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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调解室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1“”“、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2人;
3、调解前应当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4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表示反对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
6、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7、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民间纠纷,要定期回访,做好记录,归档卷宗8
二、人民调解庭纪律
9、调解参与人应当衣着整齐,举止文明;、调解参与人进入调解庭,不得喧哗、吵闹在调解主持人许可下进行发言、陈述和1辩论;
2、公开调解的案件,旁听公民不得大声喧哗,寻衅滋事,扰乱调解庭秩序;、对不遵守调解庭纪律的调解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调解主持人应及时制止并给予批3语教育;
4、对哄闹、冲击调解庭,造成财产损失的,除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外,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5、侮辱、诽谤、威胁、殴打调解人员或调解参与人,扰乱调解秩序情切轻微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或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
三、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不得徇私舞弊;
1、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2、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3、不得吃请受礼4第二篇人民调解室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室工作制度5第一条、为规范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设,提高人民调解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条所称的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工作室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社会公德,通过说服教育和劝导协商的方法,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和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解决交通事故损害纠纷的活动第三条、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
(二)按照合法合理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条、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人员由城关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组成负责开展工作第五条、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交通事故损害纠纷不收取费用第六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调解交通事故损害纠纷,防止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交通法规,尊守社会秩序第七条、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作出责任认定后,对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在日内向人民调解室申请调解第八条、对当事人各方共同提出申请的案件,办案民警填写移交表格将案件移交调10解员,并向调解员详细介绍案情第九条、人民调解室确认受理后制作《调解受理登记表》,并在五日内由人民调解员组织当事方进行调解第十条、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加盖调解工作室印章后送达当事方未能达成协议的,则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各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附调解流程当事人申请登记受理回访调查归档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第三篇人民调解室制度人民调解室工作制度→→→↑→↑→←←
一、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1“”“、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2人;
3、调解前应当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4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表示反对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
6、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7、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民间纠纷,要定期回访,做好记录,归档卷宗8
二、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
9、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1、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2、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3、不得吃请受礼4第四篇调解室管理制度范文调解室管理制度5
一、调解参与人应当衣着整齐,举止文明[]
二、未经调解员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三、保持调解室整洁,讲究卫生,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壳
四、调解参与人应当遵守调解室纪律,维护调解室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调解员许可
五、对不遵守调解室纪律的调解参与人,调解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直至勒令退出调解室
六、调解结束后,无关人员不得滞留调解室,妨碍调解室正常工作秩序第五篇法院调解室工作制度法院调解室工作制度
一、接待受理登记制度调解员应及时接待来访、来电群众,做到有访、有电必接,对接待情况要进行客观、真实、详尽的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纠纷事由、调解请求、登记人签名或盖章、登记日期对不属于调解室调解范围的纠纷,调解员应告知原委,并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随时有可能激化的,应当在采取必要的缓解疏导措施后,及时提交有关机关处理
二、工作例会制度每月一次参加街道调委会(司法所)组织召开的调解工作例会,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业务知识以及上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交流调解工作情况、经验、存在问题,分析探讨重大疑难复杂纠纷个案,研究落实预防措施办法,进一步提高调解业务工作能力水平
三、统计上报制度统计工作由专人负责,对受理调处的纠纷,要每月进行汇总统计一式三份,一份报街道调委会,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留底
四、重大疑难纠纷快报制度对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体性上访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矛盾纠纷;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的纠纷;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自杀事件等,调解室应于事发小时以内或接报后小时内分头向派出所、司法所报告纠纷快报实行一事一报,对突发的、一时来不及书面报告的可先行电话报告,事后再2424用书面材料补报
五、回访制度对已调结的矛盾纠纷,调解员应于调结后一周内回访当事人,了解掌握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并注意发现、纠正调解工作中的错误,改进工作,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以巩固调解的成果,防止纠纷反复发现矛盾纠纷重新激化或有重新激化可能的,应采取措施予以处置每次回访必须有详细的纪录并存档
六、矛盾纠纷预防预警制度对受理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疏理分析,注意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做好事前预防工作对社会热点问题或敏感时期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提出预防预警报告,最大限度地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七、文书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保管人员,做好调解文书审查、装订工作和台帐登记管理工作调解文书档案要求一事一卷,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放入专用档案柜当年的调解卷宗和台帐、登记簿等材料由调解室负责保管,上年的调解卷宗和台帐、登记簿等材料由调解室移交司法所统一保管
八、岗位责任制度上班时间,调解室调解员必须在岗在位,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当天发生的矛盾纠纷能当天解决的必须当天解决;不能当天解决的,必须尽快解决,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重特大矛盾纠纷必须在一天内上报派出所和司法所对调解员的月、季、年度考核分别由派出所和司法所进行二一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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