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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下区域绿色金融发展的机遇和挑战摘要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我国经济社会将全面进入绿色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本文通过梳理L区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分析当前制约绿色金融深化发展的主要原因,提出金融机构应积极把握“双碳”目标下区域绿色金融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从制度架构、体制机制、产品服务、人才队伍等方面共同发力,以期提升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助力”双碳”目标如期实现关键词双碳绿色金融发展
一、引言2020年9月,我国明确提出了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目标(以下简称“双碳”目标),这展现了我国为应对气候环境变化,全方位实施经济转型的重大决心“双碳”目标下,我国经济结构和经济社会运转方式势必会发生深刻变革绿色金融作为连接金融产业绿色经济的桥梁和纽带,在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L区作为海东市的核心区,踏着时代的铿锵步伐,以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一优两高”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的实际行动,通过坚持走“绿色、高端、品牌、质量”的兴农富民之路,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生态绿色底色更加鲜明,全区上下高质量发展正在迈上新的台阶
二、L区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一)坚持走绿色高质量发展道路,全区经济社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L区,位于Q省东北部混水河中下游,区域总面积3050平方公里全区辖7镇12乡354个行政村14个居民委员会,常住人口为
24.09万人截至2021年末,全区地区生产总值(GDP)
120.26亿元,同比增长7吼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17.9亿元,同比增长
4.8%第二产业增加值
43.03亿元,同比增长
9.3%第三产业增加值
59.33亿元,o同比增长6%2021年,全区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6.05亿元,同o比增长
7.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74元,同比增长
6.6%o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69元,同比增长
10.1%
(二)践行绿色金融发展理念,全区绿色经济活力持续显现全区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9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4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Q银行1家,农商银行1家,村镇银行1家近年来,人行L支行积极践行绿色金融发展理念,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主动作为深耕细作,多渠道、多途径、多方式深入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全区绿色信贷规模不断壮大,绿色经济活力持续显现截至2022年6月末,全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
149.95亿元,较年初增加
5.16亿元,增长
3.57%各项贷款余额为
94.62亿元,较年初增加
12.24亿元,增长
14.86%全区涉农贷款余额为
26.69亿元,较年初增加
2.17亿元,增长
8.85%其中农林木渔业贷款为
9.27亿元,较年初增加
1.35亿元,增长
17.05%农户贷款为
16.83亿元,较年初增加
2.12亿元,增长
14.41%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为
2.61亿元,较年初增加
0.2亿元,增长
8.3%o
(三)加快绿色低碳市场主体培育储备,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坚持以深化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为重点,累计培育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9家,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1529家,辐射带动农户比重达
33.3%,“一个产业一批龙头企业、一套支持政策体系、一套工作服务体系,若干专业村、若干专业合作社”的产业经营体系逐步成型累计认证绿色食品4个、有机产品2个、地力标志保护产品19个共储备40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3万千瓦光伏平价上网建设项目、44兆瓦分散式风电建设项目等清洁能源项目8项,总投资
26.03亿元
三、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存在问题
(一)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不完善一是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界定标准不统一,发改委绿债指引中将节能环保重大装备、技术产业化,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试验、低碳发展试点示范等项目纳入绿色项目,但这些项目在人行目录中并未涉及二是绿色认证和评估制度不完善L区乃至Q省尚未针对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台规范和管理规定,对于认证标准及流程、认证机构资质、认证质量管理、从业人员资质等均无具体要求
(二)绿色金融供需精准对接实现难一是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现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企业基本信用报告》所能提供的“环保信息”涉及的企业范围还很窄金融机构对大多数不属于国家监控范围的企业、项目的环保违规情况,只能通过实地调查或媒体报道获得,有的甚至难以获得,信息不对称,影响了商业银行贷前评估,阻碍了绿色信贷审查的有效执行和绿色金融的风险评估、监管等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绿色金融工作领导机制待完善目前,L区绿色金融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形下往往需要政府动用行政力量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但L区尚未建立起负责绿色金融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监督落实的政府级别的工作领导小组
(三)绿色金融发展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一是激励机制尚不健全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信贷和财政等多维度的政策支持,但目前还存在尚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如再贷款等货币政策的激励作用还有待探索,财政贴息、担保、风险补偿等财政政策及其他监管考核政策等还未落实到位二是约束机制尚不健全不完善目前发布的绿色金融标准未覆盖所有融资渠道,如目前的绿色信贷相关标准主要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污染企业仍可通过民间融资等渠道融资,未能达到环境治理目的三是金融监管机构也未针对金融机构支持非绿色项目作出明确的惩戒性规定
(四)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较单一绿色金融业属于新兴交叉性行业,目前各金融机构从事信贷、保险等金融业务的工作人员普遍缺乏节能、环保、低碳相关知识,不能科学地判定绿色金融效益和风险,部分绿色金融活动只能停留在浅层次上,抑制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制约了绿色金融发展对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清洁基础设施等绿色项目大多采用传统的信贷产品模式,对新创立、现金流暂时不稳定的绿色环保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难以满足其要求
四、“双碳”目标下区域绿色金融发展对策建议
(一)构建绿色金融发展长效机制,提升金融机构的可介入性、便利性、精准性一是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人行推动、金融机构参与”的政府级别的绿色金融工作领导机制,负责绿色金融发展的规划、协调、监督与推进,推动出台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和支持的重点领域与各阶段目标二是统一人民银行、发改委、银监会等主管机构的绿色项目认定标准出台第三方认证机构管理规定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制订并完善地方绿色项目官方认定标准,组建绿色认证评级机构建议参照主管机构已出台的绿色项目认定标准,建立绿色项目库三是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合作,搭建绿色信息共享平台和绿色信用体系,完善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的环保信息,促使银企及时对接,为绿色融资提供信息支撑
(二)健全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激活绿色金融市场的内在吸引力一是落实地方一把手“绿色GDP”政府绩效考核机制,提升政府发展绿色经济的主动性持续加大环保大督察,加大问责和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和项目设定高压线,对不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规的限制项目和“僵尸企业”不给予信贷支持,掐断污染项目和企业的资金来源,倒逼其绿色转型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将支持对象的绿色发展纳入核心业务管理与风险管理,探索建立绿色金融统计制度、评估体系及通报机制,把绿色金融纳入中央银行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体系内,将评估结果与“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使用等挂钩三是发挥财政金融对绿色投资的引导作用,建议财政出资或整合低效奖补资金,组建或参股担保公司与担保基金,健全绿色融资担保体系,提升绿色金融担保能力
(三)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模式和信贷产品,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一是引导金融机构主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充分利用当地绿色资源优势,积极支持绿色、生态、循环、节能的项目和产业,持续推动经济绿色化转型升级二是结合行业特点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针对新兴节能环保企业,根据其轻资产运营、缺少抵押担保物的现状,金融机构可实行差异化准入,创新担保方式,打造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排污权质押贷款、节能收益质押贷款、绿色设备买方信贷、绿色融资租赁等新产品针对规模较大的绿色信贷项目,可探索与其他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合作,引入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三是引导金融机构探索专业的绿色信贷管理模式,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当简化绿色信贷审批流程,提高绿色信贷审批效率
(四)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为绿色金融发展奠定人才基础一是由金融监管部门联合环保部门定期开展绿色金融培训I,传导更多的绿色金融理念、知识和技术金融机构也应该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强化绿色金融专业化团队建设,重点培养与主动吸收关键岗位人才,提升绿色金融经营管理水平二是成立省、市、区三级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定期开展绿色金融专题研讨、业务培训、实地观摩等同时,强化与省内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鼓励高校开设碳金融、绿色金融相关课程,培养更多的绿色金融产品研发技术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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