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刑事诉讼法学第一章概述第一部分书本案例(答案及扩展)案例
一、审理案件的法院不受专家意见书的约束,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1、在英美法上存在“法庭之友”制度一一一个专门给非案件当事人向法庭陈述对未决案件意见的制度“法庭之友”提交的法律理由书支持一方当事人在法律问题上的主张,阐明事实、可合用的法律以及论点,主张判决应与提交法律理由书的人的利益一致“法庭之友”的目的是提请法庭注意一些案件当事人并未向法庭说明或尚未引起法庭重视但与案件有关的一些重要问题
2、美国的“法庭之友”的法律理由书与中国的专家法律意见书的比较
①法庭之友呈交的法律理由书,基本上是反映法律问题而非事实问题一不影响事实的认定法庭之友并不能审查当事方的证据;而我国的专家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了对证据的审查、对事实的判断---影响事实的认定
②在美国提交法律理由书并非公民的一项权利,法庭之友提交法律理由书,除美国联邦政府代理人外(联邦政府为代表美国利益而参与案件的审理是联邦政府的一项权利),法院对这项权利也给予尊重,无须经法庭批准政府代理人不必通过法庭许可即拥有这项权利,其他的“法庭之友”只有在获得诉讼双方当事人的书面批准,或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批准,或应法庭之邀时方可提交法律理由书“法庭之友”提交的法律理由书应按规定送达给案件当事人,并可申请在庭上进行口头论辩,直接参与法庭辩论、质证和交叉询问而我国的法律专家向法庭提交意见书,他们不必征得法庭批准,更不用征得对方当事人的批准;他们提供的法律意见书的依据是一方提供的案件资料;他们提供的法律意见书并不向对方当事人公开,对方当事人缺少知情权,不能有效阻却法律专家介入诉讼程序,对专家法律意见书无法行使质疑权,侵害了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③在美国,个人可以充当法庭之友,但由于其代表个人利益,且往往具有倾向性,故中立性比较差案例
二、公民个人可以提起刑事诉讼相关法条高法关于《刑诉法》的解释第1条第2款第1项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理由我国实行公诉和自诉并行的制度,公诉由检察院提起,自诉由被害人提起故意伤害轻伤属于可公诉也可自诉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有权选择公诉也可自诉案例
三、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人民检察院未起诉的犯罪事实法院只能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假如检察院不起诉,法院只能就盗窃罪定罪量刑理由现代刑诉实行控诉权和审判权分别由不同机关行使的原则由于控、审分离,所以起诉限制审判的范围但是对于已经起诉的事实,法院有权改为更重的罪名如检察院起诉抢夺,法院改为抢劫案例
四、民意不能成为使用死刑的标准(最高法院在复核死刑时,无需考虑民众感受)理由
1、从刑罚的功能考虑报应主义一杀人偿命结果主义一防止犯罪
2、从刑诉的规则考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第二部分基本理论
一、刑事诉讼法概述(-)诉讼
1、含义诉讼指双方当事人在法院面前对抗,以求解决纠纷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2、比较刑事诉讼---解决被追诉者有无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与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相关的权利的问题行政诉讼一解决的是政府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同行政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行政纠纷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只有审判阶段;刑事诉讼尚有审判之前的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
(二)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1、刑事诉讼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1)刑事诉讼的传统概念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特点忽略被追诉人的主体地位;流水线概念,将公检法视为一家,共同目的是追诉犯罪,忽略了控、审分离,是对中国当前刑诉的准确描述2)刑事诉讼的建议新概念指代表国家的公诉机关或自诉人和被追诉的公民个人之间在法院面前的平等对抗,最终由法院判决哪一方胜诉的活动特点控、辩平等对抗,审判居中裁判
2、刑事诉讼法1)含义是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的法律规范2)调整对象
①专门机关进行刑事诉讼的活动
②诉讼参与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活动3)渊源
①宪法
②刑事诉讼法典
③有关法律,如律师法、警察法、监狱法等
④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⑤有关法律解释
⑥有关国际条约ICCPR(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简称两权公约,我国尚处在已签署未批准阶段)和CAT(严禁酷刑委员会,严禁酷刑公约,我国已签署并批准,并且吸取如刑诉法中)4)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①与刑法的关系是刑法的实行法,保证刑法的实行;刑诉法中规定的很多具体内容依照刑法拟定,如追溯时效,告诉才解决、不需要判处刑罚、以刑罚作为逮捕、简易程序的标准、和解的标准
②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联系相同点有共同的原则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刑事职权原则有共同的程序如审判程序上都有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等有共同的制度不同点
①刑事诉讼重要涉及人权保障、对警察进行约束(刑诉经常考虑国家追诉刑事案件时国家和公民个人的力量不均衡问题)以及无罪推定(举证责任分派)等;
②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而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不是由检察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民事诉讼的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③刑诉大多为公诉案件,有较长的审前程序(公安的侦查)
④刑诉设立的专门机关比其他两者多,后两者只有法院
3、词意辨析1)起诉(依主体不同分为公诉和自诉)指具有原告地位的机关、当事人请求法院审理的活动注
①我国有些罪只能自诉,只有告诉才解决,即亲告罪(欺侮罪、诽谤罪、侵占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
②有些罪即可自诉也可公诉,如故意伤害轻伤
③即使是告诉案件,假如有被害人,也也许由公诉转为自诉公诉案件各方关系自诉案件各方关系2)上诉指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不服时,在拿到判决书的一定期限内(民事案件是十五天,刑事案件是十天),判决生效前,向上一级法院(二审法院)提出上诉,规定上一级法院对案件进行二审审理的活动(上诉启动二审程序)注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被害人无上诉权,只能申请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不叫上诉3)申诉指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书不服,申请法院再审分为
①起诉阶段的申诉针对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由被害人或被不起诉人向检察院提出
②生效裁判的申诉针对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由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两院提出4)抗诉指检察院认为法院判决裁定有错误,规定重新审理的活动分为
①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又称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的具体程序是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就抗诉的理由和根据认真审核,假如认为抗诉不妥,可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下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并将撤回抗诉的情况告知下一级人民检察。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