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9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为加强我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财务管理日勺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依法理财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对欧I处理学校在事也发展过程中的多种利益关系第二条财务管理日勺重要任务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支出管理,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集中管理学校的多种资金,提高资金的I使用效益;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并对预算的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加强资产管理,优化配置学校多种资源,保证国有资产安全保值;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内部经济秩序;如实反应财务状况和经济活动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第三条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统一核算”日勺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处作为学校日勺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日勺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领导下欧I经济责任制,各分管校领导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处理各分工范围的财务工作后勤社会化实体、校办企业及独立法人实体原则上实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根据国家口勺财经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坚持支出审批“一支笔”第四十六条负债是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等第四十七条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因借贷行为而形成的负债,指学校向金融机构、有关部门及职工借入时资金学校因事业发展需要借入款项时,应坚持谨慎原则,严格控制借款规模,多种借款必须通过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第四十八条财务处要加强对借入款项的管理,保证其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保证借入款项按预期偿还各部门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给所属企业或个人提供借款担保第四十九条应付及暂存款项是指学校因未及时与对方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而形成的一种负债财务处应加强对应付及暂存款项的管理,保证及时清理和结算,不得长期挂帐第五十条应缴款项是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的各类款项,财务处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各类应缴款项第七章财务汇报和财务监督第五十一条财务汇报是反应学校一定期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日勺总结性书面文献财务处应定期向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报表的I使用者提供财务汇报第五十二条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第五十三条财务处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应第五十四条耍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应承担经济责任,经办人对原始凭证日勺真实性负责,审批人对经费支出日勺合法性、合理性负责,保证财务监督的有效实行第八章附则第五十五条本制度经校长办公会议同意,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若与上级文献规定相抵触者,以上级文献规定为根据第五十六条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制度加强审计、纪检和监察的作用,保证学校的各项经济活动在有效控制和监督下良性运行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财务预算是学校根据事也发展规划和任务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学校的一切财务收支均应纳入预算,由财务处集中管理、统一核算第六条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各项收入要尽量核算,对难以确定的I收入不得高估;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重视效益、勤俭节省”的原则第七条学校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编制部门预算,财务处根据部门预算提出预算提议方案,经校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将经费预算切块分派到各部门,按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由各分管校领导审批执行第八条各部门根据已同意的部门预算进行有计划用款要在当月20日前向财务处报次月用款计划,财务处根据学校财力区别轻重缓急安排资金不按规定上报用款计划的,财务处不能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第九条为维护预算日勺严厉性,强化预算的约束性,财务预算一经同意,一般不予调整因特殊状况确需调整区J,调减预算由财务处直接办理,需要追加预算区I,按下列审批权限审批10000元如下,各分管校领导审批;10000元-50000元,由校长审批;50000元以上,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因处理突发事件需要,校长可先行审批10万元如下款项,待下次校长办公会议确认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和重大经费支出需报校党委会集体研究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条收入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获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第十一条学校的各项收入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H勺收费范围和收费原则,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凡属预算外资金须及时足额上交财政专户第十二条学校的各项收费工作由财务处统一管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H勺合法票据收费财务处按照规定领购、登记、使用、保管、缴销合法票据第十三条严禁任何部门逃避财务监督,自立收费项目和收费原则,自制、自购收费收据,自收自支,私设“小金库”第十四条学生的I代办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应根据代办项目和服务内容由财务处统一审定报物价部门同意后方可收费代办费由财务处设置明细项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第十五条鼓励各部门积极开展创收有偿服务活动,其获得的有偿服务收入由财务处统一管理,分户核算,有偿服务收入的分派按《徐州工程学院有关有偿服务收入的管理措施》执行第十六条加强大件、大宗物资采购日勺管理,由卖方优惠给部门或个人的折扣,应积极上交财务处,对接受折扣隐瞒不交H勺部门或个人,一经查实,除没收所有资金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部门负责人时责任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七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以及其他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资金花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第十八条学校的经费支出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以部门预算为根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日勺开支范围和开支原则经费支出坚持支出审批“一支笔”制度,行政、教辅部门预算内经费先由部门行政重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报销,下拨到各学院的预算内包干经费,由各学院行政重要负责人签字审批报销预算外经费的审批按第九条区J审批权限审批第十九条各部门行政重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各项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制度,负责本部门经费支出欧I签字工作,并对本部门经费支出欧I真实性、合理性负全面责任建立部门专人报账制度,各部门要指定一名经办人员负责本部门多种经费的报账结算工作,财务处只对指定报账人员办理本部门多种经费支出日勺结算业务第二十条严格控制差旅费和会务费支出,对差旅费及会务费的报销,按《徐州工程学校差旅费报销制度(暂行)》执行,严格执行出差人员按照等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原则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第二十一条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实行先申请后招待制度对因工作需要非安排不可的招待业务,严格按《徐州工程学校招待费管理措施》执行未经统一安排H勺,经费自理第二十二条学校职能部门承接规模较大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所需经费须向财务处编报详细的经费预算,按规定的权限审批后,财务处方予借款,业务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办理结算报销手续第二十三条加强车辆管理,按市财政部门有关事业单位汽车维修定点管理措施和定点加油管理措施的文献精神,严禁私自到非定点单位维修、保养车辆(在外地发生故障的车辆除外),车辆维修费的报销要根据“维修结算清单”、“委托维修单发票附件联”和盖有“政府采购汽车定点维修专用章”的发票,以转账方式结算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加油卡》加油、出车登记、单车用油考核等车辆管理制度,严禁到非定点加油站加油(外地加油除外),未加盖“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专用章”的发票(外地加油除外),财务处不得报销第二十四条加强印刷业务管理,按市财政部门有关公务印刷定点管理措施的文献精神,多种印刷业务应安排在学校文印中心或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印刷部门,由学校文印中心承担的印刷业务,其结算价格必须明显低于同类定点印刷企业严禁到定点印刷企业以外进行印刷,未加盖“徐州市政府采购定点印刷发票专用章”的印刷发票(校文印中心除外),财务处不得报销印刷费第二十五条加强邮电费管理学校各部门的费由校办制定话费原则,包干到部门,节省归己,超支自付物品邮寄由校办统一管理,建立物品邮寄明细台账,不得用公款邮寄私人物品第二十六条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I资金安排基本建设所发生的支出学校应在保证正常经费支出时前提下安排自筹基建支出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应单独列支,单独核算第二十七条基建部门对新建的工程项目组织有关专家对选址、工程规定、工程概算等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出具论证汇报,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立项后,工程方可动工第二十八条凡立项同意的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含维修工程)均须按规定办理招投标、议标手续第二十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后,基建部门应按国家规定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财务处对基建工程的付款额度在决算前应控制在所有工程款的80%以内,余款中日勺20%待工程决算审计汇报签发后再分期支付,并留足够的I保修金第三十条多种票据是财务报销时凭据,下列票据财务处不予报销
1、无监制章、无收款单位公章、无私人签章(字)H勺外来票据
2、内容填写不全、字体无法识别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3、购物无用途、资产无验收的票据
4、数量、单价、金额不符H勺票据
5、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三十一条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日勺能以货币计量日勺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三十二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存货等第三十三条现金重要用于学校的平常零星开支,财务处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加强现金收付业务的核算,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帐实相符行政、教辅部门预算内资金借款,由分管校领导审批,下拨到各学院的预算内包干资金借款,由各学院行政重要负责人审批对各部门预算外经费支出资金日勺借款,借支金额在10000元如下的由分管校领导审批,100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各部门办理借款或报销单笔业务超过10000元,需提前一天到财务处预约登记或预约,以便财务处及时备款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超过1000元,均应办理国库集中支付第三十四条为以便各部门办理借款或报销业务,财务处实行“报账通”业务,对各部门报账人员统一办理银行卡,以银行卡结算多种经费,原则上不再用现金结算第三十五条加强对银行结算业务的J核算,财务处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账户管理措施》规定开立银行账户,按照《支付结算措施》的规定办理银行结算及时、定期逐笔查对银行发生业务,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列明未达帐项第三十六应收及暂付款是学校应收未收或临时垫付、预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而形成的I停滞在结算过程中区)资产,体现为学校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的J一种债权第三十七条为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在业务发生终了后七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财务处严格坚持“一借一清、按期结账、前帐不清、后帐不借”日勺原则对逾期不报账的借款人,在财务处催还无效欧I状况下,可在个人工资或部门预算指标中扣还尤其要加强对离校人员口勺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以免给学校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对应收及暂付款进行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若属个人原因应追究个人的责任,若属非个人原因,按规定时审批程序办理核销手续第三十九条存货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过程中而购置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1多种器材物资包括专用材料和物资、低值易耗品、文具办公用品等为保证教学、科研等活动正常进行,必须加强物品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保证学校多种存货安全完整第四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有效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抵达规定原则,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日勺固定资产分为六类即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1、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学校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I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校办产业用房、库房、学生宿舍用房、职工宿舍用房、食堂、招待所等;建筑物包括道路、桥梁、运动场、停车场(库)、纪念碑或塑像、水塔水池、围墙等;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价的I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时通水、通气、通油管道、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线路、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2、专用设备是指学校购置的多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日勺设备如电教设备、试验室仪器设备、体育器械、交通工具等
3、一般设备是指学校的多种通用性设备如办公用家俱、计算机、一般文体设备等
4、文物及陈列品是指学校拥有和接受捐赠的I供教学、科研或收藏、展览、陈列用日勺多种文物、古物、字画、纪念品等
5、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及各部门购置储备统一管理使用的各类书籍、期刊和杂志通过光盘、磁盘存储的电子出版物亦作为图书管理
6、其他固定资产是指没有包括在以上五类中口勺固定资产第四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市财政部门的有关文献执行,符合政府采购目录日勺资产,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购置,不在政府采购目录的I资产,严格按《徐州工程学院大件、大宗物资采购暂行措施》执行第四十二条学校的固定资产及存货日勺管理,财务部门以价值管理为主,并设置总账和分类账进行核算,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实物由教务处设备科、总务处、图书馆等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数量、金额分类明细核算财务处应会同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第四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需经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经校长同意后核销大型、精密宝贵H勺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需报市财政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及时纳入财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私分第四十四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欧I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充足发挥无形资产日勺效益,保证无形资产的完整第四十五条对外投资是指学校运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投资学校对外投资要以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为前提,坚持谨慎的原则,明确与被投资企业或单位的产权关系和经济利益,保证学校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第六章负债管理。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