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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电视讲话莲山课件ww同志们w.5ykj.com9第个全民义务植树节即将到来,为了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县人民政府号召全县各级党政、各族干部和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全民动手,植xx树造林,绿化祖国,用我们的辛勤汗水改善生态环境,绿化美化我们的家园我县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气候十分干旱,生态环境十分脆弱虽然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县内部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外围大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缓解,整体生态功能脆弱,生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目前,中央提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要求,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县三干会提出大力招商引资,把打造成一市两县重要一翼的奋斗目标,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在经济实力上要下大力气,而且在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尤其xx“”在绿化工作上,同样也要紧紧跟上,建设比较完备的绿洲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绿色产业体系,才能以高标准建设绿色,促进经济的更大发展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做好国土绿化工作,责任尤为重大,任务更加艰巨,时间更为“xx”紧迫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做好国土绿化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绿化工作上台阶、上档次为此,我们要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林果基地建设,抓好区域经济发展和绿色通道建设,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造林绿化活动,加快城乡绿化进程植树造林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以及社会各界要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植树条例》、《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广泛动员工人、农民、干部、军人、学生积极参与到西部开发,生态先行的热潮中,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同志们,一年之计在于春让我们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家园,为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进步而努力奋斗文章来源莲山课件ww第二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电视动员讲话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电视动员讲话w.5ykj.com9同志们第个全民义务植树节即将到来,为了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县人民政府号召全县各级党政、各族干部和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全民动手,植xx树造林,绿化祖国,用我们的辛勤汗水改善生态环境,绿化美化我们的家园我县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气候十分干旱,生态环境十分脆弱虽然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县内部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外围大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缓解,整体生态功能脆弱,生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目前,中央提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要求,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县三干会提出大力招商引资,把打造成一市两县重要一翼的奋斗目标,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在经济实力上要下大力气,而且xx“在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尤其在绿化工作上,同样也要紧紧跟上,建设比较完备的绿洲”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绿色产业体系,才能以高标准建设绿色,促进经济的更大发展“xx”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做好国土绿化工作,责任尤为重大,任务更加艰巨,时间更为紧迫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做好国土绿化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绿化工作上台阶、上档次为此,我们要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林果基地建设,抓好区域经济发展和绿色通道建设,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造林绿化活动,加快城乡绿化进程植树造林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以及社会各界要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植树条例》、《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广泛动员工人、农民、干部、军人、学生积极参与到西部开发,生态先行的热潮中,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同志们,一年之计在于春让我们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家园,为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进步而努力奋斗第三篇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公告(第22号)《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3年11月27日第一条为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鼓励、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公民进行的义务植树活动,适用本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人员参加义务植树活动驻本省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依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义务植树,是指公民为国土绿化无报酬地完成一定劳动量的整地、育苗、种树、管护等绿化任务第四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十八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八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应当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十一至十七周岁的青少年,可以就近安排力所能及的义务植树活动对依法不承担植树义务而自愿参加义务植树的,应当予以鼓励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级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应当根据林业发展长远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制定义务植树规划,组织林业、建设、水利、交通、铁路等有关部门制定义务植树造林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第七条每年三月为我省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月提倡在有纪念意义的日子进行义务植树第八条义务植树应当实行定地点、定任务、定质量为内容的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及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因地制宜,建立义务植树基地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每年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及义务植树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义务植树的任务以义务植树通知书的形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各单位通知书应当明确义务植树的人数、植树地点、数量、完成时间以及其他要求从事植树造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单位和个人申请义务植树的,由当地绿化委员会予以安排第十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安排,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义务植树前款规定以外的城镇适龄公民由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安排,组织参加义务植树农村适龄公民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安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参加义务植树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和个人的义务植树情况登记造册,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各单位应当按期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报送义务植树登记卡,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对本年度义务植树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植树成活率不足百分之八十五的,按成活株数计算当年义务植树完成量未完成的任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在第二年安排补种第十二条应当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确实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提出申请,缴纳相当于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所需的绿化费义务植树绿化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各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专款用于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并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监督义务植树绿化费的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由省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义务植树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苗木生产基地建设,保证义务植树所需苗木第十四条在国有土地上义务栽植的林木,归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所有;在集体土地上义务栽植的林木,归集体所有尚未确认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另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林权确定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权属证书第十五条义务栽植的树木验收前由栽种者或者其委托的人员管护;验收后,由林权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管护义务栽植林木的采伐、更新,变更或者改造义务建造的绿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可以依法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专项用于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第十七条鼓励单位或者个人认种认养林木、林地和绿地,负责建设、管护和养护,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林木、林地和绿地的认种认养活动应当接受林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监督管理林木、林地和绿地的认种认养不得改变产权关系认种认养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认种认养的绿地内增加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林地、绿地的性质和功能认种认养的单位和个人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批准,可以在所认种认养的林地、绿地内竖立标志牌第十八条移植的树木必须经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检疫,签发《森林植物检疫证》方可运输第十九条公民应当爱护林木,对破坏林木和其他绿化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及有关部门举报第二十条对在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十一条应当履行植树义务的公民无故不履行义务的,由所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履行义务无故不履行当年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通报批评,并根据未尽义务的人数,按照规定标准限期收取义务植树绿化费第二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在义务植树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挪用义务植树绿化资金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对盗伐、滥伐义务栽植的林木,侵占和破坏用于义务植树的苗圃或者其它绿化设施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篇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公告(第22号)《广东省》已由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3年11月27日第一条为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鼓励、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公民进行的义务植树活动,适用本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人员参加义务植树活动驻本省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依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义务植树,是指公民为国土绿化无报酬地完成一定劳动量的整地、育苗、种树、管护等绿化任务第四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十八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八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应当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十一至十七周岁的青少年,可以就近安排力所能及的义务植树活动对依法不承担植树义务而自愿参加义务植树的,应当予以鼓励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级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应当根据林业发展长远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制定义务植树规划,组织林业、建设、水利、交通、铁路等有关部门制定义务植树造林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第七条每年三月为我省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月提倡在有纪念意义的日子进行义务植树第八条义务植树应当实行定地点、定任务、定质量为内容的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及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因地制宜,建立义务植树基地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每年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及义务植树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义务植树的任务以义务植树通知书的形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各单位通知书应当明确义务植树的人数、植树地点、数量、完成时间以及其他要求从事植树造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单位和个人申请义务植树的,由当地绿化委员会予以安排第十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安排,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义务植树前款规定以外的城镇适龄公民由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安排,组织参加义务植树农村适龄公民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的安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参加义务植树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和个人的义务植树情况登记造册,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各单位应当按期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报送义务植树登记卡,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对本年度义务植树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植树成活率不足百分之八十五的,按成活株数计算当年义务植树完成量未完成的任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在第二年安排补种第十二条应当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确实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提出申请,缴纳相当于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所需的绿化费义务植树绿化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各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专款用于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并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监督义务植树绿化费的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由省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义务植树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苗木生产基地建设,保证义务植树所需苗木第十四条在国有土地上义务栽植的林木,归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所有;在集体土地上义务栽植的林木,归集体所有尚未确认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另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林权确定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权属证书第十五条义务栽植的树木验收前由栽种者或者其委托的人员管护;验收后,由林权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管护义务栽植林木的采伐、更新,变更或者改造义务建造的绿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可以依法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专项用于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第十七条鼓励单位或者个人认种认养林木、林地和绿地,负责建设、管护和养护,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五篇双马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总结双马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总结双马镇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在市委、区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下达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以打造幸福双马、建设绿色双马为目标,动员了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并2012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2012全镇参加义务植树情况年度全镇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要达到万人次,实际参与人数万人次;植树总数达到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以上,成活率、20126保存率均达以上
66.990%
二、特点和措施85%
(一)领导重视,各项目标责任落实到位年各级部门、村(场)社区把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全民上阵,亲自部署,一线指挥同时,把义务植树的2012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来强调,要求继续坚持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奖惩兑现制等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做到求真务实,落实有力,不断开创义务植树工作的新局面各村(场)社区和部门主要领导率先垂范,真抓实干,深入基层在办好自己造林绿化示范点基础上,把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向高潮为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弘扬生态文明,响应胡锦涛总书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号召今年的义务植树活动形式多样一是双马镇党委、各村(场)社“区、部门主要领”导和一些参与义务植树的群众代表于月日上午,顶着绵绵细雨在双马镇法华山参加义务植树植树现场到处挂满醒目的标语、横幅,人声鼎沸,彩旗飘扬,人们312不被阴霾的天气所感染,挥镐扬锨,手提水桶,把一棵棵侧柏、黄楝树精心栽下,为我镇的生态建设增添了一笔浓浓的绿色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绿化意识为使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成为广大干群的自觉行动,自接到活动通知以来,全镇上下充分利用网络、横幅、广播等舆论工具,广泛宣传植树造林,保护环境的重大意义,增强全民绿化意识,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绿化的积极性、自觉投身义务植树工作中来我镇为进一步把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推向高潮,在植树节前,对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进行了再发动再动员并利用宣传车、板报专栏、标语等大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性,有力地促进了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义务植树管理、规划到位一是拟定了义务植树的活动方案全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方案,并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的要求,各村(场)社区和各部门都进行了通知和宣传;二是提高了义务植树尽责率,坚持义务植树属地管理,以村为单位,建立了义务植树统计表,把每一个适龄公民每年要参加植树活动的法定义务落实到了各村(场)社区和每一个适龄公民肩上,增强了全市广大干群绿化美化环境的意识,充分体现了广大干群义务植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存在问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清醒的看到当前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群众对全民义务植树的认识不够高,没有真正把全民植树的义务落实、部门与部门之间,村与村之间在义务植树运动开展方面不平衡
1、个别地方义务植树档案管理不规范,不重视资料积累和档案管理工作2双马镇人民政府3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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