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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一、序言
二、基本原则
三、概述
(一)临床试验分期
(二)疫苗临床试验前研究和试验室评价
(三)疫苗特殊性考虑
四、措施学考虑
(一)受试人群
(二)成果鉴定
(三)诊断措施的验证
(四)病例检测和确定
(五)不良事件监测和汇报
五、记录学考虑
(一)概述
(二)III期试验设计规定
(三)效力
(四)安全性
(五)样本量测措施和试剂的敏捷度及特异性也许对病例诊断日勺影响应在整个研究期间和所有研究地点保证所用的检测、确定病例措施和原则一致性
2.病例检测对接种和未接种疫苗人群中病例的检测和确证措施应完全一致若试验人群暴露于病原机会高,那么小量人群和短时间内可以精确估计疫苗效力若暴露于病原机会低,那么受试人数(样本大小)和/或持续时间需增长以便有机会检测出足够的病例,从而精确估计效力
3.破盲后若疫苗试验失败,怎样以及何时进行受试者的免疫效果评价和感染微生物分型,应事先在方案设计中注明应用血清学和/或微生物学等措施确诊,以评价病例在人群中的分布以及对疫苗株与流行株的血清型或基因型进行比较
(五)不良事件监测和汇报
1.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试验中受试者产生的非预期不良医学事件,与疫苗/接种疫苗不一定有因果联络对其进行监测和及时汇报至关重要应对不良反应调查员进行合适的培训;汇报和评价局部和全身性不良反应应采用原则措施,记录应完整
2.试验方案中应从如下方面对不良事件汇报进行阐明
(1)谁汇报(试验者,受试者,父母/监护人);
(2)怎样汇报(调查表,日志卡等);
(4)汇报间隔时间
3.应详细记录接种疫苗的I不良反应,包括局部(如疼痛,硬结,红斑等)和全身反应(如发热,恶心,不适,头痛,过敏反应等),对严重非预期的医学事件,由重要研究者决定与否破盲,告知伦理委员会或医学委员会及药物管理当局,必要时中断试验
五、记录学考虑
(一)概述初期的临床试验一般带有探索性,数据较少不具有记录学意义但假如研究的目欧|是为提供结论性意见,如在II期试验中确定III期试验的合适使用剂量时,则必须进行严格的设计和记录学分析
(二)in期临床试验方案
1.应设置随机对照和盲法程序
2.应阐明重要和次要研究目日勺
3.方案应明确考虑分析成果的变量、检查的无效假设和备择假设、明显性水平、把握度,应详细阐明用于评价每个终点的记录学措施
4.研究汇报中应详细阐明已完毕所有试验的受试者在效力、安全性成果分析中排除欧I理由
5.记录学评估应包括可信区间
(三)效力
1.对用临床保护鉴定疫苗效力及I临床试验,采用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Ill期试验)是评价疫苗效力的有效措施
2.安慰剂可以是一种无活性的J物质或合用于另一种疾病的疫苗,这一类型的试验被称之为优效性试验,目的是评价接种疫苗后所防止日勺疾病日勺发病率下降的比例疫苗欧I效力必须优于安慰剂
3.应对效力进行点值估算和对应可信区间(一般为95%)评价试验样本大小由受试人群的发病率以及疫苗预期效力水平来决定
4.当用已获同意的疫苗进行广泛免疫接种使疾病发病率降至很低水平,血清学参数被认为与临床保护作用有关时,免疫原学指标可用于评价疫苗效力这种状况下,对照是已获同意的疫苗,新疫苗效力以不低于已获同意疫苗水平为原则,该种试验设计称为非劣效性试验(单侧等效)
(四)安全性
1.初期临床试验的安全性评价一般仅对初步数据进行描述,对深入的J评价,可用记录学检查以发现也许与疫苗有关的不良事件
2.假如大规模临床试验目的是检测某些前瞻性的特定的严重不良事件,最佳考虑用进行多原因的安全性分析和有关性假设的检查应深入观测与疫苗也许有关的不良反应数据,以便确定因果关系
3.非劣效性试验的不良反应可以通过测定不良反应差异或比率的成果来确定对比率而言,试验设计要证明新疫苗不良反应的相对危险率相对于对照不不小于一种特定的比值;对危险率差异来说,试验设计要证明新疫苗不良反应的危险与对摄影比不不小于预先界定值
(五)样本量疫苗临床试验样本的大小取决于措施学和记录学考虑,同步是基于所采用的措施学、记录学及临床和流行病学的科学鉴定,并且视制品而异在满足记录学规定日勺前提下,应不低于法规规定的样本量(见药物注册管理措施)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数量必须足够以保证成果可靠,疫苗效力试验的样本量应足够大,以得到精确的效力区间估计一般状况下,不一样的鉴定终点所需的样本量不一样设计方案应阐明每一种重要鉴定终点(免疫原性,安全性和效力)的研究所需样本量的计算,最终估计值决定了试验所需的受试者数目,同步应仔细考虑对疫苗获准上市审批所需的数量与可行性之间的平衡
1.非劣效性试验以临床保护为鉴定终点的疫苗效力非劣效性试验一般需要的样本量比安慰剂对照的优效性试验和以测定免疫原学指标为鉴定终点的非劣效性试验的样本量要大
2.免疫原性评价当免疫学指标是唯一的效力鉴定终点时,受试者应具有目的人群的代表性,样本大小应根据研究目的和研究设计决定,同步应考虑免疫反应测定的可变性
3.效力评价决定效力样本量的原则是以措施学和记录学原由于基础於I,同步尚有流行病学和科学根据,包括预期的I疾病发生率和流行状况(区域性传播,流行性传播,或低发病的I疾病)不一样产品、不一样试验考虑的I细节也有所不一样
4.安全性评价常见不良反应日勺比较研究及为发现严重的、不常见不良反应事件的队列研究一般需要大样本才足以发现小的差异评价常见日勺局部反应,每组需要近300名受试者不过,考虑到疫苗的J类型、疾病指征和目的人群的不一样,为提供可靠的安全性数据,注册前日勺随机对照试验较合适日勺样本是5000人以上人群中日勺不常见和罕见不良反应的监测需要对人群进行长期前瞻性研究,在进入市场之前这种试验一般不可行,需从上市后监测研究中获得,其研究措施为回忆性队列研究和/或病例对照措施
(六)随访持续时间应在方案中明确阐明随访持续时间、间隔和次数应通过临床试验的成果评价疫苗的接种程序原则上,所有疫苗需建立长期的评价计划,应在最终一次疫苗接种后至少观测六个月,但随访持续时间还依赖于选择的鉴定终点(临床保护、免疫学指标和安全性)、疫苗接种方略和疫苗的特点和类型长期随访可在整个受试人群或一种有关分组人群中进行计划免疫疫苗,随访时间应至少为最终一次疫苗接种后观测一年,以获得有关持续性保护和加强免疫方面的血清学和临床资料当研究目的是评价安全性时,应以个案病例为基础考虑随访时间应当获得尽量多的受试者在整个随访时间内日勺信息,直到记录所有的最终止果
六、伦理学考虑
(一)概述临床试验是在人体上实行,因此应遵照医学论理的原则,保证受试者的权利、安全和健康任何研究均应由独立的伦理安全委员会审查获得许可,并与国家GCP原则一致没有知情同意,受试者不能参与临床试验对于小朋友,应获得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的同意并有书面的同意证明书受试者是健康婴幼儿、孕妇和老年人时,应尤其注意伦理考虑用于婴幼儿的疫苗,在进行人体安全性试验时,应按先成人、后小朋友、最终婴幼儿的次序(各20人)分步进行
(二)受试者保护疫苗临床试验日勺受试者不应处在严重疾病和伤害的危险中,应采用合适措施保证受试者从科学创新中受益同步,不应与现行国家计划免疫冲突和带来影响经济落后地区人群感染疾病的危险性较大,不应将他们置于对其不利的研究中
(三)伦理委员审查伦理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审查疫苗研究提议书及其支持文献,应尤其关注方案中的知情同意过程、文献和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用性
1.研究者的资格、经验与否符合规定;与否有充足时间参与临床试验;人员配置及设备条件与否符合规定只有在符合这些规定,保证受试者安全、有效的前提下才能许可该临床试验,并使临床试验不至于由于设计不妥和技术条件不够而失败
2.试验方案与否合适受试对象的选择要合理,并且使受试者在试验中也许获得的I治疗利益不小于承受的风险方案中应事先确定在什么条件下必须终止试验,以保证受试者不受严重损害试验设计前应充足掌握情报资料,理解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力争提高效力,减少不良反应
3.受试者入选的措施和向受试者或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提供有关的信息资料与否完整、易懂;获取知情同意书的措施与否合适
4.受试者因参与临床试验而受到损害或发生死亡时怎样予以治疗或赔偿以及对应的保险措施
5.临床试验的最终成果要对病人有利试验全过程,自始至终要充足考虑受试者获得的利益应不小于承受的风险
6.对试验方案提出的修正意见与否可接受
7.审查受试者所承受风险的程度
七、I期临床试验(-)当有动物模型可以评价免疫原性/效力时,在临床试验开始前应提供在动物模型上的研究数据假如没有合适动物模型,用替代措施和/或体外试验获得的有关数据也可作为支持临床试验计划的根据
(二)一般I期临床试验是小范围研究(20-30人),重点是保证临床耐受性和安全性I期临床试验应在合适的试验室条件支持下,仔细监测和实行应防止同步使用其他疫苗或治疗药物
(三)I期临床试验所需剂量、疫苗接种时间、接种途径或疾病发生日勺危险等,也许存在某些方面的差异原则上应在成人中进行必要时,可采用高、中、低三种剂量,每组8T0人,观测临床耐受性
(四)减毒活疫苗(病毒或细菌)也许在接种者和接触过程中导致严重感染评价应重要考虑排毒、接触传播、遗传稳定性和返祖(毒力回升),因此,需对研究现场进行严密监控与调查,候选减毒疫苗初期研究应对疫苗初步剂量范围、免疫应答、感染临床体现和过敏原性(速发、初期和后期)作出评价I期临床试验应提供排毒、返祖、接触传播和遗传稳定性的研究成果
八、II期临床试验
(一)n期临床试验目的是为证明疫苗在目日勺人群中的免疫原性和安全性,最低样本量为300例应严格设计,合适实行和分析以从中得出支持大范围的III期效力试验将采用的合适剂量的结论(-)应评价与宿主免疫应答有关的多种可变原因,如年龄、性别、母体或己存在的抗体,疫苗剂量、不一样剂量的次序或者间隔、疫苗免疫次数、接种途径,有条件时也应考虑基因型
(三)减毒活疫苗接种后,还应动态监测至第
2、3周或者更长
(四)免疫应答
1.应仔细评价疫苗抗原的免疫应答,尤其是与保护作用有关的特定免疫原诱导欧I免疫应答,如抗体水平、型别、亚型、特异抗体功能以及抗体滴度出现和持续时间也应记录其他有关信息,如中和抗体、交叉反应抗体、细胞免疫和也许影响免疫应答的其他原因(如已存在日勺抗体,同期使用的疫苗和药物)假如疫苗保护作用的基本机制是细胞的免疫,则在剂量探索试验中应建立合适日勺检测措施,以评价疫苗口勺保护作用
2.符合免疫学指标(一般是血清阳转)鉴定原则的受试者,为有应答者(血清阳转)应确定有应答者的比例,并根据确定的鉴定原则(抗体和/或细胞免疫)进行描述
3.对尚不清晰免疫学指标和保护作用与否有关的疫苗,应仔细研究免疫学反应的模式应在整个研究阶段根据预先规定的间隔定期搜集所有受试者的血清对某些疫苗(如鼻腔接种疫苗)应考虑与否需要此外搜集其他体液样品II期试验的免疫学数据应记录包括滴度的几何均数(GMT)、中位数、原则差(SD)和免疫前后血清抗体范围的数据若疫苗鉴定终点是诱导抗体产生,应对免疫前、后抗体滴度或浓度到达规定(或已知保护性的)抗体水平的状况进行阐明;必须使用已验证的检测措施
4.在剂量反应关系基础上根据每个剂量的抗原量来推荐初始免疫欧I剂量、次数、持续时间及加强免疫的必要性需考虑免疫持续时间以及加强免疫日勺必要性
九、III期试验
(一)概述III期临床试验是为提供疫苗效力和安全性数据而设计的大规模临床试验最低试验例数应不低于500例血清学数据至少来自根据预定的时间间隔采集血清样本,至少搜集一种中心受试者日勺血清样品,以及所有确定为疫苗免疫失败日勺人III期试验中应尽量采用随机对照双盲和多中心设计若含相似抗原成分的疫苗已广泛应用,或疫苗有关疾病的I发病率很低,可考虑用与临床保护有关的免疫学指标作为疫苗效力评价的替代终点,也可以用其他与保护作用有关的参数来评价在方案设计时,应考虑因多种原因退出试验人数对样本量的影响,并应对退出的原因进行分析二保护效力试验应考虑日勺原因
1.疫苗效力指免疫人群相对于未免疫人群发病率下降的百分率,为直接保护作用
2.试验设计效力试验一般有两种措施,分别为试验性研究和观测性研究III期试验中,评价疫苗对防止疾病或感染的金原则是前瞻性随机双盲对照的保护性效力试验
3.随机双盲对照试验1效力试验应按双盲、随机和对照规定设计受试人群的免疫接种方略、地理分布和流行病学特性,决定了双盲、随机对照试验日勺选择和可行性2几种也许应用的措施
①前瞻性队列研究;
②暴露前队列研究如对旅行者接种疫苗改J研究3应对疾病日勺发生进行双盲评价,以减少潜在日勺鉴定偏倚,真实反应疫苗的效果随机化可防止研究分组产生偏倚,可发现疫苗和对照间的细小差异
4.获得效力数据的I其他替代研究措施
六、伦理学考虑
(一)概述
(二)受试者保护
(三)伦理委员审查
七、I期临床试验
八、II期临床试验
九、in期临床试验
十、W期临床试验
十一、研究设计
(一)平行组设计
(二)多中心试验
(三)优效性、非劣效性试验
(四)观测队列试验
(五)病例对照试验
十二、桥接试验附录1术语定义附录2疫苗临床试验方案基本规定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1)根据疾病的发生率、流行病学状况、人口特性及疫苗的预期效力,可选择其他替代研究措施,但那些非随机双盲对照试验提供的效力数据必须通过验证
(2)替代措施包括
①续发率研究或家庭内接触研究(可随机化),为一种特殊类型的暴露前队列研究,样本不不小于其他随机对照试验;
②非对照、开放性研究仅用在获取血清学反应和耐受等附加信息时使用;
③观测性队列研究假如伦理学根据不支持双盲随机对照试验、需要长时间随访或临床保护鉴定终点的(如新生儿乙型肝炎疫苗接种)及所需个体数目太大不能作随访等非常状况,可考虑应用观测性队列研究但实行大规模和长时间的试验难度较大,因此,申请者应充足考虑所确定的I样本大小和试验持续时间;
④病例对照研究
5.对照选择
(1)对照选择由多种原因决定,安慰剂对照一般在比较组中使用当试验疫苗为联合组份时,可用已获同意的非研究组份作为对照疫苗,也可用与研究无关的防止其他传染病的疫苗,因此对照可认为是对其他疾病有效的疫苗,而阳性对照是可防止相似疾病的疫苗;
(2)安慰剂对照常用在评价新疫苗的保护效力时使用无活性安慰剂或对其他疾病有效,但对所研究疾病无效日勺疫苗可作为单价疫苗对照试验组与安慰剂组按11比例分派,而其他类型的I研究该比例可为2或更高对多价疫苗,如其中包括防止新传染病的组份,对照中不应具有该组份;如这种新传染病疫苗已获同意或其效力和安全性已被证明,可包括在对照组中,但应单独进行接种;
(3)当不符合伦理学或由于发病率较低,计算效力所需随访期较长而导致随机对照试验或续发率试验不可行时,可应用观测性队列研究获取支持性数据,这些数据可估计疫苗的效力;
(4)发病率低,不能使用前瞻性对照试验时,可采用病例对照研究
6.效力试验的一般考虑
(1)试验规模是以用临床保护鉴定终点或用与保护作用有关的免疫学指标为鉴定终点来确定以临床保护鉴定终点为基础的效力试验,一般需要大样本,也许各组需几千名受试者假如受试人群的预期发病率较低,为精确评价效力,也需大量受试者若疾病发病率高,较小样本即可
(2)假如以临床保护作用有关的免疫学指标为效力鉴定终点,在满足记录学评价的前提下,每组受试者所需要数目可以较小
(3)阳性对照
①如疫苗含一种新抗原或为不一样剂型时已知抗原(如液体与冻干、佐剂变化、赋型剂、防腐剂或抗原剂量变化)或接种途径变化(如流感疫苗气雾吸入取代肌肉注射),需要应用抗原性相似的阳性对照进行比较;
②当阳性对照疫苗效力稳定性和有效性受疫苗质量、抗原变异、接种覆盖率及其他保护措施、地区、流行病学、社会经济及其他人群特性等原因所影响时,应考虑另设安慰剂对照作为内部对照
(4)保护作用时考虑
①临床试验是以防止疾病作为鉴定终点,但有时也许存在实行与伦理上的困难,应努力发现、建立保护作用与免疫学指标之间的有关联络;
②保护作用与免疫学指标有关联的研究可以群体或个体为基础血清学分析所用试验室措施需经验证;
③以群体为基础的与保护作用有关联的特定抗体水平,是根据绝大多数免疫组人群免疫后具有该抗体水平来确定,而绝大多数易感人群(未免疫)检测不出,为此必须在ffl期队列研究中测定免疫和未免疫人群中具有代表性和具有记录学意义样品的免疫学指标与保护效果有关的抗体水平实际上是III期试验疫苗时效力;
④对以个体为基础的与保护有关联指标欧I研究,免疫前和至少一次免疫后进行抗体水平测定分析抗体水平与发病间的关联,目的是理解获得保护性的最低抗体水平(临界水平)在in期队列研究中,若以个体为基础,必须测定免疫后抗体水平,对用于测定与保护作用有关的免疫学指标的措施(抗体或细胞免疫)必须验证和原则化,以便不一样临床试验数据间有可比性为建立免疫应答与疫苗保护效力之间的联络,应确定他们之间的定性和定量关系
(5)保护作用持续时间和加强免疫日勺必要性
①随机对照试验可为保护期长短和与否需要加强免疫提供初期指征;
②对含新抗原疫苗的长期随访除考虑抗体应答与临床保护的关联外,还需对抗体反应的质量和动态进行观测,如抗体滴度、血清阳转率和回忆诱导等动态信息;
③疫苗效力试验完毕后及疫苗同意上市后仍应对已受试群体进行长期随访研究,搜集血清学资料,以深入确定与保护作用有关性,以及为与否需要加强免疫及加强免疫程序提供数据
(6)m期试验日勺安全性评价
①n、in期试验中,对安全性评价的描述和定义,一定程度上应与未来实际应用状况一致;
②应尽量提供用来防止相似传染病、抗原性相似的阳性对照数据比较的成果应在I、n、in期临床试验中尤其注意安全性问题包括基因变化的活疫苗对环境影响等;
③应彻底调查常见的不良反应,理解所研究产品的特性(如与其他药物、疫苗互相作用、年龄或流行病学特性导致的不一样效果的原因等)这些成果需通过进行大规模的随机试验而获得,波及到临床流行病学、生物记录、试验室检测等诸多措施;
④随机研究必须考虑到能发现常见不良反应(21/100W1/10)及罕见不良反应〜1/10000)的也许性;
⑤安全性评价对象应包括所有甚至仅(至少)接种过一种剂量疫苗的受试者,且安全性监测应从入选开始;
⑥在试验的初期阶段就应制定对所有受试者进行监测的计划和方案若有I、II期临床试验口勺安全性数据,III期中可以仅严密监测部分受试者(如每组几百人),以确定受试人群中常见和不严重的局部和全身反应对其他欧iin期受试者,应监测与否有重大或未预期的严重反应,如住院、死亡等事件;
⑦严重不良事件波及严重不良事件的资料须详细记录病人试验编号或身份证号码;研究证明不良事件类型、发生时间、病人临床特性,包括任何亚临床疾病;同期防止接种和用药及采用的措施和治疗;事件起止、持续时间、成果及研究者对因果关系时评价虽然以群体为基础的研究一般不易得到引起不良事件的真正原因,但应尽量调查每个病例与疫苗接种有关的生物学联络或/和因果关系在注册技术审评中,须对不良事件汇报进行审议,根据严重程度采用对应措施,如暂停产品开发(或仅是短期)或增长其他临床安全性研究以证明疫苗与反应事件之间的关系严重不良事件跟踪监测期的长短应根据其特性而定应建立原则的病例汇报书,用以记录严重不良事件信息,该汇报书应从I期临床开始使用免疫接种后的某些严重不良事件也许非常少,在II、iii期临床试验中观测不到因此在w期临床试验期间还应进行监控
十、w期临床试验疫苗上市后使用时,对其有效性、安全性和质量的监测称为w期临床试验
(一)w期临床试验的目的是监测疫苗在大量目的人群常规使用状态下的多种状况,目口勺是发现不良反应并监控有效性/效力对不良反应和有效性更精确的评价可通过积极监测和仔细记录IV期临床试验的I数据获得对于偶发疾病及罕见疾病,需调查整个群体以保证记录学时可信性,但一般研究常局限于分组人群
(二)多数状况下W期临床试验采用病例对照或者观测性队列研究
(三)上市后监测和研究重要针对如下方面
1.疫苗的最佳应用(与其他疫苗同步使用的年龄、疫苗株的I变化等)
2.某些高危人群中的有效性(老人、免疫耐受病人、患某些疾病日勺病人)
3.长期效果和安全性监控
(四)为保证上市后监控,申请者有义务在申请注册时递交上市后的监测计划,监测成果(效力、不良反应与质量)应向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汇报上市后监测项目应与疾病流行病学、基础设施和目的区域的状况相适应开始实行上市后监控项目前,应清晰界定有效性、安全性及质量基本原则
(五)在W期临床试验计划中应对如下方面进行评价
1.目日勺疾病影响(发病率、病死率)
2.疾病流行的潜在也许性
3.该病与否为国家、区域或国际疾病监控项目特定目的
4.有关传染病信息搜集与否会引起重大的公共卫生影响
(六)安全性评价
1.上市后监测也许是唯一能发现临床试验中不常发生的长期或急性不良反应事件的途径
2.W期临床试验的目口勺还在于发现II/III期未能发现的很少数或非预期事件
3.为搜集安全性数据,可采用积极或被动监控,范围可针对所有或分组人群常用不良反应事件自愿汇报(被动调查),可有效发现严重或致命的不良反应和异常临床反应
4.研究特殊不良事件常用个例对照与历史性对照有关的回忆性暴露队列研究措施
(七)疫苗群体保护效果评价随机、对照III期临床试验有效性评价后,应确定新疫苗常规应用的有效性疫苗有效性包括直接和间接保护应考虑到疫苗有效性受下列原因影响
1.分组人群接种覆盖范围
2.人群免疫状态
3.疫苗生产毒株与环境中毒株的联络
4.疫苗使用后,非疫苗毒株的感染
5.若进行较长时间的I上市后监控,那么在一定条件下可纵向评价有效性,并发现疫苗质量变化(A)随访时限与流行病学调查在计划草案中应明确上市后对接种者跟踪时间的期限在某群体中实行免疫接种项目,开展合适组织的上市后调查有助于长时期日勺观测和发现目的人群中疾病流行病学变化
1.通过度析免疫失败及疾病发生对项目的影响
2.与否需要新的免疫方略
3.接种疫苗后疾病变化也许导致的不良事件(如其他血清型替代疫苗株的血清型)
4.监控草案应在申请注册时提交,并应提交实行该项目的总体计划,包括研究的有关资料和汇报间隔(常为每六个月汇报一次,共汇报五年)
(九)样本量IV期临床试验样本量应参照SFDA对药物的一般规定,防止用疫苗应至少几千例,甚至几万例
十一、试验设计
(一)平行组设计为最常见的临床试验设计,对试验疫苗设置一种或多种对照疫苗试验疫苗可分为若干剂量组(剂量成等比或等差关系)对照疫苗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规定,对照组一般分为阳性对照(公认有效的疫苗)和阴性对照(一般为安慰剂)
(二)多中心试验
1.指由多种临床试验中心(或单位)分别进行的I临床试验,可在较短时间内搜集研究所需的受试者,且范围广,可以反应地区性,成果更具代表性
2.多中心试验必须在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遵照预定的设计方案,试验过程应有监控措施
3.各试验中心的试验组受试者数量一般不少于100例,各中心间样本应有可比性
(三)优效性、非劣效性试验
1.优效性试验疫苗优效性试验以发病率为基础,对照是安慰剂或对所研究的疾病无效的疫苗,试验目的是评价接种疫苗后所防止的疾病的发病率下降的比例
2.非劣效性试验经典的设计是为阐明使用新疫苗后疾病、感染的相对危险度(或相对发病率,或相对危险率)与对照疫苗相比不不小于事先指定日勺临床有关数值
(四)观测性队列研究以小区为基础日勺免疫规划项目评价需作大范围监控观测性队列研究,重点在于目的人群中接种和未接种者发生时暴露与发病事件正常状况下,这项研究可对疫苗有效性进行评估在非随机性研究中,开展家庭内调查可减少偏差,某些状况下,III期临床试验随机化可延续进行观测队列研究也许需在社会范围内取样,样本大小取决于干预欧I性质,如对高危人群的干预、社会干预和对旅行者的防止接种等
(五)病例对照研究该研究用于低发病率疾病或当疫苗有特殊用途时,对不良事件的研究为获得有效性的数据,应确定有代表性的采样群体病例对照研究的长处为范围小,随访时间短该研究重要局限在于也许存在选择性偏离,及缺乏随机对照,引起的其他偏离当研究范围不以人群为基础时,应包括尽量多日勺例数,研究设计和实行状况均应仔细记录
十二、桥接试验
(一)临床桥接试验是用以支持生产工艺变更、产品构成变化、新的免疫剂量、途径或程序的比对研究,一般应随机对照至少此类研究应能对有关免疫学指标进行比较,并可评价一般不良事件;当变化较大时,如新联合疫苗中抗原构成变化,还需要有其他安全性比较研究的数据以支持这种变化
(二)用于变化使用人群的临床桥接试验可为非随机性日勺研究但要获得对时的成果,应尽量减少有关的易混淆变量疫苗组份、生产工艺应尽量与试验组一致,尽量使用同批产品
(三)当药学和临床前研究已足以证明生产工艺变化不影响疫苗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时,不需进行桥接试验(如质量控制和批签发日勺质量原则未变化)
(四)合用范围
1.用于生产工艺变更疫苗上市后,无论产品的构成成分(佐剂、防腐剂)或生产(工艺、地点或规模)的变化,都会对产品的安全和/或有效性产生较大影响疫苗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化,生产者均有责任证明该疫苗与未变化的疫苗一致但不一样状况对方案的规定不一样
2.用于新免疫程序当免疫程序、剂量和/或接种途径(如由皮下改为肌注)变化时,应考虑进
一、序言本指导原则中口勺疫苗,是指能诱导宿主对感染病原、毒素或其他重要抗原性物质产生特异、积极保护性免疫的异源防止用生物制品人用疫苗包括含用化学和/或物理措施灭活但仍具有免疫原性的微生物灭活疫苗;对人无毒或减毒但保留免疫原性的活微生物,即减毒活疫苗;由生物体或其分泌物提取及重组DNA等技术获得的抗原制备的疫苗疫苗的研发重要分为两部分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本指导原则仅对防止用疫苗的临床试验提出总的规定,疫苗临床试验的全过程应严格按照《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进行GCP是有关临床试验的方案设计、组织实行、分析总结等全过程的基本规定,宗旨是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保证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规范可信,成果科学可靠,其一般原则也合用于疫苗但疫苗因具有其内在和应用特殊性,如来源于活生物体、其构成复杂,用于健康人群且以小朋友为重要接种对象,因此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有其特殊日勺规定,需要有特殊的检测措施以保证其批间质量的稳定和一致性本疫苗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基本目的,是为疫苗临床试验提供总的规定,各类疫苗的临床试验应在本指导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疫苗的各自特性和疾病流行状况,并参照有关的其他指导原则,确定详细的临床试验方案本指导原则合用于新疫苗、新的联合疫苗以及其他需要通过临床试验评价时疫苗所进行及I临床试验行比较研究绝大多数状况下,这种变化应用临床桥接试验进行评价
3.新的I人群由于不一样的群体对疫苗的反应会有所不一样,疫苗上市后新增目的I人群,需用桥接试验来比较新目的人群与已同意目的人群间安全性、有效性的差异
4.安全性当对目的人群安全性有尤其考虑时,如有其他资料显示有严重不良事件发生时,而又不需要进行有效性桥接试验或有效性桥接试验不能提供安全性信息时,应进行安全性桥接试验以证明严重不良事件时发生率在这一人群中不会高于已报导的发生率附录1术语定义不良反应:在按规定剂量和程序接种疫苗过程中,产生非预期或有害的反应,一般与疫苗接种有关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试验中受试者产生的非预期医疗事件,它与疫苗/接种疫苗不一定有因果联络严重不良反应是指与死亡、入院治疗、住院期延长、持续性残疾或无自理能力等与临床试验有关的有生命危险的事件病例指感染病原微生物后,符合预定的I临床诊断原则或感染指标的受试者优效性试验疫苗优效性试验以经典疾病病例为基础,对照是安慰剂或对所研究日勺疾病无效的I疫苗试验目的是评价接种疫苗后所防止日勺疾病的I发病率下降的比例非劣效性试验(单侧等效)与对摄影比,疫苗效力非劣效性试验的经典设计是为阐明使用新疫苗后疾病、感染的相对危险度(或相对发病率,或相对危险率)不不小于事先确定的临床有关数值桥接试验是指在支持某产品从一种组份、人群、接种程序等变化为其他类型的,针对其有效性、安全性及免疫原性的研究附录2疫苗临床试验方案基本规定
一、目日勺和简介
二、研究现场(简要描述)
三、研究者
四、背景和原理
五、疫苗临床前研究和试验室评价
六、产品特性简介(疫苗制备及检定的详细资料)
七、重要和次要研究目的
八、试验设计包括假设、终点、研究计划、样本量、研究时间等
九、受试人群入选及排除原则
十、措施和程序包括入选、分组、接种、随访、试验室措施、记录计划和分析H、临床试验的J监控包括资料监控、试验措施和资料的质量保证
十二、时间表包括入选开始和终止,随访日勺项目、间隔及终点,汇报日期
十三、伦理学同意新疫苗是指国内外或国内未上市的疫苗,以及变化已上市疫苗抗原组分、使用新佐剂等《药物注册管理措施》中规定的按新药管理的其他疫苗联合疫苗是用于防止由不一样病原体种或同一病原体血清型病原体引起的单一感染性疾病或者防止多重感染性疾病的I疫苗DNA疫苗或重组微生物作为疫苗或疫苗成分的特殊疫苗,除符合本指导原则的一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的特殊规定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将根据疫苗研究的状况适时对本指导原则进行修订
二、基本原则
(一)必须符合赫尔辛基宣言的伦理学准则,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意志高于研究时需要对特殊的受试者群体(如小朋友),尤其是需要采用安慰剂对照时,其伦理学方面必须予以充足肚I考虑
(二)为受试者保密,尊重个人隐私,防止受试者因接种疫苗而受到歧视
(三)临床前安全性、药效学研究成果支持进行临床试验
(四)疫苗接种的目的人群为健康人群,尤其是婴幼儿,因此,疫苗各期临床试验的设计、实行等均应符合国家GCP的基本规定
三、概述
(一)人体临床试验分为四期即I期,II期,HI期和W期I期重点观测安全性,观测对象应健康,一般为成人II期试验目的是观测或者评价疫苗在目的I人群中与否能获得预期效果(一般指免疫原性)和一般安全性信息III期试验的目的为全面评价疫苗的保护效果和安全性,该期是获得注册同意的I基础w期临床试验是疫苗注册上市后,对疫苗实际应用人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价
(二)疫苗临床试验前研究和试验室评价
1.疫苗临床前研究成果证明试验疫苗适合于人体试验
2.应确定试验疫苗的性质,包括合适动物模型中安全性、免疫原性指标;应提供效力和免疫原性资料,建立和完善疫苗免疫原性(如血清阳转率、抗体滴度、细胞免疫等)和效力日勺检测指标和措施
3.试验疫苗区|生产和质量控制
(1)应提供疫苗生产、质量控制资料;试验疫苗和安慰剂应按GMP规定生产,并通过国家检定
(2)临床试验所用疫苗的菌毒种批和/或细胞批应与注册后生产日勺代次一致临床试验所用疫苗应有完整的批制造及检定记录,并保持工艺稳定一致
(3)临床试验用疫苗欧I质量原则应与上市疫苗的I一致;临床试验的数据应能反应疫苗质量的稳定和一致性
4.由于常用时药物毒性试验也许不合用于疫苗,缺乏合适的动物模型及动物模型反应模式与人体不一样,研究者应对疫苗安全性评价的设计进行充足日勺考
5.应提供疫苗不一样免疫程序、剂量、途径等多项研究资料
6.DNA疫苗、重组疫苗、合成肽疫苗应分别按对应生产、质控和临床前评价规定进行;应证明佐剂、新型添加剂和疫苗日勺相配性和相容性联合疫苗应尽量在动物模型上进行合适的免疫原性研究,评价单个抗原的反应性减毒活疫苗应提供毒力返祖、也许传播和与野毒株进行遗传信息互换等的研究资料
7.应提供疫苗拟用人群的I流行病学以及有关传染病疫情监测资料,目的是确定疾病的发病率、感染与发病之比例、临床体现、诊断原则、高危人群(年龄、性别、种族或人群、地理、社会特性及季节等有关原因)等在此基础上确定试验所需人群样本数量及临床试验时间
8.对于注射用疫苗一般不规定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因其不能为确定合适的推荐剂量提供有用信息,但在其他途径给药时,则应考虑
(三)疫苗的特殊性考虑
1.用于健康人群,应防止或者减少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对目的人群为小朋友和婴幼儿的疫苗,由于小朋友和婴幼儿对不良反应日勺耐受力低,应按照成人、小朋友、婴幼儿的次序进行
2.疫苗来源于活生物体,其成分复杂,需建立特定的检测措施测定,以保证疫苗的质量和其批间质量的均一性
四、措施学考虑
(一)受试人群
1.受试者的选择I期临床试验一般在健康、免疫功能正常日勺成人中进行II、III期则应选择能代表未来免疫接种的目日勺人群若疫苗接种对象为小朋友或其他特殊人群,一般应在健康成人进行I期试验之后,再在小规模目的人群中接种;用于婴幼儿的疫苗,在进行人体安全性评价时,应按先成人、后小朋友、最终婴幼儿的次序(各20-30人)分步进行
2.受试者入选和排除原则在进行大规模人群试验之前,应建立明确的受试者入选和排除原则
(1)试验的任何阶段均应有详细的入选和排除原则,受试者应符合年龄规定,住地固定根据医学伦理学的原则,对参与试验的受试者,都要在详细解释试验方案及内容后获得其本人同意,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征求小朋友父母或监护人欧I同意),疫苗接种史等应记录在案
(2)排除的对象为不符合医学或其他原则者,如具有心、肾衰竭指征,患可疑进行性神经性疾患、癫痫/婴幼儿痉挛,或在『2周内接种过其他疫苗及长期使用抗生素者
(3)入选和排除原则还应考虑免疫状态(如过敏体质、免疫缺陷、免疫克制和/或免疫机制不成熟)和影响免疫应答的原因(如年龄、烟、酒史等);在试验期间也许离开试验地址时、有社交或语言障碍的、或有其他状况影响交流的人也在排除之列
(4)必要时,应建立第
二、三针疫苗接种的禁忌症原则,应包括在第一和第二针后出现严重的反应(如神经系统反应),如48小时内高热超过40℃、发生过敏反应者
(5)为保证试验成果日勺代表性和合用性,应注意入选的原则不适宜过严,排除原则也不适宜过多
(二)成果鉴定判断原则应尽量使用国际或国内的统一原则
1.安全性安全性是临床试验的重要鉴定终点之一在试验设计中应重点考虑不良事件临床试验疫苗的安全性评价成果在未来实际应用中应具有代表性和预见性
2.免疫原性免疫原性数据一般在II、川期临床试验中获得免疫原性数据包括免疫前后血清中抗体浓度的峰值、几何均值、可信区间等
3.疫苗效力疫苗效力(II、III期)是指临床试验中对受试者的临床保护力和/或用免疫学检测指标作为替代终点的成果方案中应对临床病例的定义作详细描述,不能用微生物学措施证明的也应在方案中作合适的界定无论是临床保护还是替代终点均应提交数据使用临床保护终点鉴定效力的试验应在那些可以实行积极免疫接种并可获得预期效果的地区进行,且设对照试验应确定并验证疫苗效力计算措施
4.疫苗群体保护效果疫苗群体保护效果依赖于疫苗接种覆盖的范围,同步也有赖于其防止疾病和控制感染的效果,即疫苗自身的I效力;疫苗群体保护效果还依赖于个体、人群对疫苗的易感性、暴露于感染原的机率和免疫后获得的保护力,同步还受人群特性的影响(如年龄分布),因此,应在方案中对预期的疫苗群体保护效果予以描述和限定
5.影响成果的原因对于特定的临床试验,其成果受科学性、逻辑、经济、伦理等原因的限制随机对照试验是确定疫苗有效性的关键研究,当用于临床保护鉴定终点的随机对照试验不可行时,应在方案中考虑替代措施原则上,非对照的开放试验只能提供有关血清学反应(免疫原性)及疫苗耐受性的资料试验方案应具可行性与有效性评价血清学试验与保护力的关系应注意替代终点与临床保护终点的关系,两者也许不成线性或正有关
(三)诊断措施的验证申请者应在试验方案中提供诊断措施的验证资料诊断的真实性影响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诊断感染的可靠性在评价新疫苗方面十分重要;诊断应有明确的临床指征及试验室检测成果支持
(四)病例检测和确定
1.病例效力试验开始前,应确定病例的I定义并在试验方案中阐明诊断原则,确定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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