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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个人所得税问题[]、问差旅费、误餐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意见答根据国税发号《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点的有关规1定,差旅费、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
[1994]089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企业有书面的制度规定,明确补贴标准且在合理范围;、出差单据应注明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等;
1、要有住宿、车票等凭证;自备车辆的,有过路过桥费凭证2国税发号文件规定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3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
[1994]089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发放的误餐费应有凭证证明其真实性()单位具有相关制度规定,补贴金额在合理范围;()支付凭证应载明姓名、地点、时间、任务和实际误餐顿数;1()补贴对象应是外出人员而不是全体员工2以差旅费、误餐补助名义现金发放的补贴、津贴应并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征收3个人所得税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而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误餐补助的范围,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问私车公用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答文件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税函号2“”私车公用广义上包含了两个层面,一种是根据国税函号,因公务用车制
[2006]245度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
[2006]245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从理论上解释,文件中描述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所涉及“的公务用车应当是指用国家经费购买的车辆,也就是仅指党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公务车辆那另一个层面就是指其他“”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的用车,对此目前解释可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职工将私车以签定租赁协议的形式出租给企业使用,职工获取租金,对此项收入应单独按财产租赁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另一种是指职工在为本企业服务时使用自己个人的车辆,“”车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企业报销,对职工取得的该部分收入应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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