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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三、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应当立即向医院办公室、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物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彝良牛街平安医院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报损、销毁制度
一、对过期、损坏及由患者退回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需要报损时,由药库填写报损单,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经麻醉、精神药物管理小组、主管领导、医院重要负责人审批,方可作报损处理并将报损单送县卫生局、县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立案
二、对过期、损坏及由患者退回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进行销毁时,要向麻醉、精神药物管理小组、主管领导、医院重要负责人提出销毁申请,经同意销毁申请后,再向县卫生局提出申请,在县卫生局派出人员监督下统一销毁,并对销毁进行登记
三、回收欧I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注射剂空安甑,应定期经药剂科主任审批后由药库负责销毁销毁时,应有药剂科主任、医务办人员在场监督,并对销毁进行登记彝良牛街平安医院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管理制度
一、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按照《处方管理措施》实行统一格式、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计数管理
二、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由医院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小组指定药剂科管理,实行专人、专柜、专管对进出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建立账册,对专用处方发出进行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处方编号、领用部门、数量、保管人及领用人签字,做到账物相符
三、专用处方使用科室实行专人领取、专人保管有处方权的医师领用时,应做好记录,包括领用时间、处方类别、数量、处方编号、领用人及保管人签字
四、专用处方因书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使用时,临床各科要将该编号专用处方退回药剂科,由药剂科作报废处理并通告全院
五、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发生失窃时,应迅速向院保卫科汇报,并向药剂科汇报失窃处方的起止号码,由药剂科监控处方的流向失窃处方自失窃之时起作废,在院内通告
六、药库应当对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按处方编号、年月日分年装订
七、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保留期限为3年,第二类精神药物处方保留期限为2年
八、应当对麻醉药物、一类精神药物处方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物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处方专册登记保留期限应当在药物有限期满后不不大于2年彝良牛街平安医院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各临床科室储存管理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精神药物有关欧I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应当配置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领用、储存保管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三、各临床科室寄存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应当配置保险柜
四、各临床科室凭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及空安甑到药库领取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领取后数量不得超过本科室固定基数
五、各临床科室应建立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交接班制度,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实行班班交接,并填写交接班登记表
六、各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时应有使用登记
七、各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注射剂时,应对未用完时最小包装剩余药液进行销毁,销毁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八、各临床科室发现下列状况,应当立即向麻醉、精神药物管理小组汇报
1、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丢失或者被盗、被抢孙
2、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日勺
九、各临床科室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负责人为科室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彝良牛街平安医院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题检查制度、麻醉、精神药物管理小组,每季定期进行专题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麻醉药物、精神药物处方开具与否符合规定;
2、药库、药房、住院部各科及手术室储存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与否规范;
3、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账物与否相符;
4、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多种记录与否规范;
5、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安全管理状况
三、药库、药房、住院部各科及手术室要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定期进行自查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麻醉、精神药物管理小组负责人汇报,并规定限期整改彝良牛街平安医院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培训和考核制度
一、麻醉、精神药物管理小组负责组织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有关知识培训和考核
二、培训和考查对象为医院内的执业医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及护理人员
三、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
1、《药物管理法》、《执业医师法》、《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管理条例》、《处方管理措施》、《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和《医疗机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医院内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使用及管理制度;
3、麻醉药物、精神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4、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
5、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备与汇报;
6、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四、培训方式采用集中讲课的方式进行
五、培训结束后应当对执业医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彝良牛街平安医院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病历管理制度
一、门诊癌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因疾病需要长期使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要建立病历
二、办理病历的患者须提供下列材料
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有关有效身份证明文献;
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献;
4、《知情同意书》(原件)在病历中留存上述证明材料日勺复印件
三、病历的首页必须由具有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权的首诊医师亲自检查患者后填写,并规定其签订《知情同意书》首页及知情同意书填写完整并收齐各项材料后,方可由具有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
四、为以便病人,专用病历原则由挂号室(收费处)保留
五、复诊时患者凭身份证到病历保管处领取专用病历
六、患者(或代办人)需凭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病历、身份证及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到药房取药取药后由药房收回,药房在24小时内将专用病历交回挂号室(收费处)彝良牛街平安医院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小组日勺职责
一、为加强和规范医院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采购、使用和安全管理,设置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办、药剂科、护理部、保卫部门负责人构成欧I医院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小组
二、根据《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规定》、《处方管理措施》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的各项制度
三、不定期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使用的有关法规和知识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四、定期组织开展麻醉药物、精神药物使用及管理状况的专题检查,及时纠正存在日勺问题和隐患
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印制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格式
六、组织对执业医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进行麻醉药物、精神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分别授予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权和调剂资格,并将签名留样立案C彝良牛街平安医院临床科室负责人职责
一、临床各科室应指定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日勺负责人
二、临床各科室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实行基数管理,固定基数应通过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小组审批
三、临床各科室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实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必须交接清点,交接班应有记录,并由交接人签名
四、使用后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注射剂的空安甑应妥善保留,退交药库
五、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注射剂时,应对未用完时最小包装剩余药液进行销毁,销毁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六、临床各科室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只能供院内患者按医嘱使用,严禁外借,私自使用
七、临床各科室在储存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过程中发生丢失、被盗、被抢、受骗或被冒领时,应立即向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小组汇报,并按规定汇报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彝良牛街平安医院药剂科主任职责
一、在医院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小组的I领导下,负责麻醉药物、精神药物日勺平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定期检查、监督本院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的采购、入库验收、储存、安全保管、使用、报损、销毁等管理工作,并将检查状况向主管院长汇报
三、负责麻醉药物、精神药物采购的审核、入库验收的审核及空安甑销毁的审批、销毁过期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审核
四、负责合理、安全、有效应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宣传工作
六、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中出现欧I问题,负责向主管院长或药物监督部门汇报
1、成立由主管院长负责,医务办、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等部门参与日勺麻醉、精神药物日勺管理小组
二、负责出库发放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并逐笔记录;对进出专库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物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
三、负责药库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安全管理彝良牛街平安医院调剂部门负责人员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基数管理,当固定基数需变化时应经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小组同意
二、负责对进、出药房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物建立专用帐册,逐笔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三、检查麻醉药物处方与否符合规定,检查本部门药剂人员填写的各项记录与否对日勺,内容与否完整
四、负责回收药物及空安甑的保管并及时补充
五、负责本部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安全管理
六、对本部门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彝良牛街平安医院调剂人员职责
一、处方的I调配人、查对人应仔细查对麻醉药物处方日勺医师签名,并仔细审查处方与否符合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I处方,调配人、查对人应当拒绝调配发药
二、负责填写《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登记》
三、发放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注射剂时,负责收回与处方开具药物名称、规格、数量相等的J空安甑
四、回收患者剩余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时应详细填写《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回收记录》并双人签字,同步负责将回收药物交部门负责人
五、凡有交接班的调剂部门,值班人员负责清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数量,并填写《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交接班记录》
六、对发放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药剂科主任反应彝良牛街平安医院处方医师职责、开具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专用处方
二、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需要,按照《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药物阐明书中的药物适应证、药理作用、使用方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处方书写及用量应当符合《处方管理措施》的I规定
三、医师开具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
四、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对应的病历,规定其签订《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时诊断证明;
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有关有效身份证明文献;
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献
4、《知情同意书》原件
五、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物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六、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应当逐日开具
七、盐酸哌替咤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院内使用
八、应当规定长期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门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九、除治疗需要外,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物、精神药物处方
十、未获得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资格的医师私自开具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的及具有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或者未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予以对应的惩罚
十一、妥善保留领取的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对领取编号范围内的处方丢失负责彝良牛街平安医院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使用和安全管理实行细则为深入规范麻醉药物、一类精神药物管理工作,加强麻醉药物、一类精神药物使用和安全监管,根据《处方管理措施》、《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行细则、药库
1、根据库存状况及临床使用状况做好采购计划;采购人员按本院采购程序及时向市内日勺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定点经营企业进行采购,以保证临床需求
2、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3、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入库验收必须做到货到即验、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采用专薄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状况、验收和保管签字等
4、对进出库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建立专用帐册,进出库做到逐笔登记出库记录内容包括日期、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等,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5、对回收时空安甑及专用处方进行专薄登记,按专用处方开具的药物数量及空安甑的实际数量进行出库调拨
二、临床科室
1、有麻醉药物、一类精神药物储存基数的,要根据消耗状况及时补充库存基数
2、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3、由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保管负责人凭空安甑及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到药库领取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补充库存基数
4、当从药库领取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回来后,要即时在《麻醉药物、精神药物使用登记部》中的“领进”行下填写有关记录
5、当使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时,要及时填写《麻醉药物、精神药物使用登记部》,最迟不超2天
6、使用注射剂型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时,要留存空安甑,不得丢弃
7、当使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时,使用剂量局限性1支或1片的I,剩余药液(或残片)要即时销毁销毁时要2人在场,并作记录、签名
8、医师开具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时,要向患者(或代办人)索取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关有效身份证明文献、诊断证明复印件
9、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保管负责人要凭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调配发出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急救时可以先调配发出,用后要及时补开专用处方,最迟不超一天
10、调配发出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时,要仔细查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审查专用处方各项目与否填写齐全、清晰,用量、书写与否符合规定缺项、书写和用量不符合规定时,不得调配
三、罚则
1、未按规定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进行验收入库、调拨出库并作验收、出库记录但未导致严重后果的,初次扣罚50元并限期改正;第二次扣罚100元并限期改正;三次扣罚200元及调离岗位并按有关法规处理
2、未按规定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专用处方进行专册登记但未导致严重后果日勺,初次扣罚30元并限期改正;第二次扣罚50元并限期改正;三次扣罚100元及调离岗位并按有关法规处理
3、医师开具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未按规定使用专用处方但未导致严重后果的,初次扣罚50元并限期改正;第二次扣罚100元并限期改正;三次扣罚200元及取消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权并按有关法规处理
4、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日勺调配人、查对人,未按规定对处方进行查对但未导致严重后果的,初次扣罚30元并限期改正;第二次扣罚50元并限期改正;三次扣罚100元及调离岗位并按有关法规处理
5、未按规定登记《麻醉药物、精神药物使用登记部》但未导致严重后果日勺,初次扣罚30元并限期改正;第二次扣罚50元并限期改正;三次扣罚100元及调离岗位并按有关法规处理
6、对导致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空安甑丢失但未导致严重后果的,初次对直接负责人扣罚50元,科室负责人扣罚30元,并责令改正;二次对直接负责人扣罚100元,科室负责人扣罚50元,并责令改正,一再不改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导致严重后果的,按有关法规处理
7、以上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彝良牛街平安医院附件1麻醉药物、精神药物单张处方最大用量:药物类别患者类别注射剂型其他剂型控缓释剂型门急诊一般患者一次常用量三平常用量七平常用量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癌症患者门急诊三平常用量七平常用量十五平常用量精神药物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住院患者一平常用量一平常用量一平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物所有患者七平常用量七平常用量—有关成立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小组的告知为深入加强麻醉药物、精神药物日勺管理,有效监控医院流道环节,及时纠正存在隐患,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管理规定》特成立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小组一麻醉、精神药物管理小组组长郭堂堂副组长覃文训组员梅再秀罗小彬曾娜吴章元二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小组职责
1.管理小组负责全院麻醉、精神药物管理工作
2.组织有关人进行有关知识培训
3.制定精神、麻醉药物管理制度
4.监督、检查精神、麻醉药物的保管使用状况及跟踪贯彻三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由梅再秀、覃文训专人保管、负责彝良牛街平安医院
2、凡有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储备量及使用的部门(药库、药房、手术室、住院部各科等)都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平常管理工作
3、把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管理列入本院年度目日勺责任制考核
4、平常管理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5、建立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专题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规定定期每季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aJ问题和隐患
6、制定麻醉、精神药物管理小组的职责
二、处方权及调剂权管理
1、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经医院组织的麻醉药物和精神药物使用知识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分别授予院内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处方资格、调剂资格
2、将获得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处方资格、调剂资格人员名单报送市卫生局立案,并抄送市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同步将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变更状况及时报医务办和药剂科立案
3、获得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签名留样应在调剂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药房、手术室等科室立案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
一、《印鉴卡》由药剂科负责人保管
二、药物采购人员须通过同意,凭《印鉴卡》向市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置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
三、《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当向市卫生局重新提出申请
四、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卫生局办理变更手续彝良牛街平安医院麻醉药物、精神药物采购制度
一、药库保管人员根据本院医疗需要制定采购计划,并经药剂科负责人、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交由采购员上网发送订单采购
二、药物采购人员通过同意,凭印鉴卡向市的I定点批发企业购置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向市日勺定点批发企业购置第二类精神药物,不得随意购置
三、采购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应由药物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购置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付款应当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严禁用现金采购医院购置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只限于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四、医院急救病人急需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而药剂科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急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2天内)将借用状况报市药物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立案彝良牛街平安医院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验收制度
一、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入库实行双人验收
二、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三、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四、在验收中发现缺乏、缺损的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药剂科主任和医院重要负责人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物采购员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五、入库验收专用账册的保留期限应当自药物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彝良牛街平安医院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储存制度
一、储存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必须配置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保管药库门、窗有防盗设施,药房调配窗口、住院部各科寄存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应当配置必要的防盗设施
二、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储存各环节都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三、药房、手术室和住院部各科储存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应保持合理库存基数,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建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记录
四、药房、手术室和住院部各科应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的保留应当不少于3年彝良牛街平安医院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领发制度
一、药房、手术室和住院部各科凭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空安甑和专用处方到药库领取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时空安甑和专用处方由药库统一保管领取后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二、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订姓名
三、对出库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应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彝良牛街平安医院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一、麻醉、精神药物管理小组应对药房、手术室和住院部各科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日勺固定基数做出规定,在药剂科立案当固定基数需变化时应经麻醉、精神药物管理小组同意
二、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调配
三、开具麻醉药物、一类精神药物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及处方用量按照《处方管理措施》的规定
四、处方的调配人、查对人,应当仔细查对麻醉药物、一类精神药物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物、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拒绝发药调配人、查对人在双人完毕处方调剂后,应当分别在处方上签名
五、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对应的病历,规定其签订《知情同意书》并规定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随诊一次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时诊断证明;
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有关有效身份证明文献;
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献
4、《知情同意书》(原件)用量按照《处方管理措施》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注射剂剂型可以由具有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哌替咤除外)
六、非长期使用麻醉药物和第一类精神药物的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麻醉药物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七、对于需要尤其加强管制的麻醉药物,盐酸哌替咤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在院内使用
八、患者使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注射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规定患者将原批号日勺空安甑交回,并记录收回时空安甑数量
九、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时,应当规定患者将剩余的I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免费交回医院,由医院按照规定销毁处理;药房、手术室、住院部各科剩余的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应办理退库手续彝良牛街平安医院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应当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的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二、对麻醉药物、第一类精神药物的购入、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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