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县委组织部登记制度第一条为强化对组工干部的管理,引导组工干部牢固树立组织工作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培养干部爱岗敬业、认真负责、高效务实、勤政廉洁的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进一步落实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的相关要求,提高双满意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工作零失误目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县委组织部全体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差错应遵循本制度第三条县委组织部成立工作差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为组长,各副部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办公室第四条实行差错登记的范围组工干部在工作中由于主观不努力而造成的较大差错、失误,严重影响完成工作任务的;文件材料起草、印章管理、打印校对出错的;文件、信息及上报材料上报、送发不及时的;事情处理不妥当,发生失密、出现不安全事故和造成工作被动的;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五条差错登记不局限于部领导及全体组工干部的掌握和发现,同时接受服务对象、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举报;不局限于即时发生,事后发现的一律倒查即时发现差错行为,组织部每名干部都有权利和义务要求当事人停止差错行为,必要时可向分管部领导反映第六条差错登记程序差错由各科室全体干部讨论界定,并确定差错性质和程度,各科室负责人填写差错登记表(见附件),经分管部领导审核签字认定后送组织部办公室备案第七条差错的界定组工干部因故意或过失,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工作秩序、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受到影响,在县委组织部甚至更大范围内造成不良后果和负面影响的,均属登记范围
(一)根据差错性质的不同,差错类别分为操作性差错、程序性差错和原则性差错、操作性差错在办文、办会、办事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对组织部工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1、程序性差错违反工作程序,造成工作被动,导致不良后果的、原则性差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和与工作相关的方针、政2策、工作原则的错误3
(二)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的影响大小,其责任行为分为一般差错、严重差错和事故、一般差错情节轻微,造成负面影响、不良后果较小并能及时在组织部内部弥补的差错
1、严重差错情节比较严重,在县委组织部、全县范围内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后果较严重,弥补工作难度较大的差错
2、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在全县甚至更大范围内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后果特别严重,弥补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的差错3第八条责任追究
(一)责任追究方式追究相关差错责任人的责任,根据产生错误的原因、性质、程度、后果及责任人的认错态度,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相应给予如下处理、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1、取消年度参加评优秀、评先进资格;
2、调离工作岗位3
(二)责任追究办法
4、出现一般差错,给予批评教育具体办法召开部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对差错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年内累计一般差错次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口头批评教育1年内累计一般差错次的,给予直接责任人,科室负责人通报批评,并责令直接责2任人做出书面检查年内累计一般差错次以上的,对直接责任人,科室负责人给3予取消年度评优秀、评先进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4、出现严重差错,召开部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对直接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部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事人当年评优秀、评先进资格并作通报批评
2、出现事故,召开部长办公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离工作岗位,视情节转组织、执法、执纪部门处理3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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