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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一,为保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所属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登记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工资管理中的欺瞒现象发生;二,想法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三、公司每季度组织生产部、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等部门,直接对项目部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当场监督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随后对务工的民工进行现场调查,对拖欠情况进行监督解决;
四、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标准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五、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付六,项目部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七、支付方式.、项目部原则上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受委托银行应当按时将农民工工资拨到其个人账号,农民工1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资、在某种情况下,可由班组带领代发农民工工资,具体按照《班组承包人带领工资办法》执行2
八、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确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九、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日,超过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十、项目部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3030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号码
十一、实行农民工工资监督员制度公司指派或者农民工民主推选名工资监督员,工资监督员负责向公司反馈工资发放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1-2
十二、任何部门或个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公司举报
(一)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二)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三)工资支付标准约定不明确时,项目部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
(四)项目部未按期按标准预付农民工工资的;
(五)项目部未按期与农民工结算并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的;
(六)其他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形的第二篇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湖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第三条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农名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设置农名工管理办公室,由项目综合办公室全权负责农民工管理日常事务,应负责录用农民工的登记、造册(卡)和农名工工资的支付等相关工作第四条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农民工本人,项目实施后必须建立录用农民工登记花名册花名册一式三份,发包人、监理、项目部各执一份,并建档立卷,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第五条在每期计量支付时应同时附上本期农民工工资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签收表,如实记录支付项目、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第六条建设期间的农民工使用及工资,支付情况及时报监理单位审核检查,在每期工程计量支付进行签认的同时,对本期农民工工资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签收表也应予以同步签认第七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告制度,每月必须将农民工工资及对未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细目计量支付情况在合同内进行公告,以确保施工班组和农民工本人对计量支付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的告知权利第八条项目部可通过建立银行卡办法,由财务根据农民工工资表直接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卡内第九条本管理制度由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湖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经理部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条本管理制度自项目建立之日起执行,项目建设完工,农民工工资清理发放结束日失效第三篇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为了规范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号)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号)等有关〔1994〕规定,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489〔2004〕22
一、为保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所属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登记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工资管理中的欺瞒现象发生;
二、在施工作业区内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
三、想方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0554-2672224
四、公司每月组织计划、工程、财务等部门,直接对项目部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当场监督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随后对务工的民工进行现场调查,对拖欠情况进行监督解决;
五、在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时,应明确对该公司与农民工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发放情况、社会保险等权益保障的监督;
六、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标准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七、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八、项目部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九、项目部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代发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受委托银行应当按时将农民工工资拨到其个人账户,农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资
十、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十一、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日超过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十二、项目部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3030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号码
十三、项目部与农民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工资计发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十四、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项目部按承建工程合同价款的%分别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工期超过年的,可按年度工程预算的%预存农民工3工资支付保障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项用于该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垫付13工资保障金包含在工程总造价内,从应付工程款中列支
十五、实行农民工工资监督员制度公司指派或者农民工民主推选一名工资监督员,工资监督员负责向公司反馈工资发放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12
十六、任何部门或个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公司举报
(一)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二)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三)工资支付标准约定不明确时,项目部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
(四)项目部未按期按标准预付农民工工资的;
(五)项目部未按期与农民工结算并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的;
(六)其它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形的
十七、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未按期完成清欠或者发生新的拖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十八、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第四篇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201141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落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入场前公司应与每个农民工鉴定劳动合同书,明确农民工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报酬、培育教育、劳动纪律及与农民工有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第三条公司项目部负责每个入场工人的考勤工作,每月月底前将考勤表报送公司财务部,对于承包工程量的,由预算科算出当月工程量,报送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制定每月农民工工资花各册第四条每月项目部要将农民工出勤记录张贴公布,如农民工有疑问,及时查对考勤记录,如属项目部错误,公司更正后将对其进行处罚第五条公司工资发放以季度为单位,便于农民工现金保管及人员流动管理,但财务部应每月制定工资表,最晚于每个季度末发放不低于工资全额的第六条工资发放形式以公司财务部到施工现场发放,并要求项目部负责人、及考勤80%记录人员到场,发放以农民工实名制形式,不准代领,严禁将工资发放到施工班组长及专项承包人手中第七条工资发放过程中,要求每个农民工签字领取工资,如本人有其他情况不能领取工资者,需本人尽快到公司财务部领取,不得让别人代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领取者,要求有五人以上同地区其他农民工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在公司工资代领证明上签字、并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第八条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技术人员要及时处理质量相关问题,不得在工资中扣除维修款及质量保证金等项目第九条要在施工现场设置用工告示牌,注明投诉地址、注明项目经理、公司经理、监管员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电话,做到农民工投诉有序第十条对农民工工资有疑问时,公司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协调、处理,对恶意损害公司总裁形象,散布不真实言论的农民工公司要对其进行追究第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建筑管理部门举报
(一)企业未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三)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企业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
(五)侵害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第五篇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对清欠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起维护农民工基本权利的长效机制,充分和有效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据国办发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公司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范和彻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03]94
一、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签订劳务合同层层落实合同签订制度,与各工种班组签订《班组合同》,与各劳务人员签订1《劳务合同》、合同中需明确用工期限、工作岗位、工作任务、日工资报酬、支付周期等内容,依照合同,准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2
二、规范支付工资程序、农民工工资必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足额发放次月日由项目部统计上月考勤数,加班时间另行计算,不足一个月按实一次性支付工人工资,农民工工资11不得低于施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次月日前发放完毕、各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按照工资发放表(表格附后)详细填写,如实记录用工5工种、出勤天数、日工资、发放时间、发放对象、支付数额、领款人签字等工资支付情2况,工资发放表一式五份,上报分公司清欠小组、企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各一份,本项目部留存备案一份,该发放表保存两年以上备查、要规范农民工工资发放程序,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确保施工工程的正常进行和农民工的正常工作农民工工资
3、应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严禁发放给各工种班组长或由别人带领
1、项目部因业主拖欠工程款而无法发放农民工工资的,项目经理应积极主动筹款发放农民工工资,实在无法解决的,向公司财务部汇报,帮助解决追回的被拖欠工程4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三、成立公司农民工工资监控领导组针对彻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公司成立农民工工资监控领导组,各分公司成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小组各项目部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由分公司农民工工资清欠小组监督,每月日前各项目部将上月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报告给分公司农民工工资清欠小组,将工人工资发放表于工地现场20显著位置公示天,接受工人及社会的监督10公司农民工工资监控领导组组长兰晓明副组长任大春组员兰娟
四、明确农民工工资监控责任、各项目部应定期自检,主要内容是农民工合同签订情况、农民工工资标准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由分公司农民工工资清欠小组定期检查,对于拖欠、克扣及农民工1工资发放数额不实等情况,由分公司研究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项目经理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负总责,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切实配合分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清欠小组的工作为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对拖欠农民工2工资一个月的项目部限期补发,如拒不执行,监控领导组有权力对项目部进行双倍罚款,由公司财务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五、公开维权举报电话在公司所有在建工地,八牌两图内增加三个维权举报电话,便于社会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情况进行举报(行政管理部门及维权电话附后)2
六、举报农民工发现项目部有下列情况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分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清欠小组举报、未按制度支付工资的、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1、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2、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3、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它行为4
七、应急预案
5、重要节假日,由公司农民工工资监控领导组成员、分公司清欠小组成员、项目经理亲自值班,值班人员不得脱岗,手机保持畅通
1、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时,事发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按以下报告程序逐级上报2项目经理分公司清欠小组公司农民工工资监控领导组、应急处理程序→→、当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时,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按报告程序及时逐级上报,项3目经理要及时到达现场亲自处理,分公司清欠小组要积极协调,努力把问题化解在
①萌芽状态严禁激化矛盾,造成上访事件妥善处理后,项目部要将处理情况及时向分公司清欠小组、集团农民工工资监控领导组汇报、当发生农民工向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电话投诉时,分公司农民工工资清欠小组要立即组织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调查、落实和处理,三日内将
②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理材料分别报送集团农民工工资监控领导组和处理投诉的政府有关部门、当发生农民工到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上访时,分公、
③司农民工工资清欠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集团农民工工资监控领导组报告,并立即组3织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将上访人员带回妥善处理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理材料分别报送集团农民工工资监控领导组和接访的政府有关部门、当发生农民工闹访或集体上访等影响较大的事件时,分公司农民工工资清欠小组组长和集团农民工工资监控领导组组长要立即到达事发地点,并及时向政府主管
④部门说明情况、表明态度并尽快平息化解矛盾,将当事人带回妥善处理分公司农民工工资清欠小组于三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经当事人签字认可的工资支付表、处理材料分别报送集团农民工工资监控领导组和政府各有关部门、项目部在处理纠纷时,确实无能力解决资金问题时,应立即向分公司农民工工资清欠小组汇报,清欠小组根据情况及时向集团农民工工资监控领导组请示,监控
⑤领导组经研究后做出资金安排、对个别不讲诚信,恶意讨薪,无理取闹的劳务人员,各分公司清欠小组也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要通过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资料,抵制其不法图
⑥谋,排解纷扰,同时积极利用公安、法律、公关等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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