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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无照经营查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授课人康建中各位领导、同事大家下午好按照局计划今天由我来讲一讲业务,不能叫讲课,这是对我业务的一次提高,只是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自己在工作中的一点体会和困惑与大家进行交流,讲得不好敬请大家批评指正今天下午,我主要是将当前社会上大家都关注的问题,我们大家在工作中都感觉较为困惑的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与大家作一交流,我讲的题目是《基层无照经营查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近几年来,我们工商部门高度重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每年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工商部门监管执法重点来抓,基层工商分局每年都集中大量的精力和人力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无照经营的问题仍然在一定程度存在,没有得到遏制
一、无照经营存在的现状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从事私营个体经营的人员大量增加,但无照经营的现象从城区到农村都以不同的形式存在着,并呈现出新的动向和特点1超范围经营主要是农村,超范围经营现象普遍存在,这种现象主要存在于需要前臵审批方可经营的农资、棋牌室等行业主要是经营在开店的同时经营农资、棋牌
1.室中介服务主要是集中在城区和集镇,主要集中于房产、职业介绍、家政服务、婚姻介绍、劳务、各类培训等
2.季节性无照经营这种现象主要集中在农村,利用春节、春播、秋收等时节,从事散装食品、农资、生产生活用品等走村串户、流动经营,以地点不固定、时间短为特
3.点城区中居民集中的小区和街道从事铝合金加工和装璜、房屋装饰装璜等,无法办理环保审批,因为都是为家庭房屋装璜为主,直接以现金结帐,不开发票,经营地点
4.不固定,所以他们不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文化娱乐场所是无照经营的新特点这种现象存在于城区和农村,电子游戏、棋牌室、网吧等,这些都需要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电信等多个部门的前臵审批,且办证
5.难度大,准入门槛高尤其是农村黑网吧,规模小,但是利润可观受利益驱动导致经营者甘冒受罚之险,从事无照经营,对抗工商部门的查处取缔行动“”外来人员流串从事无照经营这主要存在于农村,一般是外来人员持有一定的技术,主要是加工行业,他们选
6.择农民群众意识比较淡薄而且地处偏僻的农村,农民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在没有举报线索情况下很难发现2城镇住宅小区内的附房和车库等擅自改变原有房屋使用功能作为营业用房,不符合办照条件而无法办理工商登记的无照经营
7.集贸市场、学校周边的无照经营该区域内的无照经营群体多以学生儿童及居民为消费对象,而且集贸市场管办脱钩后,市场主办单位认识不足,认为集贸市场只要
8.领一个营业执照就行了,对场内经营户管理不严,有固定经营摊位的经营户不领营业执照从事无照经营,学校周边的流动经营户和摊点,他们利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时间从事无照经营,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执法人员来了便关门收摊,执法人员走了又照常营业租赁柜台经营的无照经营户他们在各类装饰城、电脑城、商场、大卖场、手机城等租赁柜台从事无照经营
9.以上几种常见的无照经营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侵害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逃避税收和管理,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然而,这样的无照经营行为又普遍存在,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存在
二、存在无照经营的成因
(一)主观原因利益驱动导致价值观扭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照经营可以逃避各种税费,从而降低成本,获取更大的利润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
1.取非法利益,不惜铤而走险,甘冒受罚从事无照经营3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办照率低由于经济、文化等原因,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存在着没有必要办照的侥幸心理,明知从事经营要办理营业执照,但是他们不领照先
2.经营,等检查人员前来检查催促时才开始办理相关证照甚至有的经营者不知道经“”营活动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导致长期不办照
(二)客观原因前臵审批过多,费用较高致使经营者企图逃避食品、烟花爆竹、农资、文化娱乐、网吧等经营项目都需要办理前臵审批手续,许可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一是设臵了
1.高门槛,如网吧,《条例》上并无明确的规定面积、数量,审批户数等硬性条件,但许可部门在营业面积、电脑台数、审批户数等设臵了高门槛,导致相当经营户无法领取许可证,变成了黑网吧,二是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无疑加重了经营者经济负“”担,同时,有的许可部门怕承担责任,对经营户申请前臵许可不办理,以致于不少经营者选择逃避,或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政策原因导致的无照经营,如住宅改商业,城乡折迁红线范围内的经营户等;许多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失地进城务工的农民、残疾人员、城镇复员士
2.兵等人员经济条件差,缺乏创业资金,经营规模较小,怕领照后各部门收取费用
43.基层管理人员监管手段不够,打击力度不够个别基层工商所重收费、轻管理意识依然存在,对无照经营疏于日常监管
4.“”力量单一,部门间协作不够虽然《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明确了由工商部门主管、其他部门合力查处无照经营,但在实际操作中,工商部门陷入孤军作战的局
5.面,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城镇经营户相对集中的场所,比较容易管理在农“”村,点多面广,基层工商分局人员少、执法条件差,存在较大的难题,从而孕育了农村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对策无照经营与构筑社会主义大市场的目标格格不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全生产,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步伐,己经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无照经营行为应该加大查处取缔力度,注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担当好市场监管的主力军,达到净一方市场,保一方人民,促一方经济的目标针对新时期、新形势下无照经营存在的特点,笔者认为采取以下几方面可行对策和措施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寓管理于教育之中行动靠思想来指挥,要打击无照经营,首先要加强法制教育,从思想源头上打击无照经营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无照经营行为的社会危害,对农村比较偏僻、接受不到宣传的经营户,可以采取送法上门和送法下乡的行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在全社会了解无照经营的危害性,变堵为疏,使广大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接受监督管理一方面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另一方面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让消费者了解更多的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引导他们正确消费,使无照经营行为失去市场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改善执法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经常性组织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百姓利益无小事,执法责任重如山的思想理念,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中依法办事要做到处罚与教育,处罚与疏导相结合,对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失地进城务工的农民、残疾人员、城镇复员士兵等从事无照经营要进行疏导,符合条件及时办理营业执照,使他们合法经营,同时,进一步规范阳光收费和政务公开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以此达到办事者的理解,拉近与经营者的距离,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
(三)建立政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机制,解决工商部门孤军作战的局面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都明确“”了各部门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中的职责,我局己将建立政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上报市政府,有待市政府通过下发文件,明确各部门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中的职责,同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函告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工作督察制度、问责追究制度,从而使各部门都负起责任,解决了工商部门孤军作战的局面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级分片网格化管理,谁监“”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片区巡查和打击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定期集中整治,发现一处,查处纠正一处,坚决不给无照经营者留市场
(五)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发现无照经营一是充分利用村级投诉站,实行定期接待制度,及时发现无照经营;二是在重要场所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无照经营行为从而形成全社会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围、追、堵,达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横向扩展、纵向延伸治理查处无照经营工作
(六)加强各职能部门与分局的上下联动针对在实际操作中的情况,我局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中,一是对发现或举报的无照经营,要进行查处做好检查记录,二是下发责令停止经营的通知书,三是要运用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前臵审批的各分局要及时上报名单7和基本情况,以局名义抄告相关许可审批部门和联席会议,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无照经营要按局消保科的要求进行抄告,坚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的方针,互相通报,沟通信息,密切配合,整合力量,职能交叉问题联合查,多管齐下共同抓好此项工作
(七)注重培养,不断充实基层执法队伍各级工商部门要密切关注基层工商所执法现状,注重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执法人才,不断充实进基层执法队伍,改变基层执法人员匮乏的局面
(八)加大基层执法办案装备整合现有执法资源,一是为基层工商所配备各类硬件设施,保证基层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能及时、迅速出动;另一方面,是要加强责任制追究,督促基层工商所充分利用好现有行政执法资源,充分调动现有人力物力最大潜力,使人尽其力,物尽其能,保证现有行政资源发挥最大效力
四、《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特殊适用情形第二篇工商局查处无照经营工商局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预警提示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合法权益,完善监管机制,促使执法到位,防范监管风险,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查处无照经营预警提示制度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经营者违反工商登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情节轻微尚未造成社会危害的,可对其进行预警提示,规范其经营行为;对于涉及前置许可的,立即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函告相关部门,并予以查处取缔的制度
三、本制度所称经营者是指在固定的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农民自产自销农副产品和流动商贩的经营活动不属于本制度规定的范围
四、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和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预警提示应坚持属地管辖的原则,重点加强对食品、网吧、危险化学品、歌舞娱乐、烟花爆竹等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高危行业的监督管理及预警提示“”
五、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在巡查或日常检查中发现经营者有以下行为的,可对其进行预警提示,责令限期改正、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
1、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参加验照的;、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公司地址、经营期限的变更登记的;
2、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过期,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3的4属于以上违法行为,但如果不及时制止,可能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应立即责令其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依法进行查处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以下行为的,应当立即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
1、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
2、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3
七、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在巡查或日常监督检查中,对于发现属于第五条所列情形的,下发《提示责令改正通知书》,提示整改期限为个工作日;对于发现属于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上述涉及前置许可而未经许可审批部门5审批的,填写《无证无照经营者情况登记表》报监管科,由监管科于个工作日内函告涉及前置许5可审批的相关部门
八、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对无照经营行为的预警提示,应当遵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文明执法的原则执法人员在巡查或监督检查中发现对经营者应予预警提示“的,应当查清楚无照经营的事因,对其违法情况进行记录,向经营者讲清楚无照经营”的危害及适用法律依据,并对其进行教育,引导经营者改正错误,守法经营对下发《提示责令改正通知书》的经营户,执法人员要加强监管,重点跟踪,教育、引导无照经营者办理证照,合法经营,并及时掌握预警提示后的改正情况
九、坚持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保护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查处违法经营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继续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进行查处、超出提示整改期限仍未改正的经营活动;、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仍然继续从事经营活动1
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不得擅自扩大预警提示的范围对于经营者因无照经营2危害社会公众利益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应当受到行政处罚而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运用预警提示进行规避,使其违法行为逃避法律制裁的,按相关规定处理第三篇论无照经营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无照经营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无照经营是指未经工论无照经营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它的存在冲击了有照经营,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严重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由于各种原因,无照经营行为屡禁不绝,已成为影响管理部门形象和建立良好市场秩序的顽疾如何根治无照经营这一经济毒瘤,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我们结合整治无照经营的工作实践,专门对当前无照经营的现“”状及特点进行了调查,对无照经营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成因及治理措施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和思考
一、无照经营的现状及特点、从地域分布上讲,无照经营行为是城市少、农村多;固定门店少,流动摊位多有个别无照经营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不法经营者利用自己住所或租借别人的住1所,暗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逃避工商部门的监督管理、从审批环节上讲,涉及前置审批的无照经营户较多,而且涉及前置审批越多,无照率就越高,没有前置审批的无照经营户较少
2、从经营规模上讲,经营规模大的无照率较低,小规模经营户无照率较高
二、无照经营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3几年来,虽然通过工商部门积极努力的整治,无照经营现象逐年递增之势得到了较好遏制,但还有一定量的存在除经营户自身原因外,还有监管部门的原因
(一)片面追逐利益和法制意识淡漠是无照经营存在的主观动因无照经营进入市场准入的成本为零,并可以自由地进入和退出市场,一些经营者法律知识缺乏、信用意识淡薄,不顾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法盲户,此类经营户文化素质较低,法律知识缺乏,不知道经营需要领取有关证照,更不知道办什么证照、如何办理证照、为何要办照,是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重点;二是观望户,此类经营户多为新开张经营,主要是看别人是否有证照,有他人不办,我也不办及混过一天算一天的侥幸心理,是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户的热点;三是“钉子户,此类经营户一般经营时间较长,有些还从事一些非法经营活动,公开抵制监”“”管、对抗执法,是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难点
(二)前置审批体制不科学是导致无照经营存在的主要的客观外因由于审批体制上的原因,导致某些前置审批成了经营者顺利进入市场的障碍一是审批项目繁多《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虽然经过多次清理,但目前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参考目录中仍然有个前置审批项目,而实际工作中涉及的审批项目远不止这些二是审批费用过高大量的前置审批提高了市场准112入的门槛例如从事饮食行业领取《卫生许可证》,每户要交抽检费、健康证费对山区一个只卖一条烟、两瓶酒、三袋副食的小店,无疑费用过高三是审批部门协调不足审批工作不统一,不同步,影响了市场准入有些经营项目涉及到多个审批“”部门,前置审批文件的有效期各不相同,给经营者带来诸多不便,也使工商部门无所适从有的业户营业执照还未领到手,前置审批手续已经过期;有的部门只核发证件,不履行监管职责,使行政审批流于形式例如从事饮食业的服务人员处在时常变动的状态,当初开业时卫生部门核发了健康证的人员早已变动,而新从业人员根本没有健康证但因为后续监督跟不上,使健康证的发放流于形式
(三)职责不明、执法不严是无照经营存在的人为因素《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部门之间的监管顺序及主次责任未作明确规定,相当部分许可审批部门对相关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熟视无睹,有重审批、轻监管、“”“”只审批、不监管的现象这些都给工商部门造成很大的责任压力和执法困惑,很多“”“”因前置审批门槛等体制性障碍造成的无照经营现象,单纯依靠工商机关采取堵“”的办法,不仅难以解决,而且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另外,在执法过程中,由于受人员“”“”素质、人情风盛行等因素的影响,有些执法人员办人情照、发人情证,导致经营者摆人情摊、开人情店在调查中发现,有%的无照经营与执法不严有直接关系;有%的无照经营是由于前置审批手续不全造成的,而有关审批部门却听之任之,没30有进行日常巡查,没有组织有效的市场监管,无形中加重了工商部门的执法任务和50压力
三、无照经营整治对策无照经营原因复杂,久治不绝,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因此,无照经营整治和长效管理仅靠工商部门一家是不够的,需要整合管理资源进行综合治理我们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声势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对经营者的教育力度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重点行业和城乡结合地带不但要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宣传无照经营工作和整治的必要性,还要把宣传工作与各类工作有机结合,带入到各项工作之中在日常巡查过程中,采取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的方式,面对面向经营业户宣传政策,使他们认识到无照经营的危害性,提高守法经营意识,营造依法经营光荣、违法经营可耻的社会氛围,消除他们的观望心理,引导有照经营同时在宣传中告知办照程序和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让办照户不走冤枉路
(二)按照谁发证(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取缔无证(照)经营工商部门主要负责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或已经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而“”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行为;环保部门查处未经许可而从事涉及环境保护的经营行为,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卫生部门查处未经许可而从事食品、餐饮等经营行为,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查处城市流动商贩和室外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同时结合审批制度改革,切实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建立和完善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制度,确保管理职能的落实到位
(三)加强部门协作,对无照经营实行综合治理建议建立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执法机制一方面,工商部门和有关审批部门发现涉及各自部门职责的无照经营行为后,不“”得向其他部门推诿,应当立即依法查处;另一方面,对于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前置审批部门发放的许可证而从事无照经营的,应以许可审批部门为主、工商部门协助查处;对单纯未取得营业执照而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登记部门负责查处;对拒绝、阻碍执法的行为,应当向公安机关发行政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建立对无照监管情况的通报制度,使部门之间配合更加密切,监管更加到位公安、环保、文化、卫生等前置审批部门在实施各自职责的专项检查中发现无证无照或有证无照的,在督促其办证的同时,将情况通报给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无照经营行为涉及前置审批或者经营范围须经前置审批的,应向相关部门反馈情况
(四)区分具体情况,坚持引导与管理并举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通过疏导、扶持可以解决证照问题的,应当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补办有关手续、合法经营对无证无照从事需要前置审批经营项目的,严重危害人身健康、财产安全或危害环境的,拒不听从市场管理和执法人员劝导的,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执法实践中,行政执法部门主要采取查封、罚款等措施予以取缔,对这种多次从事无照经营的行为,要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五)突出行业和重点,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管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以从事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行业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地下食品、药品等生产加工窝点和从事易燃易爆、生产性废旧金属等行业的无照经营者,坚决取缔二是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检查以城乡结合部、山区和外来人员集聚的区域为重点,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掌握无照经营动态情况,并积极采取查处措施三是加强对出租房管理,教育房主和承租人依法办照的意识和自觉性,把禁止无照经营列入租房协议中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擅自出租自有住房,为无照经营者提供经营场地的,在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的同时,也可对非法出租行为进行处理四是加大整治力度遏制无照经营蔓延按照国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要,充分依托社会力量,发动广大群众,鼓励群众对无照经营举报,一旦得到无照经营举报,工商部门及时予以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的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也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只有动员和发挥社会力量形成一种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才能达到监管的目的第四篇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号)要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
[2015]62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据此,工商总局对现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修改,起草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经征求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和行业协会意见,并赴地方调研,根据意见反馈和调研情况,会同工商总局对送审稿进行研究修改,形成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年月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略),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2016310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信箱(邮政编码略),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征求意见字样2067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年月日政策“”全文201621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第三条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第五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第六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第七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查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第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第十条查处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对涉嫌无证经营进行查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第十二条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四条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1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元以下的罚款5000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第十六条妨害查处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七条查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国务院公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同时废止内容解读解读按照现有规定,经2017101200316营活动涉及证、照两个层面的许可,即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以及许可审批部门1“”“”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从年开始施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明确,工商部门对有证无照、无证有照等五种违法经营行为均负有监管职责同时,许2003可审批部门对其中两种需要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经营行为也可以查处部门职责不清导致多个执法机关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许可审批部门重许可、轻监管,甚至只许可不监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本次征求意见稿将违法经营行为区分为无照经营和无证经营两种情况,并明确分别由工商部门和相应的许可审批部门负责查处为提高法律责任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意见稿还规定,查处部门应当将无证无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完善信用监管池海平指出,企业或者市场主体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加大了,不是说原来处罚完就拉倒了,是对所有处罚完的市场主体都要进行社会公示,体现了一处受罚、处处受限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规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同时,意见稿还明确,法律、法规规定无须取得营业执照和许可审批文件的经营活动,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无须通过许可审批的服务性经营活动,以及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农副产品,不得作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予以查处解读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办法》共十九条,主要调整了无2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出台《办法》是转变监管理念、加强事2017101中事后监管、保障先照后证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促进创业创新“”《办法》强调放管结合,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制度氛围一是放宽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范围,鼓励社会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并为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灵活创新管理预留制度空间《办法》规定以下两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二是规定查处部门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避免一概取缔的简单化执法,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三是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适当减轻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罚款数额《办法》强调明确部门执法权限,厘清监管职责对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无证经营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负责查处无证经营的部门有明确规定的,由规定的部门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查处对既无证也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无证经营的规定予以查处《办法》提出,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一是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组织、协调职责二是规定查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三是规定查处部门将无证无照经营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公示相关信息办法解读出台目的
[2]现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是国务院年月制定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当时未依法取得许可的五小(小火电厂、小玻璃厂、小水泥厂、小炼油厂、小钢铁厂)等20031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比较突出的问题现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颁布施行,为“”工商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整顿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实施中出现了一些与实际情况不适应的问题,主要是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的范围过宽,难以满足鼓励创业创新的需求,对工商部门与许可部门的监管职责划分也不够清晰,相关条款与行政强制法规定不一致等年月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号文),要求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观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20151013“”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适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需„2015‟62要有必要通过调整相关规定,落实国发号文精神,充分巩固改革成果,构建良好的市场秩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总体思路„2015‟62一是按照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要求,限定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做到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开,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二是严格落实“”“国发号文精神,调整工商部门和许可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责,构建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三是认真总结现行《无照经营查处取„2015‟62缔办法》实施的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规定调整对无证无照经营,要严格依法查处,但也要充分注意到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的合理需求,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办法》在调整范围、执法方式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适当调整一是进一步放宽不属于无证无照的经营活动范围,鼓励社会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并为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灵活创新管理预留制度空间《办法》明确规定,以下两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二是强调督促、引导,调节管控力度,避免一概取缔的简单化执法《办法》明确规定,查处部门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三是对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鉴于其社会危害性不大,《办法》适当减轻其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了罚款数额监管职责明确工商部门和许可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权限、厘清职责,有利于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办法》明确规定对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无证经营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负责查处无证经营的部门有明确规定的,由规定的部门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查处对既无证也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无证经营的规定予以查处协同监管为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行政效能,《办法》强调加强政府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和信息共享,并引入信用监管,明确规定一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组织、协调职责二是查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三是查处部门将无证无照经营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公示相关信息第五篇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颁布日期】【实施日期】【修正日期】
2017.
08.06【失效日期】
2017.
10.01【时效性】有效【分类号】【颁布单位】国务院112901201700840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4号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2017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4号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第三条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第五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第六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第七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查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第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第十条查处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对涉嫌无证经营进行查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第十二条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四条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1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元以下的罚款5000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第十六条妨害查处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七条查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国务院公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同时废止2017101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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