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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对强制执行的规定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决定,此决定将于年月日起施行此次20071028决定对申请强制执行方面作了许多修改和增加完善,这对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一个200841很有效的措施,但同时对一些强制执行的历史法律空缺还是未能完善,现结合笔者“”在申请(被申请)强制执行方面多年来的办案实践经验,谈谈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的新规定和不足,供大家探讨申请执行管辖法院的增加第二百零七条改为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
1.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根据上述新规定,当事人可根据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或其他有利于申请执行的情”况,有选择的向某管辖法院申请执行,这既避免了法院之间委托执行的时间和财力的浪费,又有利与申请人根据其或被申请人不同的实际情况而向不同的法院申请执行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上移执行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
2.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根据原相关规定,法院承办执行案件的时间为个月,满个月后,未执行的法院一般会以被申请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止执行,这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权66利新规定的出台使得申请人如认为承办法院超过个月还是未执行的,可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避免了承办法院的地方保护主义或不尽职的执行行为6申请执行期间的延长第二百一十九条改为第二百一十五条,修改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
3.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原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根据双方主体是否为个人而分别规定为个月和个月”这样的区别对待也是无实际根据的笔者曾代理过一些申请执行或恢复执行案件,126好多案件因原规定的申请执行的期间过短而超过期限,使得原诉讼变得不仅毫无用处而且失去进一步诉讼的可能性新规定将申请执行的期间加长为二年,使得判决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有充足的时间协商处理如何履行判决问题,不必因担心超过申请执行期间而患得患失,这一方面大大减轻了申请人的压力和限制,同时使得一部分案件可通过双方协商而解决,可大大减轻法院执行工作量当被执行不能履行判决的法定义务时的法定举证责任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一十七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4.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此增加的新规定加重了被申请人无偿还能力的举证责任,使得对一些被申请人”企图以要钱没有,要明一条的无赖作风逃避强制执行失去了市场“”“”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的限制办法“”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三十一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
5.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此新规定将原先一些法院定期在报纸上公告一些拒不履行判决的单位和个人的做法”予以了法律化,特别是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的办法使得一些企图卷宽款外逃的被执行人只能望洋兴叹,征信系统记录也给企图逃避执行的人很大的警示“”()法院受理后个月不采取执行措施的,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16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203“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在没有到个月之前只能是多催问一下法官,也可以找法院院长反映、关于逾期不执行的利息应是从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果判决中没有”26确定履行期限,应是从判决生效之日),向你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倍稍息2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2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关于双倍罚息如果你的执行申请中没有写上,应当向执行法官申请增加请求”第二篇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论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十九章3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本章重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强制措施的性质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
1.第一节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2.
3.
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构成要件
(一)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已经实施这是认定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客观要件
(二)妨害行为已经造成了后果所谓已经造成了行为后果发生,是指妨害行为已经妨害了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在客观上形成了民事诉讼秩序的混乱
(三)妨害行为发生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该要件是指妨害行为应是发生在民事诉讼开始后到判决执行终结前的时间段,包括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在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对已经执行的标的有妨害行为的,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排除妨害,并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因妨害行为给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另行起诉102
(四)行为人实施妨害行为出于主观故意行为人实施妨害行为出于主观故意,是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主观要件
二、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结合民事诉讼活动的1特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宏观上大致可以分作三大种类一是妨害民事审判活动的行为,即发生于审判活动中的妨害行为;二是妨害民事执行活动的行为,即发生于财产保全和执行活动中的妨害行为;三是妨害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执行公务或者履行义务的行为,即发生于审判或执行活动中的妨害行为具体而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包含以下情形
(一)妨害民事审判活动的行为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违反法庭规则的如未经法庭允许录音、录像等;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
1.胁、殴打审判人员等行为
2.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用非
3.法手段阻止证人作证,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出庭证明案件事实的行
4.为用非法手段让证人作伪证,是指用指使、贿买、胁迫等手段使证人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所谓指使他人作伪证,是指利用职权或者其他关系,教唆或者暗示本无作伪证企图的人提供虚假证据;所谓贿买他人作伪证,是指以给他人某种利益为条件,收买其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所谓胁迫他人作伪证,是指以威胁、恐吓、逼迫等手段,使他人不得已而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有义务协助调查的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调查取证是人民2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作出正确裁判的基础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时,有关单位和个人
5.不得拒绝或者给以妨碍
(二)妨害民事执行活动的行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
1.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对于已被查封、扣押、冻结以及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行
2.为人进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势必妨碍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和执行活动,影响将来生效裁判的执行,因而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有义务协助执行的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存款的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
3.需要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储蓄业务的单位协助查询、冻结或划拨存款时,这些单位应当予以协助办理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将会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实现,所以是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位,是指
4.与执行标的物有关的单位有关单位如果拒绝协助,比如房管部门拒绝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被执行人所在单位拒绝协助扣交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等不作为行为,都是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3其他拒绝履行或者协助执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有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
5.书或者妨害执行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处理100
(三)妨害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执行公务或履行义务的行为102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1.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审判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
2.第二节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
一、强制措施的概念所谓强制措施,或者对妨害民事诉讼活动的强制措施,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有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行为的人所采取的旨在排除妨害行为的强制手段从性质上讲,强制措施的目的就是排除妨害,使受损害的诉讼秩序恢复常态,使诉讼能够顺利进行
二、强制措施的种类及适用
(一)拘传的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最高人民法100“”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第规定对必须到人民法4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97“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由此可见,适用拘传,必须符合三个条件”拘传的对象是必须到庭或到场的被告或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谓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是指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
1.案件中的被告,以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如离婚案件的被告另外,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适用拘传必须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这里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已经按照法定的程序送达了传票;二是送达的次数必须是两次
2.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到场应当注意拘传的程序适用拘传措施,首先应由本案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提出,并报
3.经本院院长批准然后填写拘传票,交司法警察执行司法警察在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票,在拘传前应令其立即随票到庭或到场,并说明拒不到庭或到场的法律后果被拘传人经批评教育后仍拒绝随票到庭或到场的,司法警察可强制其到庭或到场,必要时可使用戒具
(二)训诫的适用针对违反法庭规则情节轻微的人,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作出训诫决定,并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以口头方式当庭宣布,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以及给诉5讼造成的危害后果,责令其认识和改正错误训诫的内容应记入笔录,由被训诫者签名
(三)责令退出法庭的适用在开庭过程中,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旁听人员,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的,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并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口头宣布其行为违反法庭规则的事实及情节,并由司法警察强制其退出法庭
(四)罚款的适用适用罚款的强制措施,必须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作出决定,报请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后才能执行罚款应用决定书决定书中应载明被罚款人的姓名或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罚款的原因和数额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元以上万元以下被罚款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但是,复议期间不停100010003止决定的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应在收到复议申请后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和被罚款人上级人民法院经过复议,如果认为采取的罚款措施5不当的,应当制作决定书,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罚款决定情况紧急的,可以在口头通知后日内发出决定书适用罚款措施时应注意,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不得连续适用如果发生3了新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重新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处以罚款6
(五)拘留的适用拘留属于最严厉的强制措施,适用拘留除了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严格的程序采取拘留措施,应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提出,并报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确因哄闹、冲击法庭,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可在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并补办批准手续院长认为拘留不当的,应当立即解除拘留拘留必须使用决定书决定书应载明被拘留人的姓名、被拘留的原因和拘留的时间等内容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适用拘留,应由司法警察将被拘留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被拘留人不在本辖区的,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派员到被拘留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该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及时派员协助执行被拘留人申请复议或者在拘留期间承认并改正错误,需要提前解除拘留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向委托人民法院转达或者提出建议,由委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拘留期限为日以下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认错改悔的,可以提前解除拘留提前解除拘留,应报经本院院长批准,并作出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交负责看管的公安机15关执行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拘留不得连续适用但发生了新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重新适用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用罚款、拘留措施的,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106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民事诉讼法对证人的规定【民事诉讼法对证人作证作了以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作证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查明事实,需要依知道案件情况的证人,对于证人来说,出庭1作证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因此,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应当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向法庭陈述自己耳闻目睹的事实或者间接了解的情况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作为证人,精神病患者、年幼无知或者其他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应当指出的是,生理上有缺陷的人,只要这种缺陷未成为其了解一定事实的障碍时,仍可以作为证人比如聋哑人可以用文字表达其看到的事实,盲人可以证明其听到的事实,对事实有一定理解和表达能力的儿童,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人证人作证应当忠实于事实真相,不能作伪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付证人作证由于证人作证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所以,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2在本单位人员作证时,应当给予支付并提供方便,以保证证人能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延伸知识】如果证人出庭作证确有困难,比如证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不能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因路途遥远,难以到法院来作证,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审判人员也可以亲自向证人了解情况,作出询问笔录,开庭时定时宣读目前,不少证人怕作证后得罪人、受打击报复或者耽误自己的时间,常常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拒绝出庭作证对于这些证人,人民法院应当对他们做思想工作,加强他们的法制观念,解除他们的思想顾虑,同时,也要切实保护好证人的人身安全,防止他们因作证而受到伤害第四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先予执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先予执行的规定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九十八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第九十九条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06、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107、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
(三)项规定的紧急情况,包括(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108、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109、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110、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111、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后,依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申请人应当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第五篇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男身份证号***被申请人男*****身份证号请求事项***请求贵院强制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元及相应利息共计***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审理于年月日作出()鲁民初号民事调解书,达成协议如下被申请人于年月前支付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20***币元,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元自年月日起每月日前还款元,年内*****付清若被告不能按约定付款,对下剩下款项被申请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调解达成************5****协议后仍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申请人于年月日依法进行了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鲁民初号,为保护合法债权,申请人特依法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20****[采取措施并予以强制执行为谢2017****]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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