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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室规章制度二零一一年二月目录1病案借阅管理规定病案室病历复印制度保障病历的安全制·················································································3度病案质量检查制·············································································4度·············································································7病案借阅管理规定·················································································82
一、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和医疗单位以外的因公临时性调阅,如公检法部门、医疗保险、患者工作单位、社会福利等部门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二、本院医生可以直接借阅病案,进修生、研究生、实习生如需借阅病案应由上级医师签名后方可借阅
三、每次借阅病案并登记,本院带教医生首先必须在带教医师栏签字,不得代签、冒签,否则取消借阅资格””
四、病案借阅原则外借病案一般是已完成病历归档工作的各项程序(包括编目、整理、装订,归档等)的病案;未完成装订的病历一律不得外借,只能在病案室阅览
五、借阅时间不得超过周,如到期须办理续借手续在特殊情况下,经病案室催还,必须马上归还所借病案2
六、要爱护病案如有遗失、损坏、涂污、拆散、缺页、私自复印病案等行为,取消借阅资格并上报医务处按医疗差错处理
七、任何接触病案的人员对病案的内容均负有保密责任,对病人隐私、医疗情况和有关医院医疗、科研方面的情况要注意保密,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无关人员透露
八、外单位人员借阅病案时,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医务处批准
九、批量借阅病案,报医务处批准病案室病历复印制度
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印或者复制患者病历资料任何人不得私自为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人打印相关资料
二、病历复印、复制申请人的资格和条件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病案室人员予以协助
(七)鉴定机构因鉴定需要复印病历,办理人员应出具患方委托书、鉴定申请书、鉴定机构介绍信、办理人员及患者身份证
三、病历复印的内容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患者的病程记录、会诊记录、上级查房记录、死亡病历讨论、疑难病例讨论等主观病历资料,无论是否存在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争议,均不允许复印
四、病历复印、复制程序
(一)申请人向病人的经治科室提出申请,填写《病历复印申请书》(可在医院网络下载、打印);
(二)经治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同意后,经治科室派医生专人到出入院管理中心进行病历复印申请资格审核;
(三)病人经管医师凭审核通过后的《病历复印申请书》到病案室借出病历,与申请人一起到图书馆办理病历复印;
(四)病历资料的复印或者复制,应当在病人经管医师及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完成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病人经管医师及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在病案室加盖病案专用章未加盖病案专用章的病历资料复印件或者复制件,均为无效资料病案室审保留《病历复印申请表》;
(五)申请人根据省物价局规定缴纳复印费5
五、病案室负责回收《病历复印申请表》,并登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间、申请人姓名、与患者关系、患者姓名、号、病案号、复印内容、页数、病历书写科室及办理人员姓名等id
六、病历复印时间逢周一至周四上午接待复印,特殊情况除外保障病历的安全制度800—1200
一、在流通管理过程中,加强责任心,做好详细的登记,认真接收工作
二、严格按照病案流程操作,及时完成收集、装订、编目,统计、终末质控、归档上架病案归档上架,妥善存储,加强库房管理,保障流通安全
三、严格病案借阅和复制流程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办理,借阅需审批、登记、按期归还
四、加强病历安全,严防病历部分或完全缺失发现患者或其他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应立即报公安机关和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拍照取证、记录目击者的联系方式,同时报医院保卫处及医务处
五、防止病案资料泄露病案室人员未经病人本人批准,不得以口头、复印、复制等任何形式向他人透露病人相关信息;病案室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个人电子病历系统账号、密码以防病人信息泄露
六、负责病案室的防火、防霉、防虫蛀、防强光在气温较高情况下,门窗要开放,开启现有降温设施,下班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在潮湿阴霉期间,关好门窗,开动排气扇和除湿机病案质量检查制度严格按照病案流程操作,及时完成收集、整理、编目,统计、终末质控、归档上架病案归档上架,妥善存储,加强库房管理,保障流通安全
一、病历回收按医院规定收集,普通病历要求天归档,死亡病历要求天归档
二、对回收的病历进行条码签收37
三、对已签收的病历进行首页录入和进行国际疾病分类编码
四、对住院病历进行遂页整理、检查,资料不全者及时反馈严格进行病案首页核查,发现缺漏、填写错误、诊断填写不规范的进行登记,并及时通知医师修改
五、完成各项病案归档顺序后,对每份病案进行终末质量检查、查对病历封面、目录、首页,并逐页查对病历内容
六、对装订完成的病案进行排号归档上架第二篇病案室规章制度(模版)病案室规章制度、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工作人员必需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好病案,防止丢失
1、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情接待外来查访人员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为他人2私拿病案
3、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对疾病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4系,保证疾病码准确,减少误差
5、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正和修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6、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7、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8病案借阅复印制度
9、本院工作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借阅病历,填好借阅卡,由科主任签名,请在二周内归还
1、借阅再次入院病人的病历,需携带本次入院病历的首页,填好借阅卡,科主任签名,限在一周内归还
2、实习生因教学检查需借用病历,应提供准确住院号,由医教科签字不得反复抽调、翻阅,限在一周内归还
3、病历质量检查发现书写错误或书写不完整,需修正或补填的,应在病案室内完成,不得拿出室外
4、公安、司法部门因办理案件需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经医教科同意签字后,在病案室内查阅、复印病历
5、申请复印者为保险机构的,应提供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6份证明,及患者近亲属同意的法定材料,由医教科同意签字后方可复印、患者复印病历,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病人家属复印病历,应出示患者、家属的有效身份证及相互间关系的法定证明填写好病历复印申请单,由医教科签字后方7可复印、为死亡患者复印病历,需提供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以及患者与近亲属之间关系的法定证明
8、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将病案借出院外,一经发现将予以相应处罚对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9、本院人员因工作调离、外出进修、出差等离院时,必须办妥病案归还手续、所借病历必须妥善保管按期归还,不得任意涂改、毁损、丢失如发生以上情10况,视情节轻重处以11()遗失病历,每份扣元,并设法补回()病案严重毁损,每份罚款元,并设法补回()对逾期不归还者,每份每日罚款元1100250病案管理制度
35、住院病案由病案室负责保管、病人出院、转院五日内,经各级医师和护士审核、签字、整理完毕,并由科主任签1字后,放在规定地点,由病案室人员按时回收归档
2、各科室应建立病案签收登记本,指定专人负责,与病案室人员做好病案交接工作
3、科主任、护士长、医疗组长应严格把好病案质量关,指导和监督各级医师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并定期检查和讲评病案质量
4、有关科研课题病案的原始资料,必须随原病案交病案室保存,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从中抽出擅自保存
5、病案室应对回收病案进行初查,发现问题及时催补存在医疗、护理记录缺陷的病历,一律在病案室补全,不得借出病案室
6、阅病案按借阅制度执行、病案管理人员对病人的医疗情况要保密
7、编制病案号时应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有重号、漏号、错号,书写时要字迹清楚
8、保持病案库房清洁卫生、适当温度,并按安全制度执行9第三篇病案室工作制度医院工作制度10行政部分
十六、病案室工作制度、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病案管理评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部、卫生厅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本单位病案管理1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岗位责任制
2、及时完成病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存储、借阅、分类、编码、索引、登记、随访等工作
3、按照河北省《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执行,对归档病案做出评估,并将结果上报主管院长及病案管理委员会
4、为医疗、教学、科研及满足社会需求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医疗使用的各种医疗记录表格的管理,严格掌握新表格的审核,保障医疗工5作顺利进行
6、建立病案管理信息网络,开展病案管理的科学研究、负责病案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7、定期向主管院长及病案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
8、病案管理制度9()病案室负责全院(门诊、住院)的病案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根据病案管理规定1住院病案必须在患者出院三日内送至病案室,特殊死亡病案在七日内送到1()门诊病案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小时收回至病案室复诊患者的病案由病案管理人员送至需就诊科室由分诊护士安排就诊,如患者同时在多个科室就诊224时,由各科护士送达后续就诊科室()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卫生部规定的部分病案资料,住院患者申请复印病区未归档的病案时,必须经科3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到病案室复印本院病案室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提供病案查阅,复印服务特殊情况例外()任何人不能将病案带出病案室(如发生医疗纠纷,由医务处借出者除外)临床教学、科研、公安、司法部门及保险机构需要病案只能按照相关规定出具有效的合法4证件后方可在病案室查阅或复印,跨科室查阅病案时需经相关科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查阅()为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同时保证医疗文件的真实性可靠性,病案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抢夺病案资5料()根据相关规定住院病案保留三十年,门诊病案保留二十年、封存病历程序62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在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发生医疗争议,家属要求封存病历时,值班人员可参照一以下程序执行()家属或患者本人要求封存病历时,当班医护人员迅速补齐医护相关记录,同时请科主任、护士长到场审查病历及文1件,经科主任同意后盖章()值班人员同病人家属一同到病案室按病案复印相关规定复印病历()在病案室清点复印件页数并将复印件封存,在其封面上注明患者姓名、年龄、性2别、病案号、科室、床号、页数、时间、医患双方签字()封存件由病案室保存()3值班人员将原始病历带回科内45()非正常上班时间病房值班人员与总值班联系,总值班安排有关人员来院完成病历封存全过程6()医、护人员必须在小时之内据实补充抢救等各种记录,并在紧急封存病历实施之前将各种护理文书整理完毕76医疗医技部分
十、病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四级病例质量监控体系()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主管病历副主任(主治医师以1“”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历质量检查()二级质控部门1由医院行取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远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2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四级质控组织由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3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4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贯穿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号)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22002190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2002193、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31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申本院医师审查签名()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分钟内查看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24在抢救结束后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新入院患者,小时内应由主5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6348房记录,并加以注明2()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天记41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23()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黏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5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计入病程记录,同时将医疗文件馥郁本院病历中外院5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出院病历一般应在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一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43、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到病案室专人复印
5、依据医院的要求与规定,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6
十一、病历复印、复制的管理制度
一、医院应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1、保险机构;
2、公安、司法机关;3
二、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申请时,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1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2、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4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5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6予以协助、以上证明材料由医务处进行审核
三、现病历如按规定需要复印或复制的,由该病区医务人员通知病案室人7员到病房调取病历
四、病历复印、复制统一由病案人员按规定予以办理并收取工本费,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复制,复印、复制时病案室工作人员应在场监督复印、复制完毕由病案人员将介绍信及复印件交医务处对复印材料进行审核并盖章
五、复印或复制病历,医务处、病案室均需登记备案医院工作职责行政部分
二十二、病历档案管理人员职责、负责病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病案回收并加以系统的组织编排、整理、审核、装订、归档工作,
1、负责监督、检查终未病案质量评审工作,每月将结果向医务处做出书面报告
2、负责监督检查病案保管工作,防止病案丢失和损坏,定期检查病案库房
3、做好病案保管工作,保持库房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4灾,定期检查
5、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为患者及其代理人、公安、司法部门及保险机构提供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工作,并维护好个人隐私权
6、为配合医疗、教学及科研做好病案及资料准备工作、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提高科学管理病案水平7病历管理制度8
一、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医院有病案室负责全院住院病历的收集、整理、保存和管理工作门诊病历由患者自行保管
三、患者在住院期间,其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查单等检查结果后小时内收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小时内完成后由病案室派人收取,统一归档保存和管理2448
四、受理病案的查阅,个人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时,应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五、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六、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由医务处或法制办有关人员,在患者或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的病历由法制办专人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病案管理员职责1在医务科长处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所需资料准确、完整,按期上报./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病历管理制度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
1.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
2.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3.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
4.续改进提供支持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至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
5.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2472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
6.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
7.规的规定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8.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统计法》予以保密
9.1530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专门从事住院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病床位比不得少于;专门从事门诊病历管理的人员与医院日均门诊量的比不得少于
10.1备注黑色字体为蓝色书籍里面的内容,红色字体是吕姐在网里面下载的一些内501300容oa第四篇病案室工作制度病案室工作制度病案是医护技人员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医疗信息载体,病案管理是医院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工作的基础,为管理好本院病案资料,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并按信息资源,更好地为医、教、研提供服务,特制定病案管理系列规章制度病案保管制度()出院病历集中到病案室后,统一由病案室保存与管理,原则上为永久保存
1.()病案室应严格病历管理,对所有病案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1窃取2()在医院范围以外不得擅自谈论,泄漏院内患者医疗秘密,注意保护患者隐私3()严格借阅制度病案借阅制度4()再入院患者病案由本院医生办理借阅手续后借阅,患者出院之前归还
2.()死亡讨论、教学、疑难病讨论病案由本院医生办理借阅手续后借阅,一周内归1还2()研究生、进修生使用病案,以及科研、统计或撰写论文等需要的病案,只可在病案室使用,不得带出病案室3()凡本院工作人员辞职,调离或出差,进修,出国学习前均应归还所借病案4()凡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如擅自将借出的病案借给与此病案无关人员或擅自涂改、伪造、复印、泄露病案内容者经查实将上5报医政科进行严肃处理阅后需在规定之日内归还,如逾期不还者,将取消其下次借阅资格()凡涉及医疗纠纷病案不外借()非医务人员一律不代办病案借阅手续6病案复印制度7()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制定病案复印制度
3.()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1患者本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2患者代理人,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患者委托书死亡患者近亲
①属或其代理人,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或
②③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机构,应提供机构查阅介绍信,承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查询委托书复印件
④公安、司法机关,需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⑤()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3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复印病案资料经核对无误后,加盖病案室公章证明()复印病案资料,按规定收取工本费4()复印流程见《病历复印程序》5病案库房管理制度6()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4.()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电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1()做好库房防霉、虫、蛀,控制温度、湿度,做好清洁工作2()保持库房整洁,注意电源安全并定期检查3第五篇病案室工作制度病案室工作制度4
一、病案室主要负责全院的病案管理,包括对病案的回收、装订、编码、归档、上架、病案查询、复印,为外来办案人员、参保人员、临床科研等提供可靠资料、同时进行病案质量控制,提高病案书写水平
二、观察室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各项、各栏是否完整,整理装订、编码、微机首页录入、装袋上架存档
三、归档病案不得私自复印,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医务科批准方可进行
四、按医院规定对各科室病案进行评审、判分反映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与各科室保持密切联系监督检查指导工作,保证病案质量
五、认真做好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做好病案资料的编码,首页微机录入
六、查找两次住院和复诊病人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
七、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办案人员等使用的病案,需要时经医务部批准给予复印
八、保持病案室的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腐烂、虫蛀和火灾
九、病案装订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每份出院病案进行整理,按省病案书写规范要求,按程序进行编排,保1证病案完整,不错装、漏装“”
(二)对缺损病案,进行修补,不能修补的通知该病区进行更换
(三)要熟练、准确掌握中医病症分类与编码及编码准确率达,对每份出院病案,其主要诊断及手术名称,进行编码,同时做好损伤、形态及补充编码icd—1098%
(四)字迹工整、清晰、清洁、不准涂抹
(五)为医疗、科研、教学迅速准确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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