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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建筑施工工程合同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经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年月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甲方工作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9.1合同开工日期前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合同价款内;
9.2合同开工日期前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9.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4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
9.5合同开工日期前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9.6合同开工日期前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7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第十条乙方工作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10.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10.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4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共12页,当前第4页12345678910H
1210.5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6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10.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第十二条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第十三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工期顺延
14.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4.
1.1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14.
1.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14.
1.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
14.
1.4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
14.
1.5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14.
1.6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共12页,当前第5页
12345678910111214.
1.7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14.
1.8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上述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15.3非
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o第十五条工期提前
16.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7.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天,甲方奖给乙方元
四、质量与检验第十六条工程样板
18.1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19.2乙方报价时提供的样板,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工程验收样品第十七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18.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标准
18.2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费用元
18.3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九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9.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19.2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第二十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第二十一条合同价款之调整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21.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1.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1.3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或材料更换;
22.4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23.5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双方在约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内,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第二十二条工程预付款
24.1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价款的%预付款,计人民币(币)万元
22.2乙方在完成合同价款60%时(以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开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预付款的%,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时抵扣完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当时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3.1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甲方代表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接报表后三天内按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23.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表后三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四天起,乙方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乙方不同意时作为无效
23.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5.4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计入工程量统计范围第二十四条工程款支付
26.1甲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
27.2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后,甲方在六天内未核实完毕及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4.3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1.3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
24.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3%,剩余2%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应第二十五条材料样品和样本本装饰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采购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第二十六条甲方提供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字[19911234号”文的规定,另付设备价款%的管理费给乙方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非合同约定的设备乙方不负责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26.1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俣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26.2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26.3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6.4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第二十七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第二十八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第二十九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第三十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代换,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各按%和%分享第三十一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31.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32.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3.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4.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5.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第三十二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在接到变更天内,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6.1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报价单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7.2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3合同附件中报价单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按修改时的深圳市信息价或市场价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7天内将修改情况通知乙方双方仍有异议时,可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第三十三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天内向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进行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或验收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甲方不能按期申请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的计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分之计算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单项竣工时,双方订立单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第三十四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交工验收后天内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和工程结算书,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在天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从第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分之的罚金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清第三十五条保修
35.1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原设计错误隐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35.2保修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含补充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35.3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半年
35.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合同价款的2%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款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第三十六条争议
36.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向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36.
1.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6.
1.2向人民法院起诉
36.2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36.
2.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36.
2.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6.
2.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36.
2.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36.
2.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第三十七条违约
37.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义务而发生的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给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7.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给甲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7.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7.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做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索赔
38.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38.
1.1甲方在图纸修改、材料变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赔偿事件发生,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38.
1.2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8.
1.3乙方在发出索赔意向7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38.
1.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5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
38.
1.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提出
38.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38.
2.1因乙方开工不及时、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赔事项发生,甲方于事件发生7天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8.
2.2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接通知7天内未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乙方认可
38.3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经办的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十、其它第三十九条安全施工乙方应按国家及广东市深圳市劳动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与费用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甲方承担,乙方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条例》执行
1.12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第四十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
40.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必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40.2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对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费用,须经甲方批准,以修改后的图纸、材料、设备作价,调整合同价格
40.3甲方要求采用专利和特殊工艺,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获得的收益甲方分享%;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获得的利益按第三十条标准分享第四十一条不可抗力
41.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41.
1.1级以上的地震;
41.
1.2级以上的持续天的台风;
41.
1.3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天的高温天气;
41.
1.4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41.
1.5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41.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通报受灾情况,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损害终止后三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至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要条件建筑施工工程合同2发包人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1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施工承包责任第2条承包范围乙方承包范围
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首层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配合施工的责任甲定生产厂家乙负责采购的材料:钢筋水泥防水卷材门窗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第4条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
2、防水工程5年
3、管线设备工程2年
4、装修工程2年
5、缺陷责任期6个月第5条工期总工期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不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开工日期年—月—0,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节点工期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不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和恶劣天气日子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3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承包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第6条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图纸会审变更部分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相应费用、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第7条合同价工程款计价方式付款方式预付款工程进度工程结算款第8条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第9条其它约定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甲方(盖章)代表人乙方(盖章)代表人建筑施工工程合同3甲方乙方(以下简称甲方)现委托(以下简称乙方)承担工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合同如下、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概况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施工人员的施工场地、楼层施工用电和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盗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顺利如期完成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并保证材料的质量;乙方应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场地的管道安放及布线•设备的安装调试
三、工程时间和进度
1、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对现场进行布线施工和测试线路,完成后通知技术人员入场
2、工程中甲方对信息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
3、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四、工程及工程量的变更
1、由于甲方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五、工程验收
1.采用完工总验收的方式
2.工程验收标准监控图象清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100%o
3、双方人员进行验收,由双方人员签字,验收合格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4、工程完工,乙方应根据实际布线、信息点位置出具详细的竣工图纸
六、系统保证及工程维护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年内,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由乙方更换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乙方有偿提供设备配件
七、合同金额监控设备及安装调试费用总金额为元(人民币:万元整)
八、支付条款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的工程进度款
2.系统完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的工程进度款
3.系统完工并由甲方验收完毕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其余%的款项
4.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减,则根据工程联系单,对材料和工作量的增减进行核算,其增减的费用按第八项支付条款决算
九、售后服务乙方提供年维护,年后按成本收取维护费用,响应时间24小时
十、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协议条款;需向另一方支付工程总金额%的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传真件有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设备清单〉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一月—日建筑施工工程合同4合同编号20—签约双方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该项目所涉及的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一)施工内容—等
(二)施工地点—
(三)工期要求工程定于20—年一月一日开工,20_年_月_日竣工
二、工程费用工程暂定合同价一元(大写一万元整)(工程造价最终以审计为准)
三、资料和提交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甲方指定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四、工程款结算依据及价款确定
1、结算依据施工合同、工程量确认单、认价单、现场签证等相关资料
2、工程结算工程最终结算价根据业主、监理(如有时)施工现场确认竣工图及相关资料计算工程量,按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
2.
1、规费按承包人的《规费取费证》核定费率进行计取
2.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20_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的基本费率及相关规定计取;
2.
3、税金、人工费、机械费按本工程施工期间相关文件执行
2.
4、材料价格按施工期同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龙泉驿区价格信息》计取,如《工程造价信息龙泉驿区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按业主根据市场调查签认价格计取
2.5结算总价扣除主材(主材参照川建造价发建0]75号约定为钢材、木材、水泥及水泥制品、砂、石、沥青及沥青舲、砖、汽油、柴油、定额中的未计价材料、建设单位根据市场调查签认价格材料)后下浮7%为合同最终结算价;工程最终造价以业主委托相关审计部门审计为准为准
3、施工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付款方式
1、工程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支付暂定合同总价的60%
2、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三十日内支付至审定总价的95%
3、质保金为审定总价的5%,在质量责任缺陷通知期(12个月)满后14日内(无息)付清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本合同项工作内容应满足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以及验收标准的要求,质量合格
七、甲方的责任乙方自行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问题;甲方协助消除妨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
八、乙方的责任
1、按照第一条
(二)项中所规定的施工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2、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免费无偿修理
九、特别约定
1、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医疗、赔偿费用
2、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线路通道、土地占用,由双方共同协调处理
3、乙方进购的材料需经甲方认质、认价后使用,并由乙方自行负责看管
4、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对工程内容的任何增加和删减
5、承包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雇员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如因雇员的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纠纷,导致民工围堵发包人等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退场,并支付违约金
6、承包人进入现场施工,应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已有成品保护工作现场运输材料、堆放材料等造成的路面的污染,承包人应该有专人负责跟踪打扫;场内的绿化、市政等公用设施做好施工期间的保护工作;现场施工及生活产生的垃圾应该每天有人清除
7、承包人必须遵守本地区建设相关部门、业主、所属社区等对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管理的规定;负责处理附近居民对施工环境的意见及建议
8、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经委托的审核单位审核后,如结算最终审减率大于5%,则审减金额大于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按审减额的3%计算)用由承包人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协商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以作为法律依据留存,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合同而造成损失,则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开户银行电话帐号日期电话建筑施工工程合同5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6工程质量:L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即“承包范围”)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如甲方因未能做到以上要求,而导致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2.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施,并说明注意事项第3条乙方工程
3.1开工前天,向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与甲方进行现场交底(或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A、固定价格B、可调价格(按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第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9.1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第10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10.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第n条保修
11.1本合同保修期为竣工之日算起,为期年保修范围为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承包的项目及内容第12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2.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第13条其他约定第13条附则
13.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3.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3.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3.4附件资料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户名户名帐号帐号年月曰年月日建筑施工工程合同6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说明本合同根据—省建设厅推行的《—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编制而成,作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同签订的版本,合同条款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内容适当调整补充;
2.2合同条件;
3.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4.4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5.5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6.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8监理合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三条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第四条工程概况第一部份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拘留所迁建工程工程地点石鼓镇原知青场工程规模及内容办公楼4层,监房2层,高度
16.5米,总建筑面积
6849.22平方米结构形式框架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高发改审函【】16号资金来源争取上级支持,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总承包包括建筑及安装工程
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35天拟从年—月一日开始施工,至年—月一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300-合格以上
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小写)7元项目单价口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订立合同时间年月日订立合同地点公安局会议室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即时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0年—月—日建筑施工工程合同7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以预算所列单项为准,增加项甲乙双方在施工工程中商定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第2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2天,甲方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第3条乙方工作
1、参加乙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历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6、如工程竣工后,甲方未验收而投入使用,则视为验收甲方验收合格正式进入维保期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合同采用可调价格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因本工程是拆除重新装饰工程,为节省造价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具体工程量为准,主要材料价格以工程预算书报价中材料价格为参考价格,人工费、辅助材料价格参照河北省造价信息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4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1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5%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或由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全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1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11条附则
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年月B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建筑施工工程合同8发包人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参照该项目主体工程条款,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二、工程范围
三、合同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至年月曰,工期日历天,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除外
四、质量标准达到本工程招标文件及主体工程相关条款约定的技术规范
五、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即包工包料的固定价格形式发包合同价格为施工图纸所涵盖内容共人民币元整(¥元)
六、工程款的结算及支付本协议所涉及工程款的支付采用无预付款方式,承包人按照本协议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后,向发包人提供三套完整的工程量验收计量报告及工程款支付资料,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和签字认可,并通过相关程序审批后,由发包人支付工程款60%;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完成工程结算及决算审计工作后,再支付工程款30%,余下10%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即无息付清
七、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
1、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现场的水准点及完整的施工图三套
2、开工前组织承包人、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等人员参加
4.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承包方式
4.
2.1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
2.2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
2.3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
4.5条的约定办理
4.3工期⑴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期天数天
4.4质量等级
4.5合同价款人民币(币)元,大写其中含措施费元
4.
5.1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元,或合同价款%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图纸会审,并由设计人员交待技术参数及标准
3、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或出现质量和安全隐患时,有权下达停工通知,并要求在不增加工期情况下予以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二)承包人
1、按招投标文件和主体工程合同条款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含招投标)属于承包人办理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其税费
2、负责施工用水、用电、续接和临时设施的准备工作及其费用
3、严格按施工图及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工程完工后清运建筑垃圾及多余土方,做到工完场清和场地平整
4、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包括承担安全部门或机构作出的处罚),发包人概不负责
5、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及时整理工程结算资料,通过有资质中介机构进行决算,向发包人申请进行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和拨付工程价款
6、承包人应按技术规范要求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机构和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7、在签订本协议时,承包人以现金的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万元)到发包人帐户依据本次的招标文件规定,若承包人不全面履行合同出现违约情况,发包人将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不返还履约保证金
8、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履行完全部条款,待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决算完毕后无息退还余下履约保证金
八、质量要求参照主体工程合同条款执行
九、违约责任参照主体工程合同条款执行
十、本协议如与主体工程合同有相抵触的,以主体工程合同为准
十一、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书面给予承包方的工作联系函属本协议的补充文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二份,公证人面军执一份,自合同各方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公证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全部合同条款后失效
十二、未尽事宜,经合同方共同协商解决发包人签章(公章)承包人(公章)年月曰年月日建筑施工工程合同9甲方青铜峡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为了强化安全施工,杜绝安全隐患,防微杜渐,以信守合同,嬴得信誉为主,经甲方双方充分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原则同意乙方以公司名义,承揽和建筑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筑安装和装饰、装修等施工活动
二、甲方及时做好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和竣工的工程结算手续,按规定代征工程结算款的税费、管理费后及时拨付乙方
三、乙方在承揽和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时,要强化安全管理,若出现的施工人员伤亡和施工机械损坏等安全事故,责任自负,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要及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支付建筑材料款及材料运输费不得以甲方名义拖欠民工工资和建筑材料款及材料运输费
五、乙方要保证甲方在工程竣工后结算工程款及时拨到甲方账户,便于甲方代征税费、管理费不得转移税和少报工程结算资金,违者中止协议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建设方、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建筑施工工程合同10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利、务,在建筑施工合同基础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定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航蓝晶绿洲”一期工程楼及地下室装修
2、工程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杨园路
3、建筑规模以单栋建筑面积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管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斗车、拖砌块砖车和小型工具验收和质量保修、包一次性验收竣工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单价
1、首楼主体结构封顶,场地清理干净后接手施工
2、以单栋楼拆散全包
3、砖砌体含二次结构硅浇捣/m,内墙抹灰/以,地坪含清钻(收光或正糙)6元/nV,外墙收光30元/m二外墙贴面砖/nf,外墙保温元/肝,梯间踏步水泥收光元/层,梯间踏步贴面砖元/层,公共部分贴面砖/Ilf,屋面六次成活元/肝第三条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11+18层20—年5月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达到验收标准,16+22层20—年7月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2、如乙方在承包栋号内因劳力技术达不到竣工时间要求,甲方有权指派其他队伍进入其栋号分割单项工作量进行突击施工,单价按第二条中的单价扣除乙方承包款,另外加扣5%的抢工费给抢工队伍第四条工程质量
1、乙方所承担的栋号确保优质争创黄鹤杯
2、乙方承担的栋号必须派施工员、安全员各一名,抓质量、管安全
3、严格控制施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如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达不到优质工程,扣除总价5%作罚款处理第五条工程付款
1、乙方人员进场壹周后开始借生活费,每人每天按15元饭票支出
2、每月按所完成工作量的60%支付(含假票在内)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基本达到合同要求付至总金额80%工程竣工经甲方及质检站收达到合同要求后支付至总金额95%,剩余5%六个月后付清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住食,工程中只提供垂直运输及砂浆拌和机
2、乙方负责工程中所有工具及通线铁丝、线、水管进场施工人员不要有老弱、病、残、幼及神志不清人员,如发现类似人员立即退场,若属于类似人员在进场后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自付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完工款清后自动失效甲方电话乙方电话年月日建筑施工工程合同11甲方姓名住址身份证号乙方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建设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甲方与乙方在真实、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不包料即甲方负责提供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设备
二、甲方应提供建房所需原材料、场地等条件便利乙方按时完工
三、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负责找工人,组织、指挥工人施工,乙方及其工人与甲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五、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拟建房屋有效图纸张,由甲方负责指导修建甲方负责一切建房所需的原材料施工所用的所有机器设备由乙方自行提供(包括搅拌机、吊预制板上楼的机器、搭架使用的全部设备、振动器、切割机等),并负责安装、调试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乙方应在工地明显位置悬挂施工重地,严禁非施工人员入内、施工重地、注意安全等警示语,安装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进入施工工地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搭架、使用起重设备、使用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必要的时候乙方最好请专业人员协助完成乙方进入施工工地现场,掌门师傅应负责一切安全,监督一切安全操作要领,不违规危险操作,违规操作导致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及其工人由于设备原因、违规操作、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施工管理不严等原因而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的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如无违规操作造成的伤亡,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七、施工要求一楼高米,室内净高米二楼高米,室内净高米一楼砌墙全是24墙二楼以上(含二楼),两边外墙为18墙,内墙为24墙(承重墙和承受较大重力的墙均是24墙,圈梁和挑,浇注凝固后不应有蜂窝、麻面等,更不能出现钢筋外漏现象
八、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建房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进行验收如房屋出现建筑质量问题,乙方应重新修缮直至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工程工期为年月日(公历/农历)年月日(公历/农历),按日历工期计算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耽误除外
十、乙方应按时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拖延一天,每平方米减少工钱元
十一、付款方式建筑承包价格为元/平方米,正负零以下按混凝土立方计算,每立方米元,自开工日起到年月日主体完工开工后,每修好一层,按该层工程款的%先行给付乙方待房屋工程全部交工,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其余工程款
十二、违约责任如果一方擅自违反本协议之规定,应向对方支付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因一方擅自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的,还应负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损失的计算范围为乙方迟延开工造成甲方建筑材料的功能减退或失效的损失、乙方施工中明显超过一般同类工程所需的材料给甲方造成的施工原材料损失、乙方在房屋的主要部分施工中未按照甲方的施工质量要求、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等)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如果甲乙双方因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变化致使施工发生改变,可以就改变的部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再行商议,但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做出实质性变更就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选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十六、其他事宜还可以再行约定,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一月一日建筑施工工程合同
124.
5.2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
4.
5.3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第五条图纸
5.1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6.2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7.3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二、双方一般责任第六条甲方代表
8.1甲方代表姓名;职称(职务)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甲方乙方甲方与乙方原于年月日签订的,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划线甲、乙双方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于已施工的项目工程内容进行划线,拟定于年月日划线结束
二、工程资料乙方按照划线的已完工程内容,完善相应的工程资料,将已完工程完整工程资料经监理单位、单位审核同意并签字齐全后于20_年月日前上报甲方相关部门,经甲方相关单位审核同意书面签字后视为资料移交
三、工程量确认
1、对于乙方已完工工程内容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及监理、业主单位认可且对质量等其他方面无异议的工程量予以确认;
2、甲方或监理单位认为已完工程量中存在质量等其他方面问题需要修复的内容,乙方应在及甲方验收,在乙方修复后经双方及监理单位认可且对质量等其他方面无异议的工程量,对该工程量予以确认;
3、对于双方划线范围内乙方未完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的半成品或已做好相关施工准备工作的内容),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乙方负责完成后续工程施工事宜,乙方应在天内完成后续工程施工待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确认该工程质量等其他方面无异议,甲方对该工程量予以确认;
4、上述乙方完成工程在质保期内(质保期从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业主方、监理单位及相关验收单位认为该工程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修复责任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按甲方通知内容完成质量修复责任如乙方未按甲方通知进行修复,则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在上述事项完成后乙方一周内编制完整的工程结算书(一式三份)上报给甲方,甲方接到结算书后安排工作人员天内给予审核结束待双方确认后作为工程最终结算依据该最终结算价款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该项目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价款、驻地建设、前期投入准备工作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款项或责任
四、结算价款支付工程最终结算确认后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结算价款的,于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于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0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甲方应付款项%,金额的合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债务承担乙方承建该项目欠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以自己名义或者乙方以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名义所发生工程分包款项、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租赁费用、地方债务等所有款项),乙方都应予以承担,并确保甲方接收该工程后顺利进场,同时保证无第三人就乙方承建期间债务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项目移交
1、乙方承接该项目遗留的各类材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沙石、钢模、机械设备等)甲方同意接收的双方在本协议附件材料接收单的明细表中予以确认,甲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在天内全部撤场;
2、乙方承接该项目所承建的基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预制场地、拌合站、活动板房等项目甲方同意接收后经双方协商价格后在本协议附件基础项目接收单明细表中予以确认;
3、乙方应在月日内完成所有撤场工作,乙方撤场前应将工程垃圾等杂物清理出场,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乙方撤场结束时,双方办理接交手续如乙方未按约定撤场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
1、
2、
3、5款、第六条所约定的事项完成后,解除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解除后,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陆份,双方各收执叁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双方代表或双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建筑施工工程合同13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和建筑装修的有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将房屋的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总造价元整,元
2.工程内容详见报价明细单,依据双方协商的样式、形式
3.工程范围报价单所涉及的所有项目的材料、运输、制作,安装并达到质量要求
4.工期要求天,(年月一日至年雨、暴雨及其他恶劣天气,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除外)月日)工期每拖后一天罚总价款的千分之五(如中雨、大
5.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元;水电、地墙砖完成后付元;木工、油漆、墙面完成后付元;木地板、灯具安装完成后付元;全部完成后经双方验收合同—日内将尾款全部付清
6.甲方为乙方提供作业环境,按约定付给乙方工程款,乙方按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内容
7.其余事项装修前卫生间不渗水,装修期间不得破坏防水屋,如发现渗水乙方负责装修质量保修年
8.变更条款(
1.甲方确定工程量的增减(
2.甲方确定工程项目的增减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工程总造价加或减的相应调整,双方应有书面签字记录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建筑施工工程合同14总包方(甲方)代表人职务电话分包方(乙方)地址代表人职务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一福佳斯国际花园2#、3#、11#楼
一二、工程地点安阳市东关街以南,朝阳路以东
三、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福佳斯国际花园2#、3#、H#楼内墙粉刷、外墙粉刷
四、分包工程期限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工期天第二条工程结算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计算,下月结算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前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进行付款,工程竣工后按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并付清95%的工程款第三条工程质量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甲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第四条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严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于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第五条生活管理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房租及水电费),生活用具乙方自备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第六条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内墙粉刷实行单方平方米工费包干,每平方米元
二、外墙粉刷实行单方平方米工费包干,每平方米元
三、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元(超出3天)第七条材料供应管理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让费及不合格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清洁第八条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或认为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要的运输设备,一台机械应配置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由关规定处理)第九条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场和住宿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除甲方材料及其它原因影响工程外,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货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按以下第1项解决1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内墙洞口超出
1.5后的应扣除
2、外墙按实际粉刷面积计算第十二条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完毕后失效总包单位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单位____________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年一月—日建筑施工工程合同15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曰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7.1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
7.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7.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8.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职务
8.2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8.3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9.4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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