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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几点思考精第一篇对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几点思考(精)对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几点思考摘要在关键字供应链企业物流研究
一、引言、研究背景进入世纪以后,随着各国政治体系的变革,政治系统中越来越强调行政权力的地1位,这既有利于政府处理日益增加的事物,也有利于加强行政集权化在这种变化趋20势下,行政机关开始集自由裁量权、行政司法权和立法权于一身,集权化的形式越来越明显行政权在与立法权和司法权的较量中,其地位越来越突出,呈现出逐渐膨胀的趋势,即使以三权分立闻名的美国,也不能逃脱这种变化趋势政府行政权力的无节制扩张必然引起民主的倒退,因此,当前世界的主流思想都要求对行政权进行制约,使政府行为规范化,减少对公民权益的侵犯,保护公民的自主地位不受干涉,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将政府的行政权纳入法律体系的监管下,建立健全的行政监督体制,对掌握并行使权力的人进行有效的限制和约束,已经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理念,也是各国采取的主要做法在我国,党和政府在行驶权力时,也非常重视民主的建设,决不允许官员滥用行政权力,因此历史非常重视行政监督工作,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由之路新中国成立之时,我国就认识到行政监督的重要性,并着手进行行政监督体制的建设,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人民民主观念的不断加强,人们也开始越来越重视对政府行政权力的监督,我国政府在开展行政监督工作时,十分注重来自民间的监督力量,尤其是在信息科技非常发达的今天,人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参加到对政府行政权力的监督中去,而政府也非常愿意接受来自群众的监督,因为中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此外,我国政府也在不断加强内部自体监督体制的建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地方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就是这种建设的成果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来自行政组织的内部自体监督和来自外部的异体监督相辅相成的行政监督体制,这是行政监督体制的一大创新,极大地促进了我国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强了行政机关抵御风险的能力,对行政机关滥用职权,侵害民众权利的行为形成了有效的制约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新旧体制的交接需要一定的缓冲时间,旧的体制依然在发挥作用,我国行政监督法律体系的建设还不完善,行政监督仍然存在许多法律上的盲区和漏洞,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然在滥用权力、牟取私利,这种现象目前还比较严重,从当前我国反腐工作的成果可以看出来,行政机关中存在着很多的老虎和苍蝇我国人口众多,行政机关庞大,监督体制的建设也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我国的监督体制目前还普遍存在制约无力、程序拖沓等问题,监督的效果也远没有达到民众的预期,频频见诸报端的官员贪腐事件一次次冲击着民众的心理防线因此,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建设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但是即使这条路再艰难,政府也应该坚定不移的走下去、研究意义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需要处理的公共事务越来越多,这在客观上促2进了各国行政职能部门工作范围的扩张,政府职能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政府职能部门如何行使扩大后的职能范围时,需要有科学的理论进行指导,否则很容易造成滥用职权的恶果本论文研究的目的在于梳理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在此基础上,分析相关的改良知识和理论,以为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提供一下理论上的指导、国内外研究现状(国外研究现状西方国家现行的行政监督制度是基于三大核心理论监理起来的,即社会高于国31家、天赋人权和权力恶这三大核心理论的演化逐渐引申出一系列关于权力制“约的理论和思想主权在民,分权制衡,自由主义监督观以及腐败的经济学研究等”“”“”近代西方的学者所提出的一些关于监督制度的理论对现今学者的研究工作依然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近代有很多的西方学者开展了对行政监督的理论研究,也分成了很多的学派,相关的研究著作有《现代政治分析》,《公共选择》,《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等,这些理论著作是这些西方学者研究和智慧的结晶,虽然历史向前推进了一百多年,这些著作中所包含的思想和方法理论仍然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其研究的主要内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广义行政监督,议会行政监督,行政监督的政策过程以及对政府腐败的行政监督研究从上世纪后半叶开始,腐败现象也开始在西方的政府部门中滋生,为此西方学界也拓宽了研究视野,将对腐败行为的监督纳入到行政监督中去,这样关于反腐问题的研究就上升到了政治现代化的层面上而随着西方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其所采用的一些反腐方法,对官员和政府行政部门追责问责的经验以及防止行政监督流于形式或者执行不力的举措,非常值得我国政府学习和借鉴(国内研究现状从上世纪后半叶开始,腐败现象也开始在西方的政府部门中滋生,为此西方学界也2拓宽了研
二、行政监督体制的基本概念和功能原则、行政监督体制的基本概念我们在解释行政监督的概念时,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来进行定义狭义上的行1政监督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对自身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内部监督,属于政府机关的自发行为而广义上的行政监督指的是党、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从外部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行政监督的主体已经发生变化相比;于狭义上的行政监督,广义上的行政监督具有群众性和广泛性狭义的行政监督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自体监督,其监督的效率和效力都无法进行有效保证,因此,广义上的行政监督更能够体现出行政监督的本质和意义行政监督体制是行政监督领域所有的体系和制度的集合,包括设立行政监督机构,确定其隶属关系,明确行政监督主体的具体权限和职责,确立起运行方式,在这些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体系和制度都属于行政监督体制的范畴、行政监督体制的功能原则(行政监督体制的功能行政监督是提高政府行政单位行政管理能力和效率的有效方法,其最根本的目的是21监督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不出现职权滥用、违法违纪等现象行政监督是实现行政管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其在行政监督中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预防功能行政监督存在于行政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它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进行事前监督1通过事前监督,能够及时发现行政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行为失当或行为过失等的迹象,并通过对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及时预警的方式将失当或错误扼杀在萌芽状态,起到很好的预防效果控制功能行政监督的存在迫使行政机关在行使职能时,更加注重工作的成果和效果,因此,行2政机关会自发地制定行政目标,对于懒政怠政的现象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并且,随着行政监督体制的不断完善,监督主体越来越广泛,监督方式也越来越丰富,行政机关的行为随时都处于全方位、多角度的监控之下,这对行政管理按照控制目标发展非常重要评价功能评价效果体现在行政监督的整个过程中,实际上,行政监督也是对行政管理工作成3果进行评价的一个过程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行政监督能够对他们的工作成果进行及时评价,发现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有利于行政单位工作方式的改进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在提高整个行政系统的行政管理水平上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补救功能行政监督的补救效果是通过事后监督的方式实现的行政监督对行政单位及其工作4人员的工作进行有效的事后监督,在发现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后,促使行政机关制定相应的补救和整改措施,尽最大努力挽回或者消除工作上的失误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样,行政监督也能够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严重渎职行为进行揭露,从而有效遏制这类违法乱纪现象,防止类似问题的不断出现,对行政机关合理合法的职能进行监督和补救(行政监督体制的原则2行政监督也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不仅不利于其强大功能的发挥,甚至有可能导致监督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依据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实际特征,开展行政监督工作时,应该遵循以下几个重要原则平等性原则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下的行政监督工作必须遵循平等性的基本原则,这是发挥行1政监督职能的基础在我国,不存在可以不接受监督的特权,也不存在具有特权的监督,一切行政监督工作的开展都处于法律体系的掌控下,任何机关,不管其级别高低任何领导,不管其职位高低,其接受监督的义务和享有监督的权利是对等的而作为;行政监督工作实施主体的监督机构,也必须接受来自外部的监督行政监督工作一旦违背平等性原则,则必将引起行政监督的大倒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行政监督体系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也是基本条件,可以从以下三个2方面理解合法性原则行政监督主体的合法性,行政监督主体必须是法律承认的,在履行职能时必须严格恪守相关的法律规定行政监督程序的合法性,行政主体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办事行政监督活动的合法性经常性原则;经常性原则指的是行政监督工作的开展是经常性的,而不是运动性、突击性的,对行;3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监督,不仅可以对他们形成较强的约束,还能够及时发现其违法违规现象和不当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广泛性原则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行政机构的权力也是人民赋予的,这就决定了我国所有的4公民都有充当行政监督主体的权力,这就是行政监督的广泛性和群众性,这种广泛性的监督可以深入到对所有机关单位行政管理制度、行政措施和行为的监督
三、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缺陷和形成原因解析、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我国领导人从建国伊始就认识到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服务于人民,因此非常重视1行政监督体制的建设和完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国情的变化,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工作一直处于稳步推进中,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行政监督体制的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已经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行政监督体制在政府机关单位的行政管理中,行政监督体制很好的保证了合理行政和依法行政的贯彻执行,使我国行政管理工作持续向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的方向推进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既强“”“”调内部监督系统的建设,也重视外部监督系统功能的发挥而来自行政单位外部的监督是实施行政监督的重要力量和有效方式,我国的外部行政监督包括政党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司法监督、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缺陷当前,随着我国社会各个领域改革的深入推进,行政监督体制的问题和缺陷表现的2越来越明显,这一方面是体制不完善的原因,一方面是形势变化对体制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监督意识薄弱1监督意识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监督主体履行监督职能的意识,一是监督客体积极接受各方面监督的意识但是,受到我国传统思想的影响,无论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还是人民自身,很多人还存在官贵民贱的错误思想,作为监督主体的人民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比较薄弱,作为监督客体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人民群众没有足够“”的尊重和重视,缺乏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意识监督主体认为自己是无权人,管不了有权人,甚至害怕监督活动会得罪人,而有些政府公务人员,素质比较低下,甚至会滥用职权对监督主体实施打击报复因此,强化监督主体和客体的监督意识,是非常有必要的(法制化程度低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行政监督的立法工作比较滞后,相关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给行2政监督体制的建设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对监督标准的司法解释不明确,造成监督者在开展监督活动的过程中因为没有明确的执行标准产生盲目1性和随意性,对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带来巨大挑战,而且因为标准不明确,也无法准确的对监督客体的不轨行为进行界定和纠正实施细则不具体,目前相关法律体系没有明确规定监督的方式和程序,给监督活动带来实际操作上的困难,甚至有时候2造成监督活动流于形式,对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监督主体的积极性都造成了不利影响(同体监督存在的问题同体监督也是内部监督,是国家行政机关自身开展的对自身的监督活动专门监督3属于同体监督的一种形式,监督的主体是具有独立职权的国家审计机关和监督机关,监督的客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人员内部监督是一种很优越很高效的监督方式,但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也具有明显的短板行政机关内部实施的一般性监督具有明显的不足,尤其是来自下级对上级的监督,由于各种原因,基本上流于形式1行政机关内部实施的专门监督,由于监督主体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和受重视程度不;2够,监督效果也大受影响(异体监督存在的问题异体监督也是外部监督,其监督的主体有司法机关、权力机关、各种社会团体和组4织、人民群众等,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外部监督并没有充分发挥其监督的职能和效力,在强度、力度和时效性等方面仍然有待提高党政不分,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唯一的执政党,其他的一切党派都是参政党,必须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我国宪法规1定,我国一切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党政不分的弊病,很多时候,党的干部也是国家公务员,造成行政监察和党的纪律监督之间权责不清、划分困难,党的监督经常直接取代行政监察发挥作用,这是监督体制中党政不分的一个重要表现权力机关的监督流于形式,宪法赋予我国权力机关实施行政监督的一系列权力,不仅可以对政府机关进行事前监督,通过立法的方式2促使政府规范行为,也可以对政府进行事中监督,即有权改变甚至撤销政府颁布的不当决定,还可以进行事后监督,弹劾政府的不当行为,甚至撤销各级政府的领导人但是实际上,我国权力机关并没有有效行使其监督的权力,监督活动往往因为各种原因流于形式,表面化、形式化司法机关的监管滞后,人民法院和检察院是我国的司法机关,在行政监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我国的国情比较特殊,司法机关3在其监督活动中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立法赶不上形势的变化,目前仍然没有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健全的行政监督法律体系司法机关在行使监督职权的过程中容易受到各种外在因素的干扰,导致其不能独立自主的完成监督工作司法;腐败,司法机关内部发生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导致行政监督的严肃性受到严重挑;战人民群众的监督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在我国的官员中,还普遍存在官贵民贱的错误思想,很多官员不尊重和重视来自群众的监督,甚至还会滥用手中职权对行4“”使监督权利的群众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导致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性长期受到压制,无法发挥出应用的效力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小,民主党派在我国是参政党,并不具备国家层面上的权力性质,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因此实际发5挥的监督作用比较小、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缺陷形成原因解析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很多缺陷,这些缺陷的形成是有其深层次原因的,只有对这3些原因进行分析,才能够有针对性地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权力与行政监督行政权力和其它的权力形式一样具有强制性,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团体对于行政1机关发布的命令必须服从和执行,而如果无法对权力执行者进行有效的约束与限制,容易造成权力的扩张和滥用,最终容易导致个人集权和个人专断行政权力的这种强制性能够保证行政权积极功能的发挥,但也会诱发行政权的扩张性和侵犯性,行政权扩张后,必然会对行政监督造成侵犯(人性与行政监督行政权力的强制性为权力腐败提供了可能性,但是最终导致权力发生异化的却是权2力行使主体的私欲如果公共权力的行使者能够抛弃一切私欲,真正做到大公无私,那么行政监督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实际上,人性总会收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和诱惑,在权力行使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偏差第二篇论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及完善论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及完善
一、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概念和特征
(一)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概念研究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首先应弄清的问题就是行政监督体制的含义行政监督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上的行政监督,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主要是上级对下级)和行政系统内部专设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活动进行的视察和督导广义上的行政监督,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所进行的监督简言之,就是对行政的监督按照监督的主体划分,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可以划分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与行政机关外部的监督内部专门监督主要指政府专设的职能部门在行使职权过中所实施的行政监督如行政监察、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工商、卫生、质量等方面的监督外部监督是指来自行政机关以外的主体为了保证行政工作的合法性、正确性以及社会效益而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它可以分为两类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同时还有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监督社会主体的监督主要指各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以及新闻媒介等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与行政监督概念相适应,行政监督体制也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的行政监督体制仅指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机制的设置广义的行政监督体制除指执政党、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行政人员进行监督的机制设置外还包括这些机关和组织进行行政监督的监督制度、上下左右的监督关系、监督思想本文统指广义的行政监督和行政监督体制
(二)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特征行政监督的权力性行政监督的指向是具有很大扩张性、独立性的行政权力,对其进行监控和制约只能以权力为后盾,权力性是行政监督的本质特征在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存在差异,权力所有者和权力的行使者又是相对分离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定的权力作为行政监督的后盾,或者作为后盾的权力内涵未界定,就会导致任何形式的行政监督都只能流于空谈行政监督的权威性由于行政监督是对掌握和运用行政权力者实施的行为,因此,需要有比被监督者更高的权威,才能对其进行检查督促,甚至剥夺其权力,但这并不是说行政监督主体的地位一定要比监督对象高,监督主体的权力一定要比监督对象大,只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行政监督者的地位可以不高,但不能没有权威行政监督的强制性行政监督关系不同于其它的经济行为和交往行为,它决不是以被监督者的自愿为基础建立的,而是建立在强制性的、刚性的法律规章的基础之上,不管被监督者是否意识到,是否愿意接受监督,监督都必须进行,并发挥强制的约束作用,因为监督者有时要制止被监督者的错误,甚至对被监督者要做出处罚,没有强制手段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说没有监督的权力是危险的,那么没有强制性的监督则是无效的行政监督的相对独立性行政监督主体只有在只向赋予它监督权的组织和法律负责,而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干预的情况下,才能真正体现本身所具有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这也是当代民主和法治要求在监督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同时,这种独立性又是相对的,与任何权力一样,监督权也不能无限扩大,任意使用,否则,就会造成监督权的滥用,造成这一权力机构又凌驾于其他权力机构之上的现象发生行政监督的内外结合性行政监督要发挥功效,达到预期的目的,就必须从内外两方面着手在大力加强内部监督的基础上,也要大力加强外部监督既要注重制度性的约束,也不能忽视非制度性的约束)加强行政伦理和道德教育片面地强调任何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都是不足取的不能简单地认为监督必须是被监督主体以外的力量实施的行为虽然从理论上讲,一个组织的发展,与来自组织外部的监督与推动是密切相关的,没有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就会弱化自我约束,丧失发展动力,最终走向腐败但事实上,组织系统内部的同体监督由于其具有信息对称性和层级严格等优势也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个人的自我监督由于道德或良心的约束在某些时候也是能够发挥作用的行政监督的主体多元化行政监督的主体不仅是行政组织自身,还有政党、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公民及社会舆论监督主体多,充分体现了我国监督的人民主权原则行政监督的内容广泛由于监督主体多,监督的机构和渠道就多,从而使行政监督纵横交错,幅射面广,各种监督客体都处在一定程度的监督之下,基本消除了监督的空白地从监督客体活动的领域来看,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权力的行使都受到广泛监督
二、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与问题
(一)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而逐步形成的该体制是由外部监督系统和内部监督系统有机组合构成的,外部监督系统是指来自行政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主要类型有第一,政党监督第二,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第三,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第四,社会监督与外部监督体系相并列,我国行政组织内部也建立了系统的自我监督体系即内部监督体系内部监督是指国家行政系统内部具有监督权限的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对行政活动和行业所进行的行政性监督和督导,这种监督以提高行政效率为中心任务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专职监督机关的监督,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拥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审计机关实施的是专门性监督即对国家财政经济管理的监督第二,非专职监察机关的监督主要有上下监督、主管监督、职能监督三种形式上下监督即各行政机关按隶属关系,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所产生的直线或纵向垂直监督;主管监督即行政主管部门对被管理单位及人员的监督;职能监督指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主管的工作,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对其他有关部门实行监督这表明,我国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全面、完整的呈网络格局的行政监督体制实践证明,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它为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督促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廉政勤政,预防和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和失误,促进国家政治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缺少强有力的主干监督机构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是一个多元的体制,在众多的行政监督机构和监察渠道中,没有一个起核心枢纽作用的机构和渠道,各种监督之间的关系目前还没有理顺,前列各类监督主体都有监督权,但在如何分工上要么不甚明确、不甚合理;要么交叉重复、责任不清,在具体监督过程中缺乏沟通和联系至此,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没有明确谁是主干的监督机构,以至形成多中心的监督体制,缺乏协调、配合和制约,造成行政监督的软弱无力行政监督法制化程度低,监督标准不明确行政监督立法是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的前提和保证监督主体执行监督职能,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有关法律为准绳,如果缺乏行政监督立法,就会造成监督机关无法可依,行使监督缺乏标准和依据,易导致监督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甚至产生负向功能我国目前行政监督的有关法律比较少,有些领域甚至还是空白立法的滞后给行政监督带来了消极影响,如是与非、罪与非罪、合法与不合法的界限,有的没有法律规定,有的规定不清,这在监督上易引起混乱同时,又使得监督机构对腐败现象的监督或惩处缺乏法律依据和法制手段,这大大影响着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行政监督偏重于事后的追惩性监督,忽视了事前预防性监督及事中的过程性监督行政监督活动是一项经常性、连续性的活动,凡是有行政管理活动,就应伴随着对行政管理活动的监督根据监督主体对监督客体进行监督的不同发展阶段,行政监督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个前后相继的阶段,行政监督应在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地进行,做到三者的有机结合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纠偏于既遂上,偏重于追惩性的事后监督,忽略了行政行为发生前的预防和行政行为过程中的控制由于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不完善,以致造成行政偏差出现过多,行政监督机构整天忙于应付查错纠偏,陷入被动消极的不利局面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地位与必要的独立性除党的监督外,绝大多数监督机构均隶属各级政府,属各级政府的内部监督机构,这些监督机构受双重领导,既受同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又受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在这种双重领导体制下,内部监督机构受到的控制较多,难以从全社会和宏观上实现监督,往往从地方或部门利益出发实施监督,从而使监督处于一种两难境地在组织上,监督机构的领导人,不是由同级行政机关领导兼任,就是由行政机关任命,在经济上,监督机构一般都从同级行政部门领取经费这种监督体制严重制约了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应有的地位,难以独立地行使监督权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对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实施全面监督,人大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是最高层次、最有权威的监督,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人大一年一度一次会议对政府的监督作用有限,缺乏经常性监督,监督的力度也不够,难以真正体现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权在社会监督方面,公民的批评权、知情权在很大程度上有名无实,压制群众,甚至打击报复群众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团体、社会舆论的监督由于不具国家权力的性质,监督没有权威性,实效性较低部分行政监督人员素质不高行政监督人员是行政监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和实施者,提高行政监督效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人员的素质从总体上说,行政监督主体的人员结构、知识层次、能力水平比较好但是,我们也注意到,这支队伍的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还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比如,有的执纪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不高,不注意坚持原则;有的执纪执法人政策水平、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不高,开展行政监督工作基础不扎实等为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纪执法队伍,己成为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提高行政监督效能的当务之急
三、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从上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与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建设、与深入进行反腐败斗争,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有利的社会政治环境的客观要求已经有点不相适应了,为此,必须对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进行改革和完善
(一)加强总体协调,充分发挥总体监督效能明确划分各种监督机制的功能和责任,重视监督系统的层次性和界定不同层次监督机制的职责权限,加强监督的总体规划和避免各种监督机制的相互碰撞,进而使各种监督机制既能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又能发挥监督系统的总体功能,增大监督系统的合力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应建立一个具有权威性、能够独立行使职权的综合性协调机构,负责对各监督主体的监督目标和活动过程进行总体把握、具体指导和综合协调为了更好地加强各主体之间的整合,可以设立一个全国性的监督机构有效整合纪委、人大、政协和国家监察部门四大监督机构的力量,并领导和协调全国行政监督工作这样就可避免监督主体过多,力量分散的缺憾,形成一股强大的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监督体系的总体效应
(二)加强监督立法,明确细则标准,提高可操作性行政监督立法是依法实行行政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尽快建立健全各种行政监督法规,才能为积极有效的行政监督提供基本的规范程序,做到有法可依,减少监督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这也是建设民主法制国家的基本要求从我国目前行政监督法规不完善,监督缺乏可操作性的现状来看,首要工作是加快行政监督立法进程,严密制度体系,狠抓制度执行,制定一系列专门监督法律、法规,使制度既有切实可行的内容,又有明确的实施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使之更具有操作性、可行性和有效性,为行政监督提供基本的规范程序和保障
(三)注重过程监督,强化和突出事前和事中监督首先应当强化对权力授受过程的监督其次还应注意突出事中监控,在第一个环结束后,权力拥有者仍有改变初衷、滥用职权的可能性因此,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过程进行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他是权力监督过程的关键环节当然除了上述两个环节外,完善对行政权力滥用的追究机制,对权力行使的后果进行监督检查,也是健全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必要条件
(四)改革行政监督的双重领导体制,建立起行政监督的垂直领导体制行政监督机关保持独立,这已是世界各国所公认的一项原则,只有如此,才能保证监督的实效性我国的内部监督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实践证明,这种内部监督由于体系不独立,地位不高,因而监督大打折扣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办法是建立自上而下的独立的外部监督体系具体设想如下首先在组织上使现行的监督监察部门从行政机关独立出来,不再隶属于行政部门领导,并提升其地位,使其与同级行政部门地位平等,赋予其相应的职权,监督同级行政部门和行政首长独立出来的监察机关自上而下成垂直领导体制,下级监察部门只受上级监察部门的领导监督,干部的任免由上级进行,并只对上级负责,不受行政部门的约束与组织上独立相适应,经济上也要独立,监察部门应有自己独立的经济预算,下级监察部门从本系统的上级领取经费这样使监察机关在经济上不再依赖同级行政机关,从而使其没有后顾之忧地去进行监督
(五)充分发挥人大和社会的监督作用一是完善人大对行政机关监督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实施细则,以保证人大对政府监督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在人大内部设立必要的机构我国各级人大如果能在内部建立专门的监察委员会,承担对一府二院的监督,承担对全社会监督机构、活动的领导和协调任务,那么,一定能提高行政监督的质量三是对现有的专门委员会赋予监督的职权如享有名副其实的惩戒权、罢免建议权四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强化社会及新闻媒体的外部监督为此,应尽快制定《国家公务员活动公开法》,对公务员活动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效力、公开的内容、公民在公务活动公开中的权力(如知情权)等作详细明确规定,以作为公开的法律依据在制度建设上,建立行政机关定期向社会通报制度选择一定的场合或通过一定的媒介形式,将一段时期或某专项的工作及有关工作的政策等主动向社会通报;直接涉及公众利益的单位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具体事务,及时公开条件、时限、程序及结果等,增大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加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尤其是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应建立广泛的咨询制度,避免行政领导的主观随意性建立监督行政保护、奖励制度在强化社会监督作用的同时,应加大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首先要营造新闻舆论监督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要切实保障新闻采访权再次要建立曝光责任追究机制
(六)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的素质“——”行政监督工作人员的素质主要包括政治素质、法律素质、道德素质、业务技术素质和文化智能素质等,必须在这诸方面全面提高应从以下几点入手一是在选拔阶段要注重政治素质、法律素质、道德素质相结合,特别是针对当前我国的公务员考录制度,要摒弃以往凭分数取胜的绝对标准,更加注重道德和法律素养的选拔标准针对公务员,在具体管理上,要依照制度的规定和严格的程序,以客观公正的考核为依据,依法确定奖惩、工资、职务升降等尤其是建立并实行机关公务人员特别是行政领导执法中的回避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二是注重培训锻炼,以此来提升行政监督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和法律素质三是加强行政监督工作人员的自我素质修养,要养成努力学习、奋发进取的习惯,以此来提升行政监督人员的文化智能素质总之,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我们应进行综合决策,采用上述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尽快地健全和完善这一制度参考文献陈奇星中国公共行政监督机制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国家行政学院学报,()张立荣中国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现状评析及改革探索政治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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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三篇浅析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浅析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j].
20088.题及完善摘要行政监督是现代公共行政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监督和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监督体制对于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运行,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以及维护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提高行政效能以及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经过长期发展已逐渐完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仍存在一些问题,使其积极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我们需要针对问题提出完善的对策,使其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为我国构建高效、权威的行政监督体制奠定坚实的基础关键词行政监督体制问题完善对策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是行政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政治生活和行政管理中有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列为„„”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四项内容之一所以在新世纪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
一、对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概述公共行政学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对行政监督进行了定义狭义上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主要是上级对下级)和行政系统内部专设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活动进行的视察和督导广义上的行政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所进行的监督简言之,就是对行政的监督行政监督体制是指有由公共行政监督的主体、对象、内容、程序、方式、手段等要素构成的有机统一体,以及各要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我国的行政监督产生于新中国成立时期,经过多年的曲折发展和建设,到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全面、有效的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制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日趋规范,日趋完美,在监督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国家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践中发挥了积极地作用从总体上说,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与我国的国情是相适应的,但是不可否认,在现实中行政监督体制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二、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行政监督的制度化、体制化发展在促进政府依法办事、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公务员素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国行政监督体系发展较晚,并且整个监督体系庞杂,行政监督制度尚不完善,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从而影响了我国行政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暴露了许多明显的不足及问题
(一)行政监督整体功能不强,缺乏合力经过多年的不断建设,我国已经形成较为全面、系统的多元化行政监督体系,监督主体、方式和渠道多,这是一个优势,但是由于多元监督主体之间的相互权责关系并没有完全理清处理,各种监督主体又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监督权限、方式、程序、范围等不够明确具体等问题,彼此又缺乏联系和沟通,造成了职责权限不清、职能要么交叉重复,要么监督缺位,以至于乱用权利力,推诿扯皮,互争管辖权等现象屡屡发生,这必然损害行政监督的权威和效率,削弱了监督机制的整体效能
(二)行政监督立法滞后,法律法规不完善行政监督必须依法进行,健全的监督法律体系是保证行政监督效能充分发挥的法律基础近年来,我国在建立健全行政法制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完善和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和法规,为加强我国的行政监督职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的行政监督立法不够完善,监督法律制度不足具体表现有缺失重要的监督法律、完善的监督法律体系和必须的监督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中有关监督的规范不完善,缺乏明确的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部分领域甚至有空白,一些监督主体的合法权益未得到保障,另外还存在着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三)行政监督主体缺乏必要的独立性任何权力制约机制的有效运行都毫无例外的取决于其地位的独立,独立性是行政监督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但是就我国行政监督的内部监督体系来看,行政监督主体的地位不独立,导致监督缺乏力度,从目前我国行政监督主体实际情况看,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关受到同级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这种领导体制,易导致行政监督主体的缺位、监督功能错位等现象,严重制约了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行政监督形式单一化,重事后监督,缺乏预防监督行政监督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应该遵循经常性联系性的原则,贯穿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全过程依据监督主体对监督客体实施监督的阶段不同,行政监督可以划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个阶段,只有三者全方位有机结合,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行政监督方式比较单一,监督主体一直将监督工作的重点偏重于追惩性的事后监督,忽略了预防和控制,没有把预防为主作为行政监督工作的根本目标,同时又缺乏应有的控制力度,以致造成行政偏差过多,陷入被动消极的不利局面因此,有效的行政监督应该是问题发生前的预防和控制,建立起对行政权力使用过程的全方位监督机制,使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三为一体,提高监督效能
(五)行政监督开放性、透明度不高,公民参与意识不强在我国行政活动的公开化、透明性不高,使暗箱操作、报喜不报忧等现象频频发生,造成政府公开的缺失和非透明,最终导致监督信息的不平等、渠道不畅通,使行“”“”政监督难以发挥实效此外,公民的参与及监督意识不强,当公民的利益受到主管行政机关的侵犯时,不能正确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利
(六)部分行政监督人员素质不高行政监督人员是行政监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和实施者,提高行政监督效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人员的素质从总体上说,我国行政监督主体的人员结构、知识层次、能力水平比较好但是部分监督人员仍需提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行政监督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不高;思想素质不到位,办事不坚持原则、贪污腐败、监督不当等,这些问题阻碍了行政监督的有效开展
三、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对策分析
(一)建立行政监督体制的协调机制,增强行政监督的整体合力只有当行政监督体系发挥整体效能时,才会加强行政监督的力度和权威因此,要建立内部与外部监督体系的协调机制,使各系统的监督主体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才能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具体做法有通过立法出台有关协作方面的制度,有力地保障监督机构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协调;建立综合性协调机构,负责对各监督主体的监督目标和活动过程进行总体把握、具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建立严谨的监督网络,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提供的便利条件,互通信息,联合合作,增强我国行政监督的整合性
(二)健全行政监督法律体系,实现行政监督的法制化行政监督立法是依法实行行政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既是对行政监督权力及其行使的规范,又是对这种权力及行使的保障所以,加强行政监督方面的立法,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的体系,能为积极有效的行政监督提供基本的规范程序,做到有法可依,减少监督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这是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我国要从法律上明确规定行政监督的职责、地位以及工作程序等,使之更具有稳定性、长期性、可行性和有效性,为依法实行行政监督提供基本的规范程序和保障
(三)提高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效的行政监督必须要求监督机构相对于被监督机构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不受监督对象的制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实践证明,我国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体系实行的双重领导体制在发挥优势的同时,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又易受人情关系的影响,从而使监督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所以,应该建立并实行自上而下的独立的外部监督体系,提升行政监督部门的地位,将其从行政机关中独立出来,保证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四)构建全程行政监督体系,注重事前的预防和事中的监督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要改变亡羊补牢的做法,在实际的监督活动中,把好入口关,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是行政监督的根本任务所在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效结合,既做好预防工作,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最终提高行政监督的效“”能
(五)增强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完善监督机制政务公开是指在国家政务活动中,凡是涉及公共事务、公共服务的事项,只有不属于国家机密都应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我们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对内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创造条件让人民有效监督政府对外加强宣传,让公民增强参与意识,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让人们知道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和坚决曝光违法乱纪行为,真正做到行政的公开和透明
(六)加强行政监督队伍建设,提高监督人员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行政监督是通过行政监督人员的工作来实现的,要提高行政监督效能就必须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建设行政监督的高水平队伍一方面,行政监督人员要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可以通过培训学习提高工作业务能力,更好的服务于人民,另一方面,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做事将原则,有道德责任感,培养高尚的行政伦理精神,最终提高行政监督工作的效能参考文献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报告人民日报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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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杨建淮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路径选择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j].20093学报
[7].[j].第四篇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本文对我国目前的行政监督体制的现状作了分.2010析,认为目前的行政监督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有效的行政监督同时着力指出该体制尚不完善之处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这一体制的一些设想强化对行政权的制约;行政监督法制化;行政监督公开化;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等【关键词】行政监督行政权力制约法制化党的十五大报告把完善民主监督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行政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体“”制对提高行政监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对此作初步的思考和探索我国的行政监督产生于新中国成立时期,四十多年来,通过不断的建设,现已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带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系该体制是由行政组织的外部异体监督和行政组织内部自体监督有机组合构成的外部监督主要是来自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主体为保证行政工作的合法性、正确性及社会效益而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主要有第一,政党监督主要指中国共产党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它通过制定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包括国家行政首脑在内的担任国家行政公职的所有党员的行为实施监督制约其主要形式是日常性监督和党的各级纪委的专门监督此外,政党监督还包括各民主党派对政府的监督第二,权力机关的监督,即立法监督主要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在内容上可分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前者是指人大监督宪法、法律的实施,审查行政机关的活动是否合乎宪法与法律;后者指人大监督行政机关的日常工作,包括计划、财政预算、人事任免监督及总体工作监督等第三,司法监督指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的监督人民检察院是我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通过行政法律监督权对国家行政管理活动进行法纪监督,目的是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活动,使其严格地遵纪守法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监督行政机关,督促其活动严格依法办事第四,社会及舆论监督主要指社会各界即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等,以及新闻媒体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这种监督是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国家行政管理上的具体表现与外部监督相并列,我国行政组织内部也建立起了系统的自我监督机制这种监督主要以提高行政效率为中心任务主要形式有()一般监督,即各行政机关按直接隶属关系,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所产1生的直线监督或纵向垂直监督()职能监督,指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所主管的工作,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其他有关部门实行监督如财政部、计委、人事部的监督2等()专职监督,主要是政府专设的监督机构对其他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我国的国家监察部和地方各级监察机关有权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3的国家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进行监察()特种监督,指除专职监督以外的普遍适用的专业性行政监督,如审计监督、物价监督等这是一种以特定领域为对象的监督4(行政监督所取得的成就)上述表明,我国目前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全面较为完整的呈网络格局的行政监督体制该体制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和优点第一,监督主体多元化行政监督的主体不仅是行政组织自身,还有政党、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公民及社会舆论监督主体多,充分体现了我国监督的人民主权原则第二,监督内容广泛由于监督主体多,监督的机构和渠道就多,从而使行政监督纵横交错,幅射面广,各种监督客体都处在一定程度的监督之下,基本消除了监督的空白地从监督客体活动的领域来看,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权力的行“”使都受到广泛监督第三,监督具有统一性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代表人民的利益对政府实行监督,同时,它作为监督的领导核心,统一组织各种监督力量,相互协调,行动统一,有利于提高监督效能第四,自体监督和异体监督有机结合行政监督的内部机制和外部机制不是截然分开的两张皮,它们依靠国家法律制度的内在联系,互相衔接,互相依存,互相补充,相得益彰,共同构成行政监督制度的整体实践证明,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有较强功效的体制四十多年来,它为保障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督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预防和纠正工作的失误和偏颇,促进国家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并完善这一制度,没有必要照搬西方式的行政监督体制的模式二从总体上说,我国现行的监督体制是适合我国国情的较为全面、系统、有效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已经完美无缺了实事求是地说,这一体制尚不完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明显的缺陷与不足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多元化的监督力量缺乏有力度的整合,监督的合力较弱我国的行政监督是一个多元化的体制,监督主体多,机构多,方式和渠道1多,这是一个优点但如果不把各种监督整合好,这种优越性也难以发挥出来从实际情况看,各种监督之间的关系目前还没有理顺,前列各类监督主体都有监督权,但各自如何分工不甚明确、不甚合理,以至于越权行事,滥用权力,互争管辖或互相推诿的情况时有发生,各类监督机构都有监督权,谁都管,但谁都不管,结果造成漏监,甚至使腐败分子逍遥法外这严重影响了行政监督的实效性“、行政监督法制化程度低,监督弹性大行政监督立法是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的前提和保证监督主体执行监督职能,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有关法律为准2绳,如果缺乏行政监督立法,就会造成监督机关无法可依,行使监督缺乏标准和依据,易导致监督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甚至产生负向功能我国目前行政监督的有关法律比较少,有些领域甚至还是空白立法的滞后给行政监督带来了消极影响,如是与非、罪与非罪、合法与不合法的界限有的没有法律规定,有的规定不清,这在监督上易引起混乱同时,又使得监督机构对腐败现象的监督或惩处缺乏法律依据和法制手段,这大大影响着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行政监督偏重于事后的追惩性监督,忽视了事前预防性监督及事中的过程性监督行政监督活动是一项经常性、连续性的活动,凡是有行政管理活动,就应伴随着3对行政管理活动的监督根据监督主体对监督客体进行监督的不同发展阶段,行政监督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个前后相继的阶段,行政监督应在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地进行,做到三者的有机结合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纠偏于既遂上,偏重于追惩性的事后监督,忽略了行政行为发生前的预防和行政行为过程中的控制应该说,这是一种马后炮式的监督,由于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不完善,以致造成行政偏差出现过多,行政监督机构整天忙于应付查“”错纠偏,陷入被动消极的不利局面预防为主应是行政监督工作的根本目标,应以“防患于未然为主,同时加强过程中的控制,加大马后炮的力度,建立起全方位的”监控机制“”“”、在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下,专职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地位和必要的独立性在当前的内部行政监督机制中,行使监督权的专门机构如监察部门,大都设置在政府机4关内部,在领导体制上,这些部门受双重领导,既受同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又受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在双重领导体制下,专职监督机构受到的控制比较多,尤其是受制于执行权在组织上,监督机构的负责人,不是由同级行政机关的领导成员兼任,就是由行政机关任命在经济上,监督机构一般都是从同级行政部门那里领取活动经费、事业费、工资和奖金,从而在经济上受制于人这种监督体制严重影响了监督主体的独立性,使监督人员在心理上有顾虑,他们害怕滥用权力的人用多种办法对其工作设置障碍,干扰甚至打击报复监督人员背着这个思想包袱,难以毫无畏惧地展开工作,难以独立行使监督权表现在办案上,往往是先由党政首长内定性质,然后交监督部门去履行法律手续,监督人员只能被动地接受长官意志更有甚者有的官员受人情之托,用领导身份干扰办案,影响司法独立公正、在各种行政监督中,权力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在我国,人民是一切权力的来源,作为人民代表的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应享受至高无上的5权力,对一切国家机关实施监督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人大一年一次会议对政府的监督作用有限,缺乏经常性的监督,监督的力度也不够,难以真正体现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所应有的监督权在社会监督上,公民的批评在很大程度上有名无实,压制群众,甚至打击报复群众的现象比较严重各种群众团体、社会舆论的监督由于不具有国家权力的性质,监督没有权威,实效性较低三为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提高行政监督的效能,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工作、改革行政监督的双重领导体制,建立起行政监督的垂直领导体制行政监督机关保持独立,这已是世界各国所公认的一项原则,只有如此,才能保证监督的实效性1我国的内部监督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实践证明,这种内部监督由于体系不独立,地位不高,容易受人情关系的影响,因而监督大打折扣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办法是建立自上而下的独立的外部监督体系,外部监督不同于内部监督的优点是,外部监督地位独立,自成体系,无关系网的影响,不用担心打击报复,比较容易做到大胆地秉公执法,严格依法办事中国历史上,自秦汉开始设立的御史台(都察院)历经多年而不衰,其重要的原因是做到监督权相对独立,位高权重当代世界上许多国家已2000实行了监察权独立,产生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如新加坡、泰国、瑞典、中国的香港等腐败现象很少发生,就与监督权独立有关,我们应借鉴这些成功例子那么怎样建立独立的外部行政监察体系呢具体设想如下首先在组织上使现行的监督监察部门从行政机关独立出来,不再隶属于行政部门领导,并提升其地位,使其与同级行政部门地位平等,赋予其相应的职权,监督同级行政部门和行政首长独立出来的监察机关自上而下成垂直领导体制,下级监察部门只受上级监察部门的领导监督,干部的任免由上级进行,并只对上级负责,不受行政部门的约束按照我国国体的要求,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最高监察机关隶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对其负责与组织上独立相适应,经济上也要独立,监察部门应有自己独立的经济预算,下级监察部门从本系统的上级领取经费这样使监察机关在经济上不再依赖同级行政机关,从而使其没有后顾之忧地去进行监督建立相对独立监督机构后,也可进一步考虑,把该机构作为整合整个行政监督力量的统一领导机构,由它统一组织、管理、协调和指挥全国的各种行政监督力量这样就可以避免监督主体多,政出多门,各行其事,力量分散的缺点,形成一股强大的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监督体系的整体效应、重视和加强行政监督立法,实行行政监督的法制化行政监督立法是依法实行行政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尽快建立健全各种行政监督法规,才能为积极有效的行2政监督提供基本的规范程序行政立法不足,会造成监督机关无法可依,使监督缺乏标准和依据,导致监督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长期以来我国监督立法工作薄弱,尽管这几年也制定了一些法规条例,但从总体上讲,仍不能满足当前行政监督发展的实际需要,因此行政监督立法亟待加强行政监督的立法既需要制定基本法规,还要制定各类行政监督机关组织法,既要制定实体法规,还要制定行政监督程序法当前最需要的是加快制定一部《监督法》,其中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监督的主体,如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权,国家各个机关负责人的监督权,人民群众的监督权,新闻舆论的监督权等,都要详细规定监督的内容及重点要明确规定立法监督、执法监督和守法监督三项内容,并把执法监督和守法监督作为重点监督的方式如公开监督与秘密监督结合,专门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教育与处罚结合等方式监督的具体手段如群众举报、暗中盯梢、秘密跟踪、公开曝光等、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强化社会及新闻媒体的外部监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国行政机关活动的范围虽不及计划经济下的3范围,但仍然拥有诸如对进入市场的主客体的资格审查,税收、信贷政策的制定执行,发展公益事业,举办公共工程,管理国有资产等权限这客观上就存在着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不规范行为的可能性防止这些可能性出现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监督制约,但加强监督的前提条件是政府行为公开和透明,只有政务公开,才能了解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言行,从而展开监督;只有政务公开,才能杜绝各种幕后交易,搞不正之风的人才易败露党的十五大报告在谈到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时指出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应该说,当前各级政府都程度不同地实施了政务公开,但这种公开的程度不够,而且政务公开还没有上升为法律,缺乏法律约束力因此我们应尽快采用法律形式健全公开办事制度为此,应尽快制定《国家公务员活动公开法》,对公务员活动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效力,公开的内容,公民在公务活动公开中的权力(如知情权)等作详细明确规定,以作为公开的法律依据有了公开办事制度,社会各界的群众就可以充分利用这一制度,积极参与行政监督活动,通过不同的渠道直接监督政府行为,使其依法行政,帮助政府纠正工作失误,预防失职、擅权、腐败现象在强化社会监督作用的同时,应加大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新闻媒体作为第四权力,在行政监督中起着独特的监督作用,它以其信息传递上的公开、迅速、广泛,对监督客体产“”生巨大的政治压力和效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新闻舆论在监督实践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从近年来媒体所揭露出有关问题(如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所揭问题)后,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处理的实就可证明这一点今后应继续强化这种形式的监督、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的素质为政在人,行政监督的职能,主要是通过广大监督人员的工作来实现,提高行政监督工作人员的素质就成了完成行政监督职能任务的重4“”要保障行政监督工作人员的素质主要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作风素质、业务技术素质和文化智能素质等,必须在这诸方面全面提高当前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应把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实事求是,秉公执法,刚正不阿,廉洁奉公,关心群众,有较强的业务技术素质和较高文化素质的工作人员及时选拔充实到各级监督队伍中来,发挥其骨干作用二是针对目前有的监督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距离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的情况,应十分注意通过培训来提高他们的行政监督的政策水平、工作能力等基本素质其三,加强行政监督工作人员的自我素质修养,要养成努力学习、奋发进取的习惯;要勇于实践,刻苦锻炼;要从一点一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持之以恒,使自己的素质不断提高有了高素质的监督队伍,监督水平的提高就有了基础当然,我们也不能完全依赖道德素质的力量在行政监督中的作用,把正确行使权力完全寄托于干部的信念、忠诚和其他优秀精神品质,这在政治上是完全不严肃的我们要学习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所提倡的教之以礼,裁之以法恩威并重的监督思想做到既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的素养,又要进一步完善法制,使自律和他律有效结合,形成有机的统“”一体总之,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我们应进行综合决策,采用上述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尽快地健全和完善这一制度第五篇浅析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浅析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内容提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进步,政府在政治统治和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职能也急剧扩大,行政权力不断取得实质性扩张而我国现行行政监[]督体制有些地方已呈现滞后趋势,若跟不上改革的步伐,将极大地影响行政监督的力度和效果,影响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进和发展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行行政监督体制,找出其中不完善之处,如行政监督法制化程度低、缺乏独立性等,并就当前如何完善中国行政监督体制,提出一些想法和对策,如加快行政监督立法,使监督机构具有独立性等关键词行政监督监督体制完善思路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要加强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而行政权力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权力,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的拓展,行政权力也在不断扩大,其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主导地位日益突出十八世纪的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曾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习近平同志强调,严格的监督是防止党员和党的干”“”部腐化变质、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重要途径由此可看出,权力没有制约就会失衡,不加监督,就会被滥用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是民主政治的基本法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一、行政监督体制的内涵及改革意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为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督制度做了不懈努力,建立了一整套监督机构,制定了很多监督制度一个较为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系基本形成
(一)行政监督体制的内涵行政监督是指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它是保障国家的行政活动依法进行的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具有法定监督权的国家机关、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是否坚持依法行政所进行的评价、检查、督促及纠正的活动体制一词在中文里含义很广,一般是指某一组织的制度及运行方式,其实质是权力关系的制度化、程序化将行政监督权力关系制度化,并按此制度所规定的关系运行,就是行政监督体制行政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监督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政府形象等方面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有利于推进政府行政管理的廉洁化、法治化和高效化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由行政组织外部的异体监督和行政组织内部的同体监督组合而成外部异体监督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与非权力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外部监督又可分为外部权力监督和外部非权力监督其中外部权力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实施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组织作为执政党实施的行政监督外部非权力监督包括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的监督;社会群众及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各人民团体(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以及新闻媒体实施的监督内部同体监督是指来自行政机关内部的权力监督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专职监督机关的监督,如监察和审计机关的监督;二是非专职监督机关的监督,主要有一般监督、主管监督、职能监督三种形式一般监督,即各行政机关按直接隶属关系,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所产生的直线监督或纵向垂直监督主管监督,即行政机关对被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职能监督,指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所主管的工作,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其他有关部门实行监督如财政、税务、工商、物价等部门的监督等从上述架构可以看出,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具有监督客体的公开性、主体的多元性以及监督内容的广泛性等特点从理论上来看,充分体现出了监督的人民主权原则、经常监督原则和公开监督原则;而外部异体监督和内部同体监督的结合,更有利于形成全面复合的监督网络,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二)行政监督体制改革的意义中国的行政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行政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行政监督,是以人民群众的监督为基础、同专门机构密切结合的行政监督,监督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国家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使政府及工作人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共产党要接受监督,党领导的人民政府要接受监督他在《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一文以及其他一些重要文献中,详细地论证了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对于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他指出加强对党和政府及工作人员的监督,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和作用这表现在可以促使党和政府做到兼听则明,谨慎从事,在工作中减少失误;有利于防止家长制作风,实现民主管理;有利于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对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对清除政府工作人员中的腐败现象,维护政府威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因此行政监督体制改革能够缓解或消除社会利益矛盾,从而推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适应社会利益发展要求,维护政治统治,提高政治管理效率;同时也是医治行政监督弊端的良药,通过改革建立起相应的防止和克服弊端的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自我完善,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确保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有助于激励行政工作人员成为人民勤务员,即社会公仆,是发展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完善和执行行政监督是惩治腐败、克服官僚主义、推进廉政建设的必要措施;强化行政监督有助于支持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法定权力,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实施
二、目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政府行政管理越来越规范化、法制化,现己形成较为系统全面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的公共行政监督体系从形式上看,既有政府机关的内部监督,如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专门监督;财政、税务、工商、物价等部门的职能监督各政府机关相互之间按照直接隶属关系,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及横向交错所产生的一般监督也有政府机关的外部监督,如政党监督、权力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这些监督主体,在督促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所面临的形势还相当严峻,有些地方和部门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政府机关中还存在着权力滥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以及官僚主义和失职读职等现象反腐败工作同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官僚主义和行政效率低下等现象之所以存在,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们的公共行政监督机制还不完善,还存在许多缺陷和问题,这些缺陷和问题影响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影响行政管理的效率,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具体来看,有以下几点
(一)行政监督法制化程度低行政监督立法是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体制的前提和保证改革开放以来,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国在行政监督立法方面已迈出了较大步伐,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一批有关行政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促进和保障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奉公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实践来看,我国监督权涉及的一些重要领域尚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有关保证监督机构行使职权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特别是对行使监督权的形式和程序、监督对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臵方式等都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监督立法的这种滞后,直接导致了行政监督工作程序不严格、标准不细致、弹性因素强等问题的产生,造成了监督的盲目性和主观随意性,极大地影响了行政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二)专门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独立性行政监督体现着监督权对行政权的制约,这种制约的效果主要取决于监督主体所拥有的地位和权力但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的专门监督机构(包括监察和审计部门)都处于附属地位而缺乏必要的独立性,这种附属型的隶属关系,使专门监督机构在人、财、物等多个方面受制于监督客体,监督人员往往屈从于长官意志,严重削弱了专门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而现阶段在我国的省、市、县三级政权中,专门监督机构之一的行政监察部门与同级纪委实行的是合署办公模式,虽在一定程度上使监察机关地位有所提高,有利于发挥党政联合监督的整体作用但这种监督体制仍然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方面,党的纪律监督得到了强化而行政监察职能却有弱化的趋势目前的监察机关更多履行的主要是从事反腐败工作的办案职能,而对如何保证行政机关政令畅通、勤政高效等方面则监督不够另一方面,监督机构在同级党政机关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样没能走出监督主体依附于监督客体的模式,无法显示其权威性和独立性,难以起到有力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对同级政府机关领导班子及其一把手难以实行真正的监督
(三)监督主体未能形成合力“”我国目前的行政监督体制是一个多元化的体制,监督主体多,机构多,方式和渠道多,这是一个优点,但如果不把各种监督整合好,这种优越性也难以发挥出来近年c来,在党中央直接领导下,我国在事后监督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方面切实发挥了部门、地区之间密切配合的办案协调机制和整体合力但目前各种监督间的关系尚未理顺,各种监督主体又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监督权限、方式、程序、范围等不够明确、具体等问题,尚未形成一个严密有序、分工合理、协调互动、运行高效的有机整体,使监督工作难免存在交叉带和空白带,造成有的问题多方插手,有的事情无人过问,尤其是对那些界限不清的疑难案件,经常出现“”“”各监督部门互相推诿、扯皮,无人监督的状况,导致了监督机制弱化,削弱了行政监督的整体效能
(四)监督主体缺乏监督力度在目前,我国的行政监督主体主要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既体现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和管理国家事务的形式,又体现了国家权力的意志和法律赋予的权威,因而它应该是代表国家或人民的意志,对国家行政机关实行的最有权威的监督但目前,人大监督是法律地位高而实际地位低,理论上应有的权力与现实中实有的权力有差距,监督工作依然是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监督制约的法规不完善,力度不够;机构不健全,强度不够;手段不配套,深度不够;尚未真正体现人大作为权力机构对行政机关应有的监督权
(五)监督人员素质影响监督效能行政监督人员是行政监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和实施者,行政监督效能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人员的素质在我国这样一个非常重视人情的国度里,相当部分行政监督人员政治素质不高,不注意坚持原则,不依法行政在实际工作中,或“”因怕得罪人,或因外界干预而放弃监督;甚至在一些重大原则问题上,也分不清是非界限相当部分行政监督人员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水平较低,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降低了行政监督的效能
三、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思路和对策要有效解决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现存的弊端,进而提高行政监督的效能,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以为,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行政监督体制进行改革
(一)加快完善行政监督法律体系行政监督是一种法制监督,行政监督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保证政府机关实现依法行政,行政监督的过程就是实现法治的重要内容这不仅意味着行政监督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也意味着行政监督应依法进行有关监督的法律既是对行政监督权力及其行使的规范,又是这种权力及行使的保障从目前行政监督法规不完善,监督缺乏可操作性的现状来看,首要工作是加快行政监督法律制度建设,制定一系列专门监督法律、法规为此,必须加快制定《行政监督程序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反腐败法》、《罢免法》、《追究法》等法律法规,促进行政监督的进一步制度化、法制化通过各种专门监督法律对各监督主体的职责和权限、监督的对象和范围、监督的方式和手段、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义务和权利等作出明确规定以达到依法强化监督、细化监督、增强可操作性的目的只有完善监督法制,才能为健全行政监督法律机制、依法实行行政监督提供基本的规范程序和保障
(二)保证监督机构具有独立性从世界各国已有的监督机构及其发展趋势来看,监察机构的特点是其享有广泛的授权并具有独立性,它只向最高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负责,接受它们的领导,而不从“属于任何政府部门,其编制也不纳入公务员系列在当代,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也已实行了监察权独立,产生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如新加坡、泰国、瑞典、中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腐败现”象之所以很少发生,就与监督权独立有关我国应借鉴已有的成功经验,赋予专门监督机构必要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具体设想如下,可以在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内设一个最高专门监督机构以替代监察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在此最高——专门监督机构下设地方各级监督机构,受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上级监督机构的双重领导这样既有利于把宪法规定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同级政府的监督权落到实处,同时可以保证国家监督机构的独立性虽然在各级人大法定权力进一步归位之前,这一新的监督体制不可能有非常理想的效果,但至少可以改变因行政监督机关(监察机关)隶属于同级政府而带来的种种弊端而在上述独立监督体制建立之前,有必要通过健全专门行政监督体制以确保行政监察部门的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首先要改革现行行政监察体制,使监察部门由双重领导向垂直领导过渡目前可先试点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体制,将省以下各级政府机关中的行政监察部门独立出来,受上级监察部门直接领导,人、财、物权均由上级监察部门解决同时考虑到目前监察部门和纪委合署办公,因此纪委领导体制也应实行同步改革其次是扩大行政监察部门的职权在其现有的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处分权外,赋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权,如对因决策失误或指挥不当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政府机关领导干部,监察机关应拥有对其进行一定经济处罚的职权第三要强化预防监督和监察手段从事前监督入手,确定监督目标,制定科学的监督计划,努力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和财政、税务、环保等职能监督经常性和连续性的作用,促进行政监督的规范化、科学化,建立起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机制同时提高监察手段的科技含量,充分运用现代办公手段,建立监察信息网络体系,保障监察工作的多向信息渠道畅通,实现查处案件手段的现代化
(三)建立严密的监督体系和合理的监督机构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是一个多元化的体系,监督的类型和内容繁多,而且互相之间缺乏协调,监督机构分工也不尽合理因此现在我们必须使各种监督主体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形成一个整体效应,构成一个严密的体系从监督的内容来说,包括对行政决策的纠正与完善,对行政执行的督导与反馈,对行政立法的审查与保障,对行政效率的评估与奖惩及对行政决定的复议与申诉从监督的类型来说,应该包括权力机关的宪法监督,司法机关的行政诉讼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监察,以及群众、舆论、政协的民主监督由此形成一个纵横交错、内外结合的全方位监督网络体系,对国家机关及公务员加以行政监督和制约,有效地防止行政权力腐败现象的滋生,使各级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臵于有效的监督之下要逐步由自上而下的单向监督模式,转变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监督模式政府内部的双向监督既包括上级机关及其领导者对下级机关及其普通群众所实施的下行监督,又包括下级机关及其普通群众对上级机关及其领导所实施的上行监督因此,我们行政监督机构的设臵必须要与其权能相适应,做到一职一权、一权一责,从根本上克服过去那种监督机构地位从属的缺陷如果监督机构缺乏有效的独立性,受制于监督客体,那么合理的监督结构就无从谈起我们一方面要改各级监察机构的平行领导为垂直领导,使之成为上级监察机构的派出机构,以保证其对同级政府机关监督的独立性;另一方面,扩大监察机构的调查、处分权力,不仅包括纵向的扩权,也就是调查、处理问题的权威,而且还包括横向的扩权,即权力客体范围的扩大,由此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强化权力机关监督强化权力机关监督是制约行政权力、完善行政监督体制的重要保障在实践中,强化权力机关监督制约机制,首先应加强权力机关的自身建设,目前亟待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如建立人大监督委员会等专门监督机构,以担负起日常监督工作,保证人大监督权的落实;二是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和监督能力,通过各种方式,让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成员熟悉有关监督的法律、法规,了解监督的形式、程序和方法;引入公开竞争机制,选举人大代表,弱化代表荣誉感,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是要改进监督方式,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抽象监督为具体监督,一般监督为重点监督,尤其是需要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或者焦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如政府机关反腐倡廉、勤政为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住房制度改革以及公用事业和日用消费品物价调整问题等,人大及其常委会有责任围绕这些问题或选择其中某一问题,对有关政府部门应尽的责任进行监督,以督促他们及时有效的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以更好地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
(五)加强行政监督队伍建设由于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机关的一些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监督权力的现象已屡屡发生如果制定了专门监督法律和实行了垂直领导以后,监督者的权力大大扩大,如果不对其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同样还会产生监督者的腐败所以,在注重对监督人员的选拔和培训的同时,也要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另外,还要尽可能地创造条件,保证监督人员的政治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使之能全身心地投入到监督事业中去,自行杜绝参与腐败的意念行政监督人员的素质主要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作风素质、业务技术素质和文化智能素质等我觉得目前要提高我国行政监督人员的整体素质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选拔一批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文化素质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各级监督队伍中来二是针对目前有的监督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距离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的情况,应十分注意通过培训来提高他们的行政监督的政策水平、工作能力等基本素质其三,加强行政监督工作人员的自我素质修养,要养成努力学习,奋发进取的习惯;要勇于实践,刻苦锻炼;要从一点一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持之以恒,使自己的素质不断提高有了高素质的监督队伍,监督水平的提高就有了基础不过也不能完全依赖道德素质的力量在行政监督中的作用,同时也要有法律约束
(六)健全社会及舆论监督机制目前新闻媒体被很多学者称作传统三权(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权力可见其在行政监督中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但要真正将第四权发挥到极致,就必须“”“”建立健全新闻媒体监督机制我国现阶段健全舆论监督机制的关键是要加强“”新闻立法虽然现在新闻媒介在反映民意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某些腐败行为进行揭露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新闻媒介监督这一环节还很薄弱当前,可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的一些好的经验来完善我国的新闻媒介监督,加强新闻立法同时我们应该完善舆论监督的信息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舆论监督的信息反馈有利于监督机关及时了解信息,及时采取措施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有利于提高舆论监督的效率在加强新闻媒介监督机制的同时,也应该完善新闻媒介的自律机制新闻媒介自身也应该自我约束,新闻工作者不仅要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还要有职业道德,不做虚假报道,总是以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
(七)完善行政监督信息收集系统现在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的广泛应用,信息网是非常重要的信息不仅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对政府工作也同样重要现在政府部门也在积internet极开展政府部门上网工程,也在推行电子政务如果建立了完善的专门的行政监督情报信息网,政府就可以及时了解各个部门的情况及各个公务员的情况,对他们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总之,行政监督体制改革,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使各个监督主体的行政监督职能得到真正充分地发挥,应更多地务实于事先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惩处的科学操作,从法制上健全、从体制上完善、人员素质上提高等多方面入手,“全面提高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使其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参考文献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年版第页何颖、教军章著《公共行政学新论》吉林人民出版社年月第版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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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2行政管理专业陈飞187-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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