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控制和精简会议,切实加强会议费管理,节约会议费开支,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会议的分类一类会议工作会议(座谈会),以及其他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局长、站站长参加的大型会议;××××××二类会议中心组织的培训、座谈、验收、鉴定、招标、评审、调研、业务交流等会议第三条各处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必须在年初上报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参加人数、级别、会期、经费预算等),经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发的通知执行由于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都要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网上)签报,经中心领导批准后召开第四条会议的天数、规模和承办
(一)会议天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不含在途时间)
(二)会议代表人数一类会议应控制在人以内,二类会议的参加人数根据实际需求,其中会议工作人员应控制在以内120
(三)会议应明确承办处室及人员15%第五条会议费用的开支
(一)召开各类会议由承办处室提前天提供会议预算(填写会议费用预算表),由中心财务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核批3“”
(二)会议费开支限额如下单位元人、天项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补助费其他费用合计/注()房租费包括住宿费和会议室租金;()其他费用指办公费用(购买笔、本等);1()会议开支标准内各项目可互相调剂,但不得突破包干开支标准总额;2()制作会议预算的天数可以比实际开会天数多天(即会议报到和疏散各半天);341()是否发放交通费,根据会议是否安排接站和会议地距离机场、车站远近等具体情况核定5
(三)会议组织处室应在会议结束后天以内做好会议决算(详见会议费用报销表),经中心财务审核后结账报销时应出具会议接待单位提供的会议住宿费、会议10“室租金、伙食费等明细清单,并注明会议名称、时间、天数和人数等会议组织处室”还应提供会议代表及工作人员名册中心财务对违反规定的开支和超过预算的支出,要通过审查予以剔除,一律不予核销结账后与该次会议有关的费用不再报销
(四)会议预算在万元以上的会议(京内)必须有中心财务人员参加,负责会议所发生各项费用的结算工作10第六条会议所在城市的代表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工作人员除少数必须住会的以外也不安排住宿第七条严肃会议财经纪律,会议期间不准用公款组织游览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铺张浪费、大吃大喝第八条中心职工参加外单位组织的会议,需要支付费用的,要事先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报销时要附会议通知第九条各处室召开会议,原则上应充分利用站及站的现有会议设施,中心职工参加本单位组织的会议不需任何费用但各处承办的二类会议,应当向外单位参加××××会议人员收取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相关费用收费须由中心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及管理,任何处室不得坐收坐支,或委托其他单位代收代支,否则视同账外小金库处理第十条接待外宾来华的会议按照外事活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预算必须事先经中心财务审核,报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第十一条局的会议经费管理比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由中心财务负责解释××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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