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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城市树木移植、修剪、砍伐许可证申请书办理广州市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审批须知
一、行政许可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1.
二、行政许可条件
2.因建设或其他需要,资料完整、合法,经现场踏勘确实有必要处理绿化,且不对城市景观造成较大影响的
三、行政许可需提交材料(一式一份)
(一)必备资料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军官证等;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
1.证)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要明确代理权限)
2.《广州市砍伐、迁移、修剪树木审批申请表》申请处理的树木照片对存在潜在危险的树木,提供的照片要能反映树木生长的
3.实际情况
4.
(二)因建设工程原因申请砍伐、迁移、修剪树木需提供的资料必备资料施工计划;工程资金到位证明或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市规划部门批准工程项目报建的规划文件和工程(四置)红线图,并在红线图上标明申请处理绿化或树木的位置;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施工计划(包括砍伐或迁移时间安排、施工方法、移植地点、养护工作措施等)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类型需提供的资料基建工程、道路、污水、地铁等工程建设,需提供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图;市国土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和附图;
1.电信、电力、光缆等管线安装工程,需提供市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复和图纸;
2.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等项目建设,需提供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图、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复和图纸;市国
3.土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和附图新建道路项目建设,需提供市政园林局批复的城市道路设计审批意见移动、改建市政设施项目建设,需提供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4.燃气设施改动项目建设,需提供燃气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5.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项目建设,需提供供水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6.移动、改建、接驳市政排水管网项目建设,需提供排水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7.新开汽车出入通道,需提供市城市规划局批准开设汽车出入通道的批准文件
8.
(三)非建设工程原因(如三防、病虫害等)申请砍伐、迁移、修剪非公共绿地内树木
9.(如单位、私人宅院内)的,应提供有关树木及场地权属证明(如房产证、单位占地红“”线等)
(四)因特殊情况需要迁移、砍伐、修剪城市树木的,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砍伐、迁移、修剪公园树木的,应提供公园管理部门的意见送审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四、行政许可程序
(一)申请人将以上资料递交给区建设局服务窗口,经确认符合规定后给予受理编号及回执
(二)我局在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审查各种资料对于不同意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7对于同意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发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1.对于超出我局审批权限的申请,我局出具意见后由申请人送市林业和园林局审
2.批
3.
(三)按规定需收取绿化补偿费的,申请单位或个人持我局开具的《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到广州市内任何一间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缴费
(四)申请人在承诺期限之日或收到通知后,凭受理单回执(缴费回执)到我局服务窗口领取相关文书
五、行政许可收费标准及依据该许可项目本身不收费如需缴纳绿化补偿费则按照《关于广州市城市绿化收费问题的通知》(穗价号)执行
[2000]77
六、行政许可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经区建设园林局有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7
七、受理窗口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收案窗口10地址新港中路号室联系电话收案时间()每周一至五上午472304()每周020—341500551830—1200
一、2
二、
四、五下午
八、投诉处理个工作日以内200—530
九、投诉电话备注15申请人在处理绿化前,应凭《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委托的施工单位的资质证84480611书,到我局服务窗口办理《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标牌》,方可在有效期内处理树
1.木非公共绿地内的树木处理,申请单位或个人取得权属人或单位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2.因紧急抢险救灾需要砍伐、修剪树木的,应及时拨打海珠区绿化抢险值班电话,取得口头同意后可先进行抢险,并在险情排除后天内按规定补办手
3.续84447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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