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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北京派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派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员工人身、企业财产的安全,北京派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派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派特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派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派特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与生产、经营等活动一并列入公司管理“”“工作中”第三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实行系统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属地公安消防、物业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布置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公司防火安全管理的工作,并依据本办法监督、指导、检查各基层单位、各部门、各项目部及分包商施工队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第六条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周彤;消防安全管理人严蓉、高德友;消防安全管理员陈薇、张燕、贺昌、刘沛、姚文鹏、任玉美、李景辉;安全监控管理员梁峰、夏守道;义务消防队公司全体员工第七条消防安全总负责人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
二、保证防火组织机构及其人员配备,保证防火工作所需经费的投入;
三、主持研究防火安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公司的火灾事故处理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制定规章制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负责防火宣传教育;
三、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四、负责落实消防经费;
五、负责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六、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七、指挥扑救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八、建立防火档案,组织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消防档案要详实,能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九、负责消防安全年度考核奖惩第九条
一、消防安全管理员职责、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完成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工作;2
二、安全监控管理员职责
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1、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2证系统正常运行3
(一)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厂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天、外来单位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总经理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130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2、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3、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4、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56
(八)火灾情况记录;-1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三、建立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
四、完成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
五、完成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
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七、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八、完成上级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及本单位领导委派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三章工作任务第十一条防火检查工作
一、重点防火部位、作业场所要建立巡查制度,确定巡查人员、内容、巡查部位和频次,做好巡查记录;
二、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火灾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
三、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应立即向公司报告
四、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和违章行为;、火灾隐患整改及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1、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
2、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灭火器材;
3、工作人员须掌握的消防常识和技能;
4、易燃易爆物品及物资仓库的防火管理;
5、消防控制系统、消防设备及设施运行情况和相关记录;
6、防火巡查和值班人员值班情况;
7、消防档案;
8、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910第十二条火灾隐患整改、宣传教育、防火建审和验收、火灾统计按照《派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执行第十三条明火作业的管理
二、公司生产车间,按保护距离计算,每平方米配备一具公斤手提式干粉灭火-3器205
三、机动车辆,每辆配置一具干粉灭火器
四、在有特殊规定、环境、要求情况下,不属此标准范围之内
五、每年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维修、更换第五章检查评比第十八条对以上规定公司将定期进行检查,不定期的进行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如发现有违反本办法及防火制度的一定重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在消防工作中,对防火、灭火工作突出做出贡献的,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第七章处罚和表彰奖励第二十条对落实消防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一)在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验收中,对达到先进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
(二)在阶段性竞赛或各种安全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随时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
(三)对积极参加火灾事故扑救、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预防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实行表彰和物质奖励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实施处罚时,须填写处罚通知单,实施警告时使用书面警告第二十二条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在执行中的问题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规定同时废止北京派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派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第二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房屋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危害,树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物业公司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的原则,与物业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活动列入单位管理工作中”第三条本办法主要规定了安全责任、安全管理、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和灭火救援等相关内容第四条物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实行系统管理与属地监管管理相结合,在物业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第五条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室应当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室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防火安全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随时调整,防火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各项工作,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物业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管理的工作,并根据本办法监督、指导、检查各基层单位、各部门、各项目部及分包商施工队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第八条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职是消防安全的管理人第九条防火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审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相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法令和条例
(二)负责组织开展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部门和上级单位有关消防规定、规范、规章制度和办法
(三)负责批准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网络体系,围绕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统筹安排消防安全工作
(四)负责研究消防安全,解决公司重大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并落实,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五)负责审定消防工作实施细则和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奖罚制度等,审核灭火作战预案
(六)负责启动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发生时的灭火救援预案第十条办公室主要职责在房屋物业管理公司防火委员会的领导下,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公司消防工作具体工作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监站)负责实施
(一)在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指导、监督、检查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级人民政府、神华准能集团公司所制定的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委员会的决定,落实消防监督工作
(二)确立公司内部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制定重点防火单位(部位)消防档案、灭火预案并进行演练
(三)负责筹备召开防火委员会会议,并督促检查防火委员会决议、布置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拟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计划和安排
(四)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五)负责开展实施年度火灾应急演练的回顾工作,定期修编火灾应急预案
(六)负责指导、监督公司及各基层单位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确定重大、一般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提请公司或隐患单位进行整改
(七)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
(八)负责指导各单位建立义务消防员队伍,对重点工种进行消防培训
(九)参与公司内部新建、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核;配合外委施工单位实施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验收工作
(十)负责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调查
(十一)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制定公司消防安全考核细则,并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工作
(十二)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十三)完成防火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一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保证防火组织机构及其人员的配置,保证防火安全所需经费的投入
(三)负责支持研究防火安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防火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整改,保障防火安全
(四)组织本单位发生火灾事故的处理
(五)完成公司党政及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单位防火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教育宣传,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的防火安全培训
(三)负责组织本单位防火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四)负责建立本单位的义务消防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经费
(五)组织指挥初期火灾扑救,疏散可能被困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火警报警,协助消防专职部门查明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六)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年度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在公司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是公司防火安全的主要领导机构,公司安监站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室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配置及设施的完整
(六)在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实施和演练
(七)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实施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报治安保卫处消防部门备案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第三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十六条各单位在维修、配置消防器材时,必须向治安保卫处消防部门申报备案,所购进的消防器材经治安保卫处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十七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必须向治安保卫处消防职能部门以书面材料上报具体要明确建筑物位置、经营内容、占地面积、承包或租赁方负责人等,经治安保卫处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第十八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保障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
(四)完善消防档案并制定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第十九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治安保卫处消防部门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第二十条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的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时,同时将工程防火设计报送公司消防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设计审查时,必须有消防主管部门参加对工程防火设计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施工工程竣工后,验收的主管部门在验收前的五个工作日通知消防部门参加验收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一)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承担下列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
1.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2.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
3.材料
4.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5.
(二)设计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1.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2.准;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3.
(三)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1.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2.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在建工
3.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有效
(四)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1.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
2.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3.
(五)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3.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5.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6.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7.第二十一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宾馆(招待所)、文体中心、影剧院、公共娱乐场所、火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公司办公楼、电视台和通信枢纽
(三)公共图书馆、档案馆
(四)选煤厂、黑岱沟露天矿、设备维修中心、炸药厂、小沙湾水厂、矸石发电公司、哈尔乌素露天矿、氧化铝中试厂、供应处露天油库
(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供应、销售等单位
(六)食堂、展览馆、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第二十三条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七)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八)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制度;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制度;
(十二)其他要求的消防安全制度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进行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掩压、圈占地下消火栓
(三)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四)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五)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遮挡、覆盖第二十七条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对易燃、易爆物、化学物品使用储存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在运输、仓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时,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消防安全规定运行,并及时以书面材料上报治安保卫处消防部门,经公安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一)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二)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式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gb12268——2005
(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得超量储存,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第二十八条为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危害,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火灾危险源进行火灾风险识别第二十九条识别从现场存在的各种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全方位的辨识,提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进行预控第三十条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优化和持续改进各项控制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以实现风险的可控第三十一条火灾风险识别范围包括人为因素、机械火源、热火源、点火源、化学火源和其他因素第五章防火检查管理第三十二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等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能正常使用
(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四)封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三十三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或使用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进行现场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第三十四条防火巡查人员发现火险隐患应当立即妥善处置,无法当场处置的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第三十五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第三十六条各单位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其内容是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四)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五)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运输、储存、领用、和销毁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情况
(十二)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三)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对辖区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安装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每年对其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各单位应每年对灭火器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并建立台账第六章火灾隐患整改管理第三十八条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给予消除,对违反下列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整改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第三十九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管理人或责任人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如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治安保卫处消防部门有权建议停产、停业整改,并将结果上报公司防火委员会和安全监察局第七章灭火救援管理第四十条治安保卫处是公司唯一专职灭火抢险救援队伍,接处警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遇有火灾出警程序接到火警命令后,应迅速出警,到达火灾事故现场,同时指挥员要向处领导汇报,处领导第一时间向公司生产指挥中心汇报,汇报要简明扼要说明火灾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
(二)遇到涉外求援出警程序公司生产指挥中心是公司生产指挥的主管部门,当遇到涉外需要出警支援时,接警员首先下达出警命令,指挥员要向处领导汇报,处领导经请示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同意后迅速出警支援,出警途中和灭火救援过程中首先要保障人员和设备的绝对安全
(三)公司非火警动用消防设施设备程序当公司各单位动火作业、现场监护等其他需要消防协助时,需要协助的单位需向公司生产指挥中心提出协助请示,由生产指挥中心向治安保卫处下达指令,治安保卫处出动进行协助,保障安全,并将结果每年年底汇总后上报公司防火委员会第四十一条单位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第四十二条人员密集场所、大型车间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第四十四条消防队接警到达现场后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使用各种水源;
(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七)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有权向公司各单位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第四十五条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治安保卫处消防部门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严禁隐瞒、干预调查工作第八章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管理第四十六条各单位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对每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年年初按本单位实际情况向治安保卫处消防部门上报全年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特殊工种的职工,经消防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内容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五)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第四十七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部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第九章消防档案管理第四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包括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地反映本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内容,消防档案应当统一管理、备查第四十九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一)建筑物施工、使用或开工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二)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消防安全制度
(四)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五)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六)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五十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各类审核、验收意见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测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工作考评办法
(十)消防奖惩记录前款规定中的第、、
13、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人员、时间、部门、内容、发现的火险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45第十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6第五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计划第五十二条各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
(二)各组职责
(三)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六)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第五十三条各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至少每年演练一次,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第十章考核第五十四条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公司本安体系考核之中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造成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照国务院《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五十六条触犯法律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责任人或个人刑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治安保卫处负责解释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第三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某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员工人身、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据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单位、部门、个人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所属各单位(包括矿区服务”事业部、全资子公司),合资合作、集体企业参照执行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由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织落实hse hse第五条公司授权某某公司消防支队(以下简称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并完善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发布日期年月日实施日期年月日201474201474
(二)负责制定公司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考核;—1—
(三)负责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检查、指导各单位消防宣传培训工作、义务消防组织建设和消防应急演练工作;负责组织消防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资质培训取证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监督火险隐患整改;参与审查和确定重大火灾隐患,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
(五)负责对进入公司的消防产品、生产厂家及消防设施安装、维修、检测等承包商的资质审查;
(六)负责对消防设施、器材等产品的使用和维修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对工业动火、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现场检查和监护;
(八)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消防三同时管理工作;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竣工验收;负责对公司范围内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性抽查检查及日常运行的监督检查,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九)负责对公司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的组织、指挥,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十)负责沟通协调公司与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事宜;
(十一)完成公司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hse第三章—2—消防安全责任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和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企业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专项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投入资金落实到位;
(四)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五)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督促落实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实施演练第七条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副职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第八条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拟定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上级消防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二)制定并完善本单位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三)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整改火灾隐患;
(五)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消防三同时工作;—4—
(六)负责配合、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火灾事故统计上报工作“”第九条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设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具体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消防工作指示及各项消防法规;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各项消防操作规程,并认真贯彻落实;
(三)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科普知识,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安全素质,对特殊工种人员要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教育;
(四)在单位及所属各基层部门中,进行防火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研究制定整改计划,确定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措施,在未整改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五)指导和帮助所属各单位和部门的防火安全员、义务消防组织做好防火和灭火准备工作,负责管理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六)配合调查火灾事故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按规定向地方公安消防机构报审,未经依法审核—5—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第十一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同意的消防设计,未经原审核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第十二条消防支队按照企业内部消防安全三同时的规定要求,依据国家现行消防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三同时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参与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消防审核并出具企业内部初步审核意见第十四条公司各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前应将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报消防支队进行登记备案,并出具相关登记备案意见第十五条参加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竣工投产前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第十六条参加公司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并提出评价意见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6—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周期要满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十八条公司安全环保处同消防支队根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确定原则,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公司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对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第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包括外来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设置防火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二)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7—
(四)落实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和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五)设置消防车通道并保证畅通;
(六)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住宅区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8—第二十三条购买使用的消防器材、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使用手机等非防爆通讯器材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监护人员,明确监护责任,确认安全方可作业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六级风及以上天气,应当严格控制火源、电源,禁止在室外用火第二十五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矿区服务系统有关单位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公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第二十六条举办集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地方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齐全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活动前应报消防支队进行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根据预案要求申请消防力量现场监护—9—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定期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第二十八条设有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和区域火灾报警设施的单位,应当保证二十四小时有操作人员值守,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效资格证上岗操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单位消防规章制度第二十九条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装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等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应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留存检测报告并做好记录委托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并对服务质量负责第五章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第三十条各单位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对每名员工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新入厂和调换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防爆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疏散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10—第三十二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第六章灭火救援及现场监护第三十三条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第三十四条发生火灾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防止事故扩大消防支队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第三十五条较大火灾扑救要成立火场指挥部,根据火灾扑救需要指挥部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使用各种水源;
(二)截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为防止火灾蔓延,有权拆除或破损毗邻火灾的建筑物、构筑物—11—
(六)调动公司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七)向周边联防单位请求增援第三十六条消防支队接到责任区以外某某单位报警或增援请求时,应立即向公司生产指挥部门报告,按命令出动情况紧急时,可边出动边报告第三十七条消防支队在接到责任区单位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建筑坍塌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员工遇险事件等灾害报警时,应立即出动,组织开展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遇有道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环境污染、核辐射事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其他灾害事故时,应按照公司领导或生产指挥部门的要求,积极参与配合处置第三十八条消防支队参加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应在所在地区公司或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实施并根据本地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用正确的处置措施,严密组织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三十九条现场监护由生产调度部门向消防支队指挥中心统一下达调动指令,各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具体落实所属责任区内的监护任务第四十条责任区中队接受任务后,应根据监护指令,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到达监—12—护现场后,消防监护负责人第一时间与受监护单位现场负责人取得联系,领受监护任务和查看现场,并接受相关人员的技术、工艺和安全风险交底第四十一条消防监护负责人根据相关人员的技术、工艺和安全风险交底后,要提前预想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合理制定监护方案和力量配备,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监护力量第四十二条消防监护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及风向,确定车辆人员安全站位,熟知监护任务和各自的战斗分工,了解监护对象的火灾危险性和储存物料的理化性质、毗邻部位、进攻及撤退路线以及监护时间进度等情况,检查确认现场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做好战前准备第四十三条在执行现场监护任务过程中,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监护任务区域范围,并保持通讯处于畅通状态第四十四条当监护现场出现危害监护人员生命安全时,监护负责人有权下达紧急避险命令第四十五条在监护过程中如现场发生火灾,应按应急预案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并及时报告在监护过程中责任区发生火灾,指挥中心若要调动现场监护力量,须通报受监护单位现场负责人停止作业或另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第四十六条监护任务结束后,由消防监护负责人与受监护单—13—位现场负责人进行沟通,确认现场没有问题后,清理器材装备返回驻地归队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迅速补充油料、灭火剂,维护保养器材装备,调整执勤力量,恢复战备状态第四十七条因监护任务时间长,距离驻地远,由受监护单位负责执勤备战需要及其他的基本生活保障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四十八条各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公司消防支队,由消防支队对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基层站队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班组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并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14—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第四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五十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维修、保养、检查应当建立消防器材台帐并及时进行更新第五十一条消防支队对各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检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适时组织监督抽查,对公司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15—专项检查第五十二条消防支队在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向被检查单位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隐患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被检查单位对火灾隐患应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负责人,按期限整改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制定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整改消防支队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考核第五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隐患单位应通知消防支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检,确认隐患消除第八章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第五十四条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失大小,都列入火灾统计范围第五十五条消防支队负责公司内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各单位发生火灾后应配合消防支队进行火灾调查,查清火灾原因、核定经济损失,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和控制类似事故发生第五十六条发生火灾后,各单位应按办法上报消防支队及有关部门,在查清火灾原因后写出火灾事故报告报消防支队第五十七条发生火灾的单位应当保护火灾现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伪造火—16—灾现场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协助消防支队做好火灾调查工作居民住宅发生火灾,由辖区物业管理部门配合消防支队进行调查第五十八条火灾事故的处理按照《某某公司安全环保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由消防支队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后后报公司安全环保处进行处理第五十九条某某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在油田区域内因违反本办法造成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应对消防支队在火灾扑救中消耗的灭火剂、器材、燃油等进行经济补偿,同时记入安全环保业绩,并报企管处取消公司准入资格对造成火灾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第九章消防安全考核与奖惩第六十条根据《某某公司达标(审核)考核管理规定》、《反三违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消防支队对各单位及员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hse“”报公司安全环保处第六十一条在消防工作中对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经消防支队考核确认,报公司安全环保处,分别予以表彰奖励第十章附则第六十二条本办法由安全环保处归口管理,由消防支队负责解释—17—第六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某某公司防火管理规定》同时废止第四篇天然气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18—
一、总则
(一)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公司财产及生产设备,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有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四)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护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防火责任人由经理担任,部门、配气站、安装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部长、站长和班组长担任
(五)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属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六)各部门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来到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三、消防安全职责
(七)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八)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九)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1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2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3
(十)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4、、
1、
2、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组织防火安全3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4
(十一)各部门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十二)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四、防火安全措施
(十三)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十四)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结合岗位职责,做好防火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十五)禁止在有火灾隐患的场所使用明火,若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的明火作业管理规定,遵守作业规程,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保证措施后方可动工
(十六)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相应灭火应预案,并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十七)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照公司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五、奖励与惩罚
(十八)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坚持防火安全规章1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2全;、、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的发生的;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4的;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5
(十九)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二十)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二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天然气有限公司宣*****二一一年十月二日第五篇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广西贺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管理0//v
2.0
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办法q/hzg07·00·012—2010范围本办法明确了公司消防安全的管理职责、管理总则、管理措施、责任事故处理、检查1办法、奖惩条例等有关事项,以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维护生产、工作和公共安全,保障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本办法适用于广西贺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的管理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2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管理职责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以及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安全环保部是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监督检
3.1查
3.2各车间、部室领导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3.3班组长是本班组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任职工对自己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3.4公司管辖区域内如发生火险、火警或其它事故,人人有责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安
3.5全环保部,力求得到妥善处理,减少企业损失管理总则
3.6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法律依据4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总方针,实行科学管理、层层负
4.1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的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在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坚决执行公安部关于消防工作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形成纵向到底,纵横交叉,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网
4.3络“”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管理措施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为严防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求各部门协
4.45调配合,制定相应和切实可行的防火责任制度,作为本部门在消防安全工作上所遵
5.1循的准则各单位在安排和布置工作的同时,必须考虑消防安全工作应注意的问题,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应用消防新技术、新成果、解决火险隐患等纳入工作中在进行设备更新、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规范时,应把执行设计规范与消防安全工作联系起来;在进行检查生产工作和设备运行情况的同时,应检查消防安全工
5.2作的内容如发生电气、设备等火灾事故时,应火速拨打火警电话,并配合消防人员组织灭火,事故后,消防部门负责召集火灾事故分析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防
5.35100119范措施,提交到安全环保部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广西贺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管理
5.4//v
2.0库内工作人前班前班后应认真检查库房的情况,发现问题或事故隐患要及时q/hzg07·00·012—2010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处理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5.
4.1要做到五不准、五留距、整齐,即在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火炉,不准乱接电线,不准点明火,不准易燃物品或性质抵触的物品混存;货物堆放要留墙距、柱距、
5.
4.2“”“”“”顶距、垛距、灯距;堆放物品要整齐,库内卫生要清洁仓库内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及化学物品的贮存必须与一般原材料分开,库内通风温度保持正常并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
5.
4.3生产区内若需使用电炉的,须按如下制度执行因生产、工艺需要使用电炉的单位,必须报经生产管理部审批
5.5电炉的使用应明确使用人员、地方和方法
5.
5.1电炉的规格,应按工艺要求配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更换
5.
5.2电炉的周围严禁存放易燃和可燃物品
5.
5.3电炉使用完毕后,要立即拉闸断电,并定期检查电炉的线头、插座、插头,防止
5.
5.4漏电短路引发火灾
5.
5.5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配电房、变电器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可燃及其他物品,必须保持室内清洁
5.6通风良好室内门窗、进线槽、墙壁要有防止鸟类和小动物爬入的措施电器设备要
5.
6.1定期清扫,防止短路引发火灾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主控室主控室电屏柜的背后严禁堆放杂物、衣物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
5.
6.2电器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扑救报警,并使用灭火器或者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严禁用水扑救电器设备
5.
6.31211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管理要求凡设置在各单位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由各单位负责行使管理
5.7权,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必须严格执行器材的管理制度,非火险、火灾严禁使用如
5.
7.1生产需要,必须事先征得安全环保部消防队同意方可动用;使用完毕应清洁干净,晾干整齐放回原处,违者处责任单位、责任人~元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点,不得擅100300自拆除防火标志牌,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违者处责任单位、责任人~
5.
7.2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100地上消防栓不得埋压损坏,违者除照价赔偿外,罚款~元300安全环保部负责会同有关单位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
5.
7.3200500于良好状态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增设、更新、更换、检修,由安全环保部统一安排
5.
7.4计划,写出书面报告报公司审批后实施,各部室、车间应予积极协助和支持在非专门焊接场地进行作业时,必须按防火的要求做好必要的防火措施方可作业焊接工作完毕后,对现场必须严格认真地检查,确认没有火种后方能离开
5.8公司在厂区内全面实行禁烟,取消原有的吸烟点,严禁携带打火机(工作需要用打火机由公司统一配备)、香烟进入厂区,并禁止在厂内吸烟,以杜绝火灾隐患,严
5.9防火灾事故责任事故处理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导致火险、火灾事故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罚款地~6元,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刑事责任
6.1100广西贺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管理500//v
2.0凡经消防检查需整改的火险隐患,单位负责人应在整改通知书上签字并及时整q/hzg07·00·012—2010改,如拒绝签字或不予整改,由此而造成火险、火灾事故的,处责任人、责任单位
6.2~元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火险、火灾责任事故处理应遵循三不放过原则5001000没有查清火险、火灾原因不放过事故单位领导、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和职
6.3“”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火险、火灾事故发生后,没有防范和整改措施不放————过——火险、火灾事故由安全环保部牵头,公司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处理,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及整改意见,上报生产管理部及公司领导审批检查办法
6.4消防安全大检查于每月日进行(遇双休日往后推至星期一),由安全环保部牵7头,生产管理部协同
7.125检查组检查到哪个单位,哪个单位的负责人应随同参加对本单位的检查,参加检查单位必须派单位领导参加,对不按时参加者,处以元罚款
7.2检查出的各种火险隐患,由安全环保部直接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完毕50后,整改情况应书面形式连同整改通知书,反馈到安全环保部对其他隐患经下达整
7.3改通知书仍不整改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奖惩条例处罚条例8凡严禁烟火的区域必须在防火区域、路口、场所设置和张贴有关标志牌、图,
8.1且标志醒目、划线清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8.
1.1凡应设置标志的区域、场所、路口而未设置的,扣安全环保部元处;设置在生产区域内的各种安全防火标志,警示牌等,如人为破坏、擅自移动
8.
1.
1.150/或未经批准私自拆除的,扣区域所在责任部门元,属外单位人员一次罚
8.
1.
1.2元100200重点防火区域通道(包括电站、油类储槽、氧气站、电机地点、木场、化工库、油库、成品库等)以及各车间、工段之间必须设有消防安全通道,通道两旁设置防护
8.
1.2栏,拐角处设有标志牌指明方向,通道上不得堆放、停留任何物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或物品堆垛的防火间距不足的,经下达整改通知书仍不按规定整改的,扣责任人元,责任部门元
8.
1.
2.1生产区现场各楼楼梯口、走廊间不得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经指出不改正的,50100扣责任人一次元
8.
1.
2.2重要场所,如库房及电站、碱回收油类、储槽、氧气站、存放电机地点等,必须50张贴危险或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标志,并保持完好、醒目
8.
1.3应设置有关标志而未设置者扣责任单位一处元“”“”如随意涂改、撕毁、刮擦,扣责任部门一处元,责任人元
8.
1.
3.1100如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经指出不改正的,一处扣责任部门
8.
1.
3.210050元
8.
1.
3.3200化工库、储木场及易燃、易爆物品安置点等重点防火部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齐全、完整有效、取用方便
8.
1.4设施不全或不方便取用,一处扣责任部门元;未经安全环保部批准擅自动用(非救火灾)消防设施,造成损坏的,扣责任部
8.
1.
4.150门元次,扣责任人元次;
8.
1.
4.2广西贺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管理150/50///v
2.0配备在各单位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器材箱等防火设备应保持清洁、无粉q/hzg07·00·012—2010尘,否则,扣责任部门元处
8.
1.
4.3生产区现场、路口安全通道等不得设有违章建筑,严禁明火作业,严禁未经安50/全环保部或主管部门批准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废物
8.
1.5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引起火警、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责任部门元次,扣责任人元,如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情节后果严重
8.
1.
5.1的,追究法律责任;100/50严禁在高压输电线、仓库、木场等重点防火部位附近搭建易燃建筑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否则扣责任部门元罚款,经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仍不予整改的,扣
8.
1.
5.2责任部门元次;100未经消防部门批准,擅自在规定用火场所外明火作业的,扣责任单位元200/次
8.
1.
5.3100重点防火部位,应按消防要求安装阻燃线路、防火开关、灯罩,厂区内各交通/干道需保持畅通无阻;禁止外来车辆或本公司车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防火区
8.
1.6域重点防火部位未按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进行安装,线路无防火装置,开关、照明无安全防火罩、无总闸等防火设施的,扣责任单位元罚款;
8.
1.
6.1厂区重点防火区域交通干道堆放杂物,乱停摆车辆,扣部门责任人一次100元,外单位一次罚元;
8.
1.
6.250因生产需要进入木场等重点防火部位的机动车辆,排气管应安装安全防火罩100(具体由安全环保部在中门操作实施),否则,扣责任部门元次,扣责任人
8.
1.
6.3元次200/50各种车辆、人员因生产需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司生产区的,必须事/先通知安全环保部做好各种预防措施,否则处-元罚款造成事故后果的
8.
1.
6.4追究法律责任;100500禁烟违规事项的处罚对携带打火机、香烟进入厂区的本公司在册职工(含临时工)
8.
1.7第一次被发现,予以警告;第二次被发现,对携带者及其所在单位各罚款
8.
1.
7.1元;第三次被发现,对携带者及其所在单位各罚款元;第四次以上————(含第四次)每次在上次基数上翻番50——100——对在厂区内吸烟或脱岗到厂区大门、围墙外吸烟的本公司在册职工(含临时工)
8.
1.
7.2第一次被发现,对吸烟者及其所在单位各罚款元;第二次被发现,对吸烟者及其所在单位各罚款元;第四次被发现,对吸烟者及其所在单位各——200——罚款元;第四次以上(含第四次)每次在上次基数上翻番400——非本公司职工(包括非在册临时工及在厂区内负责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人800——员、运送货物的司机及来厂联系业务的人员)进入厂区时,由中门值班的保卫人员礼
8.
1.
7.3貌地请其将香烟、打火机等交由门卫保管,待办完事离开时再交还凡发现非在册临时工和负责有关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运送货物的司机在厂区内吸烟的,罚款元次
8.
1.
7.4来厂联系业务的人员进入厂区后,由相关部门接待,接待人员在客人吸烟时200/要及时劝阻若发现外来人员在接待部门办公室、接待室或会议室内吸烟,按以下规
8.
1.
7.5定处罚第一次罚接待人员及其所在部门各元;第二次罚接待人员及其所在部门各元;第三次罚接待人员及其所在部门各元;第四次以上(含第——50——四次)每次在上次基数上翻番100——200——在重点防火区域(指贮木场、成品库、化工库、备品库、油库、二氧化氯班、煤场等)吸烟的按消防管理规定处理(以元次为基数执行)
8.
1.
7.6广西贺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管理500///v
2.0凡在各单位区域发现有烟头者,罚款元个,按烟头数量进行累加q/hzg07·00·012—2010以上各项罚款由安全环保部或生产现场管理检查小组开出罚款通知单,单位
8.
1.
7.750/或个人在收通知单之日起三天内要将罚款交财务部,逾期三天罚款加倍,第七天再
8.
1.
7.8不交款的,对违规者勒令下岗(单位由第一负责人承担),罚款额由财务部在其本人工资中扣出公司各部门应作好禁烟的宣传工作,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大门的禁烟告示牌和香烟、打火机存放柜的制作工作,严格执行外来人员业务联系制度,并发放禁烟告示
8.
1.
7.9传单奖励办法所扣罚款,由财务部办理安全环保部将在每年年终总结一次综合全年检查
8.2情况,制定出评比办法,报请公司有关领导同意后,把罚款提出
8.
2.1对治安、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设如下奖项被评为优秀的单位、责任部门获元奖励;被评为良好的单位、责任部
8.
2.2门获元奖励;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有特殊贡献,成绩优异,见义勇为者——400——一次可获~元奖励附则200——50020009本办法由办公室组织安全环保部进行修订,并由办公室统一提交各级领导审批,以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
9.1本办法解释权属办公室、安全环保部本办法版自年月日进行修订发布,自年月日起
9.2开始实施
9.3v
2.02010092820100928广西贺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管理//v
2.0q/hzg07·00·01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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