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8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加强分包企业劳务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办法五皇山第一篇加强分包企业劳务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办法(五皇山)加强分包企业劳务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目1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第三章第四…………………………………………………………………………….…………………..3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3劳务基地管理现场劳务管理劳务工人生活场所标准………………………………………………………………………………….5化管理劳务管理统计报………………………………………………………………………………….7表劳务管理检查考…………………………………………………….10核劳务工工资监督管…………………………………………………..……………………13理………………………………………………………..………………14第一章……………………………………………….……………………172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企业劳务用工和劳务工资发放监督管理确保合法分包规范用工,满足施工生产需求,提升管理效益,实现合作共赢,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第三条建立集团、公司、项目三级管理体系集团总部主要负责劳务资源管理、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和管控公司负责分包队伍的选择、组织和管理;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分包履约和劳务用工监督管理第四条集团总部劳务管理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为全集团劳务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配置名专职管理人员2-3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集团劳务管理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负责集团属劳务基地的建立与维护;
1、负责集团属劳务公司的建设与管理;
2、负责集团合格分包商名录的建立与管理;
3、监督指导全集团劳务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4、推广劳务信息化管理和劳务实名制管理;
5、建立劳务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和组织供需洽谈;
6、建立分包商客户服务管理体系;
7、组织劳务管理报表的统计和分析;
8、组织全集团劳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价;
9、组织分包商和劳务工人的考核评价;
10、负责劳务纠纷的调解与处理11第五条12公司劳务管理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公司明确主管部门,并配置名专职管理人员,成立劳务管理部门的人员适当增3加,公司生产管理领导分管劳务工作2-3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局劳务管理各项制度;、负责公司劳务管理体系建设;
1、积极引进集团属劳务基地的资源;
2、负责公司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建立与管理;
3、编制公司劳务需求计划;
4、组织开展公司劳务集中采购工作;
5、落实公司劳务信息化管理和劳务实名制管理;
6、组织分包企业客户满意度调查,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
7、组织公司劳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
8、组织现场技术工人的技能等级培训;
9、组织公司劳务管理报表的统计和分析;
10、组织公司劳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价;
11、组织公司分包企业和劳务工人的考核和评价;
12、收集各项目驻地主要劳务市场价格和测算内部劳务价格;
13、协调劳务关系、处理劳务纠纷及其它相关工作;
14、参与劳务诉讼案件的处理15第六条16项目经理部劳务管理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项目明确主管部门,项目经理部必须配备专(兼)职劳务管理员且要求持证上岗,现场劳务工人在人以上要设名专职劳务管理员,项目生产管理领导分管劳务工作5001主要工作职责、具体落实集团劳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劳务工人工资保障金制度和用工承诺书制度;
1、负责编制劳务需求计划,参与组织分包队伍的选择和合同谈判;
2、组织分包队伍的进场验证;
34、推广使用劳务信息化管理和劳务实名制管理;
5、积极开展劳务工人的教育培训工作;
4、严格履行施工分包合同,及时协调办理洽商变更手续;
6、负责劳务队伍的现场调配管理;
7、推行劳务工人生产生活场所的标准化建设;
8、负责现场劳务管理情况的统计与分析
9、监督分包企业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10;、负责协调分包队伍建立工会组织;
11、负责协调分包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12、收集并分析项目所在地劳务市场价格;
13、负责分包队伍的检查、考核、评价和优秀劳务工人的选拔考核;
14、负责分包队伍退场管埋;
15、现场劳务管埋资料的收集整理;
16、负责处理劳务纠纷、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17第三章18劳务基地管理第七条建筑劳务基地化管理,是指政府劳动和建设主管部门对当地建筑劳务实行统一组织、培训、输出、施工、协调、回归等全过程的系统管理以建筑劳务企业为载体向总包单位成建制输出劳务,从事施工分包活动吗,由总包单位负责管理第八条通过劳务供需双方协商,逐步建立定点定向、专业配套、双向选择、长期合作的新型劳务关系,形成企业与基地相互依托、相互选择、协调发展的劳务管理机制,发挥劳务基地在提供各类建筑劳务的主渠道作用第九条劳务基地实行集中管理集团负责劳务基地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劳务基地的选择和建立,劳务基地的考核评价公司根据本单位施工生产的需求负责在局建立的劳务基地选择劳务队伍第十条选择劳务基地的基本条件、农村剩余劳动力多,建筑劳务资源丰富,劳务市场价位较低等、当地有主管部门和健全的建筑劳务输出管理体系
1、分包队伍资源丰富,且具有相应得劳务资质和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
23、劳务人员素质较高,具备一定的专业特长
5、当地有与劳务输出规模相适应的培训机构
4、能积极配合劳务输入企业做好输出后的保障和回归安置工作第十一条5建立劳务基地的程序
6、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应单位和部门对输出地进行实地考察、符合规定的标准后建立试点劳务基地并引进劳务
1、集团和劳务基地主管部门对引进的劳务进行跟踪考察,建立考察档案2“”、对试点劳务基地考察合格的劳务基地,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建立劳务基地关3系,签订协议书4“”第十二条劳务基地管理主要工作、积极推行劳务基地化管理工作,设置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1、根据全局生产任务的需要和内部管理能力,适度确定建筑劳务基地的数量,并制定劳务基地动态管理机制,适时新建和解除劳务基地,建立劳务基地劳务资源管理2台帐、根据施工生产的需求,加强劳动力计划管理,对劳务基地劳务人员优先安排,优先使用
3、巩固和发展与劳务基地和输出企业的合作关系,稳定合作队伍、对劳务人员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体贴,协助搞好学习培训,及时结算劳务费支4付,以及监督劳务工工资支付
5、全面负责劳务基地队伍的综合管理工作按照集团分包企业管理要求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并通报劳务基地管理6部门、建立劳务基地主管部门和劳务企业的定期沟通交流机制,互通信息和需求,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7、集团每年组织劳务基地合作情况的综合评价,表彰先进劳务基地,解除合作质量不高的劳务基地协议8第四章6现场劳务管理第十三条项目经理是现场劳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分工负责劳务的全面管理工作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现场劳务管理制度张贴上墙,并制定现场劳务管理的实施方案落实分包队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和规范用工承诺书制度第十五条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和处理劳务纠纷问题以及参与劳务诉讼案件的处理制定本工程“”的劳务工工资应急预案第十六条编制工程施工分包使用计划表和工程施工分包申请表,参与组织本项目劳务、专业分包商的选择及招投标的具体工作,参与组织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第十七条组织分包队伍进场验证、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逐一核对劳务工人的证件、劳动合同、技能等级证书、分包队伍花名册等资料,确保相符统一,复印件项目部备案
1、人员有变动要及时变动花名册、并办理变更备案、项目部应做好分包企业登记表和劳务工人进退场登记表第十八条23现场设置劳务管理门禁系统、现场所有管理人管和工人都必需办理信息卡,及时录入每个劳务工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籍贯、年龄、工种、岗位证书编号、劳动合同编号、进场时间1等、规范使用门禁系统,没有持门禁系统信息卡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门禁系统管理人员确保卡、人对应,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2、必须做好门禁系统与局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确保门禁系统数据实时上传、项目部应保存门禁卡发放记录、劳务人员出勤记录、现场劳动力情况统计表等相3关资料4第十九条组织现场劳务工人的教育培训工作、项目部设置农民工业余学校、组织施工分包单位劳务工人入场培训教育工作,含安全教育、质量意识1“”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企业规章制度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培训
2、大力开展技术工人的技能等级取证培训,确保技术工人持证上岗项目制定培训7计划,公司汇总后组织师资力量,到现场开展培训和技能鉴定3第二十条劳务队伍的现场调配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项目劳务队伍的使用数量,及时做好队伍协调工作,防止分包队伍进行二次分包或转包
1、需增加队伍时,应先办理原分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增选队伍进行分部发包,不得让分包队伍再次进行分包
2、严格执行施工分包合同,及时协调办理洽商变更手续、严格按照公司和局的要求,履行合同约定,按月填报工程款和劳务费的结算和支3付情况报表
4、随时了解分包工程的进展状况,发现并解决分包队伍出现的问题,对劳务管理方面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吋向项目经理和公司劳务主管部门报告5第二十一条劳务队伍安全环境管理、负责对分包队伍劳务工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分包单位职业安全的主体责任
1、监督分包企业安全专项经费的足额支出、监督劳务工人现场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建设和管理2第二十二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规定,督促分包企业为农民工办理综合保险银行工资卡、岗前培训、健康体检等工作
1、指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现场设立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负责协调分包队伍建立工会组织或建立联合工会组织工作2“”、积极开展文化进工地等活动
3、负责农民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第二十三条4“”分包队伍退场管理5协调分包队伍退场时资料、材料、设备、工具、帐务等交接和确认按照分包队伍退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项目部各业务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退场,填写分包队伍退场登记表、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完场清的要求进行检查
8、材料管理部门负贵分包队伍退还借领的工具和剩余材料,结算节超情况,签署1意见后,转商务部门2“”、商务部门负责分包结算工作,及时按约定结清工程款和劳务费、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区物品的回收工作
3、劳务管理部门监督分包队伍付清工人工资
4、上述手续办理完毕,由相关管理部门移交劳务工人劳动合同等备案材料
5、分包队伍的作业班组、零散劳务人员中途退场,要填报劳务人员入(退)场登记6表,及时报总包项目经理部备案,收回工作牌
7、项目部组织对分包队伍退场后的考核评价第二十四条劳务工人生活区管理
8、做好生活区规划,制订门卫管理、员工宿舍管理、员工食堂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公布,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1、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人意见和建议;对生活区进行统一管理,安排健康有益的娱乐活动,给工人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2、定期对生活区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主要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3第二十五条现场劳务管理情况的统计和分析、按季度组织对现场劳务队伍进行考核评价,分包队伍退场后也要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汇总后报公司
1、按季度统计并分析现场劳务队伍的劳动力来员、工种结构、人员数量、综合素质、工资发放、实名制管理等
2、按季度汇总并分析项目劳务管理情况第二十六条现场劳务管理资料的整理
3、做好劳务管理内业管理台帐和统计报表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接受公司对项目施工现场的劳务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
1、保存各类劳务管理原始支付于凭证及其他书面材料第二十七条2项目劳务管理资料
3、现场劳务管理制度、项目劳务管理策划、劳务管理应急预案
1、施工分包计划表、分包申请表
9、分包招议标的资料、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质资信资料
2、分包队伍现场所有人员劳动合同、身份证、岗位技能等级证
3、分包队伍职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记录表、规范用工承诺书
4、合格分包商名录、分包商的考核评价记录、项目劳务管理月度检查记录
5、项目劳务管理门禁系统和管理数据
6、分包工程款及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台帐
7、劳务工人办理的综合保险、健康体检等台帐89“”“”、现场设立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培训内容、考勤、效果反馈等记录10“”、项目劳务队伍顾客满意度调查表11“”第五章12劳务工人生活场所标准化管理第二十八条劳务工人的生活场所包括;宿舍、食堂、活动、浴室、厕所等临时设施第二十九条临时设施属于周转摊销式固定资产,由公司统一采购和调配第三十条项目部应建立项目临时设施台帐,按季度报公司主管部门第三十一条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临时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每月对临时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三十二条劳务工人宿舍标准化管理、现场生活区应实行封闭管理,生活区临时设施墙体与作业区围挡及周边居民区间距原则上不小于米,不得利用围档搭设,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临时宿1舍、符合安全、消防有关要求
5、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单层宿舍的墙体建议使用砖砌体屋面必须采用防火材料搭设装配式活动房屋应为具有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生产2的合格产品,应采用阻燃型彩钢夹心板,每栋双层宿舍搭设不宜超过间,且两端均须设置楼梯
6、宿合内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源线的配置,必须由专职电工安装,照明灯具高度不得低于米,严禁私搭乱接,夏季应配备防暑降温设施
324、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生活用品储藏室、鞋柜或鞋架,生活区内应提供居10住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和设施,宿舍内应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
4、宿舍内应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建筑工人的单层床铺宿舍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平方米双层床铺(床铺不得超过层)宿舍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平方米每间5322宿舍居住人员不宜超过人,窗户面积不应少于宿舍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得小于米,通道宽度不得小于米,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101/
8、生活区应设置公共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并应提供文体活动场所
2.
50.
9、施工作业区内不得设置小卖部、小吃部等设施为方便职工确需设置小卖部的,6小卖部必须设在生活区,并纳入施工单位项目部的后勤管理小卖部的设置应与施7工现场临时设施共同设计、共同施工、严禁使用钢管、三合板、竹片、毛竹、彩条布等材料搭设简易工棚、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第三十三条8食堂标准化管理
9、食堂选址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与污染源间距应1不小于米食堂和宿舍区的间距应不小于米,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布局和搭设规模306食堂墙体必须使用砖砌体,屋面必须采用防火材料搭设食堂应按照生进熟出的原2则合理布局,其中原料储存间、熟食间应单独设立,柴火间应与厨房隔开食堂应配置相应的餐厅,并配备必要的就餐用桌、椅餐厅兼作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必须配备相应的黑板、电视、等教学设备、器材“、从业人员卫生要求dvd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应保持个人卫生非炊事人3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第三十四条溶室标准化管理建筑工程面积为平方米的工地,浴室面积不应小于平方米并设置不少于个喷淋头;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上的工地,浴室面积不10000~5000020应小于平方米并设置不少于个喷淋头浴室内应设有更衣分隔区域,冬季1050000应有热水喷淋113016第三十五条厕所标准化管理、生活区应设置男女分开的厕所,厕所内应设洗手盆和高水位冲洗装置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
1、厕所规模与宿舍住宿人数相适应,原则上厕所面积按每人平方米计算,最小不低于平方米厕所内蹲位与人员比例不小于,蹲位之间设置隔断,隔断高
20.25度不低于米
20120、高层建筑施工超过层以后,每隔层设置临时厕所
112、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第三十六条384会议室标准亿管理
4、工地会议室的使用面积应与工程的规模相适应,原则上不得小于平方米、会议室背景墙面应设有企业标志、企业方针,其它墙面应设有项目部组织机构130图、安全管理体系图、工程进度表、工程总体目标、各项规章制度等
2、会议室兼作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面积不得小于平方米,且必须配备相应的黑板、电视、等教学设备、器材3“”50第三十七条dvd防火器材配置标准化管理、危险品仓库、油漆间、木工间、木库、配电间每平方米配类型适宜的灭火器只,且总数不得少于只
1251、一般临时设施区每平方米配灭火器只,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2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沙池等210010l
2、厨房间每平方米设只灭火器,且总数不得少于只第三十八条环境卫生1200管理
35024、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施工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蝉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酒药物
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小时2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32调查处理、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12置4第三十九条监督管理、劳务工入生活区临时设施的设置和搭拆方案,必须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并报公司技术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上后才能实施
1、搭设完成审查验收通过后,公司和项目部要加强对临时设施的维修保养,并定期对临时设施进行检测和安全隐患排查
2、集团工程管理部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的项目管理年终考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3第六章劳务管理统计报表第四十条劳务管理统计报表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公司劳务管理体系建设、劳务资源现状、劳务需求,劳务队伍的合作表现、劳动力来源、用工数量、工资支付、管理需求,局属劳务基地合作等情况按季度进行统计分析,向各级决策层提供劳务管理基本信息,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第四十一条统计机构的设置、职责及权限、集团工程管理部为全局施工分包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和一级报表单位的编制部门负责统计制度的制定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汇总、上报集团属各单位统1计报表;对全集团统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管理;;、公司劳务主管部门为劳务管理统计报表的管理机构,设置专人负责,贯彻执行集团有关统计报表工作的规章制度、下级单位统计工作的管理和人员培训实施统计调2查和汇总上报,建立统计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项目部为基层报表单位,统计人员根据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各类基础数据、编制上报各类基层业务报表
3、各级统计人员要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并享有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4第四十二条13劳务报表管理、劳务管理统计报表包括季度报表、年报表、统计调查综合表及其它报表在有特殊报表要求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报表,无特殊要求时,按集团工程管理部最近一次报1表工作安排的规定执行、劳务管理统计包含各类业务报表的统计、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开展的各类统计调查项目主要有季度报表
2、根据业务需要,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帐,保存原始记录,作到数据记录全面规范、真实可靠
3、报表数据必须来源于本部门的原始记录,有关部门(单位)的业务报表经有关部门签章确认的数据,计算处理符合统计规律和报表要求
4、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报表数据的审核,统计报表中的数据要真实准确不重复,不遗漏,各栏目及相关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止确,签章完备
5、各类统计报表上报时,均要编制报表说明,对于数据在采集、处理过程中有可能影响报表信息的事项做出解释,特别是对于统计口径、计算方法与规定不符时,要加6以详细的说明,以使数据在统计分析时具有可比性、各类统计报表的报送要及时,季度报表要在本季度结束后日内报出(第四季度报表以年报表代替),年报要在年度结束后日内报出,临时性及其它统计报表的75报送按具体规定报送
10、统计资料应分类存档,妥善保管,统计人员变动时,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好工作移交,签署移交手续,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8、各单位劳务主管部门要做好与单位内部其它部门的工作协调,保证各种统计数据在部门之间的相互一致
9、对拒报统计报表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报送不及时的统计人员给与警告,屡次报送不及时的调离统计工作岗位10第七章劳务管理检查考核第四十三条检查考核对象局属各单位、各级劳务管理的工作者第四十四条主要检查考核内容、施工分包管理体系建设公司农民工管理协调领导小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项目劳务管理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岗位职责,劳务管理1员配备和持证上岗
14、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分包企业职工花名册,农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技能等级证书,分包企业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入场教育培训记录,综合保险缴纳情况,确保相2符统
一、分包企业资信管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外阜施工许可证等,分包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工资管理制度、其他管理制度,分包合同和劳动合同签3署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分包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签署的及时性,分包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分包商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是否满足分包内容和合同额等要求,分包合同内是否有农民工工4资保障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条款、施工分包招议标管理工程施工分包使用计划表,工程施工分包申请表,项目施工分包招议标台帐,招投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等资料
5、合格分包企业管理公可合格分包企业的子名录、集团合格分包商名录,分包商考核评价情况,分包商在局集团系统注册资料,集团属劳务基地队伍使用情6况erp、施工现场劳务管理现场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方案,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检查记录,现场劳务纠纷处理记录台帐,现场劳务管理门禁系统,系统和劳务7管理软件的使用,施工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报表erp、生活区劳务管理宿舍和食堂管理制度,食堂操作人员的健康证和上岗证,食堂炊具、餐具等卫生健康状况,生活区冷热水供应保障,生活区专职保洁人员配备,生8活区盥洗设施配备,生活区整体规划,宿舍人均面积不低于宿舍实名制管理、分包企业对项目的考核评价施工组织、技术指导、廉政建设、分包结算、工程款3m2支付等内容9第四十五条检查考核体系考核实施分级管理集团负责对其下属单位进行考核第四十六条考核时段考核分为不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定期考核权重为;年度考核权重为,由考核部门做出综合评价40%第四十七条1560%考核评比办法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指标设置不同的权重并确定相应的分值,按照(项目劳务管理情况检查记分表、公司劳务管理情况检查记分表)考核标准进行评价打分第四十八条考核等级划分考核划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考核得分分以上为优分为良;分为合格分分为基本合格;分以下为不合格95;85-第四十九条9475-84;74-6060奖励办法对年度综合考评为优秀的单位,由集团通报表彰;得分前三名的单位按照集团同业务竞赛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同时对综合考评为基本合格以下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次综合考评不格的单位,建议所在单位调整管理人员第五十条劳务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集团劳务管理先进单位评选各单位及时对本单位劳务管理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填好《劳务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1并于月日前报局工程管理部()评选范围集团属各子公司、直营公司;1215()评选组织集团工程管理部根据全年的检查考核结果,组织劳务管理先进单位的1初评工作,,报请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2()奖励标准对评为劳务管理的先进单位,集团年初工作会通报表彰;()奖励名额按照考核结果每年评选家劳务管理先进单位;
34、集团劳务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3-5()评选范围集团属各单位从事劳务管理工作的人员;2()评选组织集团属各单位在月日前,推荐名劳务管理先进个人,填好1《劳务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并附劳务管理先进事迹材料报集团工程管理部,由集212151团工程管理部组织评选;()评选标准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集团和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的文件政策;积极组织劳务集中采购和施工分包招议标工作积极推行劳务基地化管理积3极引进劳务基地队伍较好的完成年度量化目标;施工分包队伍考核及时准确报表报16;送、市场价位收集及时准确积极推广局劳务管理软件和系统;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措施有力积极推广劳务管理门禁系统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等级培训;erp)奖励办法按照考核结果集团每年评选出的局劳务管理先进工作者由集团年初劳;;务工作会通报表彰4第八章劳务工资发放监督管理第五十一条劳务人工费,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应支付给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作业人工费用第五十二条劳务工工资,是指建筑劳务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形成劳动关系或提供劳务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第五十三条劳务人工费的支付管理、总分包合作双方必须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分包合同应约定支付劳务人工费的时间、结算方式及保证按期支付的措施,确保务人工费和劳1务工人工资的支付、支付劳务人工费时,只能向分包企业法人支付,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不得向无资质的个体承包人支付
2、劳务人工费的支付程序()由发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约定条款编制劳务人工费支付计划()由发包单位按3照已完工程节点,预结、预付劳务人工费12()工程完工后双方及时办理结算,由发包单位编制结算劳务人工费支付计划,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3()如出现因业主方的问题而拖延劳务人工费结算的情况,,发包单位应与分包企业协商一致后调整支付计划
4、分包工程发包人与分包工程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前解除分包合同的,应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结算人工费,约定劳务人工费的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并严格按约4定条款履行、支付工程款时,应把劳务人工费列为第一支付顺序劳务人工费支付时须经单位17主要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拨付
5、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将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6第五十四条劳务工工资的支付管理、分包队伍应将工资发给劳务工本人,严禁使用和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1、分包队伍应制订本企业的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劳务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日期等内容支付工资,分包队伍每月至少支2付一次劳务工工资
3、工资结算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对当月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务工人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按季或年度结算工资,结算后足额支4付结算期不得超过次年月日、分包队伍支付劳务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每次发放工资应经劳动者本人签字120确认,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5、分包队伍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人工资的,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劳务工工资
6、分包队伍在进场前,必须按中标总价的缴纳劳务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总额不得低于实际使用工人按当地一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总和;最高不超过万元工资72%保障金主要用于解决分包单位拖欠劳务工工资的问题
30、因业主未按照合同约定与总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分包队伍拖欠劳务工工资的,按国家规定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先行垫付劳务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8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劳务人工费为限第五十五条成立农民工工资协调处理机构、局总部、公司、项目部分级负责劳务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局成立农民工工资协调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支付的监1督管理、组织协调及纠纷处理工作2“”、各公司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工会组织参加的农民工工资协调处理小组,负责本单位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支付的组织协调及纠纷处理工作,3“”并将领导小组名单和联系电话报局工程部备案主要职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当地政府及局有关劳务工工资的政策规定()组织实施施18工分包管理和劳务工资管理的各项规定12()接待上访劳务工,指导、跟踪、妥善处理上访问题,及时将处理结果向上级反馈汇报3()对所属单位用工管理和劳务工工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各单位劳务工工资拖欠情况4()建立劳务工工资纠纷应急预案,对劳务工群体上访事件按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做出果断处理
5、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农民工工资协调处理小组,负责本项目劳务工资支付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4“”()组织实施施工分包管理和劳务工资管理的各项规定()按月对分包企业用工管理和劳务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劳务1工工资拖欠情况2()及时处理项目出现的劳务纠纷,并及时向公司上报处理结果()建立劳务纠纷情况台帐,对屡次发生不良记录的劳务企业提出警告和处理意见3第五十六条4劳务工人工资给付情况的统计分析分包队伍每月向总包项目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每月编制劳务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见附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要求工人代表、分包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三方签字后,报总包项目部和公司财17务资金部备查,并作为支付劳务人工费的依据,同时分包方在发放工资时寸,项目部必须有人参加并监督劳务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在工人生活区要公示三天以上、分包队伍每季度向总包项目部报送劳务用工人数及劳动报酬支付情况统计表(见附表),项日部审核后,报公司劳务主管部门汇总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公司每季度对所有分包队伍劳务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统计检查,并将统计数据报18局工程管理部局每年对劳务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将检3查情况在全局通报、分包队伍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克扣劳务工工资的,记入考核档案,19并通报全局因拖欠克扣工资引起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从合格分包商名录中剔4除,不再使用第五十七条劳务工人工资管理的应急预案、发生劳务人工费及劳务工资纠纷,先在项目部、公司、局三级协调处理形成诉讼和仲裁的按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处理
1、项目部一旦发生劳务工资纠纷,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应及时赶到现场妥善处理,必要时向局报告
2、各级管理部门在接待劳务工来访时,要做到态度诚恳,用语文明,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回避、推诿、拖延和矛盾上交
3、发生劳务工上访,公司应立即派主管领导亲自处理,当天将处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发生劳务工工资纠纷时,如项目部、公司确实无能力解决资金问题,应立即向局报告,按照管理程序申报,经批准动用局应急预备金
5、公司每季度要组织一次劳务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按时如实填报统计报表,及时掌握情况,对拖欠工资问题较多和可能引发矛盾激化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研6究,做到心中有数,提前采取措施,及时化解矛盾、对拖欠数额较大一时难以全部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和分包队伍沟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还款协议,并共同做好劳务工人的思想工作
7、各单位要保持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紧密联系,按规定报送各种资料,通报有关情况,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预防各种纠纷的发生8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篇青岛市关于切实加强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免费下载青岛中20元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业劳务分包秩序,严厉打击包工头,维护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号)、《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现就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124
一、依法承发包工程,强化劳务分包管理
(一)建设(开发)企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发包工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将工程肢解发包给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或未按规定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
1.证》的外地施工企业进行施工;不得将工程直接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无资质的企业或包工头建设单位除装饰装修、幕墙、电梯、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等专业工程可以依法单独分包外,不得将外墙保温及涂料、水暖电安装、金属门窗、地暖、防水等专业工
2.程从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强行拿出再另行违法发包建设单位不得违背总承包合同约定,强行指定分包单位、分包内容等
3.建设单位须将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款拨付给总承包单位,不得直接拨付给分包单位
4.建设单位对工程款拨付负总责,应及时足额向总承包单位拨付工程款,并监督施工企业将工资发放到每个工人手中
5.
(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项目;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1.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不具备使用自有的劳务作业层和自行施工能力、需对外进行劳务作业分包的,必须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
2.业,严禁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劳务资质的企业或包工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在选择劳务分包队伍时,应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情况、工程
3.业绩等,属外地劳务分包企业的,还应当查验是否办理《入青信用登记证》同时,对劳务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分包企业的机具设备等要进行实地考察要全面了解劳务企业的社会诚信度,选择履约守信、服从管理、施工能力和质量良好的劳务队伍合作要建立劳务分包企业管理考核、招标投标机制,实行优胜劣汰,选择优秀劳务分包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劳务分包队伍的质量青岛中元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要规范地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由市城乡建设委与市工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1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合同时要严格辨别图章的真伪《合同》中可明确低值易耗材
4.料、小型机具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和提供,但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凭和主要材料不得由劳务分包企业管理和采购,并明确约定分项工程的工序内容及比例、建筑面积、工程量、施工现场临时用工、合同外工作量变更等计算方式、工资支付方式,不得扣留劳务分包企业维修保证金,双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和义务分包合同签订后,应在日内由劳务分包企业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此纳入对劳务分包企业的业绩考核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15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日内,报备案部门重新备案
(三)劳务分包企业15凡从事建筑工程劳务活动的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专业工种、注册资本金倍内等)内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
1.动5劳务企业必须使用自有劳务工人完成承接的劳务作业,严禁再行分包或将劳务作业转包给包工头进行施工严禁出借资质或违法收取挂靠费
2.劳务分包企业应在施工现场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进行全程管理,并服从监理、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管理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主要包
3.括项目经理、劳务工长、质量员、安全员、各相关工种的技术负责人或技师等,相关要求参见《青岛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办法》(青建管质字号),劳务企业要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并在施工现场留存〔2012〕35备查劳务分包企业应将劳务分包班组长纳入公司管理和考核,要对班组长在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努力培养一支懂技术、会管理、有良好信誉的班组长
4.队伍外地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进入我市从事建筑劳务活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证》
5.
(四)监理企业监理企业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负有监督责任,在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总监要严格审查分包企业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1.和分包合同的内容,存档备查,并监督将有关内容填写在工程分包公示牌上分包企业属外地入青企业时,还应审查是否办理入青信用登记证以及入青信用登记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监理单位要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对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的违法分包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一)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建立施工现场告知制度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须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制作《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标明施工企业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电
1.话,工地受理投诉负责人等内容,与施工公示牌一并摆放于施工现场醒目处青岛中元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劳务人员实施劳务作业的,对施工现场的用2工管理、持证上岗作业和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负有直接责任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2.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雇用的劳务人员签订书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非商业保险),且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结清劳务人员的所有工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现场管理、劳务作业和用工情况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劳务用工
3.专职管理人员,对劳务分包企业在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实名制登记、劳动合同规范化签订、工人技能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管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对劳务费用结算支付负总责应按分包合同约定及时向劳务企业支付工程款并张榜公布,严禁支付给包工头要责成专人在现场监督
4.劳务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并张榜公示,且拍照备查对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工程造成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二)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实行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应指定足够的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来源地、姓名、身份证编号、岗位证书编号、工种、等级、培训
1.日期、劳动合同编号、信息卡号、进场时间、离场时间等信息进行实名登记造册,建立统一的施工现场劳动用工管理台帐,并根据流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工人进出场记录完整严禁使用未携带身份证的务工人员强化劳动用工合同管理推广使用由市城乡建设委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联合监制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在所有务工人员上岗前与其认真
2.规范地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工期、工作岗位、工资标准、工资结算方式、工作内容及各工序的比例、工资支付方式和时间、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窝工工资、安全责任、质量标准及违约处置方式、材料节超、遵纪守法、违约责任等内容按完成工程量结算工资的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工程量计算方法和约定单价严禁与包工头签订合同劳务分包企业应加强对务工人员的培训,实行全员持证上岗制度要充分利用工地职工夜校对务工人员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劳动法律常识(依法维
3.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知识)、职业道德、质量安全生产常识、施工技术、建筑材料及成品保护、城市社会生活常识等,努力营造职业技能等级与劳动报酬挂钩的市场环境,积极研究探索职业技能等级与劳动报酬挂钩机制,提高劳务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鼓励劳务人员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全面提高建筑劳务人员素质劳务分包企业在每个在建项目都要建立日清月结制度应当每日对每个工人的工作量进行核实,并各方签字应每月对工人应得工资进行核算,并在工地现场公示
4.栏进行公示,接受劳务作业人员的监督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给务工人员工资,并发放到工人手中且拍照留存备查不得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者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转发,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保修、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务分包企业要关心工人的工作、生活条件和状况,准确掌握工人思想动态,遇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事态扩大
5.青岛中元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三)监理单位3监理企业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用工合同签订、工人工资发放、工人持证上岗等负有监督责任,在工人进场时要严格审查规范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和工人持证上岗情况,施工过程中要监督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款的拨付,监督劳务企业将工资发放到每个工人手中
三、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主体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管理,对辖区内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核查,对于达不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
1.劳务分包企业,应依法撤回其资质加大对建设(开发)、建筑施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项目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大对建设(开发)企业将工程肢解发包、指定
2.分包、拖欠工程款等行为及建筑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不执行实名制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恶意拖欠克扣劳务费或劳务人员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或《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予以通报建立健全重要管理岗位人员信用管理系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负责人、劳务分包企业现场负责人等重要岗位人员的信用档案,对发生
3.违纪违规行为以及以讨薪为由谋取不当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发布,情节严重的禁止其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三篇江苏省建筑劳务工程款和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江苏省建筑劳务工程款和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全省建筑工程劳务工程款和建筑业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建筑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而发生的支付劳务工程款和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本办法所称劳务工程款,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支付给劳务分包企业的工程承包款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建筑业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形成劳动关系或提供劳务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第四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等相关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本行第九条建筑业企业每月至少一次支付其职工的工资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下未结算、支付-1部分,按下列规定进行一次结算,并足额支付当年月份结算、支付上半年工资,次年元月份结算、支付上年度全年工资第十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应采取7下列方式之一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报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办理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由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相关机构出具保函或保证书
(二)在银行设立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预留保障专户,预存资金,专款专用,作为解决建筑业企业因拖欠职工工资的保障金预存资金数额由各地按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第十一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专用账户,并书面承诺该账户资金只用于支付职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银行负责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管企业必须在每个项目开工后第一个月内将所使用的实际职工按每人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总款项,作为职工工资存入专用账户当专用账户资金不足发放工资时,建筑业企业应在发放工资之前补足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和建筑业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将与其市场信用等级评定、资质年检和升级、评先创优挂钩-3第十八条建设单位拖欠建筑业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业企业不能按时发放职工工资的,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责令其限期付清工程款,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九条建筑业企业因拖欠分包工程款、职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并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责令限期整改第二十条工会组织对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要求其改正第二十一条已获得工程款的建筑业企业,要优先偿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对无故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理第二十二条拖欠工程款和职工工资,行政协调处理无效的,被拖欠工程款的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拖欠工资的职工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拖欠工程款和职工工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施200481第四篇南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和监督管理暂行-5-办法南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宁劳社就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市各产业集团(公司)、开发区,各有〔2006〕2关单位window.google_render_ad;为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和《行政许可法》,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现将《南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四月十三日南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oo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经营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并依法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第三条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企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条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当遵循科学合理、规范用工管理和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切实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第五条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科学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合理制定职工就餐、防暑降温、医疗救护等工作办法,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与企业工会和劳动者集体协商一致企业有主管部门的,相关办法应当先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第六条企业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依法合理调整其工作时间和生产定额企业不得强令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更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超标准延长工作时间第七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职责管理权限,具体负责相关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和监督管理事务第八条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情况进行监督第二章不定时工作制的基本规定第九条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企业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工因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安排工作或因工作时间不固定,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弹性工时制度第十条不定时工作制可适用于从事下列工种或者岗位的人员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营销人员、非生产性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点,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第十一条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职工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第三章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基本规定第十二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等情况,分别采用以周、月、季或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工作日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小时,但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天休息不得少于小时;超过小时以外的工作时间应当视为加班,必须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劳动者8108加班工资对于从事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职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小时,每周至少休息天第十三条工作时间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者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111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所需要的时间;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临时解决必需的生理需要时间;职工受单位、领导指派或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到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职务有关的工作时间;还包括工间休息时间、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所需时间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的工作时间第十四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可适用于从事下列工种或者岗位的人员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石油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受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职工;
(四)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第十五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可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方式,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第四章申请与审批第十六条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用工管理规范,与所有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二)企业能够明确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实施范围,涉及的岗位、工种及人数应当清晰,同时征得工会同意,并广泛听取职工意见;
(三)能够依法建立健全包括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工资支付制度在内的各项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四)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符合规定标准,并能够采取积极措施,切实保护职工身心健康第十七条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证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和复印件;
(二)企业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报告和企业工会或职代会的审议意见;
(三)《企业特殊工时工作制申报表》(含实施范围,申报岗位、工种,人数,主管部门意见等);
(四)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相关的工资支付制度及保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的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
(五)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职工花名册及其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六)其他依法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应当对企业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下达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受理,并书面说明理由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企业申请后,应当对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有关情况和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并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同时,还可以将企业申请内容向职工公示,深入听取职工群众或工会组织的意见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说明情况和提供证明材料第二十条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作出准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许可证》第二十一条经审查,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或标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二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准予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决定,应当通过南京劳动保障网站予以公开,方便公众查阅企业应当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准予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决定在本单位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三条《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许可证》有效期暂定两年有效期内企业应当每年一次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办法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企业需顺延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书面提出顺延申请逾期未申请顺延或申请未获准的,其《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许可证》作废第二十四条企业需变更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范围、岗位、工种、人数及其他相关内容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书面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查,企业申请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出具同意其顺延和变更的书面通知,并进行登记备案第二十五条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出现下列情形应重新申报
(一)企业发生撤销、变更、分立、合并等情况的;
(二)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许可,原《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许可证》作废的第二十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进行监督检查时,企业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用人情况、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必要资料和证明,不得弄虚作假、阻碍、拒绝第二十七条工会和职工对企业违法从事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活动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以及被举报、投诉经查实的违规企业,应当予以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对屡次违规或不及时整改的企业,可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许可证》依法予以撤销或注销第二十八条企业违反国家工时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查处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试行此前审批的执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在本规定实施后六十日内补办申领《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许可证》手续200651。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