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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定义
一、行政裁决的概念和特征概念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范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特征首先,行政裁决以当事人之间发生了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为前提其次,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规范授权的行政机关再次,行政裁决程序依当事人的申请开始行政裁决同样是依申请行政行为最后,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决权的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和特征所以,对行政裁决不服而产生的纠纷应属行政纠纷范畴我国的《复议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申请复议提起诉讼有学者将行政裁决的特征概括为()在意志表示上具有单方性;()在形式上具有准司法性;1()在效果上具有强制性;2()在解决纠纷上具有非终局性3
二、行政裁决与相关概念4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行政仲裁是指行政机关设立的特定行政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
1.之间的纠纷依法予以公断的制度行政仲裁与行政裁决都是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居间裁断,所处理的对象都是民事争议等区别()起源上,行政裁决作为行政行为的一种方式出现而行政仲裁则作为一种类似民间的活动出现1()法律后果上,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的过程、对之作出的裁决不服仍可申请复议或起诉而行政仲裁则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并非行政机关运用行2政权的过程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仍可作为民事纠纷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是指相对方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向原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或法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议并作出决定的制度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都是行政机关对纠纷的裁决,都是按照准司法性质的行政程序进行区别()两者所解决的争议性质不同()形成的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不同在行政裁决法律关系中,作为被裁决者的法律1地位是完全平等的而在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中,作为申请人的相对方与被申请人的
2.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地位是不对等的(申请复议后,二者的地位平等),而且他们与复议机关的关系也不相同()各自所属的理论范畴和研究范围不尽相同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基于职责进行管理的一种行为方式,在行政法中属于行政行为的研究范围,而行政复议在性质3上属于行政救济的范畴,它作为公民寻求权益保护的一种途径,应属于行政救济的范围第二篇行政裁决流程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流程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度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申请行政裁决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设部制定并颁发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下面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流程大体介绍如下,希望对当事人能有所帮助
一、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申请行政裁决应该递交的材料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规定,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1、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2、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34、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5、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6、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7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8、裁决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
2、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4
三、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受理5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裁决受理通知书;申请裁决资料不齐全、需要补充资料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可以当场5补正的,应当当场补正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起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5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四)房屋已经灭失的;
(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对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5
四、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程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
1、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2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房屋拆迁管理部3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做出损害申辩人合法权益的裁决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核实补偿安置标准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经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并以鉴定4后的估价结果作为裁决依据鉴定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终结书;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裁决部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裁决时应当予以确认书面裁决必5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行政裁决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应当回避6
五、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裁决书》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做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裁决,应当出具裁决书30裁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裁决的依据、理由;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复议期限、起诉期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天裁决书应当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当事人对行15政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中止与终结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规定,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而中止或者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中止的情况中止裁决的因素消除后,恢复裁决中止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受理裁决申请后,当事人自行达成协议的;发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裁决当事人的;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15天之内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未表示参加裁决或放弃参加裁决的;申请人撤回裁决申请的张学琴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号达大成国际中心座层13121545556010-59626918邮编76c6邮箱100124第三篇行政裁决申请书行政裁决申请书13121545556@
126.com申请人曾桂英女年月日(全部人的信息)19xx xx450xxxxxxxxxxxxxxx以上均为普通农民、西明一队出嫁女户口所在均在中国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西明村一队“”被申请人南宁市西乡塘西明村一队申请人代表曾桂英女年月日西明一队人电话号码19xx xx450xxxxxxxxxxxxxxx(其他几位阿姨的信息)1587714699请求事项3第一,请求依法裁定,全部申请人,在西明一队国家征地补偿事件中,享有出嫁女“”“确实的受补偿权益和地位,西明一队、西乡塘街道办应当给予承认和积极配合;第”二,请求依法裁定,西明一队、西乡塘街道办关于出嫁女问题的严重处理不当;第三,依法请求裁定,申请人的安置费和自谋职业费的落实,由西明一队负主要责“”任,落实偿还申请人每个人的合法出嫁女权益每个人两项费用共计元人“”“”民币由西乡塘区人民政府、西乡塘街道办事处共同监督实施“”50000事实与理由国家征地补偿涉及的出嫁女问题已经被西乡塘区人民政府以文件形式落实解决,《出嫁女问题处理办法》《办法》明确指出,要尤其妥善处理好出嫁女的安置和自“”谋职业问题“”“”直至目前,西明一队征地已经结束,征地补偿也已经下发完毕但是唯独西明一队出嫁女,即申请人全体,未获得任何的、应得之补偿鉴于权益的受损和不合理待见,申请人代表走访了生产队、生产大队及西乡塘街道“”办询问相关问题均得不到正面、有效回答和解释,一直相互推诿、等待,使得申请人蒙受了极大不公附件为走访记录复印件及申请人相关材料证明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中的各项权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条第33“款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的决定不得与宪法、”27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2“权利的内容等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结合《出嫁女问题处理办法》的行政指示,申请人享”“”有至少的安置费和自谋职业费理所应当申请人出嫁的事实并没有影响到申请人对于村集体的义务履行例如村集体活动的经费筹措等,申请人都尽力配合基于义务的履行和户口的事实,申请人理应享有受补偿的权利但是目前却一直被盛行的、缺乏公平的、封建落后的旧村规民约牵绊和歧视,直言出嫁女不该享有这样的权益,认为这是背叛和脱离而正是这样的歧“”视,直接侵害了妇女基本权益,和作为妇女的基本人权,用强加的歧视,来否定弱势“”群体的实际集体贡献国家征地补偿是稳定社会的关键因素之一,而国家与基层自治集体的关系更是敏感神经国家、政府支持和理解自治单位的办法,但也明文确定自治单位应该受到政府的指导和规划,并且要服从法律法规要求这就是政府征地之所以及时有效的原因这将涉及国家征地成本问题试想,村生产队利用户口的因素,可以合法合理取得国家征地补偿,但却假报户口数量,或者依据户口数量,漠视、隐瞒、蒙骗户口人员,把从上级合法取得的利益不完全地下发,这与夹带私逃有何差别无视法治,无视政府政策规章,漠然自治,用本位主义打压真理和公正,妄图将公共权益私化和集中,必将酿成危机,积累厚重不安而这正式目前西明一队正在试图隐瞒的真相利用政府的支持和对于政府的服从,坑害了最下层普通百姓的权益,这不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公平正义国家所应该支持和提倡的事实这不仅有损国家根基,更直接破坏国家建设,恶劣地谋得国家补偿,将增大国家征地成本,阻碍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破坏社会稳定和团结,埋藏深重的不和谐因子,造成与主流价值观背离的社会冷漠和仇视现在,申请人出嫁女问题已然将要成为遗留问题根据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相思湖办事处出嫁女问题处理小组的解释和承诺,出嫁女问题一定解决,不会因为小组“”“”将要面临的解散而丢弃遗留问题他们同时指出,这有待小组对于你们所提交的问“”“”题进行调研并承诺,只要户口挂在当地,就理应得到补偿那么申请人只好等待、等待和无限等待这不是不信任的问题,而是一个完全可以把未知加以明确的问题申请人出嫁女权益到底何时告解有无专人负责和跟紧如果这样的问题得不到明晰,出嫁女权益也就只是征地求得稳定的幌子,公民离去的陪葬而已“”西明一队生产队是村集体的公权力代表,转接国家征地补偿事宜,在一定程度上是村民实质的父母官,政府较为尊重他们的意见,为的是基层稳定来自国家的征地补偿款将转经他们的批准和确认,款目也由他们确定,政府从事执行拨付谁应该获“”得补偿,简言之,都由生产队说了算而事实是,不论是基于村规民约的歧视或是某些生产队个人的别有用心,申请人的出嫁女权益已经在事实上被漠视申请人需要的是一份关于身份的证明裁定,这“”份证明已经在公安部门档案中,在国家的保护下成为铁的事实而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相思湖办事处出嫁女问题处理小组竟然可以将这么简单的事实,用留待调研来解释,这是侮辱智商还是否定公安部门档案权威“”“”申请人需要的是和平解决出嫁女问题,寻求常规途径,还得一份公正而申请人最关键的受伤是西明一队,对于申请人安置费和自谋职业费的零考虑、零操作和零补偿根据西明村一队征地补偿的人均补偿数值标准,考虑其他村民的心理因素,申请“”“”人争取地是一定意义上的公正而非单纯钱财对于安置费和自谋职业费每个人元的总计,已经是最低地、合适的范围鉴于这样的数值,村民和出嫁女都必“”“”然产生回报平衡,不会产生多余情绪和不公50000人间正道是沧桑,申请人争取出嫁女权益至死方休而其实申请人只是乞求上级政府关于申请人元的合法确认罢了依法请求裁定,申请人的安置费和自“”谋职业费的落实,由西明一队负主要责任,落实偿还申请人每个人的合法出嫁女“50000”“”“权益两项费用共计每人元人民币由西乡塘区人民政府、街道办共同监督”“”实施500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出嫁女问题解决办法》,此特提请政府行政裁定申请,请依法裁定此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申请人曾桂英等全体出嫁女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四篇行政裁决卷宗标准行政裁决卷宗标准“”、本规定所称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发生的与其行政职权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的活动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裁决,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裁决请求、申请行政裁决的主2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行政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后,应当在日内审查完毕,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5
(一)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受理,受理后日内,应当将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给被申请人;5
(二)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三)申请事项依法不能适用行政裁决程序解决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日内,向行政机关提交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材料310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答复之日起日内,将书面答复副本发送申请人5申请人、被申请人可以到行政机关查阅、复制、摘抄案卷材料、行政机关审理行政裁决案件,应当由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1双方当事人对主要事实没有争议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进行审理42双方当事人对主要事实有争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公开审理,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行政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行政机关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行政机关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行政裁决书行政裁决书应当载明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5
(二)争议的事实;
(三)认定的事实;
(四)适用的法律规范
(五)裁决内容及理由;;
(六)救济的途径和期限;
(七)行政机关的印章和日期;
(八)其他应当载明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裁决,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日作出裁决,并应当将延长期限告知申请人66030第五篇工商行政管理局裁决书工商行政管理局裁决书(81)裁字第号申诉方电缆厂代理人王,男40岁,供销科长×××××被诉方五金公司版权所有××代表人宋,男,43岁,副经理××马,女,39岁,市法律顾问处律师××申诉方与被诉方于一九八一年一月三日签订电缆线合同×××一份,计120平方毫米橡皮铝线千米一千米,425平方毫米橡套电缆米五百米,裸铜线米五百米,合计价款三万五千七百五十元×.整合同订立后,五金公司发现价格偏高,曾两次派人去电缆厂要求解除合同,遭到拒绝一九八一年四月五日电缆厂按照合同约定将全部电缆线发送到五金公司,五金公司以质次价高为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经主管机关调解未达成协议,电缆厂于一九八一年四月三十日向我局申请仲裁本局依法由首席仲裁员刘晋生仲裁员王志和、李晓民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现查明双方争执的焦点是质量问题经本局委托上海电缆研究所对电缆厂交付的三种电缆线进行了检验、测试,其结果为120平方毫米橡皮铝线导体直流电阻为0271欧姆,一机部颁发的此项标准是不得大于0255欧姆425平方毫米橡套电缆,导体.氧化严重,无法进行试验裸铜线质量经测试合格“.”×.据此认为,120平方毫米橡皮铝线导体直流电阻超过部颁标准,不能视为合格产品;425平方毫米橡套电缆,属于报废产品,根本不能使用;仅裸铜线质量合格根据上述事实,争议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产品质量不合格,责任在电缆厂经调解,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事后五金公司翻悔,故本局特裁决如下
一、裸铜线五百米经测试质量合格,由五金公司按合同约定价格收货,计价款五千五百元,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天内一次付清
二、120平方毫米橡皮铝线和425平方毫米橡套电缆因不符合质量标准,全部退货,由电缆厂于一九八一年六月三十日前提走逾期不提按国务院1984年1月2×.3日颁发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6款规定支付保管、保养费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承担逾期提货的责任
三、案件受理费按争议金额千分之五征收,计17875元案件外理费50元,两项共计22875元电缆厂承担15125元五金公司承担7750元.如不服本裁决,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原仲裁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将起诉书副本交送本会首席仲裁员刘晋生仲裁员王志和李晓民版权所有年月日(印)书记员解立梅×××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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