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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初中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程序中共海东县教育工作委员会直属各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在教育工委的领导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按以下基本工作程序进行
一、召开党(总)支委会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党(总)支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及选举办法等,并于月日前向教育工委提出书面申请(可参考附件)
二、经教育工委批准同意后,召开党(总)支委会研究换届筹备事宜,制定换届改选具411体工作计划,开展各项筹备工作
三、起草党(总)支部工作报告,并提出下一届党(总)支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党(总)支部工作报告应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召开党(总)支委会讨论通过
四、对党员进行选举工作教育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之前,党(总)支委会一般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选举的意义和选举知识的教育,使党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选举活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五、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
1、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
二十、召开党(总)支委会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教育工委审批(格式见附件,2月日前上报)32
六、起草党员大会选举办法选举办法一般应包括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42务,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的方式、程序、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姓氏笔画),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以及选举纪律等
七、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主要内容对大会筹备工作进行认真检查;讨论通过大会时间安排、议程、会议主持人、报告人等;讨论通过党(总)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讨论通过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推荐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建议名单;讨论通过决定大会会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八、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总)支部书记作党支部工作报告;通过《选举办法》(草案);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名单;组织委员汇报候选人产生经过,并逐个介绍候选人简况;通过预备候选人,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并按选举程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
九、由上届党(总)支委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召开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
十、选出党(总)支部委员、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并报教育工委审批(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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