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精《内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1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2.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者产权证明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
5.证明的,提交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已申报预售合同或者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建筑1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派出所编订门牌的证明复印件()租赁(借用)房屋的,提交由隶属企业签署的租赁(借用)合同复印件,和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中,没有房屋产权证明,但符合《关于解决生2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临时经营场所要求的,房屋产权证明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已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市场场地使用证明的市场铺位,提交由隶属企业签署的铺位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市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3件()住所或经营场所位于区(县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或科技园等园区的,提交由隶属企业签署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场地使用证4明()属于军队房产的,提交由隶属企业签署的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复印件、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承租人转租军队房产的,还应提交军队出租单位同意转租证5明复印件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
6.当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8.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合伙企业印章)注
9.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适用本规范
1.第、项材料按照《广州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2.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布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的,商事主体不得以禁设区域目78录所列的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
3.所以上由广州证客网知识库提供。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