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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御庭东侧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XXX项目XXX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以下合约,订立此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南港御庭东侧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
1.2工程地址珠海市南水镇
1.3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本工程不得分包与转包
2、工程内容
2.1南港御庭东侧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共包含1条停车场入场道路和停车位道路北起停车场,南接南港中路北侧围墙,道路总长度
181.749m道路宽度
19.3~
20.8m,双向两车道
2.2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另册)
3、工程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天开工令发出后乙方应在一天内通过竣工验收
4、工程技术要求
4.1符合相关的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5、工程质量要求
5.1乙方应保证其材料、使用技术和工艺及工程在各个方面符合甲方所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乙方应保证对其任何缺陷和故障负责
5.2本工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甲方确认使用材料标准中所列明的材料、设备规格、品牌、产地等施工技术文件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5.3工程质量(含施工质量及材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及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诺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验收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
1.质量保修范围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本工程合同范围的全部内容
2.质量保修期
2.1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2.2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贰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1质量保修期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将在承包人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承包人拒绝或拖延保修期内的质量缺陷修复,由发包人组织修复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无须承包人同意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和本合同第八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赋予的规定一致
6.其他
6.1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后不免除承包人对未满质量保修期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终身质量责任;即使保修金已退还给承包人,若有保修内的质量责任事件发生,承包人仍需履行工程质量保修的责任并负责承担相应的费用
6.2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发包人(公章)法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托代理人
6.3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附件二廉政合同书发包人(全称)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责任书1双方权利和义务
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7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
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承包人义务
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3.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
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眇-白彳一样基高A手书*^硬-底TV工程及翎牛钉污水管网连接工程(工程名称)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十份发包人伍份,承包人伍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送交其上级部门一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1.1产品进场检验产品在进入现场之前,乙方应对原材料品牌、型号、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取得或出具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检报告、质量证书等原材料的检验实验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检测要求,否则乙方需承担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6.2验收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由甲方和监理进行验收
6.3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
6.4若由于特殊原因而导致部分工程项目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以确保各方责任
7、质量保修期及服务
7.1工程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7.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甲方如果发现施工工程及所用材料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其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有权申请项目所在相关部门进行检验,并可根据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7.3保修期内凡属质量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乙方未按要求维修,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4若甲方在不违反操作的情况下出现的故障或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7.1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免费维修处理若乙方未在甲方限定时间内完成甲方指定维修工作,甲方将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维修,所发生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所发生费用不得再提出疑义并无条件接收
7.2如乙方违反其保修承诺或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将乙方3%的质保金部分或全部抵偿甲方损失,该尾款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8.1合同价款
8.
1.1本合同暂定含税总价格(大写),(小写)¥:元
8.
1.2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9..3本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
①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材料设备、苗木的采购、施工和安装、运输、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人工费用、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建安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②施工和安装中的相关费用(包括安装过程中损耗、额外材料、局部设计费等);
③原土和外运土的检测赛用;
④按规定需完成的质量保修期内的相关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0.
1.4报价方式乙方必须按采购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更正公告(如有)及施工规范等文件资料,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承包方式,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即按中标综合单价包施工、包材料、包淤泥排放、包保险、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环境卫生、包验收合格、包保修等全部内容
8.
1.5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1)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单项超过+
[5]%(不含本数)或-
[5]%(不含本数)的,调整超过的部分只调整实体工程,对应的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调整2)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3)由于工程商洽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4)磋商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风险因素范围之内不予调整5)重复计算的,按实调整6)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的,按实调整
8.
1.6造价调整方式1)符合本磋商文件专用条款“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规定的,增减工程造价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及中标费率计算,计算公式如下增减造价=按照预算编制原则计算的增减工程造价义中标费率中标费率=(中标总价-暂列金额)/(预算价格-暂列金额)X100%o2)招标工程量清单未列项目主要材料价格按施工期《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中档价计算,未列的材料,依次选择参考广州、中山、佛山三地的工程同期信息价,若以上三地的同期信息价均未列明,则根据项目所在地由近及远的原则依次选择珠三角其他城市的同期信息价,如其他珠三角城市的同期信息价也未列明,则由造价咨询单位组织询价,甲方、乙方、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四方共同确认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它项目费不在造价调整范围内3)项目措施费调整对于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或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重大变更除外)或工程商洽,以上只调整实体工程,对应的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调整对于因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工程终止,措施费按实调整
8.
1.7其它要求1)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均应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以上发现不合格材料、设备用于本项目中,乙方无条件返工且费用自理2)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工作证,无故不得带领闲杂人员进入工地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及甲方现场工程师的管理,结合现场环境的实际情况调整施工安排,应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施工管理,对施工场地内的用水、用电、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和保卫)文明施工与卫生、施工方法的完备和稳定及安全、场地内的施工协调负有全部的管理责任4)乙方应为该工程雇用的人员承担工伤事故保险的责任,在整个工期内持续这种保险5)项目负责人要求在整个施工期间每天都要驻工地现场,项目负责人离开工地应向甲方及甲方现场工程师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开,擅自离开工地,由此产生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6)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人工资引起的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现场施工人员的食、宿、交通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8.L8乙方应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图进行深化设计且不再计取费用
9.
1.9因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业主指令等所发生的费用以现场签证方式调整
10..10现场签证计价按以下原则计取价格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价格的,按清单中综合单价执行;清单中有类似变更工程价格的,参照类似价格执行;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价格的,双方协商确定此计价原则同样适用于今后可能发生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内容的结算
11..11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计价,仅供合同解除时计算价款使用
12.2付款方式
13.
2.1工程款支付
13.
1.1后,甲方按合同价的30%支付(不含暂列金)(其中包含全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及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1%人工费用预付款)2)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在开工令发出之后,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支付手续3)预付款在抵扣前不计入进度款总额4)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扣回比列按照每期进度占总进度的百分比计算,当工程进度完成80%时则在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全部剩余预付款5)进度款
1、每月25日前报送进度款申请,按当月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施工措施费按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比例的80%支付进度款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80%o6)结算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报表后审定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按审核后的工程量经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7)质量保证金审定工程结算价的3%作为该项工程的质量保修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届满后,经甲方核定乙方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后,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所有余款但在缺陷责任期间,如果甲方发出保修指令,乙方无法在48小时之内响应甲方的要求,对保修内容进行保修维护,甲方将自行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维修维护,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13.
1.2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单位,开票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一致乙方必须保证所开发票为真实有效合法的,若被有关部门查出发票为虚开的或者假发票,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而不承担逾期支付责任
13.
1.3付时间为甲方向相关部门提交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支付流程时间;因政府审计或财政支付程序变化引起的工程款支付期延误的,相关款项支付的日期顺延,乙方不得以此要求任何费用补偿;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核定金额为准,因本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磋商文件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支付担保等要求具体按《珠海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珠海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珠治欠办
(2023)3号)等规定执行
9、工程担保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14.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本工程保证数额元
14.1交时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个日历天内将履约担保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向甲方提交项目所在地区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或经甲方认可的本市国有控股金融担保机构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履约保函原件,且保函有效期需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
14.2方不能按照本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乙方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4.3约保证金(如以转账方式的递交的)在乙方妥善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竣工验收合格,在接到乙方返还保证金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0、安全文明施工
10.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的法规、规范及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
10.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环境保护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以及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安全或消防事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应及时向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10.3如乙方不听从甲方、监理方以及建筑总承包方的有关指示,每次处以违约金500元乙方若因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10.4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任何行政处罚,责任由乙方承担
11、现场管理
11.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服从施工总包及监理工程师的协调和管理;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若乙方出现不服从管理的事项,甲方可视情况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1L2乙方应严格控制与土建工程结合部位的施工质量;如因上述问题造成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1.
1.23成品保护乙方负责所承担工程交工前的成品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有义务配合总承包商对所有工程进行交工前的成品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已完工程成品破坏,乙方应负责恢复性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施工时乙方应做好防护措施,严禁产生对于已有建筑物的污染,乙方负责交工前施工内容的清洁工作
12、合同双方责任
12.1甲方责任
12.
1.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本工程的相关场地,施工期间不安排交叉施工
12.
1.2为乙方提供放置施工设备、材料的堆放场地及用房,提供乙方施工用电、用水接口,水电费用乙方负责
12.
1.3派驻地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协助乙方协调与工程总承包方的关系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及设计变更签证,负责工程验收,工程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2.
1.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12.2乙方责任
1.
1.
32.1负责按甲方设计提供的施工图及乙方深化设计图纸进行现场施工,组织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交甲方审批;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1.
2.2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所有施工有关事宜
1.
2.33乙方应作出详细施工计划,明确工期要求和工程进度,以确保按时交工,必要时夜间施工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或做法工艺说明进行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材料品牌及施工内容按质按量完成,做好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整理竣工验收资料
1.
2.
42.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1.
2.55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写隐蔽记录,24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三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施工如果甲方和监理单位未能按乙方要求在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验收,则被确认乙方自检合格,乙方可以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
1.
2.6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由此所产生的损生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12.
2.7乙方负责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13.
2.8乙方须提供给施工总包单位及甲方各一套完整合格的施工技术资料,保证综合验收涉及该合同内容部分达到相关要求,否则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竣工验收后乙方需提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甲方
12.
2.9乙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从事本工程和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及购买工程期内有效工伤保险等,并保证不因上述事由影响工程施工,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导致停工或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甲方可从应从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拨出应付工资,向施工及管理人员支付;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12.2,10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
12.
2.11乙方工人无论何种情况到甲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售楼中心、政府机关等吵闹、堵门、堵路、滋事,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由乙方全部承担
12.
2.12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并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按规定清理现场
13、违约及争议处理
13.1违约
13.
1.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解除本合同或经催告拒不履行本合同,需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需支付甲方工程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还应据实赔偿;违约金与赔偿金累计计算
13.L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3000元,连续拖期累积计算如果乙方违约金总额超过合同总价的20%后仍旧拖期,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据实赔偿;违约金与赔偿金累计计算
13.L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3.
1.4乙方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清单报价表中规定的材料施工,若乙方所施工工程及所有材料与合同要求不符,则承担全部责任,更换有缺陷的产品,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产品的质量保证期
13.
1.5若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未达到现行的国家验收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质量不达标的地方重新施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若整改后的工程仍达不到甲方的质量要求,则视为乙方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甲方有权邀请有能力的第三方进场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13.L6因乙方施工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业主损失,乙方承担维修恢复费用及业主索赔费用
13.L7造成工期延误、质量与安全等问题的处罚,视情节的严重,甲方有权拒绝乙方1至3年内参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的处罚
13.
1.8上述乙方所承担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受第三方追究责任或被政府行政处罚、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一切费用
13.L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延误90天以上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另行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有权视乙方工期延误情况,调减乙方的承包范围或勒令乙方退场,并安排第三方进场施工,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除了承担返工、整改或质量补强的所有损失费用(含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外,还须承担甲方对乙方1000元/次的处罚
13.
1.
9.若因劳务人员行为不当等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除了承担事故所有赔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害或死亡赔偿、机械或构件损坏赔偿等一切赔偿)外,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执法单位因此对甲方的处罚费用,甲方另外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处罚
13.
1.10若发现乙方不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并导致不良影响时,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按本协议总价款的5%扣罚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本工程如发生乙方向业主、建委、媒体等有关部门发任何函件,或上访、聚众闹事、堵门、拉电闸等情况,对甲方及社会各方造成负面影响,甲方可视情节对乙方处以500-5000元/次的处罚
13.
1.11若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或者对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拒不完成或甩项处理的,甲方有权予以拒绝或者另行安排队伍施工,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价提高、赶工费用、进退场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处以甩项项目合同总造价10%的处罚,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乙方对已完成内容承担保修责任
13.2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C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其他
14.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保修单》作为保修凭证,逾期提供的,甲方有权顺延结算期限
14.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终止
14.3如双方经协商中途解除合同的,有关清算、赔偿、结算的合同条款仍然有效,直至相应的清算、赔偿、结算完成后失效
14.4乙方对本合同及其涵盖的任何风险已作充分、综合的考虑,乙方将按专业精神要求履行合同的约定及其涵盖内容
14.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时,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以利于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14.66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77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4.
7.1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4.
7.2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4.
7.3由于另一方面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许的推迟的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4.
7.4由于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违反合同,以至严重影响订立项目合同时所期望实现的目的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14.8严禁乙方向甲方人员请吃及行贿,甲方人员严禁接受乙方的请吃、礼品及贿赂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同的履行,拒付乙方投入的项目资金,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对于接收人员予以辞退,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14.9合同签订地珠海市南水镇
14.10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法乙方定代表人授法定代表人权代表开户授权代表行帐号地开户行址电话帐号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
1、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承包人相关税务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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