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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与赔偿金般而言,债权债务诉讼请求包括交付财物;支付金钱;转移权利;提供劳务或者服务;提交工作成果;一定行为的不作为等比如涉及合同债权的金钱给付诉讼请求范围,可以包括债权本金及孳息、违约金、赔偿金、仲裁费、诉讼费(包括受理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等实践中,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争议较大,问题也比较多,展开分析如下按照《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理论上,违约金分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但是,统一《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后,在违约金方面的立法方面出现了应当引起重视的变化,这些变化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法定的违约金持否定态度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违约金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的时候,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明确了违约金的法律特征是合同中预先约定(条款之一);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金钱的一定数额(定额损害赔偿金);是对承担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在此之前,则一直有法定违约金存在法定违约金是和计划经济密切联系的,具有明显的惩罚性法律明确规定了幅度,实际上就意味着其成为了惩罚条款其原因,就是因为计划经济条件下,把合同的履行当作完全计划的手段只要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就采用这种惩罚性的条款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所以法官经常可以宣告当事人约定金无效,然后实行法定违约金《合同法》颁布以后,原来的经济《合同法》以及相关的几个条例全部失效,法定违约金自然取消,恢复了违约金的本来面目实际上,违约金本来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条款,是从合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违约金它本来的性质应该是补偿性的二是《合同法》强调违约金是一种约定条款,优先于损害赔偿严格的讲《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应该放在第一百一十三条的前面,道理就是先有违约金,然后才有损害赔偿,也就是说,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尊重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包括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补救方式以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数额的自由约定违约金,优先适用没有确定违约金条款就可以适用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非违约方损失,则继续损害赔偿三是将违约金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是以违约金责任是否可与实际履行并存为标准我国立法认识上对此有分歧,《合同法》强调违约金补偿性的同时,在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就说明在迟延履行而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违约金与实际履行可“以并存,此时违约金惩罚性存在当然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当事人可以约定惩罚性”违约金四是明确违约金约定效力法院、仲裁庭无权主动宣告违约金条款无效,否则,就是对当事人自由意志的侵犯,不合合同自由原则以往的司法实践中,任意宣告违约金条款无效的做法甚为普遍,应予禁止但是,符合条件的国家干预是必要的,《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有二一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损失的,二是当事人请求的未经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庭无权径自做出调整这里需要注意《合同法》的表述,当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时,调整的条件较为宽松,而于高于损失情况,除非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否则一般不予调整何为过分高于损失呢法律尚未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以不超过违约造成损失的%作为认定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损失的标准,这个标准可以作为处理类似问题时调整违约金的参考依据另外,低于损失的情况下,《合同法》规定当事30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而在过分高于损失的情况下,则是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故二者即便在调整的度上也有区别而于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时,“”《合同法》虽规定此时也可以请求调整,但法学理论界有不同观点因为此时当事人“”完全可要求损害赔偿,没必要非得通过违约金来弥补损害本律师赞成这种观点还需要说明的是,调整标准的依据是造成的损失,根据《合同法》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这些损失应该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这样,就使得违约责任的承担程度与完全履“”行合同的效果相同,抵消了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具体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只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只要约定的违约金不违法,当事人请求给付的法院一般会支持如前所述,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或过高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调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对方予以赔偿以逾期付款违约金为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按照该规定,在双方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时,当事人可以要求从起诉之日起至清付欠款之日止,按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违约金与赔偿金如何适用经常大学生在未毕业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都叫做实习协议,毕竟实习协议也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所以也是要遵守劳动合同关于违约的规定那么要是实习协议出“”现了违约情况该如何处理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实习协议违约金支付的条件由于在实习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范围很广,比如员工迟到一次,企业偶尔延迟发薪,如果每一种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都是支付违约金的话,显然是行不通的所以,实践中,违约金的支付条件一般限定在提前解除实习协议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约定的范围内“”“由于后一种情形地区差别不是很大,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前一种情形,即实习协议期”限未到,或实习协议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尚未完成,也未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也无其他法定的情形出现,一方当事人却要解除实习协议,是否应该支付违约金,以及如何支付《市劳动合同规定》,如果实习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没有显失公平的情况,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还有《省劳动合同条例》、《省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都对违约金作了类似的规定但是,年月日起实行的《市劳动合同条例》,率先对实习协议约定违约金作了特别规定立法者认为,实习协议和经济合同有本质的区别,实习协议对于广大劳200251动者而言是为了确立劳动关系,其根本目的是获取生活必需品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会造成劳动者经济负担的加重,甚至造成白白付出劳动的结果在现实生活中,确有不少用人单位滥设违约金,导致劳动者的劳动所得还不足以支付违约金,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为此,《条例》规定在实习协议中设定违约金的,只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两种情况而约定服务期,又只限于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如出资购房的劳动者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规定一般员工提前离职也必须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是无效的《省劳动合同办法》、《省劳动合同条例》作了类似的规定
二、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如何适用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情形一般情形有合意解除实习协议的经济补偿金、过失性辞退解除实习协议经济补偿金、用工单位经济性裁员时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存在拖欠工资及少付工资情况时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实习协议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也有例外情形而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同时可能涉及的主要是过失性辞退导致的解除实习协议情形,我认为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可以相互并存的,这是因为违约金是对劳动单位或个人进行的惩罚,而经济补偿金是单方面的用人单位的补偿,与违约金的本质区别违约金是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额违约金的支付一般;从双方约定但由于约定的违约金具有预定的赔偿性质,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经济补偿金则是法定的,不能随意更改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案件实习协议是双方真实、自主意识表示,如果双方在实习协议中已作出明确、合理的约定,则企业违法或者违约时应当按照实习协议规定执行,支付劳动者违约金但在实际处理中,一些法院可能会认为,经济补偿金性质属于法定的违约金,既然支持了法定违约金,就没有必要在判用人单位支付合同违约金了我认为这样对劳动者的保护是不利的
三、违约金与赔偿金如何适用实习协议违约金和赔偿金都是违反实习协议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区别、是否写进合同违约金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只要合同中写进了违约金条款,那么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就要按照合同中该条款的约定给1付违约金而赔偿金的给付是按照实际造成的程度来进行的,无论合同中有无相应的条款、是否造成实际损失由于支付违约金的条件是违约方有违约的事实,而不论对方是否存在损失,因而使违约金在功能上具有了惩罚的性质而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条2件不仅是劳动者有违约的事实,更重要的判断依据是要有实际损失,赔偿金通常具有补偿的性质、数额与实际损失的关系不同由于违约金是事先在实习协议中约定的,因而实际发生的损失可能与约定的数额可能不一致,而赔偿金是完全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来3确定的、是否适用等分原则违约金不与实际损失相联系,只要约定符合一般的社会标准和劳动者的承受能力而赔偿金是与实际损失相一致的,尤其是在给予劳动者特殊4福利待遇并约定服务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随劳动者的服务年限而下降,因此应当逐年递减基于上面的分析,违约金和赔偿金不是同一概念,一方违约在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因劳动者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双方约定承担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损失,用人单位“请求赔偿的,劳动者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实际上规定了由用人单位在违约金和赔偿;金中两者取一的原则”
三、合同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违约金的数额的设定都要求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实习协议前个月的工资总额“但是,《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12”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双方当事人因违约金发生争议的,可以按程序解决至于“怎样的数额才不算畸高,究竟如何根据劳动报酬合理确定,对不起,就没有下文”了浙江、江“”“”苏等地的规定也大致相同看来只得依靠自由心证了上文中将实习协议适用了劳动合同关于违约的规定,大家可以适当进行参考“”被公司开除可以领失业保险吗离职,没有新人,怎么交接从一家公司离职社保怎么办工伤迟迟不给做鉴定怎么办职工流动过程中的档案问题怎么确定自己是否属于特殊工种劳务派遣工由哪方发放工资工龄长短影响养老金待遇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探亲假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补缴养老保险费办法明确续签劳动合同年限会有多久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自离后劳动合同会自动解除吗合同中的哪些免责条款无效申请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限限制养老保险中断要扣费吗工伤一根手指赔多少钱工伤住院单位得赔偿多少钱军人是不是有三个月病假临时工工伤怎么处理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最新)全文中工伤赔偿标准(年)和http//s.yingle.com/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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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7697.html处理机构主要有哪些个人与公司合作劳务合同范本工伤认定的七种情形是什么第三篇劳动合同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区别劳动合同违约金与赔偿金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承担违约金和赔偿金的主观要件都是劳动者有过错,客观要件都是劳动者有违约事实区别;、是否写进合同违约金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只要合同中写进了违约金条款,那么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就要按照合同中该条款的约定给1付违约金而赔偿金的给付是按照实际造成的程度来进行的,无论合同中有无相应的条款、是否造成实际损失由于支付违约金的条件是违约方有违约的事实,而不论对方是否存在损失,因而使违约金在功能上具有了惩罚的性质而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条2件不仅是劳动者有违约的事实,更重要的判断依据是要有实际损失,赔偿金通常具有补偿的性质、数额与实际损失的关系不同由于违约金是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因而实际发生的损失可能与约定的数额可能不一致,而赔偿金是完全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来3确定的、是否适用等分原则违约金不与实际损失相联系,只要约定符合一般的社会标准和劳动者的承受能力而赔偿金是与实际损失相一致的,尤其是在给予劳动者特殊4福利待遇并约定服务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随劳动者的服务年限而下降,因此应当逐年递减第四篇关于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关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经济补偿金的性质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
1.济上的补助我国学者对于经济补偿金性质的认识大致有四种观点【】劳动贡献补偿说、法定违约金说、社会保障说和用人单位帮助义务说1其一,劳动贡献补偿说劳动贡献补偿说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所作贡献的积累给予的补偿,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内容和成果的肯定其二,法定违约金说该学说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强行干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合同的结果,是企业未能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所承担的责任按法定违约金说,经济补偿金是一种责任形式其三,社会保障说该学说认为,基于宪法、劳动法对公民生存权保护的需要,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帮助劳动者渡过失业和生活消耗、医疗费用无来源的阶段,保障劳动者权益其四,用人单位帮助义务说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动解除合同这一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劳动者的资助,是国家分配给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笔者认为劳动贡献说比较合适《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中既包括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情形也包括合同正常终止的情形就劳动贡献补偿说而言,其内在的逻辑是无论劳动者以什么样的理由结束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没有过错,都应以其过去的劳动贡献为依据进行经济补偿从这一理论看,无论是劳动者提出终止合同还是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合同,显然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即便是劳动者死亡,其过去的劳动贡献已经形成,对死人支付经济补偿也没有什么不合理同时笔者认为经济补偿金的社会保障功能也有一定的合理之处,在劳动者没有找到工作的一段时间内,给予其经济补偿金起码可以保证其基本生活,起到社会保障的作用赔偿金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因自己的故意或过失,给对方造成
2.实际损失即构成侵权行为时,承担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的一种责任形式,一般又称为损害赔偿违约金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从违
3.约金制度的历史发展来看,一般认为违约金在性质上可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在关于违约金性质的各种学说中,损害预设标准说为通说【】根据此标准,只有赔偿性违约金才和损害赔偿存在联系,而惩罚性违约金则与损害2赔偿毫无关联因此,可以通过是否将违约金同损害赔偿相联系来分析具体法律条文和具体合同条款中的违约金是不是损害赔偿额的预设,从而判断该违约金性质上是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还是惩罚性违约金从我国《合同法》第条第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1142“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可见,我国的违约金金额是与损害赔偿相联系来确定的,所以我国的违约金主要是赔偿性的”《劳动合同法》虽然有自己的特点,但是适用于《合同法》的一些制度也是适用于此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只规定了两种情形,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对于第一种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很明显这一违约金规定具有补偿性性质对于第二种情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那么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推出这里补偿金的范围也应是不能过分高于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第五篇合同解除及赔偿金违约金合同解除、补偿金、赔偿金风险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自离职工主动提出辞职对策原则选择低成本解除劳动合同
1.
2.
3.解除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日通知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的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
2.3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尽量不约定明确)
3.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薪资应按法律规定在每月日前及时足额发放上月工资)15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及时缴纳)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规章中不体现此类条款)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会发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一)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二)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三)其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得解除合同情形(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条、条解除)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4041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公司职工工种是否涉及到职业
1.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5.终止劳动合同
6.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需要经济补偿的情形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a者经济补偿(如有必要需要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同时应约定明确按月给予较低的经济补偿金额)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着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最好选择提前b30书面通知)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原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c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1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2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3履行的4
(十)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十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十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月工资)年个月个月年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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