监理工程特点、实施难点分析全面0-8质量有总目标,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控制点,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方法0-8质量控制(202分)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切实可行0-12对总进度目标的分解合理,能体现预控水平和全面控制水平0~6进度控制(123分)工程进度控制要点和减少工程延期发生的防范对策可行0~6针对工程的实际,投资控制程序合理、可行,投资控制有具体措施0~6投资控制4(12分)工程造价目标风险分析全面,防范性对策有针对性0〜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明确,工作制度合理0~6安全监督(165分)安全生产监督责任明确,管理方法合理可行0〜10结合工程提出的组织协调的内容全面0〜4组织协调6(8分).协调的方法、程序和协调措施可行0~4根据工程特点,索赔与反索赔措施有针对性0~4合同信息资7料管理(12合同履行纠纷预防和协调方案合理、可行0〜4分)工程信息管理的内容全面,监理资料管理制度健全0〜4监理大纲评审采用百分制,汇总计分权重K=40%一项目监理机构(明评)分容序评分方法号评内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4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专职本招标工程项目得4分,非专职本工总监资格(10程项目得1分;分)总监理工程师1的资格与能力近3年被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22分)部门或监理协会授予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者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近3年承担过类似或相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总监业绩(12分)程师,每一项得4分,最多得12分;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专业监理人员资格(12分)其他监理人分,缺一个及以上不得分;2员配备(18分)监理员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6分,不监理员(6分)满足得0分;一企业综合实力及投标报价(明评)分序容内评分方法号评质保体系1监理质量管理体系合理,得2分,否则得0分;(2分)企业业绩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类似或相近工程,每承担一项得2分,2(6分)最多得6分;企业无不良信用的,得2分近一年受到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记入不良信用企业信誉档案的,得0分;3(3分)企业近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得1分;针对招标工程特点,配备的监理设备、仪器满足招设备仪器4(2分)标工程要求,得2分;投标报价的浮动率=—20%时得7分;一20%<浮投标报价动率W-5%时得4分;一5%<浮动率W10%时得2分;5(1-7分)10%<浮动率<20%得1分;浮动率=(投标报价一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X100%监理单位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承接本工程的监理业务后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分包
4.招标工程质量标准
4.1本招标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为合格
5.监理期限
5.1监理工作期限为施工承包人进驻施工现场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
5.2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详见“前附表”第4项的内容
6.资金来源
6.
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1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
7.合格的投标人
7.1本招标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
7.2资格后审包括下列的内容
7.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前附表”第5条对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
7.
2.2自治区境外监理企业提供有进疆备案手续
7.
2.3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前附表”第5条对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或者联合体成员未再以自己名义对本招标项目投标;
7.
2.4总监理工程师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
8.
2.5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招标文件中确定的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在3个以上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9.
2.6监理员同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和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9.
7.7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方无隶属关系或者利害关系;
9.
7.8无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况
10.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招标人不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人费用的增加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组成
9.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技术条件、技术规范第五章投标文件第六章图纸
9.2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5天,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
10.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
10.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至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澄清要求应送至或传真至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传真号码:O
10.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进行修改或者澄清,同时将书面修改或者澄清文件提供至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1.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到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索取书面修改或者澄清文件;已经纳入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络管理的,投标人可以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至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60.
13.
133.29/zbn/上查阅电子修改或者澄清文件修改或者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5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时间的为准
10.6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招标文件
10.7投标人对索取书面修改或者澄清文件或者查阅电子修改或者澄清文件的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在投标截至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均视为已经响应修改或者澄清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
11.1与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汉语
12.投标文件编制的依据
12.1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12.2本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
12.3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的有关规定;
12.1国家发展和计划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用的有关规定;
12.2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当评标方法采用随机抽取法时,投标文件的组成为投标函部分;当采用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时,投标文件的组成为投标函部分和监理大纲两部分
13.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3.
2.1监理投标书;
13.
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13.
2.3投标人监理资格证书、营业执照;
13.
2.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文件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证书及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资历,专业技术情况,在监工程情况;
3、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时限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承担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应提供工程“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意见表”
13.
2.4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明文件
1、本招标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满足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配备一览表(附件五)的要求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证书及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资历,专业技术情况,工程业绩,在监工程情况;投资(造价)控制监理工程师应当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当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监理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13.
2.5监理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1、本招标工程监理员应满足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配备一览表(附件五)的要求
2、监理员的职称证书及监理员培训证书;
3、监理员的职称、专业技术情况等
13.
2.6其他支持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个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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