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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竣工决算的编制与保修费用的解决§
9.1竣工验收一.竣工验收
1.工程资料验收
2.工程内容验收涉及建筑工程验收和安装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的条件二.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竣工验收应具有以下条件
1.完毕建设工程设计和协议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重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献;
5..发包人已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6.有承包人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历次抽查中,责令整改的问题所有整改完毕;
8.工程项目前期审批手续齐全竣工验收的程序与组织
1.
2.竣工验收的一般程序1)已具有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的,取消公司和主管部门(或地方)的基建试车收入提成,由银行监督所有上缴财政2)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A.整理技术资料邛..编制竣工图(规定)C.编制竣工决算3)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需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规定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5)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日期前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7个工作口)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委员会(验收组)名单书面宣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6)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竣工验收的组织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或国家发改委委托项目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2)小型和限额以下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92竣工决算一.竣工决算的内容——指所有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涉及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所有实际费用,即涉及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部分所有竣工验收项目应在办理手续之前,对所有建设项目的财产和物资进行认真清理,及时而对的地编报竣工决算
1.竣工决算编制说明书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表9—1)1)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涉及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建设项目概况表、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2)小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涉及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总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3.建设工程竣工图1)凡按设计施工图竣工没有变动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2)凡在施工过程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告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为竣工图;3)凡结构形式改变、施工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时,应由原设计单位重新绘制改变后的施工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4)为满足竣工验收和决算需要,还应绘制反映竣工工程所有内容的工程设计平面示意图二.竣工决算的编制环节1,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依据资料;2,清理各项财务、债务和结余物资;
4.对照、核算工程变动情况,重新核算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
5.编制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说明;
6.认真填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7.做好工程造价对比分析;
8.上报主管部门审查§
9.3新增资产的拟定一.资产的分类
1.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不同时具有以上两个条件的资产为低值易耗品,应列入流动资产范围
2.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涉及钞票及各种存货、银行贷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3.无形资产重要涉及专利权、商誉等;
4.其他资产二.新增资产价值的拟定
1.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拟定一一计算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为对象一次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应一次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分期分批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应分期分批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1)对于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劳动条件、节约材料消耗、保护环境而建设的附属辅助工程,只要所有建成,正式验收交付使用后就要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2)对于单项工程不构成生产系统,但能独立发挥效益的非生产性项目(如住宅)在建成交付使用后,也要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3)凡购量达成固定资产标准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应在交付使用后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4)属于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投资,应随同受益工程交付使用的同时一并计入5)交付使用财产的成本,应按下列内容计算
①房屋、建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涉及:建筑工程成果和应分摊的待摊投资;2动力设备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成本涉及:需安装设备的采购成本、安装工程成本、设备基础支柱等建筑工程成本或砌筑锅炉及各种特殊的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投资等;3运送设备及其它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固定资产一般仅计算采购成本,不计分摊的待摊投资等6)共同费用的分摊方法;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价值总额作比例分摊,而土地征用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则按建筑工程造价分摊
2.新增流动资产价值的拟定1)货币性资金指钞票、各种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2)应收及预付款项涉及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金额入帐核算1应收帐款指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受益单位收取的款项;2预付款项指公司按照购货协议预付给供货单位的构货定金或部分货款3)短期投资涉及股票、债券、基金、股票和债券根据是否可以上市流通分别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拟定其价值;4)存货指公司的库存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各种存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3.新增无形资产价值的拟定1)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1投资者按无形资产作为资本金或合作条件按投入时,按评估确认或协议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2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3公司自创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按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4公司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发票帐单所载金额或同类无形资产市场价作价;5无形资产计价入帐后,应在其有效使用期内分期摊销,即公司为无形资产支出的费用应在无形资产有效期内得到及时补偿2)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①专利权的计价分为自制和外购两类前者价值涉及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后者价值按其所能带来的超额收益计价;
②非专利技术的计价自制的一般不作为资产入帐,自创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按当期费用解决;对于外购非专利技术,应由法定评估机构确认后再估价,其方法往往通过能产生的收益采用收益法估价
③商标权计价一般根据被许可方新增的收益拟定:
④土地使用权计价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计价
4.其他资产计价涉及特准储备物资等,重要以实际入帐价值核算§9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解决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
1.缺陷责任期及其计算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因承包人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因发包人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2.保证金预留比例及管理1)保证金预留比例所有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形式的参照执行2)保证金预留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按协议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3)保证金管理⑴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干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管理;⑵其他政府投资项目,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责任期内,若发包方被撤消,保证金随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⑶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金方式的,可双方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二.组缺陷责任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保修期限如下⑴家畜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献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⑵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规定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连⑶供热和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⑷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些⑸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保修金额为建安工程造价或承包协议价款的5%或等额保函修理项目经检查鉴定属于建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或其他责任方)双方(或多方)的责任共同导致的,双方(或多方)应实事求是地共同商定各自应承担的维修费用修理项目经检查鉴定属于非建筑施工单位的责任导致的,一方面应由建设单位承担支付所有的保修费用,而后建设单位再向导致保修问题的实际责任方追索经济损失假如是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只能是建设单位自己负责解决因使用单位使用不妥或自行装饰装修、改动结构、擅自添置设施或设备而导致建筑功能不良或损坏者,以及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质量损害,不属于保修范围三.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及费用承担
1.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内,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告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质量保修完毕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2.费用承担1)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因素导致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同时不免去其工程一般损失补偿责任如承包人不维修或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协议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保人承担违约责任;2)由别人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责任,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如发包人委托承包人维修,发包人应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3)承、发包双方就缺陷责任有争议时,可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责任方承担鉴定费用和维修费用四.保证金返还
1.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协议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2.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也会同承包人按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核算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在核算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的申请
3.如承包人没有认真履行协议约定的保修责任,则发包人可按协议约定扣除保证金,并规定承包人补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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