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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中学寄宿生管理文件汇总莲花中学校外寄宿生寄宿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招租户)乙方(学生家长)房屋详细地址详细地址宿舍面积联系电话学生数监管学校、责任人联系电话为保障校外寄宿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及生命财产安全,遵照知情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及学校就校外寄宿生寄宿安全事宜,经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由甲方(招租方)、乙方(学生家长)和学校共同负责,因工作失职或责任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二、学生在校外租(借)房寄宿属于学生家长本人自愿的个人行为学生家长要定期到招租户看望学生,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并按照寄宿学生寄宿安全管理协议书所列项目,对招租户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见,也可自愿选择其他招租户
三、甲方及家庭成员必须有县域内常住户口,品行端正,无前科劣迹,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无精神疾病
四、甲方(招租户)住宿环境、安全条件必须符合公安、消防、安检、食品卫生的相关要求、否则不允许招学生住宿
五、招学生住宿并备有学生食堂的招租户,除必须达到食宿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达到相应的食品卫生条件,保证食品安全
十二、学校对校外寄宿生及寄宿地点要负监管责任,若检查寄宿条件不合格,学校可1以明令禁止入住,但学校家长和招租户双方同意学生入住的,学校必须向招租户及学生家长下达禁住通知单,出现任何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学生入住前,学校没有到招租户家检查住房或检查后发现没有达到寄宿环境和条件要求的,学校仍然默许入住的,发现安全事故,学校负主要责任
十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学校各执一份,教育局安全保卫股备案一份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招租户签字)乙方(学生家长签字)学校(校长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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