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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明晰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我国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问题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这个问题都很突出,即使已经建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往往是将文件锁在柜子里,普遍存在着职责不清,构成不合理、缺乏科学的工作制度等问题,要想使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发挥应有的效“”能,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和完善
一、认清法人治理结构的本质特征所谓法人治理结构,是指现代企业所应具有的科学化、规范化的企业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是企业决策、执行的制度安排它主要由股东会、董事会(包括总经理层)和监事会三个机构组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以下明显特征一是股东作为企业的出资者,可以通过股东代表按出资比例或股份行使表决权,能够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企业主人的地位a.二是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者能够享受充分的法人财产权和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自主权,并能努力实现企业所有者对公司的期望b.三是企业的投资者选派监事,职工也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监事(这一点国有企业必须做到),共同组成企业监事会,能够实现投资者和职工对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监c.督这种组织管理制度,通过企业内部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相互激励和相互制衡,使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从而在企业内部建立起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既保障了所有者的权益,又赋予经营者以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同时还能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完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基本要求“
二、严格法人治理结构的事权划分”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必须合理界定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层和监事会的职责范围,以便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职权一是人事权,负责选举、罢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二是重大事项决策权,如批准和修改公司章程、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决定公司经营a.方针、投资计划;b.三是受益分配权,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四是股东财产处置权,决定企业的合并和解散等c.董事会是企业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主要职责是d.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订企业经营目标、重大方针和管理原则;a.提出盈利分配方案供股东会审议;b.重要人事任免;任免经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c.决定大额资金使用d.总经理层是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企业生产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全e.面领导和统一指挥总经理的主要职责是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企业的日常业务活动;a.任免中、基层经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b.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企业的业务开展情况,提交年度报告c.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主要职责是d.依法和依照企业章程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使职权的活动进行监督;审核企业的财务状况;a.对董事会成员和总经理的任免、奖惩提出建议b.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除了各部门之间这种横向的职权限定关系外,从产权关系c.上看,还存在着一种纵向的财产负责关系即股东会对董事会委托代理、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经营、监事会代表股东会对财产的受托人实行监督正是这种纵向的财产负责关系和横向的职责限定关系,构成了公司内部的约束机制从而,形成了一个有机的利益共同体
三、坚持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原则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必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坚持以下原则董事会、总经理层和监事会成员一般分设,特别是董事长一般不应兼任总经理,以保证出资者和董事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层相互间信托、委托和监督关系的确定但
①考虑到一些大中型企业的特殊情况,并保证企业领导人员的稳定过渡,也可在一定时期内兼任总经理,待条件成熟后,再另行聘用在国有企业中,为发挥党组织在企业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党委书记应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可兼任董事长职务党委其他成员也可进入总经理层或监
②事会特别是纪检书记可进入监事会,并兼任监事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和监事,以充分调动职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保证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但人数应有限定,不宜过多在选举过程中,要
③着重考虑本人参与决策的能力在国有企业中,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者,有权也有必要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派出国有股权代表参加企业的董事会同时,派出监事会成员,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
④值和增值在国有企业中,企业领导成员的任免,坚持党管干部与依照《公司法》和企业章程办事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探讨相互衔接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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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定法人治理结构的人员组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包括总经理层)和监事会的人员组成,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置并确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是指有该公司股票者,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是指认购该公司股份者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的组成人员董事,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和任免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非股东,应为自然人法人为公司股东的,应委托自然人代理法人单位参加董事会公司国有股权代表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按照董事会的任期委派或者更换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至十三人,国有独资公司三至九人,股份有限公司五至十九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般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可由政府有关部门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根据我国现行法规的规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中三分之一以上,但不超过二分之一的监事会成员和有限责任公司二分之一的监事会成员,由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通过民主程序推举和罢免其余由股东会议选举和罢免公司不设股东会议的由股东委派和罢免监事会由全部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不得兼任董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职务***
五、制订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制度要严格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事权划分,合理界定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层、监事会的职责范围基础上,还应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制订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制度,以便处理在具体事务中出现的交叉、重复和相互扯皮问题,使法人治理结构走上规范化运作的轨道法人治理结构运作的主要形式是召开重要会议决定重大和重要事项,处理重要文书因此,必须明确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会议是股东会议、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和监事会会议,并严格制订各种会议的议事规则,对各类会议的召集、参加及列席范围、议事内容、表决程序、决议实施监督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做出具体的规定同时,还应根据公司特点设置公文种类,规定行文关系,对董事长和总经理阅批签发公文范围进行合理界定在决策程序上,一般应按总经理办公会直接决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提交董事会决定、董事会直接决定和董事会研究提交股东会或出资者决定等四个层次,分别根据事权划分进行决策
六、聘请专业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一项系统而艰巨的工程,单靠企业自身形成的文件往往挂一漏万,甚至缺乏可执行性,使企业在实际运作中陷入内耗因此,聘请专业的咨询公司帮助企业完成法人治理结构就变为了最佳选择一方面,合适的咨询公司,除了其知识全面、掌握大量管理分析工具以外,在法人治理结构设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知识,拥有强大的知识库,可以避免很多弯路另一方面,由于咨询公司是外来力量,既与企业家也与企业的员工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只按合同约定的项目内容工作,所以会公正地对待企业的每一个人,不会也不可能在咨询项目中攫取不正当利益,更不会卷入客户的利益斗争中去由咨询公司主导提出的法人治理结构方案,往往是中立的,经得起检验的第二篇如何完善非上市公司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如何完善非上市公司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悬赏分试用期一级其他回答共条完整地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现成一个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202体系并列入公司章程,且认真地、坚持不懈地完善之,发展之回答者玉龙马助理二级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一词来自国外,本质上是一种现代企-4-62024业组织管理制度,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模式,是世界上各公司普遍实行的管理方式我国正在进行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如何才能把相关方面的关系调整到最佳,以期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企业的制度创新,对于我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摆脱困境,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有效地管理国有资产与政府对企业过度干预的问题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的重要时期,从传统的国有企业管理向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过渡中,一些矛盾和问题相当突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寻找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其中最重要的方式就是对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创新,要将国有企业通过公司制改革后变成商业化经营的市场主体,构筑我国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随着公司法在年月日的颁布,国务院和各省市区及有关部门选择了多家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大多数试点企业已形成了公199312292500司制的初步框架,公司制改革取得了历史意义的重大突破但由于观念的、文化的、体制的以及既得利益的多方面的因素的掣肘,公司制改革不规范的问题普遍存在如何既能有效地保护国家作为出资人的合法权利,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又能避免政府按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方式对企业进行过多的行政干预,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中的独立竞争主体,已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以企业的经济权益和股东权益最优化为目标的,是企业、经营者与公司员工在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的情况下,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对公司法人财产进行有效使用和管理的组织机制和运行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是这套机制中不同利益群体的代表,有着相对独立的权利与职责而对于宣布告别计划经济的国有企业出资人的政府来说,如何正确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就变得十分重要国有企业要走向市场,实行公司化改革,一个重要的必要条件是政企分开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政企不分阻碍着企业市场化的进程;政府既是社会经济的控制者,又代表着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在企业内有劳动者和经营者,但是所有者缺位凡是需要企业董事会做决策的事都由政府部门分兵把口行使职能,整个政府就成了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国有企业不能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而与政府处于一种联体状态,并由此产生了诸多弊病;既使企业不能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也使本应行使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陷入了对企业要承担无限责任的尴尬境地;既使政府像一个超级企业一样去决定国有企业的大事,也使得企业按政府要求,设立与政府对应的机构自办小社会,使政府和企业的职能在错位的状态下都低效运行;既使得政府这个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因政府和企业职权边界不清,时而将所有权实际交给企业经营者,时而又将经营权收回政府,多次反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国有企业改革也是政府的改革在形成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一重大改革中,在一定程度上政府起着关键的主导地位政府该下放的没下放,该管的事情没到位,己成为公司治理结构不能按照公司法有效动作的重要原因,政企分开是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内容要彻底改变政企不分的现象,应当将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同资产重组和国有资产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结合起来在资产重组过程中,不能认为国有独资公司是最高级形式,企业不能争相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因为这会使企业尽量维持原体制敞开了方便之门,也为政府干预企业提供了依据国有独资公司只是多种公司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实践证明,多元股东持股的公司对国有企业克服体制弊端,转换经营机制等有很多优越性,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有利于所有者职能到位,有利于资产重组和多渠道融资,有利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行目前许多改制企业国有股占%左右,加之国有股东由于条块分割产权主体虚置等原因使其利益也分割得抽象模糊起来,中小股东的比例太小利益难以照顾,难以形80成真正的投资主体多元化,也难以形成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这就致使不少地方的公司制改革试点都走了过场,搞翻牌公司,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公司制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创新,是权益的调整与理顺投资主体多元化以及企业有法人财产才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培养高素质的企业家与内部人控制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真正意义的竞争己开始出现,人才资源尤其企业家的稀缺,这已成为中国企业不能很好地跻身世界经济主流的重要原因,也是许多国有企业不能尽快摆脱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过去的岁月中,也曾偶尔出现几个算得上是真正的企业家,然而,多数人都出局了,有的升迁成了企而优则仕,有的则失败了,出走了,甚至犯罪了,出现了一些曾经辉煌的企业经营者的临退休时捞一把而犯罪的岁现象如何才能培养中国优秀的企业家群体,已成为当务之急要培养中国的优秀企业家群体,必须首先建立健全企业治理结构不承认企业家除59工资之外的剩余索取权,不建设适合企业家成长的生存环境,就不可能建立一支过硬的企业家队伍,岁现象也就不可能避免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与此同时并存的是内部人控制问题内部人控制问题这个概念是由国外导入我国的所59谓内部人控制就是指,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由于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在企业经营者对出资人财产的委托代理经营的基础上的,使所有权与控制权产生了分离,而拥有控制权的企业经营者即内部人,有可能凭借自己手中对财产的控制权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甚至损害出资人的利益这种内部人控制现象,在国外有,在我国,也同样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它从企业实行承包制时代的短期行为就有表现,在进一步放权让利和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公司制改革中,由于企业内国有资产所有者的缺位,内部人控制问题更加凸现了要从岁现象中吸取教训,为企业家的成长创造条件,大力培养高素质的企业家;又要对内部人控制问59题高度警觉,防止因企业内所有者缺位而出现侵犯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利益这两个问题,实际上是同一矛盾的两个方面,应该辩证地看待它们,并找出好的方案,形成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从而达到既保护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又能防止经营者滥用职权的目的关键之所在,仍然是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有的论者提出,首先,应承认劳动力产权的合理性,即劳动者在为财产所有者劳动的过程中,不仅应获得工资收入,而且应依据自己的劳动岗位、劳动贡献、劳动时间,享有一定程度的产权收益,即劳动力产权的收益在步入知识经济的时代,承认劳动力产权具有特别的意义企业经营者作为企业控制资产的风险决策者,理应风险与利益同在,理应享有更为特殊的劳动力产权,拥有财产的剩余索取权尤其是那些在实行拨改贷后国家已没有投入的情况下,建立和发展壮大起来的企业,经营者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立下了汗马功劳,所得到的绝不应只是高于普遍职工几倍的工资收入,而应与其相对称,应按照劳动力产权给以回报否则,在花钱合法、拿钱犯法的前提下,一些经营者就可能利用手中对财产的控制权,刺激各种体现剩余索取权的消费,以及出现经营行为短期化、侵占国有资产等现象其次,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必须真正到位企业盈亏最终的承受者是企业的所有者,所有者是促使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的主要动力,是企业避免风险的掌舵人,其职能必须到位,但其职能到位绝不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大包大揽为此,要尽量避免董事长和总经理一人兼的情况,他们分别代表的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两个不同的层次,其各自的职能不容混淆要尽量避免政府所有者机构在委派董事的同时,还委派经理甚至副经理;要尽量避免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副经理人员重合,要让法人治理结构中不尽相同的利益主体相互制衡;要努力形成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保证所有者的权利;要避免政府部门对董事会依法决策的事的再审批,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应是选择好称职的董事、董事长并切实监督
三、贯彻落实公司法与完善和发展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要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待于包括政府在内的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层等各个方面的努力,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一方面,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必须真正纳入到法律框架内,严格依照公司法的要求规范运作,认真纠正那些违犯公司法的做法,这是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企业相关各利益主体权益的一个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问题,也是建立科学的企业治理结构中最难的事;另一方面,现实中正在进行的公司制改革,又要求对公司法中有关公司运营的具体规则进行完善和修订,要充分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使公司法更臻完善而对于公司国有资产的管理,则需要有《国有资产管理法》来进行规范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已有一些有参考价值的建议()严格按公司法建立层次分明的人事管理体制,构建权责明确的管理体系在公司内,要管事管人相一致;在人l事管理上,上一层次管下一层次;在责任体系上,下一层次对上一层次负责()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副经理不能高度重合,一般情况下董事长与经理应分设()公司2组织体制和领导体制,要严格按公司法运行,规范可以追究董事信托责任的董事会3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企业联合重组中,以产权为纽带使国有企业成为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具备条件的可股票上市,以利于股东职能真正4到位()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职权内决策事项,政府不再干预和审批5与此同时,立法也必须尽快跟上一是要健全股东大会的运营规则,包括建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出席法定人数制度、建立并规范通讯表决形式、建立表决权行使例外制度、禁止公司向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发送礼品二是要完善董事会的组成和董事的行为规则,包括健全董事会的组成规则、完善董事会的产生规则、推动董事会运营的合理化,尤其是要强化董事会的监督职能等三是监事会的监督必须到位,这包括加强监事会的组织、充实监事会的职权,切实发挥监事会的作用作者张卓元第三篇如何完善我国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全面构建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内容提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对传统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而构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实行公司制的核心自中央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颁布实施《公司法》以来,特别是经过各方面试点,我国新的公司制企业大量形成但是,由于受体制转换的制约和操作缺乏规范的影响,目前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我国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将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也面临着加入的国际化挑战,因此迫切需要采取更为积wto极的改革政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实现企业经营机制的根本转变,加速企业体制与国际接轨,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一、企业治理结构的基本概念企业治理结构简单地说,企业治理结构研究的是各国经济中的企业制度安排问题这种制度安排,“”狭义上指的是在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条件下,投资者与上市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控制关系,广义地则可理解为关于企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利益分配的所有法律、机构、文化和制度安排,界定的不仅仅是企业与其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而且包括企业与所有相关利益集团(例如雇员,顾客,供货商,所在社区,shareholders等等,统称)之间的关系这种制度安排决定企业为谁服务,由谁控制,风险和利益如何在各利益集团之间分配等一系列问题这种制度安排的合理与否是stakeholders企业绩效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从提高企业绩效的角度来看,企业治理结构所要研究的问题,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经理层、内部人的利益机制()及其与企业的外部投资者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兼容问题;这里既包括经理层的激励控制问题,也包括企业的社theincentiveissue会责任问题;这是经济学家研究的焦点第二类是经理层的管理能力问题(),亦即由于企业领导层(总裁、董事会)的管理能力、思想方式与环境要求错位而引起的决策失误问题;管理学家往往对此更为关注thecompetencyissue从利益机制的角度来看,企业治理结构改革所要回答的是什么样的企业制度最有利于确保投资者在上市企业中的资产得到应有的保护和获得合理投资回报的问题,或者更具体地说,是如何保证外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被企业的内部人(经理层和“”占有控股权的大股东)侵吞的问题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就指出,受雇管理企业“”的经理在工作时一般不会象业主那么尽心尽力年,爱德夫伯利“”()和嘉得纳弥恩斯()对企业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后1932产生的委托人(股东)和代理人(经理层)之间的利益背离作了经济学的分析,奠adolphberle gardinermeans定了代理人行为的理论基础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背离和信息成本过“”“”高而导致的监控不完全,企业的职业经理所作的管理决策就可能偏离企业投资者的“”利益例如,投资者的目的是投资利润最大化,而职业经理往往追求企业规模的最大化,这不但是因为经理人员的报酬在实践上与企业规模呈正相关关系,而且是因为规模和成长本身所带来的权力和地位与此相比更为有害的是代理人的监守自盗现象,在企业管理上表现为各种侵蚀委托人利益的代理人行为例如,经理人员用转移价格的方法,以低价将企业资产出售给自己所持有、控制的其它公司(或以高“”价收购),给自己支付过高的薪金和反兼并金降落伞,扩张各种不正当的在职消“”费,等等“”由于这种代理人行为可能的存在,一个国家的企业治理结构对于作为委托人的外部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有效与否,不仅影响到投资者与经理层、内部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而且直接影响到该国的经济发展如果外部人(即广大股民)的投资权益得不到足够的保护,他“”们就不会投资,或不会充分投资,社会的新生企业就难以得到足够的起动资本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企业内部的投资项目才可能筹集到所需的资金但是,企业内部的最佳项目往往不是社会最优项目,其结果,不是社会总投资低于最佳水平就是社会投资项目的选择次优属于这方面的问题有资金市场结构问题(如企业资金来源以股市为主还是银行为主;企业的股权结构问题),上市企业的管理和资讯披露问题,企业控制权市场(兼并与反兼并)的管理问题,经理层的报酬方式和标准问题,经理与董事的人力资源市场的有效性问题,等等从管理能力的角度来看,企业治理结构要研究的是应当如何构架企业内部的领导体系以确保企业的关键人事安排和重大决策的正确有效问题管理学的研究认为,人的理性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对经济利益的认识和决策方案的分析不可避免受到个人经验背景和认知模型的过滤和折射而且,主导人们行为的不但有对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还有人们的习惯,情感、知识结构、兴趣爱好和种种下意识的心理活动分析经济利益对改革企业治理结构非常重要,但不完全很多时候,人的决策所依据的并不是对边际成本和边际效益的计算,而是出于对过去习惯了的行为偏好的剪不断的感情眷恋,出于不愿正视痛苦现实的自欺欺人的心理趋势,出于对亏损项目再追加一点投资也许就能挽救过来的一厢情愿的承诺升级()幻想,等等从管理活动的实“”践来看,大多数企业的失败是一个漫长的衰亡过程除了金融企业以外,可以说大多“”escalatingcommitmenttoafailingcourse数企业的垮台都是拖跨的在漫长的下坡路上,发生变化的往往并不是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而是主管总裁的认知模型这种由于认识问题,由于认知模型刚性化所造成的决策错误,并不是利益机制机制的调整所能解决的经理人员的代理人行为仅仅存在于管理权和所有权分离的上市企业之中,而认知模型错位问题则存在于“”所有的企业之中,包括产权和管理权合一的私人企业属于这一类的问题大体有组“”织的衰亡过程与原因;企业决策体制的设置(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工作程序;对一把手的制度约束,等等),核心人事安排(总裁、董事、高层主管的选拔,高层领导班子的构成,总裁的管理生命周期,总裁和董事的评估和撤换程序),等等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一)现实缺陷、所有者代表缺位,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突出由于改革的早期主要是考虑向企业下放经营权,因此存在一种股东消极主义,即削弱股东权利和作用的倾向在改制过1程中往往还存在着内部人控制之下的一股独大的现象,根据表决权的规定,可以使相当一部分侵犯其它中小股东利益的作法得以合法通过,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代理人问题或者说内部人控制问题是相当突出的、监督、制约功能形不成合力随着上市公司、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出现了问题,甚至是相当恶性的问题,各个方面都感觉需要加强监督和制约机制在企业财务上,国务2院向大型企业派驻特派员,然后逐步演变为外派监事会牷在企业高管人员的任免上,加强了上级党组织对其监督和评价的功能牷战略决策则仍旧主要由经理层来决定从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经验上来看,对财务和经营负责人方面的制衡、制约机制与对公司的战略决策的监督制衡作用还没有结合在一起我们注意到当前的制衡作用有了进步,但还是分离的和不够完整有效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还有很多不到位的方面例如对利益相关者参与权的规定还不到位牷管理层的激励机制问题引起了广泛注意但尚不到位牷会计准则和审计服务3有了不少改进,但从维护股东利益、信息披露的角度看仍不到位所有这些问题,都是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立法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这些问题还会产生很多连带现象一些最早在国企改制上市公司中所发现的问题,后来在民营企业中有着诸多的效仿市场上出现了控制权的争夺,一旦有了控制权则可效仿前例去侵犯和掠夺中、小股民总体上讲,中、小股民的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因此也很难要求市场上的中、小投资者以企业效益和投资回报为尺度进行理性投资尽管目前有了很多进步,但仍需要有更多的基础建设和监管方面的实际行动,才能真正使广大投资者信服,在这之前,市场上短期获利的投机动机仍旧会占较高的比例资本市场上有一些实例,如当前大家相当关注的郑百文例和猴王例,它们的问题有多方面的起因如果我们头脑中有明确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那么从这个角度可以发现,相当一部分起因和不良行为都可以归因为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严重缺陷
(二)立法的缺陷、股东会制度的缺陷主要表现在首先,国有股权比例高导致治理效率低下在我国股份公司中,股权高度集中,为各级政府所控制的国有股比例高达这表明1政府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有足够的控制力这种控制虽可保证国有股的控制地位,但
44.9%其不仅会造成新的政企不分,而且会造成治理效率低下有研究表明国有股份占比例越高的公司,其治理效率越差;其次,国有股权代表不确定,国有股权难以“”“得到很好维护我国《公司法》对谁有资格作为国有股权代表未作明确规定实践中”
[8]依《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第条办理,将此项权力赋予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从而不仅使国有股权代表的确定具有随意性,而且由于国有股权代13表缺乏作为所有者的利益驱动力而不会很好地维护国有股股东的利益;再次,大股东控制股东大会,对小股东利益保护不力虽然《公司法》第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决议的投票规则实行过半数规则但106“实践中的运作和立法规定却大相径庭例如,截至年月日,我国沪深两”地证券市场、股的发行总额为亿股,上市总额为亿股,两地公1998926众股占股本比例平均为,即低于这就意味着在对拟议中的股东大会决a b
1764.
19521.11议进行投票时,即使小股东都投反对票,大股东仍可投赞成票强行通过决议(第
29.5%1/3页)既然小股东投票无用,(实质意味着他们难以加入公司治理结构),他们就会不再关心投票,转而关心股市结果必然导致其用为股东的心理预期下降,其作为投129机者的心理预期上升此外,《公司法》对诸如股东表决权的行使程序和股东诉权等问题也规定不明或干脆无规定,从而使其可操作性很差,股东权利难以真正落实
三、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则和措施
(一)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则以利益相关论为指导,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应遵循下列原则、效率优先,利益兼顾原则用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效率原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的一项重要原则没有效率作基础,其他1价值目标就很难实现即使能够实现,也是低水平的,没有多少实质内容因此,在市场经济的各项原则中,应坚持效率优先原则公司治理结构体制也不例外现代公司法弱化股东会的作用,强化董事会的功能的发展趋势就是公司法贯彻效率优先“原则时的直接反映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现代公司乃是一利益共同体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也应”兼顾各方的利益,使其不受侵害地都能得到充分实现既要考虑到物质资本所有者的利益,也要考虑到非物质资本所有者的利益,还要考虑到债权人利益乃至社会公共利益其中,特别需要重视的是股东利益、职工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这一思想应在公司治理结构的设置中反映出来、权力分立与权力制衡原则权力分立原本是资产阶级国家宪法确立的一项政治原则它有效地解决了资产阶级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配置问题现代公司是2现代国家的缩影公司法的首要目标就是要架构一部宪法,以界定公司权力配置,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经理为董事会的“”辅助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该三机构分别行使决定权、业务执行权和监督权,各司其职,不受非法干预我们知道,权力必须受到制衡,不受制衡的权力会导致集权,那是对民主的破坏更为严重地是权力不受制衡必然会导致腐败公司内部权力的架构和运作也应遵循这一原则公司内部的权力制衡可分为两个具体的方面一是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制衡关系;另一是监事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制衡关系这两方面制衡的核心就是要界定和限制公司权力中枢董事会和高级经营层的特权权力制衡的目的是要维护经营者利益与股东利益、职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之间的平衡实质是要在效————率前提下谋求公平
(二)如何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实现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当前,一些改制为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的公司制企业,在法人治理结构上未能形成1有效的制衡机制,甚至出现了不少翻牌公司究其原因,主要是企业投资主体未发生明显变化,股权过于集中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应当加速推进对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逐步淡化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强化企业制度的市场适应性当前,需要加快实施国有股减持、国有资产变现和开放投资限制等措施,鼓励更多的非国有法人资本、境外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向国有企业,降低企业中国有资本持股比例,促进公司股权多元化同时,要推动企业间的相互持股,特别是产业关联性较强的企业间的股权置换,也可考虑将部分企业间的债务转换成企业间的持股,改造部分国有独资和控股公司,形成公司内不同投资主体的相互制衡机制,从而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创造条件、大力推进政企分开2实现政企分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公司治理结构合理化的前提近几年来,随着政府和党政机关与直属企业脱钩,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已得到了一定调整但是,由于实现政企分开不仅需要深化经济领域的改革,也涉及到政治体制方面问题,因此难度很大许多企业反映政府部门的审批范围在扩大,针对企业的文件、会议太多当前,应围绕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继续深化党政机构改革,让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从而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为此,一要转变党政机构的职能,使政府部门着重于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和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改变过去专注于干预或支配企业的行为同时,政府部门对经济调控的范围应面向全社会,而非专注于国有企业二要在国有资本出资人与企业法人之间作出制度安排一方面,国有企业改制后应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样拥有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另一方面,通过出资人代表对国家出资兴办和拥有股份的公司依法行使所有者职能,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三要彻底取消企业的行政级别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干部身份,从而改变党政部门对企业的行政指挥和监督、充分发挥新三会的作用实行公司制改造的目的是打破传统的企业制度模式,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3“”和国际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公司制企业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称为新三会但是,党委会、职代会、工会老三会在体制转换中仍发挥着作用由于新老三会并存,造成机构重叠、多头领导,既影响工作效率,“”“”也使公司在治理结构上难以规范因此,应当按《公司法》要求尽快解决新旧制度的交叉,老三会与新三会的相近职能应逐步向新三会转移、并轨,着力发挥新三会的作用一时难以规范的企业,可考虑实行一套人员、多块牌子的办法当前,特别要“”充分发挥董事会对公司重要问题的统一决策作用,即在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决策中心要建立规范的可以追究董事责任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要积极吸收外部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提高决策水平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决策,政府部门不应再审批或干预、全面推行经理人员选聘制度目前,我国国有独资和控股公司中绝大部分经理(厂长)仍由政府主管部门和党组织4任命,既影响了实现政企分开,用人责任不清,也阻碍了经营者市场的形成同时,一些改制后的企业,经理人员的收入也难以真正与经营业绩挂钩为此,必须深化改革,加速将政府部门和党组织对经理人员的任命制改为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的选聘制,发挥市场对经理人员的配置作用要建立科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经理人员的报酬与经营业绩挂钩,使经理人员的行为更加规范、扩大对企业集团经营国有资产的授权组建和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是提高我国经济国际竞争力、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的重要方5式随着国有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应当扩大和深化对企业集团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试点,使企业集团母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依法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国有净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另外,要理顺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体制,母公司负责推进整个集团制度建设集团的子公司、孙公司一般应改制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集团母公司依据《公司法》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行使出资者的重大决策、选择经营者和资产收益等权利;母公司向子公司派出董事或产权代表,通过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参与子公司的经营针对目前政企关系难以完全理顺的现状,应赋予集团母公司更多的权力,建立起防护墙,保护子公司、孙公司按规范的公司制要求进行改造,并积极推行股权多元化同时,母公司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功能建设,提高决策能力和资产经营能力;尤其要加强对整个集团制度化的控制能力,对子公司的发展规划、投融资决策和对外担保实施有效的管理,防止内部失控,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参考文献詹小洪各国公司治理结构概观(上)改革年期各国公司治理结构是否相同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年期
[1];[j];;199406;张明义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分析当代经济研究年期
[2][j];;199402桑百川我国企业治理结构的选择管理现代化年期
[3];[j];;1995s1赵晓彪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结构探析管理现代化年期
[4];[j];;199504吴厚庆我国国有公司治理的现状及完善方略国有经济论丛企业
[5];[j];;199505家与专家高层论坛国企改革新思路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年
[6];;[a];2001——“方韧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分析首届贵州法学论坛文集年]”[c];2001第四篇对农村信用社如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探讨对农村信用社如何完善法人治
[7];;[a];[c];2000理结构的探讨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如果说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是农村信用社发展史上的一次飞跃,那么,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就是飞跃的翅膀法人治理结构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体制保证为使金融机构尽快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灵璧县联社对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运行机制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形成了此报告
一、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现状
(一)开展增资扩股,明确产权关系,引入战略投资者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了增资扩股工作,提高入股额度,引进优质中小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规模经营户,优化了股权结构通过增资扩股,构建了新的产权形式,为建立合理科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奠定了基础
(二)按照章程规定,初步建立了三会框架通过投票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成“”员,通过了农村信用社章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的议事规则,理事长、行长、监事长分设,初步建立了三会框架召开理事会、社员代表大会会议,就重大事项形成决议建立健全授权体系,理事会对行长进行授权,总行对支“”行进行法人授权,行长对支行行长进行业务授权,支行行长对辖内进行分授权,一级对一级授权,一级对一级负责,层级授权体系初步形成
(三)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本着实效性、可操作性原则,对原有内控制度进行修改,重新修订信贷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岗位职责、内部审计、安全保卫、责任追究、风险防范等为重点的内“”控制度,彻底消除管理断层和制度盲区,形成农村信用社与基层之间、农村信用社各部门之间、基层支行各岗位之间既分工协作、又监督制约的内控制度“”“”
二、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职责范围需进一步落实细化一是虽然建立了三会制度,各自权力和义务在章程和各自的议事规则中明确,但都比较原则,在具体操作中如何处理好相互关系,处理好授权与分工的等问题,确实“”很难把握职责范围不够明确,在一定程度上权限界定不清,比较模糊,权责难以明确二是职责范围还不够细化,定位还不够明确在日常工作中,理事会如理事长的引导、定向、决策、监督职责,范围太广,难以准确定性把握;党委会议制度要求重大决策由党委研究决定,重大决策如何正确界定是一个难点
(二)内控文化并未真正形成基层机构部分工作人员还未充分认识到内控和风险管理的内涵;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及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每次检查都发现存有漏洞,由于现行行业管理组织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一套规范、有序的系统性内控制度,规章制度数量庞大,但分散于各类文件中,缺少整合性有些控制制度尚未建立或不健全,管理部门之间的衔接不充分;部分基层机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不容乐观,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部分管理办法和制度在一些基层机构得不到全面落实;银行分支机构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不足
(三)内部管理机制不适应内部管理机制不适应法人治理结构需要,主要存在四个缺乏一是缺乏能进能出人员流动机制人员流动的权力高度上收,流动渠道十分狭窄;二是缺乏能上能下干“”部任免机制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弊端没有彻底根除,竞争选才的赛马制度难以公“”正运作;三是缺乏拉大差距收入分配机制,不能大刀阔斧地改革大锅饭式的收入“”分配制度,既不能调动一般员工的积极性,又不能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的创造力;四是“”“”缺乏严肃查处机制,对制约和危害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的人和事,不能坚持严肃查处往往是有制度、不执行,有执行、不查处,有查处、不到位“”
三、对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政策建议与措施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就是要逐步建立起理事会、行长室、监事会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模式和科学规范的运作机制因此,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核心是要从根本上转换经营管理机制,有力推动农村合作金融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当前,农村信用社要切实有效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从经营者角度出发,重点要把握好以下方面
(一)明确职责定位三长工作职责,监管当局已在有关规章中作了明确,如果把全局性、方向性的问题比作宏观,具体组织实施比作中观,实际操作比作微观,那么,在具体职责划分“”上,理事长及其领导的理事会则主管宏观,行长及其领导的经理层则主管中观,支行“”“”“”一级则属于微观层次,而监事长及其领导的监事会则对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实施监督换言之,理事长关键在于当好领路人,统揽全局、掌握方向是其职责的高度概括;行长执掌全行经营管理的大局,举旗定向、务实创新是其核心职责;监事长,顾名“”思义,监督事务、监督事实乃其基本职责同时,理事长应在总行发展目标、经营方向、市场定位、机制塑造上多花心血;行长应按照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确定的目标、方向,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应将总体规划分解成看得见的步骤、路径,将远景目标细化成摸得着的计划、任务监事长既应对理事会的决策、经营层执行的科学性、效率性实施监督,对理事会、经营层履行职权承担责任的合法合规、公正廉明与否实施监督三长关系的处理,关键在于自我约束、团结协作无论哪长,职责均很明确,各自履责,既不应越“”位,也不应错位,更不应缺位“”
(二)明确授权管理体系是农村信用社自主经营的根本保证建立明确规范的授权管理体系是确保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在规范有序的运行框架内自主经营与独立管理的根本保证社员代表会、理事会、监事会既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加强对银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物的决策与监督,又坚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而充分地授权经营班子自主发展、大胆开拓、积极创新在运行中做到分权管理、层层授权、各司其职理事会对行长授权一方面要体现权限的划分,另一方面要从风险防范和战略决策的高度进行授权,对明确农村信用社战略发展规划、投资方向、风险防范总体要求,确保行长室在理事会的决策范围开展工作;对日常经营行为,经营层要有一定的经营权,行长室做好转授权工作,对分管行长、职能部门、基层网点进行转授权行长对副行长、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社主要负责人进行分授权,大家严格按照授权内容工作,不越权,不推诿,各负其职
(三)健全三会制度,确保协调一致“”一是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法人治理结构各项机制和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落实党委会决策制度,将党管干部的原则和法人治理的要求有机结合,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委的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委成员达成共识,党委形成一致意见,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有力保证,也是确保法人治理结构机制有效运行的基础二是建立理事长、行长、监事长联席会议制度,每周召开一次,相互通报情况,做好沟通与交流,并对需要会商研究的事项提请商议,使三长认识一致,步调一致,大家都围绕中心开展工作,避免了磨擦,提高了效率三是建立三长“”工作日志制度,加强有效监督,理事长和行长应就重大事项决策、日常经营管理建“立工作日志,自觉接受监事长的日常监督四是坚持定期召开理事、监会例会,听取”行长阶段性工作汇报农村信用社领导班子成员认真登记工作手册,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四)积极转换经营机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重点是如何既保证那些具有经营才干的高层经理人员放手经营,又不至于让所有者丧失对银行的最终控制,这就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选拔聘任机制,应当很好借鉴商业银行及国外合作金融的相应经验,尽早建立健全与产权组织、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激励办法,使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一是推进人事管理改革,充实高级管理层,注重培养经营人才,广泛面向社会吸纳贤才,打造一支精通农村信用社业务、政治素质过硬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强化激励与约束,严格落实理事会对经营管理人才的业绩考核与奖惩办法;对中层干部在选拔任用中,实行竞聘、试聘制,明确考核、考察程序,实行公示制,引入责任追究制度,把握入口,同时试行末位淘汰制,疏通出口将职工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二是“推进工资分配改革,充分建立起以经营目标为核心的经营机制,将经营目标任务的”“”“”“”完成与个人收入直接挂钩,充分调动干部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有效发挥
(五)强化内控建设,提高防范和控制的风险能力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是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农村信用社发展与管理并重的具体体现要全面按照风险评价与风险预警的指标体系要求,结合实际及时修定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更多地在业务、财务、电子化、组织、人事、安保等方面向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升并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强有力制约制衡机制,建立起相应的内部控制评估和风险控制奖惩制度遵循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原则,对所有岗位都“”制定了相应的制约措施,避免管理失控、制度悬空等现象的发生;做好对要害部位、“”要害岗位和重点人员的定期轮换,以达到自我控制目的,重点抓好各项制度落实,在检查和监督制度的执行上做到奖罚分明,从而在实践中不断建全和完善风险控制机制第五篇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营造发展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营造发展场、势环境当前,随着新常态下国家经济的结构性调整,深化改革正向纵深发展,对于社会“”经济细胞企业而言,在这个急剧的变革时期,尤其要注重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良性发展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企业的核心,是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职责及相互关系的表现,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客观上就要求做到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总体而言,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如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和监事任免等行使表决权;而董事会则是企业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高管人员,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等等;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检查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检查公司劳动工资计划、职工福利待遇等是否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等;经理层是由以总经理为主体的经营管理班子组成,主要负责实施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事项,组织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规范这四个方面的关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就是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新经济条件下,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就要从营造场和势两个环境来着手“”场是一个支撑的着力点,任何事物都必须在一个场的环境中存在,它既可以是一“”个能量场、也可以是一个发散场,并由此产生一种场效应,我们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其实就是营造这个场环境或者场效应的过程透视一个企业的发展,主要“”由三个层面构成,即技术层面、制度层面和文化层面,技术层面只是一种操作过程和“”“”手段,也就是经理层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而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则是一个制度层面的东西,并有逐渐向文化层面过渡的趋势因此,营造企业的场环境,把企业各个层面通过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有机的联系起来,架构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度,以实现企业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并由此形成一种场效应,促使规范运营、良性发展“”而势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势就是这个过程的驱动力,并由此产生一种势效应我们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其实是一“”“”种营造这个势环境或者势效应的过程在新常态下的企业改革发展中,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就是一种顺势而为、长期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综合运用“”“”顺势、乘势、借势、造势、用势等方式,通过势的驱动力,不断推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并由此形成一种势效应,实现企业持续改革发展“”“”场与势是一个相辅相成、交互发展、有机联系的整体,在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过程中,既要注重营造场环境,又要注重营造势效应,通过企业的内外驱动作“”“”用,引导企业改革创新,并形成一种企业文化,共同促进企业不断深化改革,不断“”“”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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