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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共育背景下家庭教育的不足与优化措施摘要家园共育作为幼儿教育领域的重要课题,能够直接提高幼儿教育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但是在实践过程中,部分家长以及幼儿园对家园共育的开展方式、要求以及目标都不够明确如何立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根据家庭教育的不足情况提供优化措施,显然成为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关键词家园共育;不足之处;优化措施;家庭教育前后业及天下不敌妻贤子孝,长袖善舞不及教子有方自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我国的家庭教育事业顺利从“无法可管”进入“有法可依”,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使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从法律制度层面出发,为广大家长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提供行为指引
一、家园共育背景下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幼儿作为祖国的栋梁,幼儿家庭教育工作的意义可谓是重大深远小到幼儿的未来发展、家庭的幸福美满,大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发展进步,都与之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家庭教育促进法》顺利实施之后,坚持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能够直接让幼儿获得身体与精神的双重发展从身体层面出发,幼儿的年龄注定了他们正处于身心发展不健全的成长阶段《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将父母对孩子的权利与义务,能够尽可能从制度层面督促父母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让幼儿得到更多来自家庭的照顾,从而尽快拥有健康强健的身体,更好地投入到幼儿园学习和日常生活中;从精神层面出发,和谐美好的精神境界能够让幼儿丰富对周围世界与社会生活的感知和体悟,让幼儿在认识世界时顺利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真正为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贡献力量此外,《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与实施还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不良家庭教育的产生,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员实施家庭教育的,将承担不利后果,会被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将被要求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条措施充分体现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庭教育的重要,能够让幼儿获得更好的发展
二、家园共育背景下家庭教育的不足之处虽然《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现为高质量家庭教育扫除了制度障碍,奠定了法制基础,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我国家庭教育仍然出现了些许不足之处,例如家长理论知识不丰富、家庭教育意识不强烈、家园沟通不紧密等随着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日新月异的发展,许多家长原有的理论知识不能满足日趋变化的幼儿教育实际形式,继而出现了家长理论知识不丰富带来的教育问题由于年代的差距,还有一些家长存在家庭教育意识不强烈的问题,该部分家长忽视“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这样的概念,而是采取一种“甩手掌柜”的心态将孩子交给幼儿园,有任何问题都不肯自己解决而是让老师处理此类家长本质上和教师在幼儿教育的观念上存在明显分歧,他们不愿意了解幼儿在幼儿园与同学的相处情况,不关心幼儿的种种表现,必然会导致幼儿缺乏家庭呵护,出现心情低落甚至心理疾病实际上,家庭教育的问题除了和家长有关,跟幼儿园也有很大关系部分幼儿园和家庭沟通不紧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家庭教育的低效化幼儿园作为教育幼儿学习,促进幼儿成长的场所,必然掌握了大量先进的育儿知识和理念,然而部分幼儿园坚持传统教育理念,忽视家园共育的作用,没有把相关教育理念与家长共享,必然降低了家庭教育的质量,影响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结语站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前,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值得任何一个家庭的关注在《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之际,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人士都应该高度重视未来幼儿教育的具体表现,真正用实际行动推动幼儿教育,实现幼儿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参考文献[1]李秀云.家园共育中存在的问题及策略分析[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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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92.[2]李尚香.幼儿园与祖辈家长在家园共育中的问题及对策[J],科学咨询,
202111.[3]祝传鹏.基于微信的幼儿园家园共育存在问题及对策[J].长江丛刊,
2017342.[4]巩婉楠.当前幼儿园家园共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幼儿教育科学,2022324—
25.本篇文章为合肥市教科院立项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名称《家庭教育促进法》背景下实施家园共育的实践研究课题编号HJG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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