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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范文一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项重要的基本法,制定劳动法的目的在于,通过法律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立和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劳动法的定义是劳动法是调解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劳动法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指定公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一般以法典的形式出现广义的劳动法除劳动基准法外,还包括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所有单行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一)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特征一般而言,劳动关系式人们在从事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劳动关系的一般含义做过精辟的揭示即劳动是劳动力的使用,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据此可以认为,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是指人们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过程中,通过使用劳动力,运用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创造使用价值以满足人们需要有目的的活动它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然而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纷繁复杂、形式多样,并非所有与劳动有关的社会关系都由劳动法调整,有些与劳动有关系的社会关系由其他法律部门调整,如民法中的承揽关系等因此,把握劳动关系的特征是认定劳动关系的关键,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具有下列主要特征)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表现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和提供者;在法律上可以表现为自然人,也可1以表现为劳动者的组织工会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表现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在法律上表现为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等)劳动关系是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的隶属性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是建立在自愿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2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合同一经成效,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单位要求的劳动方式工作,接受用人单位对劳动成效的检查和监督这种隶属性特征是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我们判断和区分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准)劳动关系体现为与劳动过程紧密相连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是指具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储存在劳动者的身体内,与劳动3者不可分离,当劳动者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劳动过程时,客观上使得劳动者的人身也进入到了劳动过程,即劳动者将人身在一定程度上交给了用人单位,因而人身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由于劳动者是以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来换取生活资料,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所以从这一方面,劳动关系又是一种财产关系)劳动关系的有偿性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是有偿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和劳动成果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因而有偿性是劳4动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劳动关系的种类本书采用目前主要的一种分类方式,即按照劳动者一方是否为团体的标准,将劳动关系分为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2个别劳动关系是相对于集体劳动关系而言的,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团体与用人单位之间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是以规范劳动者团体的劳动条件为目标的)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也叫雇佣关系虽然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报酬,雇员3或劳动者都是为雇主或用人单位的利益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二者有着本质区别,属于不同性质的两类法律关系前者体现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者体现的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与自然人作为劳动者的这一方必然是自然人,作为用人单位的一方必须有用工权,可1以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相当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和公民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家庭雇佣保姆、农村双枪期间雇人抢收庄家等都属于雇佣关系)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虽然在订立劳动合同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但是进入劳动过程中后,劳动者须在用人单位的组织安2排和管理进行劳动,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隶属性)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在劳动关系中,从劳动合同过程订立、3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条件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等都体现了国家干预,我国年施行的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即是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专项立法而雇佣关系较多体现民法的契约自由原则,只要不违反法2008律的强行性规定,双方当事人有较大的自由协商余地)受法律调整方式不同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雇佣关系由民法、合同法来调整当事人发生劳动关系的,需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即先裁后审而雇佣关系则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地位即作用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即我国劳动法的效力范围,是指我国劳动法适用什么地域,什么时间,什么人我国劳动法第二条和国家劳动法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对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若干问题意见中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具体化为)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施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及按规定12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3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排除了公务员45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空间适用范围我国劳动法的适用空间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公会人国境内这里有两层含义要注意第一,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1立的劳动关系,都适用我国劳动法,无论该用人单位的投资者的国际如何,也不管劳动者是否是我国公民,只要在我国境内形成劳动关系,就要适用于劳动法第二在我国境外形成的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于我国的劳动法呢对此,我国劳动立法并未规定,劳动法第二条只是表明,在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都适用于我国劳动法,但并不意味着我国境外的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就一定不受我国劳动法的管辖是否能以我国劳动法处理某些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应根据我国冲突法的规定来定,不能一概论之)时间适用范围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是指劳动法的生效和失效时间,即劳动法的时间效力2)对人的适应范围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对那些人发生法律效力这里的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3位,根据上述对劳动立法的分析,目前我国劳动法对人的效力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其劳动者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是用人单位的主要组成部分个体经济组织是指1雇工人一下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个人利用非国有财产举办的,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如7民办医院、民办学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劳动法的体系2劳动法的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劳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组合所形成的有机整体一国的劳动法律规范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按照劳动关系的所有制性质不同,可以把劳动法体系分为全民所有制劳动法律制度、集体所有制劳动法律制度、股份制企业劳动法律制度、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单位劳动法律制度以及外商企业劳动法律制度按照劳动法律规范的功能,可以分为劳动关系协调法、劳动基准法、劳动保障法本书作者赞同按照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的内容来对劳动法体系进行分类这也是大多数学者所支持的观点,从内容上看我国劳动法律规范只要涉及以下诸方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主要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订1立程序、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等促进就业的制度劳动标准制度包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工资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23保护制度等职业陪训制度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在开发和培训劳动者职业技能的职责、管理权力、职业分类、通用分类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制度等社4会保险和福利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劳动监察监5察制度劳动法的法律渊源,是指劳动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我国劳动法的渊源,678根据不同的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文件,构成不同法律效力的表现形式我国为成文法国家,劳动法的法律渊源以成文法为主要依据具体包括下列表现形式宪法中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1法律法律,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的文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属于法2律作为劳动法法的渊源,目前在我国内容比较丰富,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等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女职工劳动3保护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制定的规章4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范,5如广东工伤保险条例、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等经济特区法规,是指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授予立法权的经济特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发性法律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会及自治区所在地的市,经国6务院批准的较大的人民政府的规章,如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这一部分规范性法律数量庞大,内容也及其广泛地方解释有关劳动问题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均为劳动法渊源的组成部分国际法律文件主要包括)国际公约如《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等7劳原文地址劳动法的概念81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项重要的基本法,制定劳动法的目的在于,通http//fanwen.wenku
1.com/article/
21266703.html过法律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立和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劳动法的定义是劳动法是调解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劳动法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指定公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一般以法典的形式出现广义的劳动法除劳动基准法外,还包括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所有单行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一)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特征一般而言,劳动关系式人们在从事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劳动关系的一般含义做过精辟的揭示即劳动是劳动力的使用,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据此可以认为,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是指人们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过程中,通过使用劳动力,运用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创造使用价值以满足人们需要有目的的活动它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然而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纷繁复杂、形式多样,并非所有与劳动有关的社会关系都由劳动法调整,有些与劳动有关系的社会关系由其他法律部门调整,如民法中的承揽关系等因此,把握劳动关系的特征是认定劳动关系的关键,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具有下列主要特征)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表现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和提供者;在法律上可以表现为自然人,也可1以表现为劳动者的组织工会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表现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在法律上表现为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等)劳动关系是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的隶属性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是建立在自愿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2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合同一经成效,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单位要求的劳动方式工作,接受用人单位对劳动成效的检查和监督这种隶属性特征是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我们判断和区分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准)劳动关系体现为与劳动过程紧密相连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是指具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储存在劳动者的身体内,与劳动3者不可分离,当劳动者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劳动过程时,客观上使得劳动者的人身也进入到了劳动过程,即劳动者将人身在一定程度上交给了用人单位,因而人身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由于劳动者是以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来换取生活资料,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所以从这一方面,劳动关系又是一种财产关系)劳动关系的有偿性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是有偿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和劳动成果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因而有偿性是劳4动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劳动关系的种类本书采用目前主要的一种分类方式,即按照劳动者一方是否为团体的标准,将劳动关系分为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2个别劳动关系是相对于集体劳动关系而言的,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团体与用人单位之间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是以规范劳动者团体的劳动条件为目标的)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也叫雇佣关系虽然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报酬,雇员3或劳动者都是为雇主或用人单位的利益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二者有着本质区别,属于不同性质的两类法律关系前者体现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者体现的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与自然人作为劳动者的这一方必然是自然人,作为用人单位的一方必须有用工权,可1以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相当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和公民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家庭雇佣保姆、农村双枪期间雇人抢收庄家等都属于雇佣关系)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虽然在订立劳动合同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但是进入劳动过程中后,劳动者须在用人单位的组织安2排和管理进行劳动,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隶属性)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在劳动关系中,从劳动合同过程订立、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条件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3标准等都体现了国家干预,我国年施行的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即是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专项立法而雇佣关系较多体现民法的契约自由原则,只要不违反法2008律的强行性规定,双方当事人有较大的自由协商余地)受法律调整方式不同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雇佣关系由民法、合同法来调整当事人发生劳动关系的,需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即先裁后审而雇佣关系则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地位即作用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即我国劳动法的效力范围,是指我国劳动法适用什么地域,什么时间,什么人我国劳动法第二条和国家劳动法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对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若干问题意见中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具体化为)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施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及按规定12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3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排除了公务员45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空间适用范围我国劳动法的适用空间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公会人国境内这里有两层含义要注意第一,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1立的劳动关系,都适用我国劳动法,无论该用人单位的投资者的国际如何,也不管劳动者是否是我国公民,只要在我国境内形成劳动关系,就要适用于劳动法第二在我国境外形成的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于我国的劳动法呢对此,我国劳动立法并未规定,劳动法第二条只是表明,在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都适用于我国劳动法,但并不意味着我国境外的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就一定不受我国劳动法的管辖是否能以我国劳动法处理某些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应根据我国冲突法的规定来定,不能一概论之)时间适用范围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是指劳动法的生效和失效时间,即劳动法的时间效力2)对人的适应范围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对那些人发生法律效力这里的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3位,根据上述对劳动立法的分析,目前我国劳动法对人的效力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其劳动者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是用人单位的主要组成部分个体经济组织是指1雇工人一下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个人利用非国有财产举办的,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如7民办医院、民办学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劳动法的体系2劳动法的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劳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组合所形成的有机整体一国的劳动法律规范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按照劳动关系的所有制性质不同,可以把劳动法体系分为全民所有制劳动法律制度、集体所有制劳动法律制度、股份制企业劳动法律制度、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单位劳动法律制度以及外商企业劳动法律制度按照劳动法律规范的功能,可以分为劳动关系协调法、劳动基准法、劳动保障法本书作者赞同按照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的内容来对劳动法体系进行分类这也是大多数学者所支持的观点,从内容上看我国劳动法律规范只要涉及以下诸方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主要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订1立程序、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等促进就业的制度劳动标准制度包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工资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23保护制度等职业陪训制度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在开发和培训劳动者4职业技能的职责、管理权力、职业分类、通用分类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制度等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劳动监察监5察制度劳动法的法律渊源,是指劳动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我国劳动法的渊源,678根据不同的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文件,构成不同法律效力的表现形式我国为成文法国家,劳动法的法律渊源以成文法为主要依据具体包括下列表现形式宪法中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1法律法律,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的文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属于法2律作为劳动法法的渊源,目前在我国内容比较丰富,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等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女职工劳动3保护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制定的规章4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范,5如广东工伤保险条例、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等经济特区法规,是指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授予立法权的经济特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发性法律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会及自治区所在地的市,经国6务院批准的较大的人民政府的规章,如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这一部分规范性法律数量庞大,内容也及其广泛地方解释有关劳动问题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均为劳动法渊源的组成部分国际法律文件主要包括)国际公约如《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等7劳81范文二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选择、判断劳动法上的劳动为基于契约上义务在从属的关系所为之职业上有偿的劳动《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
1.
2.各类企业的劳动关系和个体经济组织中形成的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规范调整的主要对象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
①系未纳入《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
②劳动权是一项基本人权
③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3.劳动法律规范法律事实
4.就业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必须具有劳动能力必须是出于自愿
①②劳动合同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5.
①②③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可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6.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只要付出劳动就应当获得报酬劳务合同不能因提供劳动而
①没有劳动成果,而获得劳务费用
②;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地位不同,一般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劳务合同的主体是平等的
③费用计算不同劳动者工资是按劳分配;劳务合同遵循商品定价规则适用法律不同
④集体谈判的代表集体谈判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人,并各确定
⑤名首席代表,职工一方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
7.31经双方谈判代表谈判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应当由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须经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2/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15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注意对于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岗位,劳动者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小时,而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8.
①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11本相同
②《职工带薪休假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为天;已满年不满年的,年休假为天;已满年的,年休假为天法定节假日、
9.5休息日不计入1020102015最低工资额与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区别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是各种工种的最低一级工资标准;
10.
①最低工资仅与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对应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
②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11.劳动争议受案范围20%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协商程序,调解程序,仲裁程序,诉讼程序
12.p252仲裁的效力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
13.低标
①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假时间、社会保险等方面争议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智斗的行为及处理
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及处理
14.p291工伤保险基金
15.p294工伤保险待遇的一些特殊情形
16.p369名词解释17p373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工作平等权指所有劳动者在就业、劳动过程中,都享有获得平等就业和平等待遇
1.的权利,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同等对待的社会关系
2.劳动安全权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享有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免遭职业伤害的权利
3.劳动报酬权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因付出劳动而向用人单位领取一定数量货币的权利
4.休息权劳动者所享有的休息、休养的权利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
5.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6.就业促进是指国家采取的帮助公民实现就业的一系列措施的总称集体合同个别或多数雇主或雇主团体,与代表工人的团体或者由工人依照国家
7.法令选举并授权的代表缔结的关于规定工作条件及雇用条件的书面契约
8.工作时间指依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完成基本工作的时间标准工时由国家法律规定,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最高的从事工作的时间
9.
10.特殊工时指特定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适用的工时缩短工时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对特殊岗位上的劳动者实行的短于标准工时的工作
11.时间
12.不定时工作时间指由于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决定其工作时间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13.工资是指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获得的,用人单位以法定或月的标准和形式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
14.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相对固定的工资单位
15.特征固定性主要性等级性奖金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超额劳动或相关非基本工资核算要素的报酬,是辅助工资的构成内容之一
16.紧贴是指补偿劳动者在特殊条件下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17作用表现补偿作用调节作用激励作用劳动安全基准制度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生产设备安全的各种基准的总称
18.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生之争议及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与工会之间围绕权利、义务以及相关利益所生的争议
19.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
20.罚的行政执法活动社会保障社会通过一系列的公共措施对其成员提供的保护,以防止他们由于疾病、孕娠、工伤、事业、残疾、老年及死亡而导致收入中断或收入锐减引起的经济和
21.社会困窘,对社会成员提供的医疗照顾,及对有儿童的家庭提供的补贴社会保险法是调整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居于核心地位,是实现社会保障目标的基本纲领
22.养老保险是指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失去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定期领取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保障晚年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3.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24.简答题
一、劳动关系的特征★答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于劳动过程中
1.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2.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
3.劳动关系以劳动的给付为主要内容
4.
二、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5答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
1.劳动过程中关注点与要求不同劳务关系强调的是劳动成果;劳动关系强调的是劳动过程和劳动条件
2.劳动风险责任承担的主体不同作为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用人单位组织劳动,享有支配权,也有义务承担劳动风险责任而劳务提供者在劳动过程中自担风险
3.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不同基于劳动关系发生的劳动报酬,其支付方式特定化为一种持续的、定期的支付基于劳务关系发生的劳动报酬是劳务费,一般为一次性支
4.付
三、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答()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民法是调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以及财产关1系()两者的主体不同劳动法的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双方之间的关系兼有平等性和不平等性;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可能都是是公2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其主体地位平等()两者的原则不相同两者各有独特的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劳动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和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等;3而民法的基本原则为平等、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等为原则
四、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答)调整对象不同行政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职能活动中所发生的关系,而劳主要是劳动者在参加用人单位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劳动关1系)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范围十分广泛,但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必定是国家行政机关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必定是公民2)法律关系产生的根据不同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活动中产生的,而劳动合同则是基于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而产生3
五、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答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1.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2.贯彻按劳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法律调节与三方对话相结合的原则
4.
六、社会保障法的特征
5.答社会保障法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以强制性为实施手段,以非强制性为补充
1.社会保障法是扶弱济贫之法,又是互助救济之法
2.
七、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异同★
3.答相同之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都具有保险的一般特征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基金都可以拿到市场上运营投放,以求保险基金保
1.值、增值
2.二者的功能相辅相成,社会保险抵御风险的功能是基本的,商业保险起到辅助的、补充的作用
3.不同之处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实施的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以保障全社会安定,实现长治久安作为追求的目标它是国家对
1.劳动者承担一种社会责任,具有非营利性的特点;而商业保险则是一种由商业保险公司运营、以盈利最大化为目的的金融活动社会保险实行的是互助互济的社会统筹原则,依国家法律将所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统一管理和使用,强调劳动者及社会成员之间的互相帮助;而人身保险是建立在
2.商业契约关系之上,以等价交换为原则费用负担不同社会保险费一般由政府、用人单位和被保人三方面共同负担;商业保险由被保人全部负担
3.实施手段不同社会保险依法执行,带有强制性;商业保险实行自愿,等价交换的原则
4.待遇标准不同社会保险的待遇标准由法律统一规定,投保人没有选择权商业人身保险的保障水平取决于投保人的投保金额和时间
5.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可靠程度不同社会保险可靠程度高,是政府行为;商业保险相比之下较低
6.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是政府性行为;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行为案例分析
7.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特征劳动合同的主体上具有是固定的劳动合同主体在双方地位上具有从属性
1.劳动合同时间上具有继续性
2.劳动者年龄要求必须年满周岁
3.劳动者能力要求完全劳动能力人和部分劳动能力人16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义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的禁止劳动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
1.
2.
3.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或单方依法或按照双方的意愿,修改或补充劳动合同条款的行为劳动合同的内容㈠劳动合同条款的分类必备条款用人单位拟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生分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1a劳动合同期限b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c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d劳动报酬e社会保险f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g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h选择条款由当事人根据意愿选择是否在合同中约定i㈡试用期条款
2.劳动合同期限个月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年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1113个月㈢期限条款236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
2.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即时解除
3.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①②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③④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计算每满年支付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个月以上不满年,按一年计算;不满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116劳务派遣合同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和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劳动者派遣至16劳务派遣接受单位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劳动者和派遣机构是劳动关系派遣机构和客户公司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特殊形式的劳动合同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致伤、致病、致残、死亡时依法所享有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的特征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用人单位承担缴费义务保险标准较高工伤认定方面
1.
2.
3.工作场所以及工作时间界限职务界限主观过错界限法定界限
1.工伤认定的情形
2.
3.
4.⑴典型性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a伤害b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c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d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e法律、行政法规对应当认定为工伤的f⑵视同工伤的情形g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a48b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c⑶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a bc范文三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期末论文论和谐劳动关系的营造学院专业班级学生姓名小宝就是我学号888二一三年六月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内容劳动与资本的利益关系是社会最基本的利益关系,劳资矛盾是市场经济中不可回避的矛盾要使劳资关系在和谐的轨道上运行,就必须正视劳资之间的利益矛盾,并通过制度化的手段平衡双方力量,规范双方行为,实现制度化合作本文分析了我国当前劳动关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而论述了其产生的原因,最后在针对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关键词】和谐劳动关系合法问题措施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劳动关系是否和谐,直接关系到百姓能否安居乐业、经济社会能否繁荣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劳动关系的现状及问题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相关数据显示,在各种分类的统计里面,劳资关系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是第一位说明当前我国劳动关系领域中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需要亟待解决、劳资纠纷日益增多劳资纠纷自世纪年代以来日益增多,近年来更是成倍地增长,出现前所未有1的新情况,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纠纷的增长更呈迅速爆发的态势,集体纠纷2080尤为突出纠纷数量逐年上升,涉及的职工人数剧增,处理难度不断加大集体上访,围堵政府,阻碍交通、罢工、静坐,甚至非法拘谨企业领导者等恶性事件也不少见、相对弱势的劳动关系群体数量上升由再就业困难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组成的相对弱势的劳动关系群体初步2形成年以来,国有企业累计下岗多万人,虽然大部分已经重新找到了就业岗位,但随着近年来再就业率的下降,一些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的下岗职工和失19972800业人员日益成为再就业困难的劳动者主体,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乡就业壁垒的打破,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寻找就业机会,我国大约有亿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而且绝大部分将进入低技能,低收入的就业市场,由于此类劳动力供给远远大于需求,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也处于明显弱势地位
1.5这两类人员为了在竞争中获得一个普通的劳动岗位,通常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一些合法权益,甚至不敢对用人单位提出签定劳动合同等方面的要求,以至于出现了许多有劳动没关系的现象,初步形成了一个相对弱势的劳动关系群体、劳动关系不稳定第三产业尤其是服务业的迅猛发展和就业形式的日益多样化、灵活化,使非全日制,3小时工等就业人员大副增加,初步统计全国已经达到几千万人这类人员的劳动通常时间性较强,工作成果易量化,雇主和劳动者双方只在提供劳务期限内存在简单的权利义务关系,不需要长期固定的劳动关系这种状况加上原来缺少相关法规政策,致使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下的劳动关系呈现出非正规,动态和不稳定等特点,成为当前劳动关系整体格局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且比例还在逐步上升、劳动合同实施不够规范如国有改制企业改制后签定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突出并且由于转制过程中缺少制4约和监督机制,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集资款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的转制企业还强迫职工以低价买断工龄等等、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当前工资支付立法层次低,对扩大就业、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5和指导,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对工资水平的引导作用、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等措施,操作性不强;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等在立法方面还基本上是空白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制约了加强和改善政府驾驭行政能力的领导、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齐心协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途径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个人觉得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决,从根本上改善劳动关系问题、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形成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责任的最后体现企业管理者应认识到,企业和员工是共1生、共赢和共长的关系企业对员工负责,员工才会对企业负责因此,企业应该通过各种激励手段来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护员工的就业稳定,给予其合理的薪酬和福利,为其提供增长才干的机会,帮助和促进员工实现个人发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加强劳动执法广泛存在的劳动违法现象使得加强劳动执法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应从根本上改变2目前我国劳动执法地位低下、缺乏执法手段的状况,大大强化劳动执法的法律地位,加强劳动监察的力度为此,应尽快制定和出台相关法律,提高劳动执法的法律地位,并赋予劳动监察机构广泛的权力,确保劳动监察机构在劳动执法中的调查权、审核权、请求协助权等诸项权力,大大强化劳动监察机构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权力同时,要强化对劳动执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保证这一权力落到实处并得到正确的运用,包括加强工会的力量,加强自下而上的监督;强化劳动监察组织内部的监督,主要是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监督鉴于我国目前地方保护主义是劳动违法行为难以制止的一个重要原因的情况,应考虑建立纵向管理的劳动执法体系、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提高企业3参保率,为劳动者提供较为健全的劳动保障要加大《劳动法》落实力度,依法保障劳动关系要畅通诉求,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诉求表达机制,畅通劳动者信访、投诉、举报渠道,使劳动纠纷得到有效处理、加强宏观经济调控基于目前我国资强劳弱的状况,居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容易在自然状态的竞争中受4到伤害,政府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强宏观调控)是要调整发展观,把充分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是要大力发展经济,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创造就业1岗位,为劳动者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改善劳动力供求总量不平衡的态势)是制定2合理的收入分配政策,以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悬殊,造成社会不公引发各类矛盾)3是完善社会保障政策)是构建国民教育体系,加大教育投资力度,改善教育结构,4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这也是平衡劳动关系的重要方5面、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会组织建设,是工会在解决劳动关系问题中发挥职工合法5权益代表者和维护者作用的基本保证在企业开展工会活动是法律所赋予并受到保护的,按《工会法》的规定,在我国设立的企业都要设立工会组织工会的任务和职责一方面是反映职工的呼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管理教育,代表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维护企业的利益所以,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离不开工会的力量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工会组织要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常态化,形成企业主动参与,职工广泛认同的局面;要密切与职工的关系,及时帮助困难职工和弱势群体,为职工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要创新工会工作机制,当好企业与职工的桥梁,定期在职工中开展调研,及时向企业主反映职工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完善集体谈判机制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项专门的集体谈判法律或法规,《劳动法》只对集体谈判作了原则6性规定;《劳动法》颁布后,劳动部制定了一个集体谈判的规章,即《集体谈判规定》,这是目前我国集体谈判的主要依据这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关于集体谈判的立法层次太低;无论是《劳动法》还是《集体谈判规定》,都没有明确集体谈判的责任问题政府应尽快完善在集体谈判的结构和层次问题、谈判内容方面的问题、雇主在谈判中提供有关信息的责任问题、关于集体合同的批准问题、关于违约的责任和处罚问题从劳动者提高自己的劳动技能和法律意识劳动者应该经常参加相应的培训,加强自身学习,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技能,提高职
7.业素养,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干一行爱一行劳动者还要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善于、敢于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积极参加相应的法律讲座特别是有关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树立集体主义观念劳动者应当树立共同体观念,企业的利益就是自己的利益,强化责任感,与企业共荣辱同时还要尽可能加入工会,以加强自己在工资等一系列与企业发生冲突方面谈判的力量、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协调机制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加强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干预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8劳动关系市场化问题,政府要成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发挥重要的宏观协调作用要发挥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平等协商的促进者的作用,为企业经营者和工会组织之间开“”展集体协商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积极促进双方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矛盾,寻求共识,实现劳动收益和资本收益的共同最优化参考文献如何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王智会科技创新导报()浅谈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及其途径苗惠萍,()
[1][j]..20099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值得思考的几个问题戴春中国劳动关系学报
[2][j]..2007231对转型期中国劳动关系影响的分析李俊奎扬州大学学报,
[3][j]..2006对构建我国和谐劳动关系应对措施的探讨陈雪平福建论坛,,()
[4][j]..2006现状与问题思路与对策涂晓亮劳动关系,()
[5]..20064成绩比例及赋分依据
[6][j]...
20094260.范文四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分)小张(女)岁,准备应聘某商场营业员经过面试和考核,商场决定录用小张,
06.10l5并要求先试用小张个月试用期满,双方签定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从
37.22年月日到年月日同时,商场还要求小张在劳动合同期限内7不得怀孕,否则商场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迫于工作竞争压力,小张被迫接受商场2004412006331要求年月日,小张结婚,并于同年月怀孕商场便以小张怀孕违约为由单方解除了与小张的劳动合同问()商场的做法有哪些不合法为什么(200410112分)19()本案例在程序上应如何处理(分)案由李某在某单位工作五年后,由于单位技术革新开始感到工作越来越吃26力,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对其进行了培训并为其调整了工作岗位,但李
07.
140.某仍然不能跟上工作进度单位于是以李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李某在日之内办好交接手续离开李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3案例分析()你认为李某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你认为李某通过仲裁能争取到的最好的结果是什么1案由年月日清晨,向某像往常一样,照例骑车行驶在上班途中在路2过一个丁字路口时,突然与一辆横冲过来的手扶拖拉机相撞,这起交通事故造成了
41.200412向某右小腿粉碎性骨折,而肇事的司机在交警赶到前弃车逃逸向某在治疗期间,其妻向当地交警中队提出责任认定的申请,但交警中队回复此事故为无牌照拖拉机司机肇事后逃逸,经走访无法查明肇事者身份,根据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有关责任认定问题的批复》规定,暂不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因此,向某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于是向某妻子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认定工伤的申请,该局工作人员认为,交警部门在未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划分之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无法对向某负伤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案例分析()你认为向某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法律依据是什么()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1纺织厂于年月与赵某、钱某签订了为期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签约不久,赵某生重病,厂认为赵某身体不好,不能达到所在工作岗位对
07.
1037.a200315身体健康的要求,属于不能胜任工作,决定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赵某后解除与3a他的劳动合同年月,钱某被人揭发后经厂查实他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30为了得到会计工作岗位,伪造了本科毕业证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而厂在当时的20035a招工简章中明确要求会a计岗位需会计专业本科毕业且为注册会计师,厂以钱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请回答以下问题a()纺织厂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纺织厂解除与钱某的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1a()应该如何处理纺织厂与钱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2a答3a、合法试用期间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成立因钱某事先已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1、纺织厂与钱某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应交由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2年某工厂引进一条生产线,招用了赵某等人并签订了为期年的劳动合3a同年由于市场发生巨变,厂方决定将该生产线淘汰,更换一条生产另一产品
08.120004的新生产线厂方按新生产线的要求对职工进行考核,经考核,赵某不合格厂方以2002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请回答以下问题()厂方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吗为什么()厂方应该如何处理与赵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1()假设厂方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厂方应否向赵某支付经济2补偿3金为什么答、不成立因为需对职工培训或者调岗,如确定不能胜任可以解除、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因单位事先违反劳动法的有1关230规定谢某与某私营皮革厂于签订了五年期劳动合同其中约定劳动过程中出现伤残,责任自负年谢某在操作机器时,因皮带断裂而砸伤左手,造成
08.
1037.2002粉碎性骨折,经治疗后,被有关机构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出院后,该厂以谢某不2004能再从事该工作为由提出解聘为此,谢某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单位不得解除与自己的劳动合同问()谢某是否能够直接向法院起诉为什么(分)()劳动合同中规定伤残责任自负条款是否有效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分)15()单位是否能解除同谢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分)2“”5王某与某厂签订了为期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书中规定了试用期为年,在35试用期内王某不得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王某要求解除合同时,需提
09.131前天通知厂方,并须征得厂方的同意,否则厂方不负责转移档案关系问()该份合同中哪些内容违反劳动法规定(分)60()如该合同被确认无效,对该合同如何处理(分)16王某是某建筑公司职工,该公司明文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事故者,29责任自负
09.10王某因自持技术能力强,工作年皆未出过安全事故,逐渐放松安全意识近日,因工程赶进度王某经常加班,十分疲惫,未按公司要求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在一次高20空作业时,王某不慎从脚手架上坠落,被摔成重伤虽经医院全力抢救,王某脱离生命危险,但劳动能力完全丧失请问()王某是否构成工伤为什么(分)()公司是否可因明文规定而免除相应责任为什么(分)13()王某若构成工伤,应享受哪些待遇(分)23()若王某要求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回老家休养,可否要求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什34么(分)4年月,周某大学毕业后初次参加工作即与某企业签订了为期年的劳5动合同,该企业依法为其办理了各类社会保险月初在与朋友外出郊游时,周某
10.1200572不慎摔伤,经过三个月治疗后基本康复,但右手指关节神经受损后严重影响了其手10指的灵活性,使其无法再从事原来的精密仪器操作,而单位又无其他合适的工作,于是,双方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年月日,周某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在某市社会保险中心办理了失业登记但是却没能领取失业保险金2006115问()周某是否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为什么(分)()周某能否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为什么(分)1524范文五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关系摘要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稳定社会和安邦兴国的根本大计,是一件关乎国运、惠及子孙的大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虽然人们都认识到了社会保障“在社会层面的重要性,而对其法律层面的认识还不够,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本”文对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与分析关键词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关系思考正文当前,我国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企业的优胜劣汰和职工的下岗、失业已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社会经济现象,妥善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是推进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
一、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简介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劳动法是调整劳动者与资本所以者之间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共性社会保障法与劳动法的共通之处在于它们都是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而且社会1保障法是在劳动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即便是德国俾斯麦颁布的社会保障法典,也是以保障劳动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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