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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企业信访问题的成因及对策作为一名国企从事稳定工作的人员,旨在客观阐明国家、大庆油田、装备制造集团面临的稳定形势基础上,深入分析产生矛盾问题的原因,并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和谐稳定局面奠定更加良好的基础当前信访矛盾和问题的形成原因政策出台显仓促论是上级单位还是企业层面,在出台一个涉及到职工群众利益调整时的政策或一份文件时,由于没有考虑全面周到,甚至个别政策的出台,根本不o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以至于后来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经营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或外部施工单位,不能认真执行大庆油田、企业相关规定,没有按照规定及时签订合同或发生事后合同,致使出现拖欠供应商材料费等信访问题的发生;有的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合规口头喊得多,行动不落实,甚至用不合法的手段纠正过去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结果产生新的矛盾和危机;厂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盲目草率拍脑门,导致职工群众上访个别领导不重视一些领导只热衷于分管业务,认为信访问题是稳定部门的事,对本单位出现的矛盾与问题,如进京上访等反应迟滞,推进乏力,甚至消极对待;在工作措施上,重治标、轻治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思想上不重视;个别领导对待本单位信访稳定工作重牵头责任,轻资源整合、重批示轻靠前指挥、重稳控轻化解,致使小事酿成大祸工作人员方法简单个别工作人员处理信访问题主动性不强,对上级政策掌握不深不透,接访疏导敷衍应付;一些领导干部摆不正位置,放不下架子,工作态度简单粗暴,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造成越级上访;个别单位业务人员工作不细,该移交的没及时移交,该减册的没及时减册,加上管理手段较为落后,手工录入信息出错率较高,造成多年后信访问题发生信访矛盾和问题的应对举措针对以上信访矛盾与问题,应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强化措施,努力做到本质稳定“从政策层面预防一是制定出台政策时,要强调合理性,防止决策失误疏漏;强调平”衡性,防止政策之间冲突和不公平;强调延续性,防止朝令夕改;强调风险评估,加强重大政策措施决策前、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评估,科学合理调整完善政策决策,提高政策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因政策制定、决策不当引发的不稳定问题二是强调政策的宣传和执行一个政策的出台,涉及到职工群体的切身利益,所以无论政策的宣传,还是执行上,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都容易诱发信访问题,因此,各项工作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加强厂务公开,在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将信访行为降到最低合规经营依法管理一是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这是合规经营依法管理的基础,更要不打折扣地贯彻与执行,使制度成为企业治理和经营管理的依据二是注重合规,这是合规经营依法管理的底线,企业在生产经营各项工作中,任何人都不能违规行事,要形成全员合规的状态和秩序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企业,要增强全员法制观念,各级领导更应带头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确保依法决策、规范运作、不留后患四是积极解决问题对于欠薪、拖欠材料费等问题,相关单位要认真理清案由和责任,将上访人提出的合理、合法诉求按时解决到位,对其中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思想教育、政策解释和情绪疏导工作,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所在单位查处与思想工作结合一是充分发挥各级党政组织作用,密切关注在职、退休、有偿、退养家属等各个群体的思想动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和形势任务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要采取多种方法,如请他们的亲属、子女、朋友及社会关系中说话有分量的人协助做好工作,把查处与思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达到息诉罢访二是要树立依法治访的工作理念,对于重访、闹访等人员,严格区别不同情况,对其诉求认真分类,坚持综合施策,通过强化引导、指导、疏导三导工作法,有效引导他们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防止以闹求决、以访谋利、无理缠访闹访等现象“”做好矛盾纠纷排查一是要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尤其是在重要活动、重大节日等敏感时期,更要加强非在职群体、在岗职工群众的稳定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上报集团稳定中心,各级组织要注重从离退休、退养家属、有偿人员、在职职工等不同群体的来电、来信、来访中,收集、整理、分析反映的问题,快速、准确、高效地收集有价值的具有前瞻性、预警性和动态性信息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工作网络,认真分析不同时期、不同群体易发生的信访问题,做好排查化解和信访预警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作者单位大庆油田装备制造集团稳定工作协调服务中心)(责任编辑郝幸田)第二篇市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成因及对策近些年,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以及广大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日趋强烈,环境保护问题显现出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环境信访问题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年市环保局成立环保(年起已更名为全国统一的环保举报热线电话)举报热线电话以来,共受理查处各类环境污染举报事项超过1999“110”02万件次环境信访工作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手段和渠道随着“12369”3环境信访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群众反映有些异味、光污染等扰民问题十分突出,如何切实解决这些疑难问题是摆在环保部门面前的一件大事本文将就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一、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种类国家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国家允许企事业单位在规定标准的范围内排放污染物根据实际扰民状况,环境信访疑难问题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排放污染物不超标的,例如噪声、恶臭气体、烟尘等,这类问题以扰民但不超标的噪声为主,其中不超标的卡拉、风机、生产噪声扰民问题十分突出另一类是排放的污染物,国家暂时没有制定出相应的标准,例如异味、光、热污染以及一些人为噪声ok等,其中异味、热以及人员说话、装卸噪声扰民问题十分突出针对这两类问题,环保部门难以依据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二、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成因
(一)城市整体规划、布局不合理我市城区内的居民区中混杂着商业、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加工生产等多种行业,这些行业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就必然产生油烟、噪声、烟尘、污水等多项污染而在一些老工业企业、重污染企业(例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烟厂)的附近却兴建了许多居民区可以看出,一方面开发商为了追求最大经济效益,在居民住宅楼内兴建许多门市房、地下室,这就为一些产生或有可能产生扰民污染的经营活动提供了客观条件,居民区内存在诸多环境信访隐患,%以上的环境信访问题均发生在居民区就是最好的证明90
(二)环境立法不健全我国的环境立法起步较晚、发展较快,环境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但现行的环境法律、法规有相当一部分是以计划经济模式为基础的、以当时社会生活条件为背景制定的,这就必然与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情况不相适应,在立法体系和内容上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之处立法上、尤其是标准上仍有空白,某些领域仍无法可依有些方面至今尚缺乏全面系统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对一些突出的环境扰民问题,在已有的立法中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这就使环保部门在审批、验收和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难以对管理相对人提出相应要求采取预防或补救措施
(三)环境执法部门职能交叉,行政管理有漏洞我国在环境保护领域实行的是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的执法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执法主体林业,执法权力和执法责任分散,不仅不利于集中执法,统一执法,而且容易造成执法混乱,并给执法相对人履行义务造成很大不便环境行政执法主体之间利益不一致,职责不清,在执法实践中,当几个执法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某一环境事务都享有监督管理权时,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互相争权,互相推诿的局面
(四)环保第一审批权落实不到位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应当实行环境影响报告制度对未执行环境影响报告制度的,规划、计划、土地、银行、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设计部门不得先行设计但有不少相关部门不严格按法定程序审批,各自为政有的部门不但不与环保部门配合协作共同把关,反而给一些对环境有较大影响、存在严重扰民问题的建设项目大开绿灯,致使这些项目从立项.到开工生产,竞没有环保部门的任何审批手续,一路顺风,毫无阻力地拿到了合法的生产或经营营业执照,造成环保部门在建设项目管理中行政执法的被动局面另外,按照现有体制,环保部门应对环保执法进行规划、协调、监督但是,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环保部门如何监督其他部门、拥有哪些监督权均没有做出具体规定,致使在实际执法中形成无法弥补的执法空档,有些部门只忙于自身主要业务,不去履行环保执法职责,环保部门既无法监督这些部门,又不能具体行使这些部门的执法权力、解决实际污染扰民问题这在处理噪声污染扰民问题上表现得最为突出
(五)环保部门执法手段软弱,硬件配备不足环保部门是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在环境保护方面要对人民和政府全权负责,但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却几乎没有赋予环保部门任何强制执法手段,特别是没有赋予查封、冻结、扣押、没收等手段,而环保部门面对的是环境意识差、肆意污染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业,客观地讲,环保执法不可避免地带有软弱性和不彻底性同时,目前国家和政府对环保部门硬件设施的投入似乎仍显不足以今年查处全市异味污染问题为例,由于现场环境执法和监测人员没有相应的快速应急检测设备,致使执法人员难以准确查找异味污染源、监测人员难以将异味气体进行有效收集、检测
(六)上访群众环境意识超前据市环保局环保热线电话举报中心的受理人员介绍,有的居民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特别高,有时甚至是苛刻,尤其对噪声扰民“”12369问题的反映十分强烈目前我市居民居住区大部分是与商业区、工业区混杂在一起,要求企事业单位的零污染和零排放都是不可能达到的,使居民区达到绝对的安静也是不现实的,部分上访群众的要求与社会实际状况存在巨大差距“”“”
三、解决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环保审批工作今年是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第一年,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要依据相关规定,在对居民区内即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审批过程中引入听证程序,组织有关群众进行听证这样会有“”利于环保部门拒绝审批那些产生或可能产生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建设项目,使建设方能够更理智、合理的进行选址,避免在居民区内产生污染和扰民问题,也有效避免了建设方的重复投资同时,要积极协调规划、工商、文化、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合作,落实环保第一审批工作,在审批工作中坚持和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对切实影响或污染群众生活环境的新、改、扩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控制
(二)积极建议修改、完善环境立法环保部门应结合环境执法实践和群众投诉情况,积极建议人大常委会尽快修改现有地方性法规,如《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目前,市环保局已经提出修改该条例的具体建议,并上报市人大常委会该条例有望在年修改、完善,从而更有效的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同时,环保部门还应积极建议上级部门尽快建立健全环境排放标准,如异味、光、热2005等
(三)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清洁生产就是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应用于生产过程和产品中,以期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对生产的过程而言,清洁生产包括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的原材料,在生产的过程中即排放废物之前,减降废物的数量和毒性;对产品而言,清洁生产战略旨在减少从原材料的提炼到产品的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清洁生产通过应用专门技术、改进工艺、设备和管理模式来实现清洁生产不仅可以尽可能地提高原材料、能源的利用率,而且可以大大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减少二次污染的风险,减少末端治理的负荷,节省环保投资和运行费用环保部门要对居民区附近一些工业污染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通过推行清洁生产,使企业加强管理,达到减污、降耗、增效的目的,有效控制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产生
(四)加大投入、强化部门协作与联合执法政府应加大对环保部门人力物力的投入,尤其要切实加大硬件设施(包括现场取证设备)的投入,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快速反映能力同时,环保部门还要加强与文化、工商、公安、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查处群众举报热点问题,通过协同作战,齐抓共管,严厉打击了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避免了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的产生
(五)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和完善环境行政执法,离不开环境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尤其是那些企业经营者懂得,保护环境、维护他人的环境权益是每个公民应有的环境道德水平要逐步形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机制,广泛普及和宣传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形成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强大社会舆论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经常不断地对“”群众和企业经营者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使社会各界对环保部门的职能有正确的认识,对环保部门的工作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在社会逐步形成人人了解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局面我市的经济发展相对还是比较落后的,环境状况更不容乐观,当前是我市实施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环保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早日把我市建设成为生态型园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第三篇市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成因及对策市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成因及对策近些年,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以及广大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日趋强烈,环境保护问题显现出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环境信访问题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年市环保局成立环保(年起已更名为全国统一的环保举报热线电话)举报热1999“线电话以来,共受理查处各类环境污染举报事项超过万件次环境信访工作是解110”02“12369”决环境污染问题、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手段和渠道随着环境信访工作的不断深入3开展,群众反映有些异味、光污染等扰民问题十分突出,如何切实解决这些疑难问题是摆在环保部门面前的一件大事本文将就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一、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种类国家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国家允许企事业单位在规定标准的范围内排放污染物根据实际扰民状况,环境信访疑难问题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排放污染物不超标的,例如噪声、恶臭气体、烟尘等,这类问题以扰民但不超标的噪声为主,其中不超标的卡拉、风机、生产噪声扰民问题十分突出另一类是排放的污染物,国家暂时没有制定出相应的标准,例如异味、光、热污染以及一些人为噪声ok等,其中异味、热以及人员说话、装卸噪声扰民问题十分突出针对这两类问题,环保部门难以依据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二、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成因
(一)城市整体规划、布局不合理我市城区内的居民区中混杂着商业、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加工生产等多种行业,这些行业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就必然产生油烟、噪声、烟尘、污水等多项污染而在一些老工业企业、重污染企业(例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烟厂)的附近却兴建了许多居民区可以看出,一方面开发商为了追求最大经济效益,在居民住宅楼内兴建许多门市房、地下室,这就为一些产生或有可能产生扰民污染的经营活动提供了客观条件,居民区内存在诸多环境信访隐患,%以上的环境信访问题均发生在居民区就是最好的证明90
(二)环境立法不健全我国的环境立法起步较晚、发展较快,环境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但现行的环境法律、原创法规有相当一部分是以计划经济模式为基础的、以当时社会生活条件为背景制定的,这就必然与目前市场http//www.xiexiebang.com/经济条件下的社会情况不相适应,在立法体系和内容上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之处立法上、尤其是标准上仍有空白,某些领域仍无法可依有些方面至今尚缺乏全面系统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对一些突出的环境扰民问题,在已有的立法中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这就使环保部门在审批、验收和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难以对管理相对人提出相应要求采取预防或补救措施
(三)环境执法部门职能交叉,行政管理有漏洞我国在环境保护领域实行的是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的执法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执法主体林业,执法权力和执法责任分散,不仅不利于集中执法,统一执法,而且容易造成执法混乱,并给执法相对人履行义务造成很大不便环境行政执法主体之间利益不一致,职责不清,在执法实践中,当几个执法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某一环境事务都享有监督管理权时,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互相争权,互相推诿的局面
(四)环保第一审批权落实不到位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应当实行环境影响报告制度对未执行环境影响报告制度的,规划、计划、土地、银行、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设计部门不得先行设计但有不少相关部门不严格按法定程序审批,各自为政有的部门不但不与环保部门配合协作共同把关,反而给一些对环境有较大影响、存在严重扰民问题的建设项目大开绿灯,致使这些项目从立项.到开工生产,竞没有环保部门的任何审批手续,一路顺风,毫无阻力地拿到了合法的生产或经营营业执照,造成环保部门在建设项目管理中行政执法的被动局面另外,按照现有体制,环保部门应对环保执法进行规划、协调、监督但是,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环保部门如何监督其他部门、拥有哪些监督权均没有做出具体规定,致使在实际执法中形成无法弥补的执法空档,有些部门只忙于自身主要业务,不去履行环保执法职责,环保部门既无法监督这些部门,又不能具体行使这些部门的执法权力、解决实际污染扰民问题这在处理噪声污染扰民问题上表现得最为突出
(五)环保部门执法手段软弱,硬件配备不足环保部门是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在环境保护方面要对人民和政府全权负责,但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却几乎没有赋予环保部门任何强制执法手段,特别是没有赋予查封、冻结、扣押、没收等手段,而环保部门面对的是环境意识差、肆意污染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业,客观地讲,环保执法不可避免地带有软弱性和不彻底性同时,目前国家和政府对环保部门硬件设施的投入似乎仍显不足以今年查处全市异味污染问题为例,由于现场环境执法和监测人员没有相应的快速应急检测设备,致使执法人员难以准确查找异味污染源、监测人员难以将异味气体进行有效收集、检测
(六)上访群众环境意识超前据市环保局环保热线电话举报中心的受理人员介绍,有的居民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特别高,有时甚至是苛“”12369刻,尤其对噪声扰民问题的反映十分强烈目前我市居民居住区大部分是与商业区、工业区混杂在一起,要求企事业单位的零污染和零排放都是不可能达到的,使居民区达到绝对的安静也是不现实的,部分上访群众的要求与社会实际状况存在巨大“”“”差距
三、解决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环保审批工作今年是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第一年,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要依据相关规定,在对居民区内即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审批过程中引入听证程序,组织有关群众进行听证这样会有利于环保部门拒绝审批“”那些产生或可能产生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建设项目,使建设方能够更理智、合理的进行选址,避免在居民区内产生污染和扰民问题,也有效避免了建设方的重复投资同时,要积极协调规划、工商、文化、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合作,落实环保第一审批工作,在审批工作中坚持和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对切实影响或污染群众生活环境的新、改、扩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控制
(二)积极建议修改、完善环境立法环保部门应结合环境执法实践和群众投诉情况,积极建议人大常委会尽快修改现有地方性法规,如《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目前,市环保局已经提出修改该条例的具体建议,并上报市人大常委会该条例有望在年修改、完善,从而更有效的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同时,环保部门还应积极建议上级部门尽快建立健全环境排放标准,如异味、光、热2005等
(三)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清洁生产就是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应用于生产过程和产品中,以期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对生产的过程而言,清洁生产包括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的原材料,在生产的过程中即排放废物之前,减降废物的数量和毒性;对产品而言,清洁生产战略旨在减少从原材料的提炼到产品的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清洁生产通过应用专门技术、改进工艺、设备和管理模式来实现清洁生产不仅可以尽可能地提高原材料、能源的利用率,而且可以大大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减少二次污染的风险,减少末端治理的负荷,节省环保投资和运行费用环保部门要对居民区附近一些工业污染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通过推行清洁生产,使企业加强管理,达到减污、降耗、增效的目的,有效控制环境信访疑难问题的产生
(四)加大投入、强化部门协作与联合执法政府应加大对环保部门人力物力的投入,尤其要切实加大硬件设施(包括现场取证设备)的投入,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快速反映能力同时,环保部门还要加强与文化、工商、公安、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原创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查处群众举报热点问题,通过协同作战,齐抓共管,严厉打击了http//www.xiexiebang.com/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避免了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的产生
(五)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和完善环境行政执法,离不开环境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尤其是那些企业经营者懂得,保护环境、维护他人的环境权益是每个公民应有的环境道德水平要逐步形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机制,广泛普及和宣传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形成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强大社会舆论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经常不断地对“”群众和企业经营者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使社会各界对环保部门的职能有正确的认识,对环保部门的工作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在社会逐步形成人人了解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局面我市的经济发展相对还是比较落后的,环境状况更不容乐观,当前是我市实施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环保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早日把我市建设成为生态型园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第四篇信访问题的焦点、成因及对策浅析信访问题的焦点、成因及对策信访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化和社会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特别是在当前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遇到许多纷繁复杂的棘手问题,有些难点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如何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指导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是当前信访工作的重点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就当前的热点问题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当前群众信访的几个焦点问题一是农村土地承包、征用方面近年来,国家政策不断向农业倾斜,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土地越来越值钱,农业承包案件也大量增多该类案件涉及农村土地、荒山、荒滩、鱼塘、林地、草地等多种类型由于它们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如不妥善处理,就会激化矛盾,甚至引发上访、缠诉等事件另外,随着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征地面积也不断加大,开发区日益增多,拆迁安置量随之增长在农村几乎是乡乡有开发区、村村有拆迁户,普遍采用一次性解决方式,安置费和补偿费较低,农民钱用完后,存在着没钱养老、无钱看病的现实问题,于是找政府解决,解决不了就上访二是城市房屋拆迁方面上世纪年代以来,城市化建设、旧城区改造工作一直是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实事项目经过大拆大建、功能再造,我国的城市基础建设得到很90大的改善,但个人的利益、诉求、对拆迁政策理解角度不同及其他社会问题,引发了诸多拆迁纠纷和前些年相比,近几年来群众在这方面的信访内容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如地方性拆迁政策与国家、省拆迁法规不匹配;房屋市场价格不断攀升走势与动迁群众实际承受能力之间的矛盾;城市建设动迁不再局限于旧城区改造,对地段、结构、装修较好的住房动迁引发与市场配套的估价、赔偿等一系列附加问题;城市建设和拆迁速度过快、安置条件不合理等问题三是企业改制方面近几年,我国企业改制速度加快,暴露了一些企业经营不规范,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不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加上以前部分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遗留下来的老大难问题,老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不断出现,造成此类问题较为突出主要包括改制企业国有、集体资产变相转移;职工要求得不到合理安置和补偿;解决生活出路问题;实施破产的企业资产变现难,职工得不到妥善安置;实施产权出售的企业职工要求补发在岗时拖欠的工资、风险金、集资款;企业占地;农民工要求与全民职工同工同酬等可题四是工资与社会保障方面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内债主要反映在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生活费、取暖费、医药费以及欠缴三险一金问题,而且新的拖欠仍在产生,极易引发新的问题集体企业职工要求参加社保问题,主要表现在集体企业职工要求补缴“”养老保险、办理退休问题;未解决劳动关系的集体职工要求享受社会保障补贴问题;没有缴费能力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不要低保要社保问题;困难集体企业要求参加医疗保险统筹问题等如果这些问题不能解决,随着国家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的成功,将可能引发这一群体的进一步上访五是涉法涉诉方面涉法涉诉问题是信访老大难问题,主要涉及反映司法机关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违法办案、作风霸道、乱罚款、乱收费等问题,导致百姓对公检法失去信任感,只有通过上访来求得问题的解决这类问题积案较多,长期滞留上访的人多,成为长期困扰各级信访部门的主要问题之一
(二)当前信访焦点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当前信访热点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滞后随着近年来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各级政府对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工作力度逐年加大,新城建设、旧城改造、交通道路、工业用地的规模急剧扩张,围绕土地占用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多,由此而带来一系列法律问题目前,我国尚未制定《拆迁法》,虽然国务院在年颁布实施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制定了相关规定,各省、市也依据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遵循等价2001“有偿的原则,对拆迁程序、补偿等方面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不相衔接的地方,具体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偏差较大”二是政府的职能转变滞后政府直接组织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土地流转,利用行政手段调节当事人的民事关系,已不适应依法治国、转变政府职能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对可以通过市场调节、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解决以及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事项,都应当从行政管理职能中剥离出来政府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土地流转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应该是制定评估规则、公布市场信息、调解纠纷等如拆迁征用补偿价格的确定,本属于拆迁人或征用人与被拆迁人或被征用人之间的民事行为,政府一旦介入,如遇到被征用和拆迁人不满意时,所有的责任都推到政府身上,造成政府与群众的矛盾三是一些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的基层党政干部基本素质较低,官本位思想和特权思想严重,服务意识、公仆意识较差,对人民群众缺乏感情,不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诱拖拉,对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出现的矛盾纠纷不能及时调处,甚至酿成严重事件,从而引发干群矛盾,甚至民族之间的矛盾,造成了不好影响四是农村城市化加重了农民的心理负担经济转型时期社会的变化和变革加剧了农村社会矛盾,传统的农村社会观念和体制被打破,农村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农村社会在城市社会扩张中处于两难的境地以及强烈改变现状的愿望与对现状担忧和对未来前景预期的不足,使多数人放弃农村,走入城市,由此又导致了这些进城农民与城市市民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他们只能以边缘群体的身份在城乡社会的夹缝中生存绝大多数农民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薄弱,心理承受力差,崇尚用武力解决问题,“”一旦生活无着,就可能在群体性上访中采取一种反社会的行为,以此来发泄对社会的不满五是个别信访人员对信访问题的处理要求过高有的信访人员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尤其是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国企改制等群众性“上访事件,往往涉及较大的经济利益,因此有些人企图通过反复上访获取更大的利”益有的信访人员为满足私欲的心理,往往利用一些小问题借题发挥或趁火打劫,煽动群众,散布谣言,蛊惑人心,制造混乱,致使群体访事件越闹越大,甚至以堵塞交通、冲击党政机关相要挟,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六是部分司法判决缺乏公信力,司法权威得不到保障司法权威不仅表现在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制度建设上,还应当表现为司法机关依法裁判的结果公正、公平,并为人们普遍认可和信仰实践证明,部分司法人员执法不公,判决不透明,程序不合法,其表现主要有有些诉讼程序不公开、不透明,暗箱操作的情况严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有些办案人员故意拖案,案件严重超期,当事人催促无果,从而引发申诉上访不断
(三)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的几点对策
一、加强立法工作立法机关应充分发挥立法主观能动性,制定充分反应社会各方利益的良法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要听取各方群众的意见,考虑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在谋发展、搞建设时,要综合考虑给群众带来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不能顾此失彼;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依照法律精神和公正原则切实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二、突出司法调解的地位和作用司法调解不仅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和便利的特点,而且也可以弥补法律适用能力的不足司法调解可以根据自主和自律原则选择适用的规范,如地方惯例、行业习惯和标准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协商,通过调解结案的结果更易得到当事人双方和社会的认可突出司法调解的地位和作用,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建立庭内、庭外调解制度,根据不同诉讼阶段的特点,建立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明确各环节调解职责和要求,努力把调解贯穿诉讼的全过程对已达成协议的案件,法官主动与当事人联系,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提高自动履行率,巩固和落实调解成果
三、加强人民调解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加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提高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力求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机结合与合理衔接
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完善一把手担负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人员直接负责、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的责任体系二是要加强基层调解,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应对机制要以村、街道和社区为工作重点,抓好村(居)委会、治保会、调解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强两所一庭(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调处化解在基层要立足预防,全面排查隐患,做好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工作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对一些重点突出信访问题,信访部门和党委政府督查室要联合督查督办,确保问题及时处理要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各地区、各单位对所辖范围一段时期内突出的不安定因素要定期报告,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以免贻误处置时机四是要坚持依法治防全面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对鼓动闹事的为首的少数人和无理缠访、闹访者要依法打击,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五、牢固树立司法公正观念司法是维护公平和正义的重要屏障,对于构建良好法治环境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牢固树立公正司法观念是新时期加强政法机关建设和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要继续深入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人员队伍建设,增强司法人员政治业务责任和职业道德,遏制司法腐败,实行公正司法,提高办事质量,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六、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律师是法律服务主体的主要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讲,律师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是群众的代言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律师充当着重要的角色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人,各种矛盾不断凸显,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尤其突出,群众迫切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但有时又请不起律师,加上一些律师不能真正为群众排忧解纷,群众只好通过上访解决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因此,通过加强法律援助,尽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通过法律服务维护公平和正义,通过法律服务为群众定纷止争,通过法律服务宜传法律知识,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第五篇谈伤害案件引发信访问题的成因及对策谈伤害案件引发信访问题的成因及对策投稿部门邵阳投稿人刘海燕文章来源绥宁县公安局发布时间访问次数次2011-01-241528294民主法制、安定有序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因伤害案件引发的信------------------访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年我县因伤害而引发的信访案件起,年已达起,上升年月,已有起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078从所占比例来看,年我县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起,因伤害而引起的信20081475%20091—912访案件起,占总量的年,受理涉法涉诉案件起,因伤害而引起的200753信访案件起,占总数的今年月,我局受理的起信访件中,此类案815%200848件已有起,超过总信访数的多,伤害案件引发的重复访、越级访也在增多1430%1—939分析伤害案件易形成信访问题的原因,探讨对此类信访问题的防治对策,对维护社1230%会治安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伤害案件引发信访问题的成因
(一)伤害案件本身的特殊性一是复杂性伤害案件的起因大都是为邻里纠纷、私人小利、户族利益等,涉及的人员、起因、案情等方面往往较其它案件相对复杂得多,往往是长时间矛盾纠纷的积累,有时参与的人数较多或随着案件的发展越来越多调查取证时,目击者往往又害怕得罪人而不愿作证二是处理机关的多重性在处理时,由于民事同刑事,民事同治安责任交叉,公安机关按职责只能处理刑事、治安部分,民事部分需要法院作出判决,这样容易造成当事人的不理解三是伤情的不同性对伤害者所造成的结果,除伤害致死外,伤情可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轻伤和重伤属于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轻微伤可调解处理,也可对违法者予以治安处罚,但往往存在处罚了但赔偿不能一起到位的现象,而赔偿问题又不是公安机关的职权范围,容易使受害人误解四是违法犯罪嫌疑人不能抓获归案有些嫌疑人对受害人进行了严重的伤害后,为逃避打击而畏罪潜逃,这样使得受害人不仅身体上受到伤害,而且在经济上也受到了巨大的损失,医药费等都得由自己垫付,而公安机关因为多方面的原因未将凶手捉拿归案,因此受害人反复上访,要求捉拿凶手
(二)伤害案件办理不规范一是受理阶段的工作失误伤害案件,尤其是造成轻微伤.的案件,有的办案人员往往认为是一般的治安案件而单纯的以伤害程序考虑,忽视其复杂的起因由于重视度不够,一般化对待而引发信访问题二是办理阶段的不负责任经办伤害案件,往往比其他案件手续繁杂,任务繁重,花费的时间也多,有时甚至会费力不讨好有的办案人员因而有厌烦情绪,不愿办理此类案件,不认真履行法律职责,工作推诿导致案件久拖不决,由此引发群众上访三是办案人员素质不高少数民警素质不高,执法能力不强,在侦查、调查一开始阶段对案件缺乏通盘考虑,证据收集马虎,事实认定不清,法律应用不当,往往会失去最佳的取证时机,使工作被动少数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伤害了群众感情,使群众气不顺,心不服有的民警就案办案,存在不公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没有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因而引发上访
(三)伤害案件当事人的自身因素一是获取经济赔偿心切有的伤害案件发生后,当事人基于获取经济补偿等原因双方达成私了的许诺,而当出现一方反悔不能最终达成协议时,再找公安机关处理,增加了公安机关查清事实的难度有的当事人提出不合理的高额补偿,既没法律依据,也难以使对方接受,达不到要求,便上访申诉二是对公安机关不信任案件发生后,当事人担心公安机关处理不公正,想方设法的跑后门,走关系,有的甚至想通过上访给办案单位施压,引起重视三是法制观念淡薄公安机关查清处理案件后,有些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不能正确认识和接受,提出脱离实际,违背法律的理由,希望通过上访撤消原处罚四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影响有的当事人一方,尤其是肇事者,为了从气势上压倒对方,便编造一些假情况,说自己与某位领导或办案人员有关系,或鼓吹自己背后有很多人支持,有的甚至故意挑衅,希望彻底将对方折服,结果刺激受害人产生上访的心理
二、预防和减少因伤害案件引发信访问题的对策
(一)构建防控网络,抓源头治理一是要加强防控立体化建设,在农村、社区、城区街头加强巡逻控制,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在重点部位安装监控设备,提高防范工作的科技含量结合各项专项行动,对重伤案件从严处理,对故意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二是要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在日常工作中,公安机关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必须坚持纠纷必解,以社区与农村警务室为依托,加大与综治、司法联系,广泛发动治保综治群干,认真做好纠纷调解和矛盾缓解工作,把易引发伤害案件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三是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公安机关要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短信平台、入户走访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引导群众以民间调处等途径解决相互间的纠纷,一旦发生伤害案件,要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公安机关要联合司法部门深入开展法律下乡、法律进社区活动,从源头上减少伤害案件的发生
(二)规范办理伤害案件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查处打击故意伤害违法犯罪活动要专人专办,快速侦破,在受理、询(讯)问、调查、伤情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尽可能缩短办案时间,要认真细致地办理好每一起伤害案件一是要适时采取强制措施伤害案件发生后,要及时出警,对重大嫌疑人要迅速控制,防止当事人逃跑或为了逃避责任串供,建立攻守同盟、毁灭证据、制造伪证等调查工作设置障碍对作案后逃跑的,要立即组织抓捕,对较明显造成重伤害的嫌疑人,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防止其逃跑二是要强化证据意识伤害案件发生后,不论达到何种伤害程度,也不论是什么原因,都要及时赶赴现场,以办理刑事案件的要求积极调查取证,走访当事人和知情人,获取第一手材料,掌握工作主动权即使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也有充分的依据对当事人说服教育三是要妥善的处理好伤害案件民事部分的相关事宜由于伤害案件对社会危害较大,尤其是群体性伤害案件,涉及人员多,且当事人情绪波动大,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办案民警要积极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为最终的民事赔偿服务四是要做好当事人的回访这是对受害人精神的一种抚慰对因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破案处理的,一定要耐心地向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求得理解,防止因答复简单硬引起当事人不满而形成信访案件
(三)切实提高民警业务素质公安机关各办案部门要结合三基建设,加强岗位练兵,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知识,针对性的学习办理伤害案件的要点、技巧,提高办理伤“”害案件的能力教育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综合分析案件多方面的复杂因素,对案件结果可能产生的各种问题进行周全考虑,善于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实际进行教育引导,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提高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对于伤害案的办理,要落实首问责任制,即第一个接待的民警为首问责任人,负责对案件的跟踪调查处理
(四)强化责任追究机制湖南省公安厅湘公通号文件《湖南省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出台后,明确规定各级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民警因职
[2009]106务行为过错,导致信访事项发生,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受理的信访事项查办不力,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信访人,致使信访人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以及接处警不及时,导致现场破坏,嫌疑人逃跑的,都要追究责任制度的推行,关键在于落实公安机关应加强执法监督,纪检、督察部门对一些影响较大、群众反映较大的伤害案件应予以督办,防止因办案不力、或处理不当导致当事人不满引发上访对确实因违规、违返程序办案而引发信访问题的民警要从严处理办案民警应增强责任心,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要求依法办理,尽力做到使当事双方均满意,从而减少上访的概率
(五)加大对加害人的追逃力度在有些伤害案中,由于侵害人逃匿,而对受害者造成极大的伤害,为督促公安机关尽快缉拿凶手,赔偿其经济损失而不断上访,而基层派出所由于警力严重不足,经费特别紧张等原因没有过多的精力和经费在全国各地追逃针对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应在办案与追逃经费上给予保障能第一时间抓捕的立即抓捕,抓捕不到位的,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追逃,不能因为工作不到位而使违法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使受害人身心俱损要做到工作细致、追逃有力,使犯罪份子逃到天涯也枉然,坚决杜绝上访隐患
(六)构建多方联动体系对案情复杂、较难查清的伤害案件,应在党委政府、政法委“”的组织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其它政法部门的协调沟通,对原被告明确,案情简单,犯罪情节轻微的轻伤案件,要告知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自诉,并将有关证据材料移交法院对案情复杂,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伤害案,要及时移送检察院,保证其按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使案件能得到合法公正的审判,使受害者得到应有的赔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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