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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的几点思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目前,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必须要进一步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切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治理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扫除障碍,铺平道路本文结合市彭山区的实际情况,就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有关问题,谈几点粗浅的思考xx
一、市彭山区事业单位现状目前,由区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机构编制事项的事业单位共有家,其中公益xx一类家,公益二类家,承担行政职能家,生产经营类家,暂缓分类290家;按经费来源分,财政补助类家,经费自理类家;核定事业编制名,220348127在编人员人,编外聘用人多年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严格按照《事275154710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本级管理事45901800业单位依法登记,多措并举行使监督管理权力一是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进行设立、变更、注销组织开展了多次事业单位法人培训,并利用门户网站、工作群等多种平台宣传政策,讲解业务,培训技能,确保每一次设立、变更、注销行为材料齐备、信息准确、依法依规二是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年报工作积极学习新业务,主动适应新常态,从年度检验制度到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一直坚持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路子,指导、协助各事业单位做好年报工作,历年来按时年报率、公示率都为三是毫不松懈地抓好监督管理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并结合区委编办机构编制核查、财政供养100%人员清理、机构编制调研等工作安排,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实地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四是持之以恒地进行规范化建设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办法》建立专用档案柜、信息查询台账,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和信息查询工作
二、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现状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主要是指由民政部门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登记和监督管理的各种民间组织通过调研了解到,目前我区在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公益服务机构共有家,其中教育机构家,农村合作社家,民办医院家,民办养老中心家105这些公益服务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由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87567门共同开展民政部门负责登记、年检,以及对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进行处理,而对口的业务主管部门则主要负责登记、年检的初审,以及协助配合民政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通过调研,发现这类机构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行业分布不均,发展情况参差不齐公益服务机构作为社会组织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对当前国家提供公益服务不足的现状进行一种非常有效和必须的补充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需要在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司法、养老、中介服务等各种行业获得大量公益服务,而目前的现状明显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以我区为例,教育培训类公益机构占了,卫生类公益机构占,其他公益机构占,这样的行业结构明显是不科学的
82.8%
5.7%
11.5%此外,民间公益机构由于缺乏保障,难以获得政策支持,几乎完全听从看不见的手市场来指挥,必然导致发展参差不齐,有经济效益的机构就越做越大,越做越“集中,经济效益差的就越来越萎缩,甚至消亡而最需要公益服务的群众往往在那些”--无法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地方,比如贫困山区的孩子们最需要教育、卫生、科技等公益服务以我区民间养老机构为例一共家,但只有家实际有老人入住其中家投资雄厚,发展势头良好,常年有入住老人多人;另外家则分别只有几名731老人入住;剩下家完全没有老人入住,几乎无法维持,估计离关门大吉已经不远2002了4“”
(二)公益意识不强,社会认可度较低目前的公益服务机构虽然名为公益,实则还是偏重于营利,而且法制观念淡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益意识不强,客观存在收费高、服务能力不足、诚信度低的现象,导致了社会认可度不高如果不能解决好公益机构的生存问题,就无法真正发挥其公益属性由于财政投入、收入分配、职称评定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政策措施不“”统一,公益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普遍工资低、待遇差,以我区民办养老中心工作人员为“”例,目前执行的仍是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元,客观上也制约了其提高公益服务水平1380
(三)内部管理制度混乱,监管乏力目前的民间公益服务机构广泛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内部制度不完善、民主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透明等问题,而监管机构也同时存在制度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对违反条例的机构缺乏有力的处理措施等情况这样既无法保证民间公益服务机构科学、有效、高质提供公益服务,也容易出现收费高昂、服务态度恶劣、偷税漏税、甚至卷款潜逃事件
三、有关登记管理问题的几点思考
(一)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衔接目前,事业单位、社团、民非单位都有自己的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最基本的法律法规依据是,《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社团和民非单位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登记管理既然要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制度,那么就需要统一的法律依据建议整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明确无论是姓公还是姓私,只要从事非营利性的公益服务,都统一登记为事业单位,颁发统一”的法人证书,确立平等的法人主体资格在财政政策方面,应出台新规,对各类事业“”“单位一视同仁,平等享受政府用于公益方面的投入比如对于民办学校的土地划拨、生均拨款制度、助学金、奖学金制度都应该和公办学校一致;在税收征管方面,完善优惠政策,同时也要加强监管,避免以公益为名,行偷税漏税之实;在社会保障方面,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比如五险二金;在人事管理方面,建立在各类事业单位之间合理科学的人才流动机制,职称评定、职业资格鉴定等制度都纳入统一管“”理
(二)降低准入制度,建立统一征信系统按现行制度,举办公益服务机构必须要求有主管部门、有较大额度的注册资金、具有一定的规模,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和活动场所、取得相关的资质认可这些高标准在保障公益机构正常开展服务的同时也将很多有志于投身到公益服务事业但不具备某“”些条件的拒之门外当前,我国正处于大力简政放权、激活市场活力的关键时期,应简化审批流程,适当降低准入门槛,侧重事中事后监管在统一登记的情况下,各类事业单位都将拥有一张一样的身份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抓手,建立统一征信系统,定时公布黑名单,严“”格行业退出机制,借全社会之力确保公益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三)开发统一的登记管理系统目前,事业单位、社团、民非都采用的不同赋码、登记管理系统,为使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制度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应该开发一套统一的登记管理系统这套系统可以开放多个管理接口,机构编制部门能够进入进行本级管理的事业单位赋码、登记和管理,民政部门也能进入进行公益服务机构的赋码、登记和管理,彼此数据共享又保持相对独立
(四)建立共同协作的监管机制公益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应建立以登记管理机关牵头、多部门协调配合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比如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就可以建立民政、编办、教育、纪检、人社、财政、公安、工商质监、银行、税务等多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督查、评估、调研等,适时通报法人证书使用情况及机构运行情况对于违反登记管理条例的情况,要按条例规定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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