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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一、目的规范员工奖惩制度,确保奖惩有据,实现法治代替人治的目标
二、范围公司奖惩标准及程序
三、作业内容
(一)奖惩制度
1、生产部和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并要求全体职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2、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先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及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再犯或认错态度恶劣,则视情节给予书面警告、小过或大过的行政处分如情节特别恶劣,则根据有关法规与制度给予解雇或开除;
3、任何情况下不允许管理人员体罚、性骚扰、心理骚扰或辱骂员工,员工奖惩按表现或过失情节轻重,采用渐进式的方式,并可按程序作出投诉投诉受理人经调查后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当事人合理的回复;
4、对员工奖惩事项均应以公告,行政奖惩将与奖金或补贴挂勾;、奖励视其立功大小,分为嘉奖、小功、大功、奖金嘉奖一次奖励¥10元,小功¥30元,大功90元;一次性奖5励若干元现金,奖励金额可根据实情调整;
6、处罚视过失情节轻重,分为警告、小过、大过、开除;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需作出相应赔偿警告一次扣除¥10元,小过¥30元,大过¥90元;开除即立即出厂;累计三次嘉奖等于一次小功,三次小功等于一次大功;
7、累计三次警告等于一次小过,三次小过等于一次大过;一个月内累计两次大过,或一年内累计达三次大过的,行政人事部报公司领导批准,直接作开除处理,特殊情况公司领导审批作留厂察看处理
8、功过相抵原则1)嘉奖一次抵警告一次;2)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抵记过一次或警告三次;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4)功过抵消原则以发生在一个年度内的为限,不能跨年度抵消
(二)奖励规定,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呈行政人事部审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11)节约意识强烈,有显著成绩者;2)积极提出各种建议,有利提高工作士气的;3)热心服务,团结同事,有具体事实者;4)拾金不昧者;5)积极配合临时安排,主动承担困难、肮脏之工作,足为员工楷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21)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卓有成效者;2)节约意识强烈,物料或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3)改善工作方法,能提高工作效率且行之有效者;4)遇非常事故,勇于负责,随机应付处理得当,使公司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者;5)发现或改良各项生产设备、生产方法及其它业务上有关事项,经确认对本厂有贡献者;6)对徇私舞弊或有损公司权益事件,能事先揭发举报使公司减少损失者;7)工作努力,本职工作从未有过错,堪为全体员工的楷模者;8)团队意识强烈,主动调解员工纠纷者;9)发现员工在本职工作外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或制止,预防或达到了减少损失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3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而减少损害或损失者;2)维护他人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效者;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了重大损失的其它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41)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使用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2)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3)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4)连续工作满五年,考核成绩优良,未曾有旷工或记过以上处分者
(三)处罚(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呈行政人事部审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1、有一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1)扰乱工作场所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2)未经正常请假手续,上班时间擅离职守者;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情节轻微者;4)办事不力,怠慢工作者;5)不遵守操作规则/规程,造成经济损失轻微者;6)在上班时间吃零食者(夜宵除外);7)未经允许,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8)厂区内未佩戴厂证,特种机器操作人员不佩戴操作证者(主管督导不力,可连带处分);文件名称员工奖惩管理制度页次3/59)仪容不整,影响安全生产者;10)未经主管同意,上班时间私自叫接私人电话、上网、聊天或会客者;11)下班时未将所用之工具、物品、物料收拾整齐后即离开工作场所者;12)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13)在公司内随地吐痰,乱涂乱画,乱扔垃圾者;14)在食堂用餐不遵守用餐规定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小过处分21)上述情况中,情节较严重、造成较严重损失者;2)捏造请假事由,已查属实者;3)对上级批示或有期限规定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利益的;4)造谣生事,挑拨是非,或带头不遵守规定,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5)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弄虚作假、制造事端,以及对同事进行公然侮辱、威胁者;6)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公司,或在禁烟区(如车间、废纸存放区)吸烟,有事实证明者;7)私自涂改冒用请假卡,假冒、假造其它有效文件或公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8)下班不关窗锁门,影响财物与生产安全者;9)未经许可带外人入厂参观或入宿舍住宿者;10)工作时间怠工,睡觉者;11)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不能保质保量达成工作任务者;12)使用带侮辱性、伤害性语言,对人格尊严有损害造成极坏影响与后果者;13)使用体罚,有事实确认者;14)未经许可,擅自操作非本人使用的机器设备,影响工作安全者;15)上班时间窜岗,无故跑到其它岗位,影响他人工作者;16)不配合保安部门正常的执勤工作,经劝导无效者17)违反公司制度,情节较严重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大过处分31)故意不按章操作,影响产品质量或生产效率,经劝导仍不听从者;2)擅离职守,造成公司巨大损失者;3)泄漏公司机密者;4)在工作时间制造私有物品者;5)怠慢工作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6)在工作时间酗酒滋事,严重影响生产秩序者;7)损毁公物、涂改重要文件者;8)在公司小偷小摸,私拿他人或公司财物者;9)在公司小偷小摸,私拿他人或公司财物者;10)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11)下班后不关闭机器电源,造成严重后果者;12)不配合规章制度监督/执行部门的工作,蓄意造事造成恶劣影响者13)违反公司制度,情节严重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或送公安机关处理41)违反公司制度,屡教不改,态度恶劣或情节特别严重者;2)对同事或者其家属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有重大公然侮辱之行为者;3)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4)亏空/挪用公款,情节严重者;5)未经授权,私自罚没现金,敲诈勒索者;6)盗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者;7)在公司禁火、禁烟区内使用明火或聚众吸烟,甚至故意引火者;8)加入非法组织者;9)吸食毒品者;10)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11)在公司内有违法行为,聚众赌博者;12)故意损坏机器设备、工具、原物料、产品或其他公司重要文件或公告者;13)故意泄露公司技术或营业上的机密而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14)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有其它有损公司声誉之行为者;15)向公司请假而前往他处工作,或受雇于本公司以外之营利事业单位者;16)煽动或以暴力迫使他人怠工、罢工、集体离职者;17)散布谣言,严重破坏生产秩序者;18)反抗上司或管理人员合理的指导,并有公然侮辱行为,情节严重者;19)无故一月内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六天者;20)一年内被记满三次大过,且不能功过相抵消者文件名称员工奖惩管理制度页次5/5
四、奖惩程序一)员工奖惩必须有事实为根据,由直接上司报告,经部门主管审核,决定奖惩情节轻重后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1、如属公司级行政奖惩,可由部门主管报公司领导批准直接执行;
2、员工奖惩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能私密奖惩;
3、不论奖惩情节的轻重,原则上均须有当事人的认可,并在奖惩通知单上签名;
4、当事人如不服奖惩,可于受奖惩日起在三个工作日内向行政人事部投诉;如在投诉一周内不能得到合理的答复的,可在一周后按程序向总经或副总理投诉;如总经或副总理在十天内没有给出合理答复的,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5、当年度被行政处罚但未功过相抵者,以本人年终奖基数按警告5%/次,小过8%,大过10%标准扣减年终奖或有限评级;
7、当年度被行政记功者,以本人年终奖基数按嘉奖5%/次,小功8%/次,大功10%/次标准加发年终奖二)违规取消申请说明
1、员工违规后,在规定期限内可申请取消行政处罚,以警告30天后,小过60天后,大过120天后标准计;
2、申请程序员工自认确有改观者,可自行写出书面申请交本部门主管批准后交公司领导审查后批准;
3、在申请期限内再次违章或犯规者不得申请,申请取消后在30天内再次违规者,前次申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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