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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理论的责任观综述摘要公共行政的行动理论是将现象学与公共行政相结合的一种理论公共行政行动理论的行政责任观强调个人责任和面对面的情境,认为通过面对面的情境中的互动可以考虑到民众面临的问题的特殊背景,因而这种互动的价值高于法律、制度等,公务员必须与民众展开真诚的互动关键词现象学;公共行政;行动理论;行政责任美国公共行政学家迈克尔哈蒙的公共行政的行动理论,在公共行政理论中独树一帜他将哲学中现象学的理论引入公共行政,试图以此构建一个不同于以往公共行政理论范式的新范式在他构建的理论框架之内,他对行政责任、决策规则、行政理论与行政实务的关系等重要问题,进行了具有启发意义的新的阐释
一、公共行政的行动理论的哲学基础公共行政的行动理论的基础是现象学现象学作为一种哲学理论兴起于本世纪初的德国,其创始人为胡塞尔现象学是人本主义哲学的思潮的一种,与科学主义思潮相对现代西方哲学尽管流派纷呈,但它们先后相继,互相影响,大体上可以分为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两大思潮科学主义继承了近代英国经验主义哲学的传统,强“调哲学对认识论的研究,认为人类认识对象是经验世界,认识世界的方式是以观察、”〔1〕实验为主的经验的自然科学的方法人本主义的哲学思潮则强调世界的本原是自我活人的意志或生命等,它们贬低或否认人对经验世界的认识,强调通过非理性的体验,以把握、领会或理解自我或人的意志和生命的重要意义现象学属于人本主义思潮,因而致力于探讨哲学的基础,以便能够揭露及剥除实证科学的根本预设和假定,从而直接了解人类的意义这种现象学的途径,设法搁置那些由科学观察者从“外部强加到人类行动上去的人类行为定义或特性,而注重从行动者本身的立场去领……会那些行动的确切含义2胡塞尔的现象学对哈蒙的公共行政的行动理论影响最大的是意向性学说所谓的意”〔〕向性就是意识指向某种对象的指向性,其实质就是意识在自身活动中构造出种种对象的能力3人具有意向性,因而我们能赋予对象以意义,一个事物只有被我们“意识到才能具有意义,从而成为该事物,甚至于整个世界都是被人类赋予意义,是人”〔〕的意识的建构意向性还意味着人是主动的,我所知道的一切都是在确立起其相关者的同时确立着自身的我的某种活动4这就解决了人的活动的来源问题,我们“的行动并不是对某种刺激的反应,而来自于我们的意识”〔〕其次是舒茨的我们关系我们关系是指个体以这种(主体取向)的意识形式通过时空直接性,在做出判断之前体验这个他人的自我(即变形自我);如果这个被注意“”“”“的他人也对该个体保持同样的意识状态,那么个体与他人的意识关系就由单纯的面对面关系转化成我们关系5这包含着一种相互坦诚的成分在内,人们在互为主‘体的理解着彼此’‘’”〔〕
二、公共行政的行动理论的理论假定哈蒙以胡塞尔和舒茨的现象学理论为基础构建了公共行政行动理论的理论假定,即主动的-社会的人性假设、以面对面的遭遇为分析单位和互为主体性的知识论61主动的-社会的人性假设〔〕关于人性的假设是社会科学理论发展的重要基础在社会科学的发展史上,先后形.成了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由梅奥的霍桑实验所得出的社会人假设,西蒙在有限理性的决策模式中提出的行政人假设以及复杂人假设等等人性假设理论“”“”“”其中,尤以经济人假设影响最为重大,不但是整个经济学理论建筑的基础,还通过“”“”公共选择理论等对政治学产生了重要影响哈蒙批驳了经济人的假设,并且认为人“”性的概念或自我的本质在根本上是一个哲学的概念而非经验的概念7“在现象学理论基础之上,哈蒙提出了主动的-社会的人性假设人具有意向性,即”〔〕人的意识能够主动地指向某物,因为意识必然是对某物的意识,而且意识赋予该物“”以意义,某物只有被人意识到了才对这个人有意义,这体现了人建构世界的过程这就否定了行为主义或其他理论认为的人的行动是受因果关系的制约、只是对原因的反应的被动的人性观,树立起了主动的人性观在意义和意向性的连接处,人被视为是在世界中的主动者,而不是对社会世界的被动反应者8“人的认识交流实践一切活动之所以可能的根本或者人之所以成为人,关键在于语言”〔〕的存在语言的产生,是人们之间主动的和社会的互动的产物,是一个互为主体的过程如果语言界定了人的本质那么人才能被认为是社会性的92以面对面的遭遇为分析单位“……”〔〕关于社会科学的分析单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宏观的结构动态的分析,如系统、国.家等,二是微观上的分析单位,如个人和面对面对遭遇由于宏观的分析单位多是一种理论上的抽象和概括,并不是一个实体,因而以其作为分析单位,难脱想象和构“”造之嫌以个人作为分析单位的方法论个人主义是经济学的主流,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即个人被认为是决定私人行动于集体行动的终极抉择者,只有个人才做出选择和行动,集体通过个人来做出选择0由于方法论的个人主义暗含了经济人假“设,而经济人假设得不到经验的证实,因而这种方法论个人主义也缺乏根据哈”〔1〕“蒙提出了以面对面的遭遇作为基本的分析单位,他认为社会科学研究的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各种形式,因而把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作为分析单位有其合理性以“”面对面的遭遇作为分析单位,其哲学基础依然是现象学的理论,只有在面对面的情况下,参与互动的人才处在相同的时间和空间下,才能够有意识的考虑面对面的“”他人,这体现了现象学对人与人之间互动的重视3互为主体性的知识论知识论是一套用以决定何者被认为是有效的知识或事实的法则或假定主要有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两种取向1以实证论为代表的客观主义认为物理或社会的实在独立存在于观察者之外,人类只有通过观察和实验才能获得可靠的知识,统治着客〔1〕体和人类行为的法则是可以被发现的而主观主义如现象学认为,客观的事实或知识基于人与人之间的同意,人们同意把它们视为客观的为真受现象学的影响,哈蒙同意一种互为主体的认识论,由于任何知识都是人们外显或内隐的同意,因而知识只有在人与人之间社会的互动中才能够产生,又由于任何知识的产生,都必须涉及语言的运用,语言是人们互为主体的创造出来的,因而知识也是互为主体性的
三、公共行政的行动理论对行政责任的阐述在建构完自己的理论假定之后,哈蒙在主动的-社会的人性假设、面对面的遭遇的分析单位和互为主体性的认识论的基础上对公共行政中的伦理价值、决策规则、行政责任与物化问题、行政角色等进行了新的阐释这里重点介绍其对行政责任的阐释哈蒙认为,传统的行政责任是课责、道德责任和因果责任三者的混成,由传统行政范式以及官僚组织模型中有关责任行动的界说基准而来2传统的责任体制强调课责的重要性,要求下级完成上级设定的目标;道德责任不由行动者承担,而归于上级〔1〕命令或规则;为了明确责任而要求进行层级节制、分工以及政治与行政的分离这些传统责任的要求与公共行政的行动理论对责任的要求有着较大的冲突,哈蒙提出了行动理论的责任观个人责任个人责任由公共行政的行动理论的理论假定所支持,强调行动者的行为必须有道德的标准,而不是将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推给别人或外在的标准哈蒙从主动和被动的两个方面来阐述行政责任问题从主动的方面看,负责任的行政行动要求个人为自己的行动承担责任以及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由于人性是主动的,即在自己设定的法则的基础之上行事,我们自己就是行动的源头,因而必须为所作所为负道德上的责任负责任的行动,即谓人的本身乃其行动的源头或肇因,与道德感中,其亦是责任的定向3“由于人是社会性的,即处于与他人持续不断的互动之中,人与人之间处于一种互依”〔1〕的关系或者面对面的情境这种面对面的情境,是人与人之间互动的基本形式,在这种关系中,双方相互认识,进行互动,隐含着真诚性的要求在面对面的情境中,负责的行动指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承诺机能4这种面对面的情境,能够考虑到每个“问题的特殊情境,是一种真诚的互动,高于一切原则或者制度制度、原则或者规则”〔1〕由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推演而出,是为了代替面对面的互动不能实现的种种情况,比如行动涉及的人过多,面对面的互动可能造成较大的负面效果等从被动的方面看,不负责任的行政行动多由于物化问题引起,因而必须解决好物化问题物化即认为世界是独立于人的存在,忘记世界是由人主动的创造和构建的“”“事实,从而使人失去了主动创造世界的知觉和对世界应该承担的责任物化的思考”以一种类化的方式来理解社会世界,在于民众的互动过程中,行政人员以自己而非民众的意义类别来听,从而忽视了民众的要求的独特意涵,而以一种归类的方式适用某一规则来处理,这种思考方式认为选择是受到外在的标准、制度或角色的限制的哈蒙认为,这种物化的方式使得行政人员认为自己的行动由规则或情境的限制决定,将会消除他们的个人责任感哈蒙认为,必须打破这种物化的思考方式,使得行政人员真正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来他认为,负责任不仅是遵守规章的问题,而是必须对规则和标准的适用性有“所理解,预先派出标准解答的理性应用,并认识到每个问题的独特性质5改变物化的现象,应从四个角度入手,一是提高行政环境的顺从程度,即让行政人员认”〔1〕识到环境固然是对行政行为的客观限制,但也是可以改变的,从而鼓励他们以非物“”化的方式来思考和行动二是了解特定决策问题的独特性,而不是将其归类为某种标准化的决策类型三是采用共识性的决策规则,展开真诚的互动,在没有强制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或共识综合上述哈蒙对行政责任的主动和被动的两方面的论述,其核心和关键是强调面对面的情境中互动的过程的重要性这同样来源于意向性、我们关系等现象学的基础这样就使他所强调的公共行政的重要的伦理价值互依性互依性即人们要为“”他们的行动负个人的责任,这种认知要先于法律责任的考虑人的行动是因对他人“积极关心而被采取的,而每一个人也讲受他人的影响互依性为过程赋予了价值,这种互动的过程使人们充分考虑到彼此特殊的需求和问题的情境互依性的价”“”值高于社会正义、平等、公平等抽象的价值,只有在真诚的互动不可能的情况下,才能以这些抽象的价值为行为的准则
四、对公共行政行动理论的责任观在中国适用性的评价公共行政行动理论的行政责任观核心即是强调面对面的情境中互动的过程的重要性,将这种互动过程的价值置于法律、制度、规则、命令之上,制度由更为基本的人际关系形式,例如会面中所推演出来的,因而是居于次要的地位6由于满足特“定需求高于制度化的普遍对待,因而哈蒙主张平等处置只是为了实际上的便利才”〔1〕有可靠的理由,它并非是一个规范上的优先原则7对面对面过程中对公民的特“殊情感和背景的重视固然有其重要的意义,但将其置于法律、制度、规则、命令之上”〔1〕则可能引发较为严重的问题比如如何保证公民的特殊需求不会影响其他公民的正当利益,如何保证这种互动中不会发生腐败的问题等对面的互动高于法律法规的观点的评价应该注意其产生的社会背景,在西方国家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完善的规范政府公共行政的法律法规体系,这些法律法规几乎涵盖了政府行政活动可能涉及的各个方面完善的法律法规一方面对行政活动的法制化、维护公民的合法利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在相当程度上束缚了政府的手脚,使得政府在繁琐的法律和程序中难以自拔,极大地削弱了政府行政的效能和效率在这种情况下,新公共管理改革采取了解制的方法,使政府尽量从过程导向转变为结果导向哈蒙的行动理论固然不是新公共管理导向的,但也可以看作对这种繁琐的冰冷的法律体系的一种批判,希望用行政人员与民众之间活生生的互动来代替这些法律和法规但是在中国,我国的法律和法规体系尚不完全,政府的行政活动还有很多方面处于无法可依或者法律不完善的状态,这也给以权谋私和腐败提供了滋生的温床;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和农业文明造成人们守法和依靠法律维护自身正当利益的观念还比较淡漠,人们更关心的是依靠各种关系来解决碰到的问题,因而在我国不存在解除法律规制的问题,当务之急是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一个合理合法的韦伯“”式官僚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强调公务员与民众互动的价值高于法律和制度,在公务员和民众的法律意识还不高的情况下,会加剧道德风险和造成更为严重的腐败问题因而在中国,哈蒙所提倡的以个人责任为主、传统责任为辅的行政责任体系可能引起腐败等问题,应该建立的是一种以传统责任为主,以个人责任为辅的行政责任体系参考文献[1][3]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260[2][美]罗伯特丹哈特公共组织理论[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173...[4]刘永富胡塞尔现象学中的意向性的三层可能的解释[J]世界哲学,2004(2)...[5]侯钧生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程[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253.“”..[6][7][9][11][12][13][14][15][16][17][美]迈克尔哈蒙公共行政的行...动理论[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364、37、55-56、58、178、182、.182、190、1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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