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信息化下的《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实践摘要目前,《经济法》课程是中职财经类各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它直接规范市场经济活动,是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的法律部门,是经济和法律相结合、理论性和应用性相结合的一门学科本文就将对信息化下的经济法课程教学,结合笔者多年的教学经验,探究有效的经济法课程教学策略,希望能给同仁带来一定的启发和帮助关键词中职学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策略引言随着社会的分工的细化,各类工作对人才的专业性要求越来越高;而中职学校为了培养更能满足社会专业技能需求的学生,也逐步扩展其专业和课程,比如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财经类专业,而且都开设经济法课程就会计专业而言,经济法是初级会计师考试的重要部分,对于财会专业的学生来说是必须熟悉和掌握的内容所以,中职教师如何让学生在有限的课时限制内掌握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并提高学生法律素养至关重要
1.中职学校经济法教学现状及问题分析
1.1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效果较差在目前的经济法课堂教学中,教师仍然唱主角,“先教后学”的“填鸭式”讲授教学方法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学生的主体地位难以得到发挥,知识内化率低教师是知识传授的主体,学生总在被动地接受法律知识,往往循环反复进行“是什么”的学习,很少进行“为什么”的探究,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无法提升此外,学生的认知能力不同,单一的教学方法无法照顾到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求,无法实现“因材施教”
1.2教学手段单一,无法激发学习兴趣中职学生不同于普高学生,大部分中职学生都没有在初中阶段养成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思维能力较弱面对内容严谨、理论性强的经济法学习内容,掌握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一支粉笔、一本教科书、一块黑板”的教学方式难以使中职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单一的课堂活动,片面强调对法律知识点的机械记忆,课堂上常常出现学生厌学、纪律松懈的状况”这样,学生的一些职业技能,如口头表达能力、辩证归纳能力和分析推理能力等,在课堂教学中均得不到提升,学生的个性和创造性也被抹杀
1.3评价方式单一,无法反映真实水平经济法课程传统教学模式在学生评价上,片面强调期末书面的学业检测,忽视平日学习的过程性评价评价方式大都是闭卷书面考试,考试内容以法律条文、知识点的记忆为主实践证明,这种要以死记硬背来应考的评价方式偶然性很大,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也难以反映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二、信息化下《经济法基础》课程的教学实践处于信息化时代的学生,他们对一些信息化网络化工具操作非常熟练,传统课堂显然不会引起他们的兴趣,从而影响课堂效果以下是笔者《经济法基础》课程的教学实践
2.1利用微课进行课前预习由于《经济法基础》课程涉及的知识点比较多,内容也比较枯燥乏味,以往教师通过文字案例进行教学,但是文字案例没有短视频直观生动,学生对一些短视频的接受度远远大于一些文字案例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教师在课前对某些知识点录制微课短视频,当然也可以去网上着一些优秀的教学视频,通过网络传送给学生,要求学生提前进行预习,不懂的地方自己做个摘记,带着问题去课堂把《经济法基础》各个枯燥乏味的知识点通过形象生动的视频展现在学生面前,让学生学习变得相对轻松,同时也激起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他们对考初级会计师也有了较大的信心,由不愿学慢慢变成了愿意学而且视频等学习资料可以长期保存,学生也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观看复习,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任何空闲时间都是学习机会
2.2课中采用信息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把信息化的教学手段应用于《经济法基础》课堂的教学中,首先,教师把课堂让给学生,由于学生已经通过微课提前预习了各个知识点,课堂上让他们把不明白的问题提出来,老师引导做解答,一步步解决问题其次,与其杜绝手机带进课堂,还不如把手机引入课堂,可以利用学生“手不离机”的特点,在学生手机上下载QQ、微信、雨课堂、蓝墨云班APP、中华会计网校平台等软件为了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教师提前把本次课的测试题导入到这些软件中,在课堂上,教师安排一节课时间让学生对本次课的内容进行测试,在测试时进行限时限量,测试成绩作为学生的平时成绩并计入期末成绩通过这些信息化软件,教师当场可以知道学生的答题情况,在课堂上对一些错误率高的题目可以及时进行分析解答采用这种信息化教学手段,一方面减少了教师改卷的工作量;另一方面,达到了做题、成绩与老师分析同步,更有利于学生提高学习效果,从而提高考证的通过率
2.3课后复习反馈针对课上测试的结果通过网络布置课后作业以巩固各个知识点,让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对作业完成质量较好的同学在平台上大力表扬,并做好记录,对没有及时完成作业的同学应批评教育,给予适当引导在信息化技术下,课后有问题的学生可以通过平台向教师随时随地提问,教师也可以随时解答问题
三、提升中职学校经济法教学质量的建议
2.1选择适合学生的教材并结合专业需求实施差异化教学目前市面上的经济法教材琳琅满目,其教材的适用性也各不相同,中职学校在选定教材时应更加慎重首先,鉴于中职学生在理论学习方面的表现出弱势,在进行教材选择时应避免纯理论教学的教材,最好是选取每个项目都结合典型案例,帮助学生理解理论知识的教材其次,教材的选择应遵循难易适度的原则虽然目前可供选择的经济法教材较多,但也存在着编者水平不一的现象,特别是对于基础知识薄弱的中职学生来说,选择难易适度的教材就需要教师多加考量即不可选择过分简单的教材,也不可选择难度过大的教材,建议结合学生的理解能力和学习能力,选择略高于学生现有接受能力的教材根据中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职业教育应结合专业和职业需求,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学习层次的学生,进行不同的教学设计和教学内容的重新规划但在实际的经济法教学活动中,教师一般会忽视这一点尤其是在经济法学教师数量紧张的学校,教师没有多余的时间准备两份或多份教案,教师会依据同一教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进行有关教学教师的这种教学活动显然是未将专业的差异性考虑在内,也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储备量的差别在经济教学教法的过程中,教师应该结合学生学习的情况和每个学生不同的学习兴趣以及特点来“因材施教”“分层教学”这样的教学内容要求既需要中职教师付出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了解不同专业学生的实际学习需求,也要求教师对教案不断修正与完善
3.2灵活采用案例教学、项目教学、情境教学等多元化的教学方法由于经济法的教学内容中抽象概括的法律条文较多,中职学生在学习中会存在理解困难的障碍;而且当下的教师讲授为主的课堂教学模式也限制了学生的学习能动性,不利于学生对经济法这门课程中应用型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因此,我们可以尝试在教学方法上做出改变通过联系实际生活,增加案例的交流与讨论,有效地引导学生参与到课堂活动中;借助信息化手段收集各类优质教学案例和资源,增加视频播放教学过程,设计制作微课辅助教学;利用项目合作与自主式探究学习,增强学生的应用实践能力除此之外,也应该积极探索一些其他的教学方法,营造工作情境,比如采用模拟法庭的演练方式,让学生在教和学的过程中学会如何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务问题,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4.3采取多样化考核方式,加大对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考核力度学期考核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也是一种培养学生多种能力的有效途径,例如闭卷主要考查学生的记忆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论文答辩则考查学生对现有知识的扩展探究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所以在经济法的课程考核中可以结合多种考核方式,以培养和考核学生的综合应试能力平时的课堂可以组织学生讨论热点经济法法律问题并根据学生的表现情况打分;课下布置一些动手操作的能力题;阶段测试组织学生围绕特定论题进行选题,以小论文的形式发表自己的观点,教师学生共同评价打分学期末组织案例分析题或模拟表演等方式灵活的考试更加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及实务能力的提高
四、结束语综上所述,信息化的课程发展给了经济法课程新的生机与活力,并且这种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对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教师的创造力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信息化技术,不仅对经济法课程,而且对整个职业教育的教学提升都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参考文献
1.信息技术在《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研究[J].廖丹.法制与社会.
2016262.基于教学案例的混合在线学习方式调查与分析[J].杨洪军.教育观察.
2018133.信息化教学模式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探析[II.魏琬琅.商业故事.
2018034.大数据背景下经济法新型教学模式研究[J
1.杜进,教育信息化论坛.201902。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